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人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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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为自己而战斗(2)

古英雄,你可以选择同意,也可以选择拒绝。如果你选择拒绝,就等于背叛了蓝衣社,你也不再是我们的社长,而是敌人。你可以选择隐藏或逃跑,但别以为能躲过我们的眼睛,因为蓝衣社无所不在无时不在。朋友,你的命运,由你自己掌握。

赤裸裸的威胁。

愤怒地将纸条揉成一团,但转瞬又将它铺开。看着端木良被我捏皱的文字,手指几次摸上去又缩回,最后将它小心地折好,放到自己的口袋里。

这不是属于我的世界,从前的天空集团也不属于我。假设我答应去美国,以后的天空集团呢?我的世界究竟在哪里?

从包里拿出一张照片,并非现在的这张脸,而是另一个看似相貌平凡,目光却隐含力量的年轻人。他的眼睛里藏着是什么?蓝衣社邪恶的阴谋?还是某个千年前的秘密?

这是古英雄的脸,三年前我自己的脸,却是那么陌生那么遥远。

如今这张脸早已化为灰烬,跟随高能躺在坟墓里,以及妈妈的记忆之中。

当我刚知道自己不是高能,无端想象真正的我,应该是个年轻才俊,家境良好品学兼优风度翩翩,是许多女孩梦中的白马王子。

现实却那么残酷,虽然我叫古英雄,实际却与英雄相差甚远,除了十五岁救过一个少女。

我是个看似普通的保险推销员,私下里却是蓝衣社的新任社长,一个秘密家族的继承人,整天梦想某些肮脏的计划,见不得人的卑鄙勾当。而我的同伙都是些什么人?变态的医生华金山,阴险的奸商端木良,跟踪狂与偷窥狂南宫,还有远在美国的神秘人常青,我是和他们一样的人,而且比他们隐藏得更深更龌鹾。

我恨自己!

什么是“自己”?自己的脸?自己的名字?自己的家人?还是心里的那个字——我?古英雄,从前的古英雄到底是什么人?魔鬼、英雄还是凡人?

下意识地打开端木良的电脑,不奢望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否则他不会把我留在这里。

我只是上线搜索三个字——古英雄。

翻到搜索引擎的第二页,就发现了一个名为“古英雄博客”的网页。

“古英雄”这三个字本来就不像生活中的人名,倒是很适合做网名或标题。

然而,博客首页有一张照片,居然就是——

瞪大眼睛拿起手中的照片,没错,就是他!

确切的说,就是我。

挂在博客首页的这张照片,正是我手中这张古英雄的照片。

这才是我从前真正的博客——古英雄的博客,而不是高能的“在卡夫卡的地洞里”。

手指颤抖着移动鼠标,博客访问量仅有91次。最后一篇文章,发表时间是2006年10月25日——三周之后,古英雄就与高能一同在杭州遭遇车祸,从此古英雄变成复活的高能,而高能变成死去的古英雄。

没错,这就是我,古英雄。

就连这张照片,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张,以至于挂在博客首页,就这样毫不遮掩地处身于网络,只要搜索我的名字就能找到,静静等待主人再度来访,才得以幽灵重生。

古英雄的博客总共只有七篇文章,最早一篇发表于2005年7月14日,内容很简短——

“今天,是我的23岁生日,开通了自己的博客。我知道没人会来这里看,唯一的读者就是我自己,一个小小的保险推销员,祝我晚安!”

博客第二篇,是2005年7月30日——

“该死的夏天,热得要人命。我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在大街上跑了整个白天,去了五家公司,却全吃了闭门羹。臭汗湿透了衣服,再跑一天大概就要中暑了!这就是我的命运?”

博客第三篇,一下子跳到了2005年12月1日——

“许多天没来这里看过了,点击量没有过变化(苦笑中)。对不起,我还在寻找父亲,已经找了一年零六个月,还是没有他的任何消息,就像他失踪的夜晚那样神秘。父亲会不会已经死了?”

博客第四篇,已经跨越到了2006年2月14日——

“情人节,我一个人在街上闲逛,没有女朋友,也没有男朋友,谁会喜欢我呢?”

看来古英雄与高能还真是有许多相似之处。

博客第五篇,2006年4月5日——

“清明节,跟着妈妈去给爷爷扫墓,我忽然问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妈妈,我的墓什么时候造好呢?”

