书城旅游地图东南非洲之旅之二:莫桑比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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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附,信息咨询台(2)

A,偷。偷在马普托较为普遍,若您来此经商或观光,一定要有思想准备,时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例如,开车外出,最好将车辆泊于停车场或有人照看,因为雨刷器、车镜和车灯极易丢失;不能把手机、相机、手提电脑等高档物品放置车内,这样很可能会引起掂包者砸碎车玻璃;常住马普托租房时,建议首先注意房屋的防盗措施如何,其它问题退后考虑;马普托市繁华的BAIXA商业区、伊米利亚·达吾塞街(Av. Emilia Dausse)西尽头的“小偷市场”以及希帕马尼内(Xipamanine)大市场等地,是小偷和扒手最活跃的地点,一定要小心衣袋,尤其是护照或绿卡等重要证件(建议外出时携带经过公证的复印件);另外,成群的街头流浪儿常围绕不知情的西方白人游客乞讨,同时也顺带扒走他们腕上的手表及兜内的钱夹。从商店或住家是否安装有防盗网及其密集程度就可直观、本能地判断出该地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还是偷盗严重。B,抢。抢在马普托时有发生,虽然次数相对较少,但由于会带来人生意外伤亡,造成精神刺激,因而更易引起人们的恐慌。2004年至2005年上半年,马市甚至出现两个专门针对中国人的抢劫团伙,均为深夜持枪入室,一抢一个准,全部得手,多家华人住宅被洗劫一空,警察从未破获一起,或者说他们已习以为常,根本懒得调查,搞得风声鹤唳,人心惶惶;2005年5月,惊闻新上任的总统阿尔芒多·格布扎的女儿被抢,政府随即对抢劫团伙进行“严打”,才把这股日益蔓延的抢劫之风打压下去。所以,这里建议华人初到包括莫桑比克在内的黑非洲时,不要把相机、摄像机吊在脖子上;购物时注意付款方式,别掏出大把钞票,以免引火烧身遭人惦记;女同胞更易被抢,应结伙上街;夜晚无事别出门,外出时最好有本地人相陪;等等。

15,使领馆(Embassies and Consulates)

A. 莫桑比克驻华使馆:

馆址:北京市朝阳区塔园外交人员办公楼1单元7楼1号。

电话:010─65323664、65323578。

B. 中国驻莫桑比克使馆:

馆址:马普托市朱利叶斯·尼雷尔路3142号(Av. Julius Nyerere NO.3142,Maputo)。

信箱:P. O. Box 4668。

电话:00—258—21—491566、491560传真:21—491196。

C. 中国驻莫桑比克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地址:马普托市肯尼思·卡翁达街1096号(Av. Kennth Kaunda NO.1096,Maputo)。

网址:www.mz.mofcom.gov.cn。

电话:00—258—21—485454、494384、495133。

传真:00—258—21—490306。

附三:

主要进口国:南非、荷兰、美国、印度、葡萄牙、中国、阿联酋、日本、西班牙、中国台北和巴基斯坦。

B.主要出口产品。

主要出口国:荷兰、南非、西班牙、葡萄牙、英国、津巴布韦、肯尼亚、马拉维和印度。

3,土地(Land)

根据莫桑比克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个人或单位有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不动产允许进行买卖、租借、抵押或其它性质的商业活动,但土地本身并不允许交易;当建筑物和不动产物主出现变更后,土地的使用权也相应发生转移。

土地的使用和转移可依据莫桑比克政府制定的“土地法”(Land Law和Land Regulationgs)。土地的申请使用期最多长达50年,期满后地主可根据需要另续50年。

外籍人士或企业,如果是获得许可的项目投资持有人,符合以下条件,也可以享受土地使用权。A.对于外籍个人,在莫桑比克居住至少需要五年。B.对于外籍企业,需要在莫桑比克成立或注册登记。

莫桑比克农业部土地和森林局负责登记和土地利用、使用等职能。地址:若西娜·马歇尔街(Av.Josina Machel)537号;电话:21—422021/2或21—426873。另外,莫桑比克投资促进中心(CPI)向投资者提供获得土地使用权和利用权的协助服务。

4,社会保险(Social Security)

雇主必须每月为雇员交纳社会保险,数额为其薪水的7%,其中3%从雇员的薪水中扣除,另4%由雇主支付。

5,税务系统(Taxation System)

莫桑比克税收体系包含国家级税款和自治级税款。国家税收体系税项分为直接税项和间接税项。收入直接税项包括企业所得税(IRPC)和个人所得税(IRPS)。间接税项是指在开支基础上的税项,它包括增值税(IVA)、特殊消费税(ICE)以及海关关税。

A.企业所得税(IRPC):指在纳税人一个税务期内所得基础上计算的税项,这里的纳税人是指:商业形式下的商业公司或民营公司,合作社,公共企业和其他公共或私人集体,无法人资格的、其所得不以其下属自然人或法人名义交纳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机构,以及所得无需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有/无法人资格的机构。企业所得税(IRPC)的比例是32%,至2010年l2月31日,农业和畜牧业领域享有10%的减免。

