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保健养生别让医生害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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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医生,不是天使(1)

客观地认识医生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从古至今,百姓对治病救人的大夫不乏“悬壶济世”、“再生父母”、“救命恩人”等众多溢美之词,现代社会(不知何时)更是将医护人员赋予了“白衣天使”的称号。

天使者,神的使者也。医护人员治病救伤,为患者祛除痛苦,确实扮演着天使的角色。但真正的天使是神,与人类无争,自然没有人类的自私自利。而医生是人,有人类生活的喜怒哀乐,有人的七情六欲,有自私自利的一面。因此,医生一方面可能犯错误,比如误诊误治,甚至发生医疗事故;另一方面,在一定法律和道德框架下,医生有追求自身最大利益的趋向。

对医生称呼“白衣天使”实有不妥,哪怕是对那些医德高尚者。“天使”的称呼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现代社会文明的精髓——人人平等这一理念。平等的人际关系体现着人格的尊严,患者不应该因为求医而对医生格外礼遇三分。

医生仅仅属于一个社会服务者,从服务中获取社会回报,体现的是一种等价交换。高超诚信的服务,自然应该得到良好的报酬,反之则应是社会的惩罚。平等的医患关系也意味着对治疗措施的平等协商,而不是医生说“我说怎么样就应该怎么样”。医生有医生治疗方面的意见,患者有自身经济状况、社会角色等其他非疾病因素的考虑,治疗疾病时,患者也应该有自己的想法,而不是绝对服从医生。

把医生当成天使,使许多人不能客观地认识医生。把医生看得太崇高,有时候会麻痹患者的神经,疏于防范医生可能产生的邪恶;把医生看得太崇高,有时候会让患者过于相信医生的判断,对于明显的错误仍然不自主地盲从。根据利益法则肯定医生行为中的自我利益成分,设定医生并不一定维护自己的最大利益,是当今医患互动中医疗决策时患者一方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医生不是天使,他们所反映的道德素质和同一时期社会的整体表现一致。在我国社会体制转型期间,由于暂时缺乏良好的制约机制,许多行业出现了道德沦丧的趋势,医务界也不能幸免,甚至有人说:“现在有些医生已经不是白衣天使,早已成了白眼狼了。”虽然话过于偏激,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们医务战线的现状并不令人乐观。

了解医生可能发生的错误,了解医生追求自身利益时的思维方向,对避免医疗伤害、最大限度地维护患者利益有着十分巨大的作用。

医生的误诊与误治

随着医学和相关学科的发展,各种现代的检查仪器不断进入临床,诊断手段有了很大进步和提高,但是,临床误诊率并没有因此而下降。

人们十分迷信许许多多的现代科学仪器,如核磁共振仪、CT扫描、B超等,但要知道,它们毕竟也只是一个间接的影像。不同质量的机器可以产生不同的影像,相同的影像不同的医生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

根据《误诊学》一书统计,现代医学的误诊率平均约10%。有些疾病的误诊率可以高达80%以上。肺癌在一般县市医院X线误诊率为64.2%,胆囊癌的误诊率达83.5%,胃肠道癌平均误诊率为57.2%,痛风性关节炎平均误诊率达到78.6%,误诊时间最长者42年。肝结核平均误诊率达93.1%,其他文献几乎均为100%,误诊时间长者达30年。对某综合医院2000例神经衰弱患者进行再诊断,发现只有301例符合神经衰弱的诊断,误诊率高达84.95%。

医生经验有限、水平低下是造成误诊误治的重要原因之一。发达国家对于医生的准入有着严格的要求,有些国家甚至要求,医科大学必须要在学习完其他大学课程后方能进入。发达国家医生的培养也有一个完整的程序标准,就像一个现代工业加工厂的流水线,医学院学生毕业以后,必须要在具有一定水平的医院工作一段时间以后,才能自己开业或者独立工作。

由于许多原因,我国医生的水平极度参差不齐,不同级别的医院,水平差距很大,许多基层医院的医生往往一毕业就分配到位,复杂病例诊断治疗经验极少。更为可笑的是,“文革”期间文盲都可以当医生——“赤脚医生”是我们当时十分熟悉的字眼。尽管这一现象已经不复存在,但现实中泛滥的游医,有些仍然是没有上过几天学的农民。

误诊误治有时候比不治疗更可怕。有些疾病不治疗还有自然痊愈的可能,如果用药与疾病需要相反,反而会增加身体调节的负担,加速疾病恶化。

医生责任心与医疗事故

受道德素质、身体素质、环境因素等影响,医生对病人在诊断和治疗中的专注度或者责任心是变化的。一旦这些因素有不好的变化,其可能的后果就是医疗事故。

关于医疗事故的定义是:医护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如果说,误诊误治还因为和现代医学总体局限有一定关系,医疗事故则完全是医务人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所致。