这句话简直令人绝望,是什么原因让24岁的年轻人想到自己的坟墓?

接下来博客第六篇,2006年9月19日——

“梦,我又做了那个梦,回到十五岁那年,跳到黑色的水中,救起那个盲人少女。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感觉自己是个英雄。”

啊,那个梦,自从我苏醒以后,也经常坐这个梦。

梦是唯一没有断裂的记忆,在失忆以前和以后,这个梦永远都无法被抹去。

奇怪的是,博客看到这里,却没有半个字提到兰陵王,也没有提到过蓝衣社,更没有任何与面具相关的内容。也许,我以前隐藏得实在太好了,就连这个只是写给自己看的博客,也不泄露半点秘密。

§§§第七篇,也是最后一篇博客,2006年10月25日,距离那个致命的时间愈来愈近——

“假如我死了,请在我的墓碑上,刻下这样几行歌词:

别哭,我最爱的人

今夜我如昙花绽放

在最美的一霎那凋落

你的泪也挽不回地枯萎

别哭,我最爱的人

可知我将不会再醒

在最美的夜空中眨眼

我的眸是最闪亮的星光

是否记得我骄傲地说

这世界我曾经来过

不要告诉我永恒是什么

我在最灿烂的瞬间毁灭

不要告诉我成熟是什么

我在刚开始的瞬间结束

这是郑智化的《别哭,我最爱的人》,希望在我死的时候,能够有一个我最爱的人,来到我的坟墓前为我唱这首歌。”

别哭,我最爱的人?我以前有最爱的人吗?现在还有吗?

当即下载这首郑智化的歌,用端木良的电脑放出来,晚上没人把音量调到最大,整个楼面飘荡夜半歌声“别哭,我最爱的人” ……

这个沧桑与沙哑的歌声,伴随绝望的情绪,几乎走向毁灭的尽头。却在每一句的字里行间,透露着对生命的无限眷恋,“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屏幕里的古英雄博客,照亮我被替换成高能的脸,听着那生离死别的激情,仿佛对这个世界道别。

突然,手机铃声响起,接起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HELLO!我是莫妮卡!我回到上海了,现在就想见到你!”

半小时后。

我见到了莫妮卡。

五星级酒店四十八层总统套房,站在奢侈的落地大窗边,可以俯瞰黄浦江的九十度大转弯,迎面就是军刀般锋利的环球金融中心。整个上海都匍匐脚下,神秘雾气缭绕夜空,不夜灯光柔和了许多,银河似的铺在水泥森林上。只有一块巨型电子屏幕,依旧顽强地闪烁着汽车广告,红色光芒穿破夜雾,自下而上地射映我的脸——高能的脸。

落地玻璃边还有一张脸,美丽的混血儿的脸,一千年前丝绸古道上雅利安人与华夏人的脸,比这个夜晚的雾气更加神秘的脸。

她的中文名字叫孟歌,英文名字叫莫妮卡,三个小时前刚从美国飞到上海,住进酒店房间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我打电话。

时针,走到深夜十一点整。

这样的暧昧时刻,匆忙让我来到她的房间,地上还堆着跨越太平洋而来的行李,以及她疲惫而焦虑的眼神。

她从背后抱住了我。

手足无措地往前挣脱,合该是窗户擦得太干净,我的额头重重撞到了玻璃,忍不住哎呀一声叫出来。

“小心!”

莫妮卡揉着我的额头,而我尴尬地缩回去,极力掩饰慌张:“没事!我没事!”

“骗人!你要是力气再大点,我看这窗户就要被你撞碎,到时候我们一起摔下去,明天的报纸上就会说——《五星酒店离奇命案,一对鸳鸯殉情坠楼》!”

我终于苦笑了出来:“没想到你的中文水平不但没有退步,反而还会编新闻标题了。”

“高能,不——古英雄,在美国的日子里,我总是想起你的脸,不管是不是你自己的脸。”

“我知道自己的脸,不,高能的脸,没那么好看,并不值得你那么思念。而且,那么多天来没有任何你的消息,而你连我的名字都说错了。”

二十二岁的女孩着急为自己辩白:“你到底叫什么重要吗?高能也好,古英雄也好,在我眼里都是你的脸,虽然并不怎么好看,但起码你的眼睛很特别——这是你自己的眼睛,不会被别人替换的眼睛。”

“你喜欢我的眼睛?”

