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玄幻亵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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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序章(2)

血腥的撕杀场面让小孩不由的害怕,但是看到那些无主的重骑战马,清澈的双眸竟然闪出贪婪的光芒。其实能把轻骑带回去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但他希望得到更多。

一骑惊慌的战马脱离队伍,向这边奔来。它的主人已经堕马身亡,左侧鞍旁还挂着把四尺多长的狭长刺剑,护手上隐约可见精美细致的花纹雕刻,价值无疑比马刀高上许多倍。

小孩舔着嘴唇,将马刀放在一边,趴着沙地上静侯时机。

战马越来越近,铁蹄眼看就要踏体而过。小孩敏捷的一翻身避开战马的践踏,看准马蹬的摆动节奏,小手探出,准确的抓住蹬栏,身躯借马匹前冲的力道翻上马鞍。就这么一下,细小的手掌就被铁制的蹬栏磨破一大片皮,终于也在战场上流下满手鲜血。但此时他已经顾不上这些了,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让这匹战马安静下来,乖乖的跟自己回去,他想拉住缰绳,可惜人小手短,抓了几次都够不上飞荡的绳索。

一人一马逐渐远离嚣喧的战场。

战马边跑边踢起后蹄,剧烈的动作会让骑术不精的人丢个大脸。战马和其它豢养的马匹不同,除了自己的主人和熟悉训练师,其他人骑上去只会让它的性情变得暴躁不安。如果小孩能像德鲁伊那样和动物交谈,就会明白它心里现在充满着无限的悲伤和愤怒。

剧烈的颠簸中小孩被甩落马背,沙漠像一张柔软的毯子,虽然摔的灰头土脸,却没有受到严重的伤害。前方是绝尘远去的战马,后方的战场已经在两里开外,再回去已经是不太可能了。小孩摸弄着受伤的手掌,很不理解那匹战马逃逸的方向竟然是沙漠的深处,在那里根本找不到可以解渴的东西,难道它宁可自杀也不愿意跟自己回去?

马跑了,刀也没了,蹲了一整天,结果两手空空。这件事给了小孩深刻的教训——人的能力总是有限的,欲望无限的膨胀只会让自己陷入万劫之地。不过充满童稚的面上却荡出丝丝笑意,毕竟今天已经大开眼界了,下次面临同样的情况绝不会再吃暗亏。得不到的时候可以再去争取,机会长存。

小孩的名字——阿尔丰斯&#183泰勒,十二岁。 十四岁,阿尔丰斯第一次杀人。

昏暗的夜色下,一个中年醉汉东倒西歪的走在还算平坦的街道上,嘴里咒骂着那些少给了他工钱的军械营会计,双手胡乱的挥舞着,不时朝空中甩出一两记重拳,显示出心中极度的愤闷。

阿尔丰斯正披着一条捡来的破毯窝在街角处瑟瑟发抖,澈骨的寒气让他怎么也不能像健壮的野狗一样安然入睡。

男人的脚正巧踩到阿尔丰斯身上,一个趄迾,跌了个四脚朝天。“呸”他朝阿尔丰斯吐出一大口浓痰,“妈的,老子今天就那么背运?输光钱不说,连你这兔崽子也和我过不去?”边说边歪着脑袋爬起来,揪住阿尔丰斯的头发把他扯到街中心。

钵大的老拳雨点般喂在少年单薄的身体上。

“让你拌我,让你扣我薪水,让你吃我的血汗钱……”男人下手毫不留情,显然是把阿尔丰斯当成发泄的对象。

阿尔丰斯冻僵的身体还没来得及动作,头上的剧痛就让面部肌肉扭曲得不成人样。他咬紧牙关忍着,跟这种醉汉是没有道理可讲的,唯一的方法就是让他出几口气算了。

“妈的,你还笑,还笑,好开心么?”痛苦的面庞在男人眼中完全变成另一种意思——嘲笑。他下手变得更重,更狠。越打越上瘾,拳拳带血。

他怎么连一点停止的意思都没有?再这样下去会被活活打死的。阿尔丰斯开始害怕了。不能再死撑了,不然明天就得被人收尸。他把心一横,颤抖着从腰间摸出一把锈迹斑斑的小折刀,用另一只手护住头脸,拼着胸口、肩膀挨上几拳猛的扑入男人怀内,一咬牙,手用力向前刺出。