但医疗事故并不一定因为医务人员的道德败坏,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医疗事故可能永远无法避免。因为人不是机器,并不能保证每时每刻都处于完全相同的状态——瞬间的疲劳、精神因素的干扰,可能让一个人做出超出常规的举止。

我们曾经将医疗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故。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以技术过失为主要原因所致的事故。技术事故是指虽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诊疗护理,但由于水平有限而造成的过失。

常见的医疗事故如本该做皮试的怀着侥幸心理不做,导致病人过敏性休克死亡,这种情况在个体诊所、农村基层卫生室最为常见。

手术时遗留纱布、器械的事也不是新闻。据报道,患者腹部手术后腹中遗留血管钳、剪刀长达几十年才被发现。一般人很难想象,长达十几厘米、有硬度、有宽度的东西丢在如此有限的腹腔内而不会被医生察觉。只有做过腹部外科手术的医生才有体会,这种事情的发生实际上一点也不奇怪,稍有疏忽就会导致。

一把看起来不小的血管钳,或者一块大的纱布,包裹在小肠中间后,不花一定的时间还真难一下找出来。为防范这种事故,手术室规定了严格的查验制度。手术台上和台下两名护士手术前必须将台上所有的器械物品进行登记,术中拿上来的物品也必须有专门的记录,手术后在完全核对无误后才能通知医生关闭腹腔(不能少也不能多)。在一件物品哪怕是一个针屁股没有找到之前,手术医生是不能关闭伤口的。

有这样一个严格的制度,似乎遗忘物品在腹腔内不太可能,但是当抢救危急病人的时候,当病人较多医务人员忙乱的时候,当手术时间较长手术人员疲劳的时候,这种“不太可能”的可能性就会极大地增加。

左下肢的肿瘤切了右下肢,阑尾炎切了输卵管、卵巢,胃的病变切了肝脏,在国内、国际媒体上多有所闻。十多年前,潍坊某医院误将一名心脏病患儿和一名扁桃体患儿错误地交换手术——扁桃体肿大切开了胸腔,心脏病患儿做了扁桃体手术,这件事在许多人的印象中应该记忆犹新。那段本来作为医生功绩的电视录像上,一颗本来不该裸露的心脏在大众面前血淋淋地搏动,述说着两位花一样儿童的可怜和无辜,声讨着医护人员的不负责任和荒唐。

这种事情的发生听起来不可想象,但是假如你到手术室转上一圈就会发现,病人被麻醉并盖上手术单以后,区别起来非常困难。假如是在大型医院,手术台、手术室较多,许多病人躺在那里,如果医生进错了手术室,或者手术病人临时改变了手术间,而恰恰这时候医护人员又忘了再一次核对病人,这种错误的发生就水到渠成了。为了防范做错手术对象和手术部位,许多有经验的大夫手术前,都在所做手术病人的病变部位用紫药水做记号。

给病人给错药、打错针也是经常见到的医疗事故之一。临床上为了杜绝此类错误发生,制定了许多严格的规章制度,比如其中的“三查七对”。

所谓“三查”,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所谓“七对”,其内容是:对床号、对姓名、对药名、对剂量、对浓度、对时间、对用法。但执行这些规章制度的主体是人不是机器,当监督措施不强的时候,当太忙的时候或者过于自信的时候,平常常规机械进行的“额外无效”劳动,可能使人在瞬间产生“少做一次,又能怎么样”的冲动。

美国的医药水平世界领先,但从美国医学研究会提供的数据可以看到,美国每年死于医疗事故的人数约为98000人。这个数字比美国全年因交通事故、艾滋病、乳癌而死亡的人数还要多。而由于医疗事故致残的人数,更是一个让人吃惊的数字。据不完全统计,很有可能要以十万或百万计。

在德国,每年也有近25000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医疗事故死亡,全国受理的医疗事故案件约在30000起左右,且还有继续上升的趋势。英国近年频繁曝光的医疗事故也是令政府头痛、令公众十分汗颜的事情。

我国医疗事故的发生率肯定也是不低的,这和我国现今的经济水平有关,和我们医疗人才的培养粗糙有关,和我们近年来医疗秩序的混乱有关。我们很难见到详细的统计数字,就是有这样的统计数字,其准确性也是需要打折扣的。很多医疗事故因为病人及其家属的知识欠缺,可能并没有真正意识到。有些意识到了,由于部分医疗机构和地方政府的保护,也很难得到公正的评价。

医疗事故发生以后,其处理过程对患者来说一般是不太有利的。医疗行业的专门知识,使普通法官根本无法作出正确判断,就是从事医学职业的专家,因为专业的局限也无法正确评价许多其他专业的是与非。

于是就有了一个所谓的“医疗鉴定”。过去医疗鉴定的单位就是犯错误医生和医疗单位的上级,护短行为毫不奇怪,以至于许多医疗事故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或者不了了之。

