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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盛极一时的秦帝国骤然崩溃(2)

奏折开明宗义地指出,作为贤明的帝王,要有独裁天下的气概,可以享受一切乐趣,不应该受到任何人的约束。接着引用申不害、韩非子、商鞅等人的名言,证明上古时期的尧、舜、禹等先王,其实不过是把天下当成了自己的镣铐,算不上是真正的明君。然后提出,皇帝不能像慈母一样对待百姓,那样只会让百姓娇生惯养,成为败家子;必须像严厉的家主对待奴隶一样,用鞭子和严刑对百姓加以管教,这样才能做到天下大治,国家太平。李斯还认为,凡是贤明的帝王,见识和世俗必然不同,因此皇帝不能受他人的影响,必须独断专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让谁也不敢违抗自己的命令。在此长篇大论的基础上,李斯提出,皇帝要善于“督责”,也就是要不断检查发现臣民的毛病,督促他们改正错误——那样一来,群臣和百姓都忙着去补救自己的罪过,哪有时间去谋反呢?

秦二世看到这封奏折,龙颜大悦,于是按照李斯的建议,在朝中推行督责之术。谁对百姓越狠,谁就被认为是好官;谁杀的人越多,谁就被认为是忠臣。街头上被处死的人天天尸体成堆,秦二世看到了,满意地说:“这才是真正地实行了督责啊!”

李斯不愧为老牌政客,他的这一及时转变,挽救了自己的仕途,使得他在秦二世心里又变得重要起来。当他带着一种仓中老鼠的满足感,为自己见风使舵的本领洋洋自得的时候,却没有想到,他这一招委实太漂亮了,漂亮到引起了赵高的嫉妒。

别忘了,赵高才是拥立秦二世的首要功臣,他怎么可能任由李斯排到前面,抢了自己的风头呢?

有一天,赵高对秦二世说:“皇帝之所以尊贵,就在于别人只能听到他的声音,看不到他的面孔。现在您岁数不大,很多事情未必都懂,如果您坐在朝廷上,处理问题不当,是会被大臣们看不起的。我建议您还是深居宫中,不要轻易见人。大臣们有奏折上来,就让我和几个通晓法令的内侍商量着处理,您再签个字就发了。这样,大臣们就不敢看不起您,天下人也就会称颂您的英明伟大了。”

秦二世觉得很有道理,从此不再上朝,让赵高在宫中替他办公。只要是国家大事,基本上都是听从赵高的意见。

这样一来,李斯又急了。皇帝是天下人的皇帝,不能让赵高一个人霸着啊!万一赵高哪一天不高兴,假传圣旨,岂不是连他这个丞相都只能束手就擒?这样的事情,赵高又不是没做过,再做一次也不是不可能。李斯越想越害怕,时不时跑到宫中,看有没有机会见到秦二世。

李斯不来还罢,来了几次,没见到秦二世,倒是让赵高猜出了他的心思。

赵高不动声色,故意对李斯说:“现在百姓怨声载道,皇上却沉溺于声色犬马,真是让人担心啊!我早就想劝劝他,可是我的地位太低贱了。您是丞相,为什么不去劝劝他呢?”

李斯马上说:“是啊,我早想劝劝他了,可是我见不到他啊!”

赵高说:“那好办,我替您看着,只要皇上有空,就通知您来晋觐。”

李斯连连称谢。他就没想想,赵高能有那么傻?

此后的一个月,赵高果真有几次通知李斯来面圣。可是每次当李斯来到宫中,秦二世都“恰好”在跟女人淫乐,人没见着不说,还搞得秦二世很生气——丞相每次都在这个时候来找我,莫非是故意捉弄我?难道他在宫中安插了眼线,不然的话,他怎么次次都来得那么准?

赵高装作很吃惊的样子:“哎呀,这可太危险了!当初我们在沙丘的密谋,丞相可是参与了的。如果您做了皇帝,丞相还是丞相,心里肯定不舒服。他会不会是想以此威胁您,要您给他割地封王呢?”

