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我的超级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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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千万不要见网友

又一个无眠的夜晚后,终于到了苦盼了好久的这一天,这一天是小混蛋和我越好见面的日子。

从清晨开始,我几乎把自己的衣柜翻了个底朝天。衣服试了一套又一套。总感觉不好看。眉毛画了好几次,不是左边高了,就是右边长了。最后在把整个的卧室搞到好象刚刚遭受过洗劫的样子后,我终于无力的躺在床上,呆呆的望着天花板。幻想着一会他见到我的样子。

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感觉,当你人生非常重要的那一刻来临的时候,往往我们首先会自乱阵脚。例如在婚礼的现场新郎突然发现了忘记了带结婚戒指。走进考场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忘记了把准考证放在书包里,出国时经过海关的时候就是找不到护照。

再一次认真慎重的对所有的衣服、鞋子、背包做了全方位的斟酌比较后,终于把自己全副武装完毕了。出门前在镜子前转个圈确认没有任何的问题的时候我变出发了。

今天的心情简直可以用宇宙超级无敌美丽来形容了,我似乎能感觉到周围的一切都在对我微笑,为我祝福。书上的鸟儿是在为我歌唱,路边草丛中不知名的小花也在为我开放。微风轻轻的吹来,吹动我的刘海和披在肩后的长发,好清爽的感觉。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自己的脸庞发现温度已经最少38度了,不是发烧而是兴奋或是紧张吧。

我停下了脚步,试图样逐渐剧烈跳动的心脏和紊乱的呼吸恢复正常,但是我很快的发现无论自己用什么方式来去克制都无济于事。毕竟这一天,这一科我等待了太久太久了。

一只蝴蝶从身边飞过,在围着我绕了几圈后竟然落在了我的头花上。笨蛋蝴蝶不知道是被我的漂亮的头花吸引还是被我头发的味道吸引。我不忍心把它赶走,于是放慢了自己的脚步,缓缓的走在这小小县城的小小的街道里。直到它无趣的飞走了。

当时追随着熟悉而又微弱的光芒来到了这里,十多年来发现自己已经逐渐的爱上了这个小小的县城。他的美丽就如同它的名字一样———花城。

很多人都喜欢大城市的感觉,说大的都市例如北京,上海如何如何。特别是那个小混蛋苏飞。

但是如果你真的体会过了北京的桑拿天,真的体会了上海的地铁。你九会怀念小城市的平静与祥和、宁静与安逸。的确大城市确实有更多的机会,更多的挑战。但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在一个偌大的城市里是否真的能够打拼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呢?

一个朋友曾经开玩笑的说,在外努力了这么多年突然发现自己连北京喜欢房子的一个卫生间都买不起。付出也许会有回报,但是可惜的是回报经常不如人所愿。

大城市有他的**,他似乎从来不拒绝任何一个人,好象一个翩翩的绅士,对待任何人都彬彬有礼。儒雅的举止,不凡的谈吐让你深深的爱上了他,无法自拔。但是当有一天你发现自己已经疯狂的迷恋上着位绅士的时候,你会发现,你和他根本就是不同世界的人,你的眼睛里只有他,但是他的目光却从来未曾因为你而停留。他从来不会因为你的受伤而难过,不会因为你的可怜而去怜悯你。当你咒骂他如此薄情的时候,他会告诉你,他从来没有喜欢你,只不过是你自己的一相情愿。就这样在你遍体鳞伤的身体上无情的撒上盐巴后转身离去。

小城市有他的敦厚,他从不轻易的表达自己的感情,好象一个十足的老实人,经常让人感觉是如此的木讷,他没有较好的相貌,没有那么时尚的品位,似乎永远追不上时代的潮流,让你感觉总是没有**的样子,让你提不起精神。但是就是这样的感觉,让你感觉塌实、安全,在你难过的时候他会安慰你,在你的悲伤的时候他会安静的陪伴着你。

我发现自己已经深深的爱上了这里,但是可惜的是可能再过段时间就要离开这里了,因为自己要跟着苏飞那个混蛋的脚步。他在哪里我就去哪里。无论天涯海角。

到了。就是这里,闭上眼睛,做了几次深呼吸后我开始寻找小混蛋的影子。效率非常之高,我一眼便看到了正站在在公园里的一条长椅边四处张望的他。

不是因为他太明显了,而是因为他今天的样子实在太可笑了。

看到他的样子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估计他也是把衣柜彻底的搜刮了一遍以后才决定穿成这个模样的,但是估计当时的他一定花眼了,挑的都是最难看的衣服。

