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如此,这些年的富翁生活也让他不枉此生,只有用挥霍无度,纸醉金迷,奢侈糜烂来形容他的生活,为了和人斗富,他烧过数以万计的钞票,为了泡妞,他撞毁过价值百万的座驾,为了报复那些比他命好,毕业就做了白领,过着小资生活的同学,他收购了数家大企业,并挥霍一空,宣布破产,为了留名,他曾给希望工程捐款千万……
这样看来,他和这一世的李晓坏并无二致。
不过上一世,他选择了死亡,如今他又一次面临绝境,但他不会在轻生了。人们常说,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他已经放弃了一次,既然老天又给了他一次机会,他会格外珍惜,依然要靠自己,重新过上那令人向往的奢靡生活。
李晓坏正自下着决心,胸中如火,忽然一阵冷风吹过,单薄的身体顿时浮起一层鸡皮疙瘩,就像一盆冰水浇熄了他宏图之火,看了看清冷的街道,顿时有种饥寒交迫的感觉,这个世界他可真是举目无亲,身无长物,不冻死也得饿死。
人生在世,遇事全凭自身的意志,尤其在逆境时,你越是自怨自艾,你的处境就会越困难,李晓坏刚要叹气,仿佛空气都降低了几分,腹中早已饥肠辘辘,不禁想起了在白面包青天包龙星包大人落魄之时被打出怡红院,人家好歹还是吃过霸王餐的,而且就地就被招聘回去当了男妓还债,这他妈飘香楼的老鸨太不讲人道主义,就起码也让我当个大茶壶,混口饭吃嘛!
天色越发的阴沉,荒芜的街道上冷风四起,李晓坏唉声叹气,前途一片渺茫,先过了今晚再说。他哆哆嗦嗦的走在街角的一处商铺的墙角边,里面传来阵阵生米的香味,估计是间米铺,难怪外面这么干净,怕是米粒都被人捡走了。
他缩微在墙角,好歹还算避风,而且这里竟然还有一床破旧,散发着嗖味的床被,虽然与刚才的丝被无法相提并论,但好歹不至于第二天睡醒了中风。在铺盖边,还放置着一口掉碴儿的瓷碗,里面黑糊糊的看不清楚是什么东西,稍稍晃动,黏黏的,还有烂菜叶的味道,不过此时在李晓坏眼中,这无疑就是珍馐美味,因为吃,你就能活下去,不吃,这一晚都难熬。
可就在他刚端起破碗,准备充饥之时,斜次里忽然伸出一只干枯,黑瘪的大手,死死的钳住了他的手腕。李晓坏大骇,连忙转头,就在他头侧,出现了一张蓬头垢面的人头……
李晓坏吓得就要大叫,最近正好在看《鬼吹灯》《盗墓笔记》之流,忽然出现了书中场景,很容易吓死人的。
那人头忽然动了动,擀毡的长发硬邦邦的垂在脸前,一双眼睛昏黄浑浊,身上是一见破旧不堪的短褂子,一条胳膊有袖子,一条没有,衣襟的纽扣早已不见,由一根草绳束在腰间,以防进风,下身是一条蓝布裤子,除了补丁,就是破洞,脚踝处也扎着草绳,脚上没有鞋子,和那手掌一样漆黑干瘪,一只脚面上还生着一块脓疮,看得李晓坏头皮发麻,急急在身上摸索,准备找出一只黑驴蹄子辟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