秦二世最怕就是别人知道这件事,当时吓得脸色苍白,连声道:“这可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

赵高深思良久,做了一个砍头的手势。

秦二世点点头,表示同意。

不久之后,李斯便被以谋反罪逮捕。同时被逮捕的,还有他的家人、族人、门客千余人。

一开始李斯坚持不认罪,可是在赵高下令打了他一千多板子后,他便忍受不住,自己主动写了认罪书。不消说,这份认罪书也是写得十分漂亮,秦二世看了之后,立刻给他判了死刑,而且是本书前面提到过的“具五刑”。

公元前208年七月,李斯一家被拉到咸阳腰斩。当李斯被押出牢门的时候,久违的阳光让他几乎睁不开眼。他突然对站在身边的二儿子说了一句:“我现在好想像从前那样,和你牵着家里那只老黄狗,一起出上蔡的东门追逐野兔啊!”

秦二世听人说到李斯的这句遗言,不觉哑然失笑。他并不知道,就在他深居宫中、不问世事的时候,山东义军四起,秦朝的统治已经岌岌可危了。

十四年,从统一到灭亡

给大秦帝国敲响丧钟的是两个洗脚上田的农民,一个叫陈胜,一个叫吴广。

陈胜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两句传世名言。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说第一句话的时候,他还是地主家的长工,光着膀子在地里锄禾日当午。累了,他就站在田垄上发愣,若有所思地看着远方,突然对身边的人说:“有朝一日富贵了,我是不会忘记你们这些人的!”(苟富贵,无相忘!)

大伙都笑了:“像你这样种田,种到什么时候才能富贵哟!”

陈胜长叹一声,就说了那句话。

说第二句话的时候,他已经是大秦帝国的一名屯长。公元前209年的七月,他和副屯长吴广带着九百名壮丁前往北方的渔阳戌守边疆,不巧在蕲县大泽乡遇到连日大雨,道路被冲毁,一连十余天动弹不得,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

前进吧,秦朝的律法严酷,不能按时抵达渔阳,就是死罪。

后退吧,同样也是死罪。

陈胜和吴广没有太多犹豫,他们杀死了押送他们的两名军官,然后陈胜当着九百人的面说出那句振聋发聩的话。

任何将这句话翻译成现代汉语的企图,都将大大降低这句话所带来的震撼。

在此之前的数千年间,人们普遍接受的是“君权神授”的观念,认为统治者的权力来自于神的赐予,高贵的血统是统治者之所以成为统治者的充分必要条件。

陈胜打破了传统思想的樊篱,仅仅用八个字便道出了一个被隐瞒了数千年的事实:王侯将相,压根就没有什么高贵的血统!

这之后又过了两千年,一个名叫鲍狄埃的欧洲人用笔写下了这样的句子:“从来就没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经狄盖特谱曲后,这首着名的《国际歌》被传唱于世。无数仁人志士正是在《国际歌》的激励下投身于革命,为陈胜那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写下了绝佳的注脚。

陈胜和吴广起义后,迅速建立了政权,号称“张楚”。从字面上理解,也就是壮大楚国。陈胜自立为楚王,派遣将领四处攻占土地。原来六国地区的人民纷纷起来,杀掉当地的郡守、郡尉、县令、县丞来响应陈胜。他们相继自立为王,联合起来向西进发,打着原来六国旗号的队伍之多,简直数不胜数,其中包括沛县的刘邦和吴郡的项梁、项羽叔侄。

叛乱的信息被迅速传递到咸阳。但是,赵高将这些信息都截了下来。所以在秦二世看来,天下还是原来那个天下,只不过是有几个盗贼在山东作乱,没什么大不了的。

公元前208年,陈胜的大将周文率领数十万大军攻破函谷关,抵达咸阳东南的戏水附近,连在咸阳城里都可以看到义军的旌旗了。秦国的将军们束手无策,只有少府(官名,负责管理皇家山林和手工业场)章邯主动站出来,请求赦免在骊山服役的几十万囚徒,发给他们武器去迎击义军。

人的奴性在这里得到了体现。骊山的囚徒本来是秦朝暴政的受害者,对秦朝恨之入骨,但是,在秦二世赦免了他们的“罪过”之后,这些囚徒欣喜若狂,拿起章邯发给他们的武器,恶狠狠地扑向了周文的义军。

周文被打得大败而逃,带着残兵败将退出函谷关,向东一直逃到曹阳才稳住阵脚,在那里坚守了两三个月。章邯尾随而至,攻破曹阳防线,将周文又赶到渑池,并在那里将周文军彻底击溃,周文本人也自刎身亡。

