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蜜糖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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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恍惚中,我的手心传来一阵阵热气,温暖顺着我的经络走遍周身,疼痛也减轻了许多。睁开眼,朦胧的炫黑人影轮廓在眼前漂浮摇晃,他似乎也投来了灼热的目光。四目交接,竟烫的我打了个激灵,脑中顿时清明起来。

“可可……”我伸出手,朝虚幻温暖的人影伸出手去。

那灼热瞬间熄灭,黑瞳淡漠下来。“知道我要来,怎么就睡着了?”

睡着?我眨眨眼,点头微笑:“是啊,实在是困,就先睡着了。让王爷等我实在是唐觅大不敬。”望着黑瞳中的疏离,我也客气起来,想说的话吞咽腹中渗进五脏六腑。“恭喜王爷当爹爹了,前些日子还世袭了爵位。”

他仍是面无表情,酷酷道:“嗯。”

我仔细研判着他的脸,与十五岁的洛可风相比,这张脸上多了一份成熟一点陌生一抹不羁一片倨傲和一身任谁也比不过的王者之气。这张脸上,倒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公主生产那天的焦虑不安的。那天的洛可风简直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爱情,果然具有神奇的力量。

“这一年,我的表现你还满意吗?”我问道。

“何止是满意,太满意了。”洛可风的嘴角柔和了些,低语:“实在是太好了,该死的好。”

是啊。还没有下山,蜜糖说书就帮助郸洛赶超琅邺成为全国最富庶的封地。第一个任务,蜜糖不仅圆满完成还顺便提出上疏成功打垮了琅邺的冶金业垄断地位。第二个任务,蜜糖不费一兵一卒兵不血刃就圆满完成了。第三个任务,使得洛蔚羿没能完成脓包皇帝的旨意,估计也会让洛蔚羿在朝中狼狈一段时间。这样的跟班,让他的七皇叔都艳羡到不行,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蜜糖。”他唤我。

“嘿嘿,王爷还是叫我唐觅好了。”我干笑两声,浑身的不自在。

他长长的呼了口气,突然站起身走到窗前。窗外的月儿弯弯,宛如新芽。“你已经满十六岁了,我教给你的所有任务也都顺利完成。”

所以呢?我蹙起眉。

“唐觅接令。”他朗声说道。

我穿着层层叠叠的裤子跳下床稳稳跪拜在地。月光倾泻在洛可风的身上,在他炫黑的周身打上了一层朦胧的光芒。我知道,他越来越缥缈,越来越抓不住。

“从今天起,任命唐觅为郸洛王府侍卫总领兼郸洛剽骑军统领,随侍本王明日即刻进京。”

“蜜糖领令,谢王爷!”

他转过严肃的脸,看到我可笑的装束后诧异问道:“你的衣服是怎么回事?”

“我?”低头看看我套穿了二十多条裤子的水桶腰,‘嘿嘿’干笑起来。“突然觉得很冷。”

“从小在缥缈峰长大还会怕冷?”洛可风瞪着我,显然不太相信这个说法。

我继续嬉皮笑脸:“王爷,怎么突然要进京了?”

“本王刚刚世袭爵位,按律要进京面圣谢恩。且朝中最近发生了一些大事,皇上已经宣召各封地王爷入朝商议。这一次,大概会在京城停留一段时间。”

“可是,宸星公主刚刚产下小世子,”呵呵,世子这个称谓怎么听都像是‘柿子’。“王爷怎么舍得呢?是不是要带上娇妻麟儿在身边。”

“本王的家事不是你该关心的对象。”他冷冷打断我的热情,毫无人情味儿。

这么说,是不带公主她们了?我垂下头,心里浮上淡淡满足。若是让我一直跟在人家三口的屁股后面眼瞧着一家人的天伦之乐,那可是岂有此理。

“是。”我站起身,望着那张酷脸问道:“王爷。”

“嗯。”

“难道你真的相信那个誓言?相信没有唐门继承人的扶助竞王就夺不了天下?”

洛可风沉沉的望着我,微微颔首:“相信,从我懂事起就相信。夺取天下,一直是每一个竞王世子肩头的责任,更遑论这皇位原本就应该是竞王府的!”他的神色坚毅起来。

我咧开嘴笑了,心里一瞬间充满了力量和责任感。“王爷!唐觅给您准备了见面礼。”说完,我端出私藏的那碗红烧肉,使出铁砂掌快速加热。凝固的油脂迅速融化,热气腾腾起来,红烧肉的香气不由分说的钻入我们鼻息。“这是宋婶做的红烧肉。”他哼了一声,好像知道宋婶是谁。

“已经热了,现在吃才香。”

洛可风不发一言,接过肉碗跳了块塞进嘴里。好半天,嘟囔道:“没有你烧的好吃。”

啊?嘴巴太奇怪了吧?我记得上一次给他烧红烧肉可是焦糊的,他居然觉得好吃?

“王爷,我身兼数职还偶尔客串你的厨子,那我的待遇如何呢?”我望着大BOSS,准备就我的福利待遇问题讨价还价。

“你想要什么?”他没有停下吃红烧肉,从齿缝中挤出这句话。

“豪宅。”

“好。”

“花不完的银子。”

“没问题。”

“四个如花似玉的美婢。”这个要求好像让他很吃惊,嚼着肉块抬头瞪我。

“怎么?”我白他一眼,理所当然的说:“唐觅二八年华,正是欲求旺盛的时候。王爷自己有了如花美眷不还是照样去天涯阁把妹妹。这个要求很过分吗?”

