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你醒醒,你听得见吗?快点醒醒啊!”
“阿姨,你怎么了?能听得到吗?阿姨!”
“叫不醒,看来是昏迷了,到底要怎么办啊?!”
昏倒的大妈完全没有知觉,一些人想掏出手机打120,可又把手机收了起来。这年头,医院那边都有来电显示,打了医院就认准了你的手机。至于上前去扶人,这就更不敢了!有人试着向前了一步,结果马上就缩了回去。扶一个摔倒的老人,然后被人说是他推倒的,先被法院判了四万多,后面不停的折腾,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最终还要赔上一万块。
这好事是越来越难做,好人都成了大肥羊,被纠缠上了什么也说不清楚了,好人好事的传统就是个笑话。王文虎当初就高喊过不做好人,因为做好人很难有好下场,被女生送个好人卡更是个悲剧。所以这事王文虎并不怎么想管,当时从网上查到的判决书王文虎可都还记得。“人被外力撞倒后,一般首先会确定外力来源、辨认相撞之人,如果相撞之人逃逸,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本案事发地点在人员较多的公交车站,是公共场所,事发时间在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原告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根据被告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之人,从常理分析,其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
反正,整个判决书的意思就是,人不是你撞倒的,你为什么要去扶。你扶了,就是你撞倒的。你就是因为做贼心虚,这才把人送到医院,还交了钱让医生治疗,等着被撞倒的家人赶来。你要是真的做好人好事,做好事的时候就要把撞倒人的真凶抓住,做好事也要不留名,送到医院交了点钱就该扔下被撞的人不管,直接离开。
中华几千年好人好事的传统,也就这样。很不值钱,真的很不值钱。想一想,发发牢骚,其他的跟王文虎也没什么关系,他转身就要走了。
也就在这个时候,人群中的几句话让王文虎停下了脚步!
“岁数大了,怎么不多找几个人一起来上香,实在是太可怜了。”
“是啊,一看就知道是来为家里的孩子求平安的,当妈的就是不容易,一辈子都在操心。”
“也不知道有没有她家孩子的联系电话,有的话就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