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式寂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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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快闪族的行为艺术

在当今社会,年轻人身上不断出现的新名词可谓令人目不暇接,什么“啃老族”、“月光族”;什么“草莓族”、“生白族”;要么就是“尼特族”、“飞特族”等不一而足。这不,当人们对这些新名词还没搞清是怎么回事时,又一个新名词迎面袭来,它就是“快闪族”。

2003年8月22日,一群外籍人士突然在铜锣湾时代广场的麦当劳,集体举起纸巾并跳芭蕾舞,行动持续了一分钟,之后四散离开,该行动被称为全港首个成功的快闪行动。

2003年10月18日下午3点,北京最繁华的王府井大街的麦当劳店,瞬间聚集了一群人,都是右手拿手机放在胸前,大家对着柜台大喊三声,“我不喜欢”,接着加一句,“快闪”,然后迅速撤离,消失得无影无踪。

2004年3月6日夜,上海一个100多人的群体,分成4批,从人民广场旁边的五卅纪念碑出发,在上海月光下行走。前一天从北方吹来的冷空气、凌晨室外二三摄氏度的低温也没有冻去大家的热情。

2004年3月,在厦门某商业街举行的开业庆典活动中再现了“快闪族”的群体行为。此次“快闪”的主角限制为女性,主办方要求参加者身佩方巾,于中午11点整做出将方巾抛向空中的动作,同时高喊“美丽万岁!”

2004年4月24日下午3点整,将近400人聚集到杭州黄龙体育馆前,共同举起可乐罐,一齐喊“感情深,一口闷”。然后众人纷纷喝光可乐,将可乐罐踩扁丢进垃圾桶,迅速离开。这次活动最大的收获者是广场上回收可乐罐的大妈大爷们。

2004年8月7日,“快闪行动”出现在成都市春熙路街头。他们统一身着酒红色的T恤衫,将双手举过头顶,做出个“鄙视你”的手势,同时用普通话齐声大喊:“我-不-喜-欢!”100多名“快闪族”用不到两分钟的时间狠“闪”了一回成都人,众人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时,这群怪怪的男孩女孩已经迅速消失。

2004年8月,青岛台东三路步行街一处繁华地段,30个年轻人服装统一,还戴着粉色口罩,当发号者开始倒数30秒时,他们集体蹲在地上,用纸巾擦拭着地面。“三、二、一!”号令喊完,他们分别向四面八方迅速跑开,一下子就全部消失了。这是青岛一群年轻人自发组织的首次街头“快闪”行动,希望以此唤醒人们的环保意识。

2005年10月20日晚,福州二十多名都市男女或骑车,或乘的士,分别在福州的几处繁华路段,展开了他们的快闪行动。他们先是叫住前面行走的年轻女孩,然后再到她们面前评头论足一番,最后快速离开,整个行动不过10分钟。

2006年9月3日11时许,北京西单,一青年男子手持玫瑰突然从路人中挤出,单膝跪地向一名年轻女孩大声求婚:“你愿意嫁给我吗?”随后,又一名求婚者跪下。不到一分钟,跪在女孩面前求婚的年轻人已达12人,随后,这些年轻人迅速消失在惊讶的围观人群中。

2006年11月11日中午11时11分,南京市某地下地铁入口处,突然聚集起了一群年轻人,他们在一人带领下一起举起手中荧光棒,齐声高喊:“我要脱光!”然后,呼啦啦,这群人迅速散开,不见了!原来,这是单身青年在光棍节举行的一次“快闪”行动。

2006年11月19日下午4时30分,重庆三峡广场上人群像往常一样熙来攘往。突然,人群中蹿出一个年轻男子,挥动着手里的报纸边跳边叫,并摆出各种搞笑夸张的动作。不等旁人细看,人群中又接连蹿出几十个青年,以该男子为中心,迅速靠拢,集体嚎叫起来,“啊--”、“哦--”、“嗬--”,却没有具体内容。有的原地跳跃,有的仰天呐喊,有的用手做成喇叭形状搭在嘴边。挑头的男子更是学着“黄飞鸿”的经典姿势,单手一扬,就把手里的报纸甩了个老高。“闪!”不知是谁一声令下,一伙人转眼消失在人群中。只剩下那份被甩出的报纸留在地上。一系列的事情前后发生不足半分钟。路人都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2007年3月30日11点17分,北京大学最为热闹的三角地,近20名学生突然撑起雨伞,一分钟后他们迅速将伞收起,离开现场。多数路人表示不明其义。