在章邯强大的攻势下,陈胜名下的义军纷纷败下阵来。吴广和陈胜先后被部下杀死,盛极一时的张楚政权被消灭。

同年六月,项梁和刘邦等人在盱眙拥立楚国王室后裔熊心为王,号称楚怀王,重新建立了所谓的楚政权。项梁率领楚军与章邯作战,连续取得几次胜利,逐渐产生了轻敌思想。章邯抓住机会,在定陶大败楚军,杀死项梁,沉重地打击了南方各路义军的士气。

章邯转而北进,渡过黄河,又攻破赵军,将自立为王的赵歇包围在巨鹿。北方的各路义军慑于章邯的威势,不敢相救。大秦帝国的命运似乎出现了一丝转机。

然而好景不长,几个月之后,形势又出现逆转。楚军兵分两路,一路由宋义和项羽率领,北上救援巨鹿;一路由刘邦率领,向西直取咸阳。由于宋义畏缩不前,项羽便杀死宋义,自己率军渡过黄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攻破章邯军,俘虏秦军大将王离,迫使章邯投降。

章邯投降的消息传到了咸阳,在帝国内部引起了强烈的震动。大家都明白,章邯和他的大军是大秦帝国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章邯一投降,整个帝国就不可避免地要灭亡了。

唯独秦二世对当前的形势一点也不了解。这也难怪,因为他是这个国家的主人,而国家的主人总是被一些聪明人蒙住眼睛、掩住鼻子、遮住耳朵的。自从章邯将周文赶出函谷关,他所听到的任何事情,看到的任何文件,给人的感觉总是社会稳定、天下太平。他就生活在赵高给他编织的理想世界中,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但是,如果有一天他亲眼看到事情的真相,会怎么样呢?

答案是:事情没有真相,赵高说了算。

公元前207年八月的一天,赵高少有地安排秦二世与朝中重臣一起举行了一场宴会。宴会进行的过程中,赵高命人牵来一头梅花鹿献给秦二世,说:“臣献给陛下一匹宝马。”

秦二世虽然喝得有点高了,但还是认得那是一头鹿,笑着说:“丞相搞错啦,那明明是一头鹿,怎么说是马呢?”

自从李斯被杀,赵高就当上了丞相。以宦官的身份成为一国最高行政长官,恐怕也是史无前例的。

赵高斩钉截铁地说:“那就是马。您如果不信,就问问列位大臣吧!”

秦二世往大伙身上一扫视,有的人立马将头低下去,默不作声,有的人就大声说:“陛下,那是一匹马,没错儿!”只有少数人小声说:“是鹿。”立刻又闭上嘴,不再说话。

《十日谈》中有个故事,说一个地主有一片果园和一个漂亮的老婆,他请来的长工总是想跟他老婆通奸,苦于找不到机会。有一天地主和老婆在果园里散步,长工在树上摘果子,突然大叫起来:“老爷,你怎么光天化日之下和太太做那种事呢?”地主很奇怪,说我没干什么啊,你中邪了?于是叫长工下来,自己爬上树,往下一看,忍不住大叫起来:“这棵树真是邪门,你们看起来也在做那种事!”

秦二世当时心里的迷惑,估计也和那地主差不多。这件事过后不久,赵高便将那几个说是鹿的人全部投入监狱,让他们好好反省自己的错误。从此,满朝文武都改变了看世界的方式,跟赵高保持认识上的一致了。

当时刘邦的部队已经逼近武关,他派人给赵高送了一封信,要赵高打开从武关到咸阳所有城市的大门来迎接西征军,并许诺让赵高当秦王。

说来也怪,那天晚上,秦二世做了一个梦,梦见有一只白虎咬他车驾左侧的骖马(最边上那匹马),把马咬死了。醒来之后,他闷闷不乐,找宫中的算命先生来问,算命先生说:“那恐怕是泾水之神在作怪。”秦二世就在宫中斋戒沐浴,把四匹白马投入泾水去祭祀河神。他仍然觉得心神不宁,又派人去问赵高关于“盗贼”的事情。

秦二世糊涂,赵高却不糊涂,他马上将他的女婿(宦官居然有女婿,可见是半路出家)、咸阳市长阎乐和弟弟赵成找来商量,说:“皇帝从来不听我的劝告,现在局面不可收拾了,就想把罪过推到我们这些人身上。我想换一个皇帝,子婴是个不错的人选。子婴仁慈节俭,百姓容易接受。”

