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见来人跳了下来,自己身上已经没有了力量,自然起身了,看来它是真的害怕了,走到天心面前头直蹭天心。
“呵呵,好既然你服了,我也不难为你了,看你头上一朵闪电的痕迹,那么以后我就称呼你为飞电吧,你看可好?”天心摸着它的头问道
白马不应该是飞电了,似乎听懂了天心的话,连忙点头。天心见他如此通灵自然心下大喜。因为怕它的王气吓坏慕容家的凡马,特意为它单独盖了一间马棚,天心想到,俗话说人靠衣服马靠鞍,又专门找人用黄金打造了一副鞍座,上面镶嵌的都是上次从古墓里拿出来的宝石珍珠。几乎每天都去和飞电呆一会,亲手给它洗澡。对它可谓是细心照顾,害的三女大吃飞电的醋,好在飞电是雄马,否则慕容雨非得认为天心和它有一腿了。
紧接着慕容天的夫人唐樱突然病倒,好在天心擅长医术,倒也省的再请医生了。经过天心的辛苦诊治,得出了一个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唐樱有喜了,已经三个多月了,这下可把慕容天喜个够戗,这不经过七个月的时间,九天前终于诞下一个男婴,这下可把正愁慕容家继承人的慕容天乐的找不到北了。当天心说出一句“岳父你可真是老当益壮”把唐樱这个岳母给逗红了脸了。喜事真是一件接着一件,天心自从拿到了赤宵后,就一直用自身真气温养着,希望能增进人剑之间的默契,幸好天心是真气已经液化了,深厚无比,可是经过快一年的努力还是没有太大的进步,这不天心终于想出个办法,记得前世里的一些小说中记得,一些神兵利器都是要滴血认主的,而天心自己一直就在怀疑赤宵是一把仙家宝剑。想到就做,天心来到密室之后,便开始了滴血大业,当天心的血滴到剑身上时,血液就顺着血槽流到了剑柄上的,只见珠子顿时发出了七彩豪光。
片刻工夫,那七色光芒化为一线射向天心的眉心处了,天心顿时连躲的机会都没有便昏了过去。再次醒来时,天心脑海中多了一些东西,天心心中狂喜,他知道自己赌对了。经过整理头脑里的信息,也终于得知了此剑的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