锈刀穿过羊皮外袍插入肋部,不知道是侥幸还是神的旨意,刀尖竟然透过骨头的空隙捅在心脏上。

刀锋,还留在体内。男人不可置信的瞪住阿尔丰斯,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死着这个小乞丐手里,反应过来后大叫一声,双手捉紧阿尔丰斯瘦弱的手臂试图把刀拔出来。这种频死的抵抗动作反倒让阿尔丰斯更害怕,他用尽力气将手里的刀往前推。大小两只手纠缠在一起,都在为各自的生命作最后的奋斗。

阿尔丰斯的手被慢慢拧转。他们都不知道这样反而加剧了破坏心脏的速度。

鲜血如喷泉般的从男人口中激烈喷出,溅得阿尔丰斯满脸殷红。男人拼着最后的力气一脚揣在阿尔丰斯的小腹上。阿尔丰斯痛得一下松开手,抱着肚子滚到一旁。

“你……你……”男人指着地下的阿尔丰斯,想说什么却再也没能吐出半个字,身体慢慢软倒。

“我……我……杀了人。”阿尔丰斯直勾勾的盯着地上的男人,这个刚才还活生生人真的死了???杀人!多可怕的事啊!他无助的看着沾满鲜血的双手,恐惧从心底慢慢升起来,“……可是,如……如果我不反击的话就会死在他手里,他刚才想杀我,我……我只是在自卫,一定是……”他努力的安慰着自己,但死亡带来的极度冲击却怎么也挥散不去。

当巡防兵赶到的时候,男人早已经断气。按例阿尔丰斯会因为城内杀人罪被送上绞架,验尸报告却惊动了一些老家伙,阿尔丰斯也只是被带回去录份口供了事。

几天后,盗贼工会对阿尔丰斯发出了加入邀请,紧接着剑士学校也向他下达了入学通知书。这都是对他天分的一致肯定。剑士学院看中的是杀人的那一刀,最老练的刺客才可以做到这么平稳精确的刺击,阿尔丰斯无疑是一个极好的苗子;盗贼们看中的是敏捷的身手,认为阿尔丰斯将会成为不世巨盗。

这种结果让阿尔丰斯始料不及,他拒绝了来自各方的任何好意。尽管这些职业表面上是多么辉煌——在盗贼工会完成一项d级任务,可以让他一个月饮食无忧;在剑士学院毕业,他将成为城中女子的仰慕对象,并可以获得一份薪水不错的工作,或者参加军队成为十字军一员。只是,那并非无条件:百分之五十的盗贼都会死于各种见不得人的任务,仅有百分之十的人能平安到达四十岁的退休年龄得以享受天伦。一百人进入剑士学院学习,能撑到毕业的未必超过十人,其他人则会在各种战斗课程中死于同伴手里。

按照普通人的理解,十字军本是神圣般的存在,每个军人都是英雄,背后都有着数不清的传奇故事。然而,塔隆沙漠并不存在这条规则。军队和神官同流合污,作为巫王命令的实际执行者,他们对平民的欺压比蜗在宫殿内的大腹便便的官吏更为暴厉。

在这里,巫王的意志决定一切。

神官的力量来自最大独裁者。巫王可以打开元素位面结界,让神官们补充施放魔法后的魔力损失。当然,这还不足以让神官们为他死心踏地的效劳,最主要的原因,巫王本身具备强横的黑暗力量,任何妄图和他对抗的人只有一条路——死路。

也有不长眼的狂妄之徒试图挑战巫王的权威,最终,变成人们口中的传说,尸体被浩瀚的黄沙淹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