他低垂下浓密的睫毛,好心情的点头。“不过分,一点都不过分。”

第二天,玉房子门口齐齐整整站了四个漂亮的冒泡的女孩儿和一匹马。洛可风倚在门边怡然自得的望着我,好像在说本王的工作效率很高吧。我盯着他微笑,算是表扬加肯定。

“请唐统领为奴婢们赐名。”四人异口同声的说着,一嘴的江南口音。我越看她们四个越觉得长的很像很像,“你们是不是……”

我还没有说完,穿桃红色衣衫的婢女就脆生生的接口道:“禀统领,奴婢四人是同父同母的四胞胎。”

啊?这洛可风一晚上时间从哪里给我找来的这么正点的四胞胎啊?

“这样啊,用你们原本的名字就好。”

“不行!”四女婢断然否定本统领的决定,我的头隐隐作痛,心想日后蜜糖的生活大概会很热闹。

“那就按照出生顺序分别叫小东,小南,小西,小北好了。四位妹妹满意否?”我顺口说道。

“谢唐统领赐名!”四人说完,桃红婢女站了出来:“统领,奴婢是小东,日后侍候您穿衣梳发就是小东的分内事。”

“唔,你喜欢桃红色?”她轻轻点头,“那以后你就穿桃红衣衫好了,免得我分不清楚。”四胞胎啊,长的这么像我怎么能分得清楚!

“奴婢小南,负责您的饮食。”

“好,以后你就穿绿衫。”

“奴婢小西,擅长医术。”

“嗯,太好了,以后你就穿白色衣衫。”这样才算是白衣天使嘛!

“奴婢小北,擅长琴棋书画。”

“哇,我喜欢,以后我无聊烦闷的时候你就来给我解闷。你这鹅黄的衫子以后也不要再换了。”

唉,我倒是想得挺美,哪里知道从那天开始,我就从来没有把这四个人分清楚过。每天叫错名字成了唐统领府上有趣的景致。

“这匹马?”我转过头问道。

“这是额外福利。我命人特意从波斯运来的。从今天起,它就是你的坐骑。”

是吗?从今天开始我就多一个宠物了?“花花,出来见见你的同事。”我揪出还在睡懒觉的花花,强迫它的斗鸡眼看向那匹马。

花花很不满的望着他的后辈,摆出贞子表情想要进行恐吓。哪知道那匹马冲着花花张开了更大的血盆大口,瞬间竟把它吞了进去!

“你干什么!花花!”我傻了眼,急忙忙的扒开了马嘴,唔,这马一定没有刷牙!我摒住呼吸,努力朝它深幽的喉管望去,天啊,花花尖尖的尾巴尖就在喉咙口摇尾乞怜呢!我揪住它的尾巴尖将花花拯救出来。嗯,花花变成臭花了。脸上粘了粘液,好像还有没来得及吞咽下去的稻草饲料。

我一脸同情的望着满身粘液的它,说道:“花花,你很臭。”

那浑身雪白的耀眼额头上有一个红砂斑的波斯马得意的打了一个臭到极致的饱嗝。天啊!我的马帅得要死贵得要命跑得飞快,却偏偏有口臭!这洛可风是不是故意的?

花花的斗鸡眼困难的望着我,无声哭泣起来。这匹马真是太过分了!我决定了,就叫它臭臭。

我骑着臭臭安抚着花花,在婢女环伺下开始了蜜糖的官宦之旅。

山下,浩浩荡荡的剽骑军等待着洛可风。洛可风摆了个手势,他们竟然黑压压一片整整齐齐的跪了下来。“见过大统领!”呵呵,怪不得权利如此腐臭却仍是引得无数英雄前仆后继的殉葬。被人跪拜的感觉竟是这么的美好!

漫山遍野的人就这样跪在我面前。我和洛可风鹤立鸡群骑马并肩而立。

就这样了?从今以后,我是唐觅,是大统领,是洛可风的跟班,是这些铁血汉子的头,是个手握重兵的男人!要跟随着洛可风经历无数的血雨腥风直到他坐上那个金灿灿的位置。

我看向他,他竟也看着我。“蜜糖。”他阻止了我想要反驳的念头,“这是我最后一次叫你蜜糖。我想知道,你想好了?从今天开始跟着我不离不弃直到达成目标?”

“是的。”可可,我要帮助你坐上那个位置。我要解除这家族的诅咒。我要,我要获得转身离开你的借口和理由。

“如果你不愿,我也并非没了你就成不了事的。”他的眼眸迷蒙起来,让我看不到他的内心世界究竟是什么颜色。

我没有理会他,转过头沉声大喝:“众将士请起!”

黑压压的骑兵站起身子,齐刷刷的飞身上马。

“出发!”

我一声令下,大军有序前行。

洛可风默然策马走在了我的前面,我紧随其后。从今以后,他的背影就成为我唯一能看得到的风景了。

京城皇宫,繁华无限,却要比江湖凶险百倍。那里的人杀人用嘴,吃人不吐骨头,没有一个是好对付的。蜜糖能像自己想得那么顺利辅助洛可风登上皇位吗?

蜜糖的心,隐藏得了吗?

十六岁这一天,蜜糖终于踏上了宿命旅程,成为了洛可风身边如影相随的跟班。

后来京城被我搅得鸡飞狗跳,宫廷差一点因为我而焚毁。唉,没办法,有蜜糖的地方就有故事,就有不可思议的世间百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