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看你一眼,你就要把人家眼睛打坏?”我开始对这个女人感到毛骨悚然,如果这样说的话,我刚刚亲了她,那岂不是要命了!
见我一脸的戒备,她却春风一笑,说道:“你自然不同。”
说实话,没有哪个男人听到美女说‘你自然不同’的时候会不沾沾自喜的,更何况初出江湖的我呢。可是,我却分明从她的眼中读出了那个叫做‘阴谋’的词汇。
“啊!唐兄救我!”安公子绝世的轻功也耐不住此刻在室内又有一大群人围攻以及要命的斜视捣乱,大声呼喊起来。
不论怎样,他都是残障人士。我一定不回坐视不理的。于是,蜜糖施展仙姿飘飘,转眼飞到了他的身旁。我拔出宝剑,众人见我出手不凡绝非两脚猫水平,纷纷停住了手,自然不愿先上前试探我的身手了。先出头的人一定会吃亏的,这是每个千秋王朝人士都明白的道理。
不过,我再没有江湖阅历,也先要明白自己是不是在做蠢事。
“安公子究竟为何得罪这么多江湖朋友?”
他揉揉青肿的眼睛,颇有些得意的说道:“自然是因为本公子采遍天下无敌手了!”
“你是个采花盗?”
“怎么能这么说!”安公子大为不满,从腰间拿出折扇扇啊扇啊,尽现风流倜傥之能事。“我只要芳心,从不做出下流****之事,唐兄怎么能将我与那些无良的采花盗相提并论!”
“哦,原来是顶级采花盗。”我自以为理解的下了判断。
好吧,个人觉得与他完全是臭味相投,将让我帮他赶走苍蝇吧!
这时,不知谁人从人群中喊道:“你不要帮他!他最近得罪了唐门阿九,唐门上下早已下了绝杀令,一定要将他生擒!”
唐九?粉红唐九?总是给我绣可爱裤裤的唐九?
她,应该有十九岁了吧!这个斜眼潘安难道要做我的姐夫不成?
我眼望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心想果然是笨蛋!我唐门要是下了绝杀令,哪里还有生擒的道理?这不就是唐九姑娘欲语还羞的女儿家心思吗!
再看看斜眼潘安,竟是越看越顺眼了!自家人自然是要相互帮衬些的,虽然他以前很花,但是大家都是男人,这个很容易理解的。只要他以后好好改造,对唐九一心一意不就行了。我缓缓高举宝剑(高手武功练到最高境界的时候都时越来越慢),对准一众江湖人。
没想到安公子冷哼一声,柔情脉脉的望着金燕子说道:“本公子现在眼里只有金燕子,什么唐九都靠边站!”
我望着这个傻子,狠狠的骂过去:“死斜眼,就你的破眼,还敢不看着我家唐九!”
此话一出,除了金燕子,所有的人都惊讶莫名的望着我,同时惊恐的退后数步。哈,我唐门的毒药实在是太具有威慑性了!
“你,你也是唐门的人!”
我懒得跟他说话,右手衣袖轻轻一挥,一道耀眼的花到不能行的光芒朝安公子飞去。只听到安公子一阵惊叫,倒地翻滚。
哼!要不是看着唐九对你尚有情谊在,我非让花花咬得你面目全非不可!现下,不过是让你的嘴肿成肥肠罢了,已经手下留情了!
“真的是唐门的人!”众人纷纷抽气,有很多索性扭头就飞,离开了有来无回。千秋王朝的人就是很奇怪,一件事情只要有人凑热闹,保准凑的人就会越来越多,一件事情只要有人逃离,保准十秒钟内一个人也不剩。
果然,十秒钟内,有来无回酒馆里就只剩下了宋阿大,金燕子,肥嘴安公子和我。
安公子的脸上已经什么都看不到了,只能看得到两根超大的肥肠挂在俊颜上。
我拍拍花花的头,示意它干得不错。然后从我的糖袋子里拿出一粒蜜糖可可放入它的口中。它心满意足的晃晃尾巴,又钻回了我的衣袖。自从我六岁生日尝过这蜜糖可可的美味后,洛可风就常年给我供应厥罗国的供品了。
“阿三,”我从地上拎起安公子,狠狠扔在阿三的脚下,说道:“这家伙就麻烦你送回唐门了!”