据《史记》记载,子婴的父亲是秦二世的哥哥,子婴是秦二世的侄子。但也有人不同意这种观点,说秦二世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上台之后就将自己的兄弟姐妹全部杀死,自然也不会放过他们的儿女,推算起来,子婴应该是秦始皇的弟弟,也就是秦二世的叔叔。

不管子婴究竟是什么人,赵高早就处心积虑,随时准备替换掉秦二世这个傀儡,却是毫无疑问的。他对外宣称有盗贼进入了咸阳,然后派阎乐以追捕盗贼为名,带兵杀进宫去。为了防止阎乐中途变卦,赵高又将阎乐的母亲软禁在自己府中作为人质。

阎乐带了一千多名士兵闯入宫中,一路上见人就杀,霎时便杀死了数十人。

秦二世这时候也知道情况不妙了,慌忙逃到内室。身边的人都一哄而散,只有一个贴身的宦官不曾离去。秦二世抓着他语无伦次地问道:“这些事情你怎么不早告诉我?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宦官回答:“正是因为我不敢说,才能够活到今天。我若早些时候说,早就没命了,怎么可能活到现在?”

这时候阎乐已经进来了,用刀指着秦二世说:“你骄横放纵,任意妄为,天下人都抛弃你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秦二世说:“让我见丞相!”

阎乐回答:“不可能。”

秦二世说:“那我把天下让给丞相,我只要一个郡,让我做个郡王就行了。”

阎乐说:“做梦!”

秦二世还没搞清楚状况,哀号着说:“那我就做个万户侯吧,万户侯总可以吧?我一家那么多口,总得有个活路啊!”

阎乐笑了:“没门!”

秦二世咬咬牙:“那我带着妻子儿女做平民百姓,这总可以吧?”

阎乐说:“我奉丞相之命,代表天下人来杀你,你居然还这么多废话!”

秦二世绝望了,只好自杀身亡。

接到阎乐的报告,赵高便召集所有的王公大臣,向他们通报说:“皇帝昏庸无道,我已经将他诛杀了!皇室子弟中,只有子婴深孚众望,我提议立子婴为君。”

大伙都不出声。自从指鹿为马那件事发生后,秦朝的王公大臣就集体失声了。在某种意义上,他们和赵高成为了同一类人。赵高身体被阉割,胯下无物;他们思想被阉割,脑中无物。

“既然大家都没意见,就这么定了。”赵高满意地看着大家,接着又说,“秦国原来就是一个诸侯国,始皇帝君临天下,所以称帝。如今各国又重新自立为王,秦的地盘也越来越小,如果仍然称为皇帝,就只是一个空名,还是像以前那样称王比较合适。”当场决定立子婴为秦王。

与此同时,赵高派人给刘邦送去一封回信,大意是说:“遵照您的意思,我已经将秦二世杀掉了,现在立子婴为秦王,是为了稳定秦国百姓的情绪。至于我本人,是不敢奢望当秦王的,如果可以的话,就请您在关中地区给我划一块土地,我们共同称王吧!”

但是,这封信还没送到刘邦手上,赵高便一命呜呼了。子婴对于自己能够当上秦王一事有着清醒的认识,对两个儿子说:“赵高这厮杀了皇帝,怕大家不服他,才假仁假义地立我为王。我还听说赵高与楚军暗中有来往,想灭了秦国的宗室自己称王。我现在假装生病,不去参加即位仪式,赵高必定亲自前来,来了我们就把他杀掉。”到了即位那天,赵高多次派人来请公子婴,子婴都推辞不去。赵高只好亲自来接,刚进大门,就被埋伏的武士砍成了肉酱。子婴接着下令诛灭赵高的亲族和同党,并且将赵高的尸体挂在咸阳的大街上示众。

子婴当了四十六天秦王,刘邦的大军已经打到了灞上。现在谁也挽救不了大秦帝国了。子婴用绳索套着脖子,乘着白马素车,捧着象征天子权力的玉玺,投降了刘邦。

从秦朝统一天下到灭亡,不过十四年。

回想起来,当年嬴政送别王翦的六十万大军,也就是在灞上。王翦攻破楚军,杀死楚将项燕,十七年后在巨鹿城下,项燕的孙子项羽又攻破秦军,俘虏了王翦的孙子王离。冥冥之中,果真有天意在操纵着这一切?

还是用唐人章碣的一首诗来结束这本书罢。

竹帛烟销帝业虚,

关河空锁祖龙居。

坑灰未冷山东乱,

刘项原来不读书!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