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着一对新人上了去机场的车之后,云泽之牵着天天往车位走去,走了一半,才想起车钥匙还在方岚的包里,转身正要去找方岚,却发现方岚在离他不到三步远的地方跟着。
整个婚礼,他将方岚丢置一边,自顾自忙东忙西,到散了场,要开车时才想起来,自己不是一个人到这里来参加婚礼,而是还带了一个人来。
只是,自始至终,忘了她的存在。
“呃——对不起,刚刚实在是忙,照顾不周。”
心中虽然隐隐有点过意不去,说出的话则完全是客套的言谈,望着方岚的眼平和到没有任何的波澜。
方岚也回以外交仪式般甜美却做作的笑容,尽量心平气和地说道:“噢,没关系,你一直在忙。”
“姐姐?”拉着云泽之的手的小天天,看到方岚,却远远比云泽之热情许多。
他挣脱云泽之的手,往方岚扑去。
嘴里嚷嚷着:“抱抱,姐姐,抱抱!”
看到天天扑了过来,方岚忙蹲下身子,张开双臂,迎接小家伙的到来。
话音未落,天天已经整个人已经扑入了方岚的怀里,还不望用小脸往她的脸上蹭去。
“喂,喂,注意一下影响!”
云泽之看不惯天天人小鬼大,乘机在方岚的脸上吧叽的动作,嚷嚷着想阻止。
“老爹,姐姐好香,你也亲亲嘛!”天天嘟着小嘴,笑咪咪望着云泽之。
“呃——”
小鬼头的一句话,让两个大人的脸都瞬间便红了。
气氛顿时尴尬。
“老爹脸红了,呵呵!你不亲,天天亲了哦。”
说完,小天天噘着小嘴往方岚唇上亲去。
“喂!聂乐天,你给我打住——”
实在是看不惯小恶魔的行为,云泽之大声的抗议起来。
天啊,什么日子!
聂枫那家伙自己去度蜜月,将个小魔头丢给他来善后。
这样做人家干爹,实在是窝囊啊!
“呃——爹爹,我真的亲了哦!”
天天斜着眼睛望了望云泽之,想乘他不注意,一亲芳泽。
“小鬼头!”云泽之一手提着天天的后领,将小天天拎着离开方岚。
这还了得?
才三岁多一点,不到四岁,就开始喜欢美女?
长大以后,还不成天只知道泡妞?
要是长成一个花心大少就麻烦了!
“呜呜——爹爹欺负我!爹爹不爱天天!呜呜——我要爸爸!我要爸爸!”
被像一只小鸡一样拎着走的天天,手脚乱舞,大声哭喊起来。
搞得云泽之极度没有心情。
这家伙,才离开他几天?才跟聂枫几天?就开始只要爸爸了!
郁闷啊!
他只知道生气,却不知自己的脸,如烧黑的炭,黑得吓人。
看到被云泽之拎着往前走的天天,方岚的心一下软了,她追了过去,拦住云泽之,道:“喂,云泽之,你放开孩子!你这是虐待!他父母将他交给你,就是让你这样对待的吗?”
“你不懂就不要管那么多!”云泽之一肚子火正好没地方发泄,此刻,也不示弱,对着方岚喊了起来。
“我是不懂,不懂一个看似斯文的人,对待孩子怎么像个魔鬼呢?哪有你这样对待孩子的呀,快放开他啦!”
方岚说着,伸手去抢云泽之手中的天天。
天天则听到方岚的话之后,哭得越发厉害。
云泽之无奈,松开了天天,暗沉着脸去开车。
方岚将丢丢抱上车,不断的哄着。
哄了半天,小家伙才安安静静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直到睡熟了,睫毛上还挂着小小的泪珠。
云泽之边开车,边透过观后镜看后坐上的两人。
看到天天在方岚的怀中睡着了,才道:“对不起,刚刚不该发脾气。”
方岚扑哧一笑,道:“今天听到你第二次道歉。”
她不得不承认,这个年仅三十一岁的云氏总裁,不但温文儒雅,而且极富修养。
至少,他能够随时承认自己的错误,这一份修养,在心高气傲的年轻人中极为罕见,何况,他为高权重,不可一世的身世?
他更应该是睥睨一切的王者,而在他的身上,看不到一丝霸道的气息。
他总是于从容中,让人臣服。
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在婚姻大事上,还让老爷子操心?
就凭着他帅气得不可一世的容颜,他温和的心性,以及他儒雅的气质,如大海般深厚的胸襟,这样的人,怎么会找不到爱人?
唯一的解释是,他将爱的人,深埋在心底的某一个角落。
那么,是什么原因,让他们错过?
庄曼,她放弃了多么好的一个人!
方岚怔怔看着专注开车的云泽之,却不知,自己的眼神,充满了仰慕的光芒。
“先送你回家。告诉我该怎么走?”
车子驶进市区后,云泽之问方岚。
“还是先送小家伙吧。”她觉得让小天天一直这样睡在车子里不好。
“今夜我带天天,所以,要先送你回家,才能带着他回家。”
“那好。我住南区。”方岚不想坚持。
既然他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那么,还是先回家的好。
答应老爷子照顾他三个月,可没有答应每天二十四小时照顾他。
十分钟之后。
车子驶入方岚家的小区。
云泽之停了车,道:“你自己上去吧,我不送了。”
“好的。”
方岚打开车门,正要下车。
这时——
小天天的苦声在车内响起。
“姐姐抱抱!姐姐抱抱!”他双手揉着眼睛,睡眼朦胧的扑入方岚的怀中。
“好了,好了,天天不哭,姐姐抱你哦。”
她不得不留在车里安慰天天。
云泽之望着两人,摇了摇头,调转车头,将车驶出了小区。
“看样子,小家伙是黏定你了,你今夜就睡我那里吧。”他不得不想到如此下策。
夜已深。
明天公司还有一大堆的事情要处理,不可能因为一个小东西,影响到明日的工作。
自此聂枫回来之后,他的重心自然而然转变。
他开始对商务活动,对征服对手,对无穷无尽的应酬感兴趣。
将大量的时间,投入工作中,麻痹自己孤独的灵魂。
是他忘却庄曼的方式。
祝福她。
然后,自己活出自己的色彩。
只是,这色彩,只剩黑白两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