“一开始是眼睛。后来,就是你的整个人。”

“就算我恢复了记忆,大概你也是第一个这么对我说的人。”

想起刚才看到的古英雄的博客。

“你的眼睛能读人的心,让我对你发生了浓厚兴趣,而不再是原来的任务。接着我发现你的眼睛很真,有时候真实得像个小男孩。在这个什么都很假的世界,所有人都说谎的时代,对任何人的眼睛都无法信任的城市。只有你——高能或者古英雄,只有你的眼睛,让我感到真实,让我可以相信,让我不用处处提防。”

她一口气说了那么多,让我怀疑她最近是不是补习过中文了?

不过,我确实有些感动。

真实?

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评价,也许是对我这一辈子最高的评价。

低下头扪心自问,我是一个真实的人吗?

突然,我闪到总统套房的镜子前,看着原本属于别人的脸——这张脸上只有两样是属于我的:两只眼睛。

真实的目光。

“知道吗?你自己最大的问题,就是过分自卑。”

镜中出现莫妮卡的脸,这张年轻的混血面孔,披散栗色波浪的长发,乌黑眼眸盯着镜子里的我。

自卑?她说的没错,我从来看不起自己,觉得只能是个失败者,永远得不到想要的一切。

“莫妮卡,一个人怎么才能从自卑回到自信?”

“看着我的眼睛。”

然而我却在躲避。

她轻轻移到我的身后,整个人靠在我的肩膀上,几乎贴着我的脸,栗色长发卷过耳朵,这就是传说中的耳鬓厮磨?

“如果你不敢的话,那就在镜子里看着我。”

与一贯命令式的口吻不同,她的声音如此温柔,就像枕边窃窃私语,把我溶化在水里。

看着镜子里的她,我们的脸贴得那么近,不断摩擦彼此脸颊,互相传递火热的体温。

这不是我梦寐以求的时刻吗?在这样的夜晚,这样的房间,遇到这样的女子,与她四目相对深情相拥心无旁物……过去二十六年生命中从未有过的,却日夜盼望的情景,梦一般发生在自己身上,古英雄,你还要犹豫什么?你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吗?你压抑了那么久,还要继续束缚自己吗?你存心要与自己为敌,要在将来追悔莫及吗?

然而,当一切血液冲上头顶,勇气却一点点消退。无数个问号又充满脑子,她究竟是什么人?她所谓的任务是什么?为什么突然回美国又突然回来?这些问号如同蝇蛆在脑中生长,编织为一条结实的绳子,牢牢捆住我的双手,只要稍微挣扎一下,便越收越紧令人窒息!

这样的纠结让我进退维谷,宛如站在酒店顶楼,向前踏出一步就会坠入万丈深渊。

“今晚,你留下来吧。”

莫妮卡又在耳边呢喃,仿佛温柔的小绵羊,而我却不是虎狼猛兽,更不是自信的牧羊人。

该死的!怎么又来了!太阳穴神经剧烈疼痛,只要她将我抱得越紧,脑子就被勒得越疼,又一次接近爆炸时刻。脚下天旋地转,白色光芒再度闪烁,数千只迁徙的火烈鸟,将我剪成无数碎片。

在欲望爆发之前,世界,变成了黑色。

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已是凌晨一点。

手机铃声把我从昏迷中唤醒,睁开恍惚的眼睛,看到华丽的总统套房。我躺在一张宽大的床上,依然穿着原来的衬衫,挣扎着摸出裤袋里的手机。

是妈妈打来的电话,问我那么晚还不回家?我只能解释说在公司加班,让她不要太担心。

摸了摸发烫的脑袋,这是今天第二次间歇性晕倒,怎么变得如此频繁?今晚的刺激太强烈?还是脑子问题越来越重?不会再有华院长为我治疗了,如果有什么事只能等死?

“ARE YOU OK?”

莫妮卡端了一杯热饮料,坐在床上递到我手中。她已换上一身睡衣,眼神动作都像女朋友,反而让我更加紧张。

“我又昏迷了?怎么回事?”

