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印税收与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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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实证分析中国和印度税收收入总量(4)

1996-2008年中国GDP和税收收入数据各13个。首先考虑选择滞后阶数,根据滞后阶数选择标准,有1个标准显示建立滞后2期模型最好,有4个标准显示建立滞后4期模型最好。

如果选择滞后4期模型,那么我们相当于只能研究2000-2008年的情况,且自由度不够,大大降低了模型的准确性。因此综合考虑样本容量和自由度等问题选择2期VAR(2)模型进行VAR估计。

从模型的整体回归结果来看,虽然有参数未通过T检验,但是整个VAR模型显着,VAR模型的调整拟合优度达到99.93%,整体极大似然比为‐85.04991(见表3‐21),这些都反映了模型良好的拟合特征。因此该模型能够很好地反映GDP与税收收入总量之间的关系。

表示在95%的置信水平下显着。

从模型的回归系数来看,税收收入总量与下两年的GDP总量间的相关系数显着,但是综合考虑Granger检验的结果,只有滞后2年的税收收入总量与GDP总量间存在因果关系,于是只考虑滞后2年税收收入与当年GDP间的相关关系,滞后2年税收收入对于当年GDP的系数关系为1.9115。也就是说,今年的税收收入增长对后年的GDP增长有正影响。而中国税收收入和滞后1-2年的GDP系数不显着,即今年的GDP对明后年的税收收入不产生显着影响。这样的检验结果与各时间段分段检验以及整体时间段检验的结果保持一致。

(2)印度数据分析1996-2008年印度GDP和税收收入数据各13个。首先考虑选择滞后阶数,根据滞后阶数选择标准,有4个标准显示建立滞后4期模型最好。

但是综合考虑样本容量和自由度等问题,并与中国情况容易相互比较,选择2期VAR。

(2)模型进行VAR估计,见表3‐24和表3‐25。

从模型的整体回归结果来看,虽然有参数未通过T检验,但是整个VAR模型显着,VAR模型的调整拟合优度达到99.59%,整体极大似然比为‐75.36342(见表3‐24),这些都反映了模型良好的拟合特征。因此该模型能够很好地反映GDP与税收收入总量之间的关系。

表示在95%的置信水平下显着。

从模型的回归系数来看,税收收入总量对下两年的GDP总量均无显着影响,而GDP总量与下1-2年的税收收入总量间的相关系数显着。综合考虑Granger检验的结果,GDP总量对下2年的税收收入总量的影响为‐0.3601。这样的检验结果与对整体时间段检验的结果保持一致,也符合实际情况,只是与1985-2008年的检验结果有所不同,在1985-2008年时间段内,印度的税收收入与GDP总量之间双向均无显着关系。将以上各模型的检验结果更为清晰地总结一下,形成表3‐26。

从表3‐26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的税收总量对于GDP总量的正效应在各时间段内都很明显,而印度的税收总量对于GDP总量的效应则在各时间段内都不明显。中国的GDP总量对于税收总量的效应在各时间段内都不明显,而印度的GDP总量对于税收总量的负效应在1970-2008年和1996-2008年内还是能显现出来。相比之下,印度的税收总量对GDP的变化几乎不产生影响,只是GDP总量对税收总量有比较弱的负影响。

小结与思考

本章的核心在于讨论中印两国实际税收收入与实际GDP之间的相关关系。

在探讨中印两国各自实际税收收入与实际GDP之间的因果关系时,检验结果显示,中国的税收总量是GDP发生变化的原因,印度的GDP是税收总量发生微弱变化的原因;而反向的因果关系则都不明显。考虑到中国1984年、1994年税收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在考察1985-2008年和1996-2008年的数据时,这种趋势更加清楚。

以往的研究多认为,税收收入经济增长负相关,或者没有明显关系。例如,Grieson(1980)研究的结果是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负相关;曾国安、胡晶晶(2006)根据1994‐2005年中国税收收入的数据通过回归分析得出,19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税收收入的增速过快,且中国的税收收入的增速超过GDP的增速的幅度过大,抑制投资和消费需求的增长,从而对经济持续增长造成负面的影响。

Carlton(1983)发现税收与经济增长没有关系,Oakland(1978)得出税收对经济增长可能只有很弱效应的结论。Wang和Yip(1992)对台湾的研究、Mendoza(1997)对18个OECD国家的研究和Myles(2000)对英国的研究等,都表明税收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不显着或是非常微弱。Wang和Yip(1992)还进一步指出,税收对于增长无显着影响的原因是由于消费税对于经济增长的正向影响抵消了要素征税(factortaxation)对经济增长的负向影响。

与以往研究结果不同的是,本章的研究结果显示,中国的税收收入对GDP增长在1970-2008年各时间段内都显现出正效应,这说明中国的税收收入增长对经济增长具有有利影响,税收制度对于经济的刺激作用明显,这一点倒是与Slemrod(2003)的观点相近,他认为,至今还没有令人信服的数据表明,高税收会阻碍经济增长,这是因为基础设施建设也可以促进经济增长,政府的税收收入可能实际上用在了更能提升经济增长的方面,中国政府的行为恰恰如此。

然而与此同时,本章对印度的研究结果一部分与Wang和Yip(1992)、Mendoza(1997)和Myles(2000)的研究结论相近,即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没有明显关系。这说明印度的税收制度对于经济的刺激作用并不明显。与以往研究结论不同的是,印度比较独特的减税、税率变动频繁的政策导致印度的GDP增长对于税收总量在此后第2年还有负作用。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试探性的结论:

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但是,具体来讲,税收到底是促进经济增长,还是损害经济增长,或者是同经济增长没有什么关系,要结合具体国家的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中国的税收对于经济增长的刺激效应非常显着,税收政策作为政府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以调控经济、刺激增长作为重要目标,因此,税收收入体现出和经济增长的高度的相关性,税收收入对于经济增长的作用效果非常显着。这一点可能同中国增长的特点有关。众所周知,中国的经济增长是投资驱动型增长,政府对国民经济的干预是经常的事。中国投资的传导机制是中央政府投资引导地方政府投资,地方政府投资带动企业投资,最后刺激经济增长。而中央投资的力度要受到财政收入(主要是税收收入)的制约。

印度的税收对于经济增长基本上没有明显效果,税收收入对于GDP的影响有限。纵观印度的税收制度,其刺激经济的意图并不明显。这一点也可能同印度增长的特点有关。根据WangDashu(2009)的研究,印度目前的经济具有双轮(消费和投资)驱动的特点。除了消费具有私人性质以外,在印度投资主要是私人投资,政府投资很少。印度是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对经济的投资干预很少。实际上,印度财政是吃饭财政,财政收入(主要是税收收入)养活政府的官僚机构尚且入不敷出,政府投资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这从印度基础设施的常年落后即可见一斑。

中印两国税收制度的不同取向,导致了各自对于经济增长的刺激作用的不同。从税收总量的角度可以粗略地看出,中国的税收制度对于经济的刺激作用显着,和GDP之间具有明显的先行后续关系;而印度的税收制度对于经济的刺激作用并不显着,税收制度的经济刺激导向总体来说并不明显。

那么,什么才是所谓的“以刺激经济增长为导向的税收制度”,除了税收优惠等显而易见的政策以外,表现在税种结构上应当是怎样的一种形式?与印度相比,中国的税种结构到底有什么样的不同?这样的不同是否就是造成两国经济增长的刺激性不同的原因?

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接下来的章节中继续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