先从他的头发说起,感觉好象要把整瓶的赭离水都倒在了头上。还有穿着短袖的衬衫居然还打领带!天啊!快疯掉了

打领带也可以接受,竟然还用了领带夹,难道他不知道那个东西已经是上世纪的时尚配饰了么?如果真的要打扮成这样,至少也要穿条西裤吧,他竟然穿的是休闲裤。而且好象放在箱子应该很久了。上面的折痕都很明显。居然一条裤腿上有两条裤线。。。。。。算了,就当是混搭风好了,可是他居然穿上了一双标准的正装黑色皮鞋。再加上手里的一束玫瑰花。。。。。。

晕倒~他还在那里傻笑,真担心一会别人会不会以为他是刚刚从精神病院里跑出来的。为了避免他被抓走,我还是马上过去吧。

天啊,竟然忘记了暗号——玫瑰花。真不知道他脑袋是怎么想的。我这样的美女还用自己去买花么?算了买就是了,感谢他没有提出什么过分的暗号,要是一个人的肩膀上放一只鹦鹉才麻烦呢。看看时间应该来得及,转身向公园旁边的一个小花店走去。

店主是个美丽的小姑娘,干净利落的替我包好了花,付过钱后我急忙的向他快步走去。

奇怪,怎么看不到他,刚才那里还没有几个人,现在好不热闹一大群人围在那里看热闹,好象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把玫瑰花放在公园里的一棵树下,挤进了人群。

他在挨打!几个满脸横肉的家伙正在欺负他。他躺在草地上剧烈的咳嗽,几只脚狠狠的向他踢去。

我冲上前,一把推开了他们。把他拉了起来,他的眼睛有一块淤血,我简单看了一下,还好没有伤到眼睛,真要是伤到了我一定把那个几个不知死活的人全部弄瞎。

可是让我失望的是,小混蛋竟然在我的身后,天啊都是英雄救美人,结果我今天却演了一出小姐救狗熊。这个时候其中的一个人好象还在对我说着什么。我一点都没有听进耳朵。气愤的我要让这几个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先下手为强,一记直拳打在那个口无遮拦的家伙的下巴上,我可以确认的告诉读者,效果是下颚骨脱臼,并且保证在接下来的24小时里他嘴巴下面的牙齿全部会掉光,看他以后还敢乱说话不。

其他的几个人感觉不妙一起冲了上来,当然他们各怀鬼胎,冲上来的脚步有快有慢,我认准了那个最先冲上来的,你是自找的,就别怪本姑娘我了。右手化掌为刃直接一个横劈正中喉结,喉结是男人非常脆弱的一个地方,打到这里第一会呼吸困难,同时还会造成脑部的供血不足,那个人下午就别想清醒过来了。

还有两个人打算一左一右的攻击我,一人一脚,全部踢在小腹上,怪只怪今天穿的裙子,顾及到走光,不然不那你们脸题成猪头我把名字倒着写。

至于剩下的一个看到这样的情况也顾不得躺在地上正在哭爹喊娘的几个,拔腿跑了。还留下几句狠话。无聊,有本事别跑啊。

我揉了揉手指,突然好生气好生气,小混蛋居然从我动手就和石头人一样站在那里,他是害怕还是怎么了?居然连帮助我的胆子都没有?我可是在救他啊~气死我了。这么多的人看着,真丢人。我不想再有什么麻烦,这个意外已经打乱了我这个的计划。我一边盘算着接下来怎么办,一边走出人群。

“林倩,谢谢你救了我。”身后传来了小混蛋的声音。

我转过身,他正在用一种惊为天人的眼神在看着我。现在的他好象一个受了欺负的小媳妇般。越看越生气,等了这么久,等到了竟然是这样的窝囊废。怎么办,突然想到从什么书上好象看到过男人是需要刺激和鼓励的,但是刺激往往比鼓励效果更强大,但是风险更大。那就刺激他一下好了。

回身向他走了过去,他竟然被我吓的连动都不动,天啊能让一个女孩子吓成这个样子。疯掉了。看来真的要严重的刺激他一下了。

“苏飞,你根本就不是个男人,凭你今天的样子还想追求我,没有希望的。我救你是因为你是我的同学,你要是想其他的,小心你的脸。”

说完我就离开了,一边走一边还在想,这样的刺激究竟对他是好是坏,眼泪已经不争气的从眼角滑落。可我又应该如何的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