……

来如风,去如雨,令旁观者一头雾水,完全摸不着头脑。“都市快闪”无疑成了当今中国流行节拍中的一个强音。它举着“个性”的旗帜,正以游戏的姿态,行走于时尚的锐利边缘。

快闪是英文FlashMob的中文翻译,起源于2003年5月的美国纽约的曼哈顿。人们仅仅知道它最初的组织者是一位名叫比尔(Bill)的“社会工作者”,至今比尔仍不愿向社会公开其真实身份。比尔把自己灵光一现的天才想法,策划成历史上首次“快闪”活动,但由于消息泄漏,导致集会地点事先就有警察严阵以待,活动宣告失败。但此次失败却形成了“快闪”不与媒体合作的基本原则。比尔接着策划了第二次活动,并加强了保密。结果6月份的某天,近200人同时冲上曼哈顿梅西百货公司9楼,向售货员声称他们要选购一款事实上并不存在的“爱情地毯”,然后团团围着一块标价1万美元的地毯七嘴八舌地评头论足--在售货员忙得不可开交时,这批神秘的客人却又迅速散去,如同从来没有出现过,现场留下的只是售货员一脸的惊愕和其他游客的一头雾水。

网络、时尚、怪异、年轻、自我……“快闪”的这几个元素杂乱地堆在一起,足够吸引人们的眼球,也使之具有了超强的自我复制力量。“快闪家族”通过互联网的无国界传播,迅速在美国大陆蔓延进而横扫欧洲的伦敦、阿姆斯特丹、都柏林、罗马,乃至亚洲的东京、新加坡和中国的台北、香港……

同样,来自大洋彼岸的这股“无厘头”式的游戏旋风也快速吹进中国内地,于是在中国各座城市上演了前文描述的一幕幕情景。

“快闪”的魅力究竟何在?为什么这场“无厘头”式的游戏风暴来得如此之快,影响又是如此之大?为什么有这么多青年人趋之若鹜,甚至许多新新青年尚不知“快闪”究竟为何物时,却早已投身其中,并且乐此不疲?虽然有人认为,“快闪”活动是“无聊人的一种无聊行为”,除了显示无聊加疯狂之外毫无意义,但毋庸置疑,“快闪”作为网络媒介催生的新一代生活方式,或者说是另类的社会交往形式(有人称其为是一种“新的社会动员方式”),它的产生、发展,还是给人们留下许多思索和想象的空间,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和探讨。

每一个时代都会诞生很多独特的群体,每一个群体都它自己的图腾和偶像。如今,全球已经有6亿多人上网,这些人在网络上当然是“物以类聚”,形成无数令人炫目的新文化,诸如黑客(hacker)文化、博客(blog)文化、闪客(flash)文化以及“奇客”(geek)文化等等。这些文化有的颇具传统,有点突然爆发,强行介入我们的生活。“快闪族”文化就是其中的代表。

有专家认为,“快闪”活动揭示了当今文明社会,都市青年社会交往活动的缺失。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现代社会群体活动少了,竞技体育又往往是看客,网络成了青年人必不可少的生活伴侣,浏览信息、朋友交流甚至购物消费都依赖网络来完成,以至于有些青年人患上了“网络综合症”。而过多地倚赖于网络,会导致现实人际交往的疏离,虽然每天都在电脑屏幕上跟很多人讲话、交换消息,却很少见到本人;虽然QQ或MSN上好友一大串,但周末想出去散步却找不到真正的同伴。因此,“快闪”活动能满足网络青年短时间内回归社会群体的需要,从虚拟世界再次感受生活的真实。另一方面,现代都市生活节奏十分紧凑,竞争异常激烈,这一代青年人身上承载了太多的压力,升学、就业、晋职、致富……每一个都是诱惑和希望,每一个又是折磨和压迫。而在全球化潮流之中,高度发达的工业化与科技化,可以让人宣泄情绪的方式却少之又少,因此崇尚自由、宣泄的“快闪”活动无疑为他们提供了一个缓解都市紧张生活,调节心理压力的出口。

同时来说,在日益文明开放的今天,都市青年有着强烈的自我中心意识与自我表达的欲望,希望得到众人更多的关注与肯定,始终是个性解放、创造时尚的先锋。“我选择,我喜欢”、“年轻有什么不可以”是他们的行动指南,紧跟时尚,是他们内心的一种直觉;吸引注意,是他们一种自觉的本能。“快闪”活动的宣言是“好怪异,好白痴,我喜欢”,无疑为都市青年提供了一个舞台,在这个舞台上可以尽情地发挥自己的创意。如果说“快闪”是群体的行为艺术,采用不同形式在不同的城市上演,只是主角不一样而已,那么“快闪”这种行为艺术的主角是自己扮演了自己,而且通过多数人的同质行动强化了自己的角色形象,在一幕幕现实荒诞剧表演中抓取众人惊奇的目光,满足了标新立异,崇尚自我的表现欲。

那些原本躲藏在电脑背后互不相识的年轻男女,瞬间聚集在一起兴致勃勃地到麦当劳跳芭蕾舞、到家具店里坐沙发、闯进同一家书店寻找同一本书、在酒店的大堂内装睡、在百货公司前大喊“新年快乐”……荒诞、无厘头再加上捣乱,这足以让参与其中的人们感到兴奋——“好玩啊”。快闪!忽然地来了,忽然地走了!享受的就是一种快意!