“是的,你大概太累了吧,我把你扶到床上休息到现在。”

端起杯子一饮而尽,我喘着粗气:“为什么对我那么好?除了父母以外,这辈子没人对我这么好。你还太年轻,太任性……”

“住嘴!”她果然又任性地打断我的话,“我是很年轻,但不是小孩子,我也从没遇到过你这种男人,难道你嫌我不漂亮?”

“不,莫妮卡,我是个一无所有的小人物,真的值得你爱吗?”

她沉默许久,大胆地把头靠在我的肩头:“当你是高能,我不能爱你。但是,现在你是古英雄,我就不得不爱你了!”

刹那间,冷汗从后背心渗了出来,我往后靠到床架上,再也无路可退。而她就像王尔德笔下的莎乐美,舔着鲜艳夺目的嘴唇,注视着她的爱人的头颅。

我是背叛的约翰吗?

“对不起!对不起!我一直瞒着你!我也很难过,很难过,你能吻我吗?”

“吻?”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莫妮卡火热的唇,已轻轻贴到我的嘴上。

烈火已将我点燃。

窗外,四十八层高空的夜,意乱情迷的上海之夜,所有灯火朦胧一团,如这里四片相拥的唇。

我也吻着她,难以遏制地吻她,自从那个杭州的夜晚,心底就隐隐升起这种欲望,却被我强迫着遗忘,强迫着埋葬在坟墓里。

现在,这灼热的欲望已不可阻挡,穿破棺材,裂土而出,成为一团复活的焰。

火,在彼此的血液里燃烧,全身互相拥抱抚摸,唯一清醒的器官是眼睛。

莫妮卡的眼睛。

这个瞬间,她的身体与心灵已毫不设防,像一只剥了壳的生蚝。隐藏了那么久的秘密,终于在我眼前泄漏!

我看到了。

在这双忘我的眼睛里,在男女痴情地相吻时,我看到了她眼里的秘密——

“谢天谢地!你不是高能……你不是我的堂兄……也不是兰陵王的后代……我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否则我就要痛苦一辈子了……”

堂兄?血缘关系?如果我是高能的话!

我的眼睛不会看错,她的眼睛也不会说谎,她依旧痴痴地吻着我。而我强行抓起她的脸颊,让她正对着我的眼睛,继续“读”她眼里泄漏的秘密——

“古英雄……我不在乎你到底是谁……也不在乎你的过去……更不在乎爸爸给我的任务……还有什么高家的秘密……我只在乎你这双真实的眼睛……只在乎你这个真实的人……”

竟然,她是真的爱我!

我曾经从另一个女人的眼睛里,看到过完全相反的话,我以为女人对男人说这句话的时候,多半是违心的安慰甚至是骇人的谎言。

莫妮卡却是真的。

她的眼睛还在继续泄漏心里话——

“没有任何障碍能阻挡我……也没有任何困难能打败你……因为你的眼睛告诉我……你注定将与众不同……成为非凡的男人……成为拯救世界的英雄……”

我的心要碎了,却不能再接受她的吻。

因为,我要通过她的嘴巴,通过我的耳朵,而不是读心术的眼睛,来听到这些秘密。

粗暴地将她推到床角,颤抖着说:“莫妮卡,我要你说出来,把刚才的话说出来。”

“刚才的话?”

她被感情冲昏了头脑,以至于忘记了我的读心术,眼神还是一片迷惘。

“是你心里的话,在你的眼睛里,刚才我都看到了,我要你亲口再对我说一遍!”

莫妮卡的脸色一变,慌张地缩成一团:“读心术?”

“是,你终于疏忽大意了,被我发现一些秘密。”

“你……你看到了什么?”

“希望你自己说出来。”

她颤栗着低下头,大概在回忆刚才脑中想了些什么?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能说,不是因为这秘密有多重要,而是我不想让你难过,不想伤害到你!”

“我已经一无所有,还有什么可以被伤害吗?”我仰天叹了一口气,“当你知道我的读心术以后,你每次遇到的我的眼睛,都尽量不去想那些秘密。然而,当你完全沉浸在爱与激情之中,却又难以抑制地想起了那些事。”

她苦笑了一声:“我怎能忘记!”

“你还是不愿意说出来?”

“SORRY!”

莫妮卡躲到角落里啜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