B.个人所得税(IRPS):在全年总收入的基础上计算。在莫桑比克国土内居住的个人,以及不在莫桑比克境内居住、但在莫桑比克获得收入的个人,需要交纳本税项。

C.增值税(IVA):对在商品流通环节中、或在本国领土内开展有偿的劳务服务时、或在进口商品时所产生的新增价值所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IVA)的比例是l7%。

D.特殊消费税(ICE).对某些生产的或者进口的产品的消费基础上,选择性的征收本税项。一般对进口消费品的海关关税是20%。

E.海关关税:在海关境内进出口的货物基础上,需交纳本税项。

根据南非发展共同体(SADC)商贸协约的具体实施,从2008年开始,源自南非发展共同体地区的很多种产品将被免除关税的支付。

在整个税收体系中,还包括以下几项税,比如:印花税,赠品和遗产税,房地产税(Sisa),博彩特殊税,国家重建税,机动车税,以及其他在相关法律中规定的税款。

6,投资(Investment)

A.最低投资标准:外国商人在莫桑比克最低投资数额为50,000美元;本国公民最低投资数额为5,000美元。

B.投资担保:a.财产的安全和保护。

b.对于国外的贷款和还贷没有限制。

c.股息允许汇至国外。

d. 外币的自由兑换及银行合理的兑换率。

e.根据ICSID或ICC仲裁条款妥善解决争端问题。

f.由MIGA和OPIC提供风险服务。

C.投资鼓励。

莫桑比克的经济发展较快,近年来DDP增长率在黑非洲地区名列前茅,现政府非常重视吸引外国投资,尤其是资金、技术和人才方面的渴求。1984年颁布有<<外商直接投资法>>,1987年颁布有<<私人投资法>>,明确鼓励外商组建新的外资独立企业或参与当地企业的合资经营活动,特别强调保证外国投资者将其投资及部分利润汇出境外的权利。对外国投资的鼓励政策有:

a. 一般财政和关税优惠。

对于某些明文规定的投资领域或某类投资项目,投资者于特定的时间内在税务和关税上享有免税、减税、扣除、以投资税信用来冲销公司(或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投资在不同省份,投资税信用率为其投资总额的百分比也不同,马普托省、楠普拉省和马尼卡省为5%;加扎省、索法拉省、太特省和赞比西亚省为10%;德而加杜角省、伊尼扬巴内省和尼亚萨省为15%。

b. 特定财政优惠。

投资者除了享有上述一般财政和关税优惠外,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或在下列领域的投资者还将享有特定的财政优惠,分别为快速开发区(Rapid Development Zones);农业(Agriculture);宾馆和旅游业(Hotel and Tourism);大型项目(Large Scale Projects)和工业自由区(Industrial Free Zones)。

c. 特殊政策。

投资者投资在制糖业、矿业和石油领域的项目,将享有莫桑比克法律制定的特殊的优惠政策。

7,<<投资保护和促进协定>>签约国(Reciprocal Investment 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Treaties)

南非、德国、阿尔及利亚、比利时、中国、古巴、丹麦、埃及、美国、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芬兰、法国、印度尼西亚、意大利、毛里求斯、荷兰、葡萄牙、瑞典、瑞士、英国、越南、印度以及津巴布韦。

8,<<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签约国(Double Taxation Treaties)

葡萄牙、毛里求斯、阿联酋、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南非。

9,投资促进中心(CPI—Investment Promotion Centre)

1984年,为了给外国投资者提供方便,简化投资手续,莫桑比克政府专门成立了“外国投资促进办公室”,负责审议外国投资计划,帮助选择项目以及办理各项有关投资手续等。现更名为“投资促进中心”,它是由政府授权,专门为国内或境外投资者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一家官方机构,促进和简化投资手续,帮助投资者尽快建立起自己的独资或合资企业。

投资促进中心被授权提供的服务有:

A.招商引资,促进国内外投资者的直接对莫投资。

B.负责接收、登记、审议和促进投资项目的形成等各项程序工作。

C.简化投资手续,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

D.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为投资者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E.保证投资者享有财政和关税方面的优惠政策。

F.提供和发布投资信息。

G.为合资企业寻求潜在的投资伙伴。

H.为国内小型公司和大企业的合作提供搭桥服务。

I.促进商业社区的发展并为相关投资项目提供及时的帮助。

联系方式:地址:Rua da Imprensa 332,Maputo(33层大楼最底层)

电话:00—258—21—313310/7521—313295电传:00—258—21—313325。

E—mail:cpi@cpi.co.mz 网址:www.cpi.co.mz。

10. 莫桑比克国家部分网站(Useful Website)

A. 莫桑比克网站:www.mozambique.mz。

B. 莫桑比克政府网站:www.govmoz.gov.mz/。

C. 莫桑比克商务网站:www. mozbusiness.gov.mz/。

D. 莫桑比克新闻网站:www.mozambiquenews.com。

E. 莫桑比克国家统计局网站:www. ine.gov.mz。

F. 莫桑比克外贸局网站:www. ipex.gov.mz。

G. 莫桑比克银行网站:www. bancomoc.mz。

H. 莫桑比克旅游部网站:www.moztourism.gov.mz。

I. 莫桑比克投资促进中心网站:www. cpi.co.m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