宋阿三对这个安排显然有些不满,问道:“那你呢?”
“我?”我扭转过头,望着金燕子美人嘻嘻哈哈的抓住了她的柔荑:“我当然是留下来泡妞了!”说完,又美滋滋的亲了粉颊一口。
金燕子望着我,乐呵呵的笑了。
我看你能笑到什么时候?这个金燕子明明就知道我的来历,此等牺牲色相不知为何呢!
果然,金燕子拉起了我的手离开了大厅,朝她的闺房走去。走到门口的时候,与她紧紧相握的右手手心传来轻微的刺痛。藏在袖口里的花花以更快的速度一口咬在了我的动脉上。
这是我和花花在缥缈峰常常做的训练。花花天生嗜吃带有毒性的东西,太爷爷为了谨防一些来自西域外藩的奇异毒药会伤害到我。总是给我下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毒药,而花花每次都能快速的吸出毒药,真是厉害的花花啊!
金燕子给我下的毒药是西域密宗的魅惑曼陀罗。倒是不会要了人的命,只不过会让人很听话很听话,而且清醒后会忘记所有看到过的人和听到过的话。
算算时间,改是毒发的时间了,我双眼一闭,躺倒在她弥散着香气的床榻上。
“臭小子!居然敢吃老娘豆腐!”金燕子口出恶言,扬起手冲我袭击过来。
在那千分之一秒的转瞬之间,我心里想了无数条应对的措施——
继续装下去,乖乖的受她一掌。
不行!还从来没有人动过蜜糖宝宝一指头呢!坐起来,扮鬼吓死她!
让花花把她咬成猪头?
运足功力把她震成重伤?
千分之二秒,当金燕子的手掌距离蜜糖宝宝柔嫩帅脸零点零一公分的时候,一个苍老的声音传了过来:“住手!主公吩咐过,一定要毫发无伤的把唐觅送到。”哇,他们主公来头不小哦!太爷爷说江湖上只有少数的人知道唐门有一个十三,但是叫什么名字却是毫不不知情。
我仍然闭着眼,清楚地听到了金燕子愤恨的摔门而出。
而那个声音苍老的老者则走到了床榻边,我的脸上明显有些热乎乎的气息扑过来,显然,这老家伙在趁我昏迷观察我帅到不能行的脸。
“就这么个乳臭未干的臭小子,主公居然也稀罕成这样!”好像是对我有些失望的样子,他将我扛在肩上,不过没有带我飞,而是坐上了一辆马车。那应该是一辆比较高档的马车,我虽然不能睁开眼睛看,却清楚地感觉到它的舒适。
马车终于停下的时候,我再一次被扛起,被带进一个温暖如春的房子。
算算时间,该睁开眼睛了。我睁开双眼,假装混沌的望着四周的一切。
“你就是洛可风稀罕的要紧的跟班?”一个戴着纯银面具的男子缓缓走出,眼神似笑非笑的望着我。
我望着他,尽量使自己看起来心智尽失。
“听说你烧的红烧肉很好吃?”
“听说你编的故事把郸洛一举变成全国最富庶的封地?”
“听说你有一条叫做花花的小蛇?呵呵,别装了,唐觅!”他叫着我的名字,了然道:“想通过这种方式在我这里谈听到有利于洛可风的消息吗?”
我的眼睛立刻恢复神采,笑道:“明明就是面具先生您把我请来的,怎么能怪我想要一尽跟班的职责呢!”
他哈哈大笑,好半天停下来认真地说:“如果我很有诚意的邀请您成为我的跟班,哦不,合作者呢?”
“没问题,只不过还要麻烦面具先生跑一趟。”
“呵呵,为了优秀的人才,本……嗯,在下费些脚力又如何呢?”
“这一趟跑起来有些复杂。”
“怎么说?”
“你必须穿越时空,找我爷爷的爷爷商量才行。如果成功了,唐觅当真感激不尽!”
面具先生眼中寒光一现,冷凝着离开了。
我也想走,可是却不像他那样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