“快闪”展现的是集体行动的“无厘头”,似乎没有价值指向和道义追求。然而,人们借助“快闪”这种时髦的外壳,来赋予其更多的意义,在一片欢闹喧哗声中,在各地不断上演的“快闪”行动,虽然行态各异,却各有精彩。

一方面是忠实的“快闪”拥趸继续实践着“快闪”的真义,借着“快闪”这种新的游戏外壳,实实在在体验了一把在现实中“闪关”的“RPG”(角色扮演类游戏),不管外界的看法如何,仍然以自己独特的方式追逐着自己的梦想。

另一方面精明的商家也不放过“快闪”这种新兴的事物,把它作为自我炒作的良器。2004年国庆节上午11点,桂林中山路上中外游人如织,当地新闻媒体的记者正在此地进行国庆采访,突然200余名青年身着“YOYO(悠悠球)来了”的红色T恤,出现在一家悠悠球专卖店门口。伴随着一阵鼓点骤起,只见这伙人纷纷手持一个个金色的球儿玩转起来。围观的人群正惊诧不已地看得津津有味,忽然一声哨响,玩球的青年突然散去。原来,这是悠悠球专卖店店主袁桂华为促销商品进行的一次快闪行动。原不为人知的悠悠球很快就热销起来。

此外,更有一部分社会的良知青年,用“快闪”的形式,来诠释对正义、和平、幸福的向往,表达自身的价值取向和利益诉求。如前文所述青岛“快闪”活动,希望以此唤醒人们的环保意识。再如杭州发生的一次intime快闪事件:2004年5月,杭州intime百货大楼发生一小孩坠楼事件,该小孩从母亲怀中落下,自七楼自动扶梯处直坠一楼,经抢救无效死亡。据称,intime已经是第二次发生类似事件了。杭州网友为了纪念这位不幸早逝的孩子,发起了纪念该小孩的“快闪”行动,相约在28日傍晚19:30于intime店门口进行点蜡烛、献花等纪念活动。“快闪一族”从游戏者出发,却走向了社会责任的承担者。因此,有国外社评人士认为,“快闪”活动有可能是下一轮新社会运动的起点,它会带动大规模的社会、政治革命。

快闪行动最大的启示在于现代科技,尤其是网络带来的都市人群沟通方式和组织方式的变革。在科技飞速发展的带动下,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的出现,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相互之间进行交流和沟通的方式。使得信息的大容量和广覆盖成为现实,人们可以极大的并且即时地扩充获得信息的容量,相互联系日益社会化。快闪行动透过网络聚集群众发动群众,以组织者和参与者不用同时露面的方式活动正是联系社会化这种必然趋势的表征之一。

不过,群体的集合行为对于社会的发展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影响。作为一种新兴的群体集合行为,“快闪”行动自然也包括在内。因为这些集会看似无聊,但若控制不宜,有机会有可能成为“计时炸弹”,破坏国家名声,或对社会构成威胁。社评人士最喜欢举的例子是,2001年菲律宾人用手机短信,呼朋唤友地聚集起百万群众,游行抗议前总统埃斯特拉达,并最终导致了他的下台。另外在西雅图WT0会场外面聚集的群众、尼日利亚抗议“世界小姐”的群众,都是用类似的方式聚集在一起的。这就是为什么有人要用“暴民”(Mobs)来形容“快闪”行动。

另外,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快闪”活动越出了社会规范,而且,快闪行动的怪异和突然性也很容易让相关部门认为是聚众扰乱公共次序,属违法行为。因为根据中国法规,举行集会必须经过公安机关许可,并按照许可的方式、口号、起止时间和地点路线进行,否则将会受到处罚。所以,从法律层面考虑,对于“快闪”行为的界定仍需斟酌。由于“快闪”行为有聚众扰乱公众秩序之嫌,横亘在其面前的法律之峰显得有点高不可攀。

因此,有人预言,作为一种新兴出现的社会现象和社会群体,“快闪”运动和“快闪”族的消亡可能会与它的诞生一样——来无影,去无踪。

电影中这样的情景终于有一天也出现在网络上:汶川大地震后几日内,腾讯QQ软件与微软MSN上出现了大批中国网络志愿者在网站的软件支持下,在头像后迅速挂上虚拟黄丝带标志,以此作为对地震中死难者的关怀,并将对地震受难人民的关心通过网络传递开去,感动了无数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