最近几年,我国在立法保护病人的权益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比如“举证倒置”,充分解决了病人在医疗纠纷中的被动地位。只要你有一定的基本事实怀疑医院有错误,你就可以控告医院,由医院举证证明其行为的合理。

病人随时有权复印自身病历资料,这比起以往由病人调查事实、寻找依据,通过许多批准才能得到病案资料来说,简直就是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医疗鉴定专家组由控辩双方抽签决定,对于与当事双方有关联的专家强制回避等,也为医疗鉴定的公正建立了客观的条件。但是,作为医疗鉴定的医务人员处于对同行感情上的共鸣,是否能够真正做到绝对公证,仍然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

在处理医疗事故方面,虽然我国正在逐步走向国际化、正规化,病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但医疗鉴定的不菲费用、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等诸多因素,仍然阻碍着部分病人上法庭去讨回自己的公道。

医生的自我保护

医生是一门高度风险性职业,这不仅仅体现在疾病判断、各种药物治疗和手术操作可能发生错误这一方面,还有一个方面的风险是医生本身完全没有错误,疾病本身自然后果可能被误解为医生的错误。现实中,医生的错误和疾病本身的必然后果有时候并不能区分得一清二楚,因此,一个“成熟”或称“老到”的医生,必然会产生相应的自我保护意识。

自我保护是人的本能,不冒险是其中具体方针之一。自古以来,医生就有根据其职业特点产生的各种自我保护技巧。

笔者曾经在接受一位老者的“谆谆教诲”的时候,了解到一位个体老中医的一条秘密的“临床经验”如果是在大雨滂沱、电闪雷鸣或者狂风大作的晚上,最好不要接待病人。因为这时候的病人一般病情特别严重(如果较轻,就不会急着赶来),甚至已经到了垂危的边缘,这时候病人的死亡率特高。

我问:“这时候,也是病人最需要帮助的时候,这样做岂不有违医德之嫌?”老者答曰:“一方面,在那个时代,这种病人在医学上往往也根本没有多少治疗方法,基本无药可救,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你的诊所死掉了一个人,对你的形象就或多或少有负面的影响。大家只会传某某人在某某诊所死了,某某人又医死了一个人,很少讲为什么死了,是否该死。遇上不讲理的人,说不定还会找一些麻烦。”

当然,这肯定只是过去医生自我保护秘笈中沧海一粟,许许多多无人知晓的其他技巧,还没有或者永远也不会被他们讲出来。

现代医生的自我保护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积极的自我保护”,具体指认真细致负责地对待病人,避免医疗差错发生,这是对病人有益的保护;另一种保护可以称为“消极的自我保护”,它完全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卷入纠纷,设法为自己开脱而不顾病人的利益。消极的自我保护主要采取两个办法:要么拒绝诊断治疗,要么过度诊断治疗。

今天的拒绝治疗当然不像过去私人诊所那样直接,委婉拒绝治疗并让病人找不到漏洞的方法有很多,比如“我们医院的设备条件有限,技术能力不够”,或者“你们赶快转某某医院吧”。疾病的治疗有时候需要试一试,这里面存在着风险,即如果试不好怎么办?甚至造成不良后果怎么办?但拒绝风险意味着完全放弃了病人好转的希望,也意味着医学进步的步伐会停滞不前。

过度诊断治疗在今天更是一件十分常见的事情,过度诊断治疗说白一点,就是尽量将病情说重,尽量多用检查和治疗措施。

之所以尽量将病情说重,是因为如果治不好,就有了一定的托词——“病情太重,没有办法”;如果治好了——“那么重的病都治好了,医生的水平真高”。尽量将病情说重,如果严重后果产生了,病人及家属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免得感觉突然以至于难以接受;如果后果较好,病人及家属对医生更加感激。

而尽量多用检查措施,一方面可多创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广泛的撒网或多或少可以降低一些误诊的几率。

假如一个没有任何异常感觉的“好”人站在我们面前,我们也不敢肯定他没有疾病,有时候医生对于自身也不一定有那么多的自信,何况面对的是一个病人的时候。“看的是感冒发烧,没准肺部有一个还没有产生症状的肿瘤,以后谁能说得清是不是看感冒的医生误诊了?”——一位乱开检查单的医生辩解说。

这样的辩护确实还有一定道理,某知名电视台的焦点栏目曾经有这样一组镜头:

一个乡镇卫生所门诊医生根据病人右上腹痛、右上腹有压痛并伴有发烧的症状和体征,初步诊断“胆囊炎胆囊结石”,给予抗菌素静脉滴注。

记者质问医生:“你凭什么诊断患有胆囊结石,你做过B超吗?”

接下来是访问县医院医生的镜头,县医院医生侃侃而谈:“严格意义上来说,没有B超及其他的辅助诊断证实,不能确诊胆囊有结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