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校方责任保险理赔案例汇编
6825900000003

第3章 2009年教育行业责任风险管理报告(2)

(3)社会性

进入21世纪,国内外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个领域发生了巨大变化,教育行业责任风险也掺杂了更多的社会因素,一个伤害案件往往关涉教学管理、道德伦理、社会制度等诸多方面问题,有责和无责之间、定责程度的大小等,都给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责任风险管理带来了巨大挑战。

二、教育行业责任风险管理策略研究

由于风险的普遍性、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和社会性,教育机构的任何活动都存在着责任风险。教育事业要科学发展,就应该运用现代风险管理理论,建立符合国情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需要的科学、完整、高效的风险管理服务体系。

(一)宏观策略探讨

1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

责任风险的实质是法律责任的风险。法律条文、法律环境、法律意识对教育行业责任风险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02年,教育部颁布《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12号教育部令),对校园事故与责任、事故损害的赔偿、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等做出了相应的规定。12号令增强了学校的责任观念和预防意识,是我国学校责任风险管理的第一部法规性文件。2003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司法的层面明确指出“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截止2009年底,全国已有20多个省市的人大、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先后颁布了涉及学生事故处理的地方法律法规。

应该说,我国教育责任风险的法制建设已呈现出良好的局面,但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还有不小的差距。目前国家有关教育安全的法律,分散在《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条文之中,不够系统和详尽,存在着许多空白。2009年12月26日,《侵权责任法》已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这部重要法律,其中的部分条款对教育行业责任风险管理工作中面临的一些难题、争论和焦点将产生重要影响,如行政责任与侵权责任相互不受影响、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双方无过错时分担赔偿责任等。

因此,尽快在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就学校与学生间法律关系、教育机构责任、事故责任确定原则和事故处理赔偿及责任风险转移等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并制定相应的司法解释,以保证教育行业责任风险管理有法可依,已是迫在眉睫。

2大力推动校方责任保险的开展

长期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学校安全,关爱学生健康成长。近几年,教育部门特别重视学校责任风险,把化解学校责任风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化解学校责任风险已经纳入工作日程。2008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教体艺〔2008〕2号),决定在全国各中小学校中推行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制度。《通知》的出台,一方面是对各地探索教育行业责任风险管理的肯定和总结;另一方面,也使得校园安全教育与教育责任保险更加紧密结合,标志着教育行业责任风险管理工作进入了新的全面发展阶段。

2009年,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教职成[2009]13号),力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开展。

应该看到,我国教育责任风险管理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高等院校、民办教育机构责任风险管理的发展严重滞后,究其原因,既有认识问题,更有政策问题。在2009年的雪灾中,出现校舍倒塌造成学生伤亡事故的基本上是民办学校,而这些学校都没有参加校方责任保险。这表明现有的政策距离国家要求“所有学校都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行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的办法”仍有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现有政策,采取相应措施,加大力度,将校方责任保险纳入强制责任保险范畴,进一步推动教育行业责任风险管理健康地向前发展。

3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教育行业责任的风险转移形成了一定的保险市场。有市场就有竞争,纵观2009年的教育保险市场,随着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的推进,各类保险机构当仁不让,保险中介也争先恐后,都想在这个市场占据一定的份额,市场竞争呈现一定的无序状态。

相关部门应尽快采取相应的措施,制定教育保险市场的进场规则、竞争规则、退场规则,加强管理监督,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确保教育行业责任风险管理规范、有序的发展。

(二)实操策略研究

1加快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

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服务体系是将现代风险管理的理论应用于现代教育管理领域,在教育行业内进行风险规避、风险控制、风险转移等现代风险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行业的人身和财产风险,为学校和师生提供全方位、全过程风险管理服务的综合性系统。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包括行政管理和市场运作两个方面:行政管理侧重于风险防范,是指教育部门在风险管理顾问的协助下,主动、有计划地开展风险防范、风险规避等活动,从而降低或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市场运作侧重于风险转移,是指通过专业的风险管理顾问对教育行业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向教育部门提供专业的风险管理咨询建议,同时做好风险转移的各项服务。两者相互配合,不断提升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水平,保障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

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服务体系是由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2003年提出,2006年在《教育部保监会关于加强学校保险教育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6]24号)中确认的。近年来,该体系在宣传教育行业风险管理理念、提高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水平、服务和谐校园建设等诸多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体系建设已经初见规模。

责任风险仅仅是教育行业风险的一部分。事实上,教育行业所面临的风险隐患远远不止这一项,据教育部发布的《2006年中小学安全事故形势分析报告》,发生在校内的事故只占全部事故的3839%,6161%的事故发生在校园之外。由此可见,只有尽快建成覆盖全行业的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服务体系,方能形成责任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2继续推进校方责任保险

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校方责任保险快速发展,而其他类型的学校行动迟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方责任保险的发展之所以快,是因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经费是由政府承担,而并非是这些学校校长对风险的认识高;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行动之所以迟缓,资金并不是主要原因,主要还是认识不到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把学校面临的风险损失转移给经营风险的市场主体和专业机构,以最小的经济代价换取最大的风险保障,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早在2002年,教育部第12号令就提出:“学校有条件的,应当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责任保险。”2006年教育部第23号令进一步明确:“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险。”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第12条明确规定:“所有学校都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行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的办法”。因为学校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发生纠纷的焦点常常集中在损害赔偿上。学校的赔偿资金确实难以处理,因为意外事故的经济赔偿不可能列入教育经费预算,申请追加预算肯定难以应急。将学校风险事故造成的经济赔偿责任转移出去,事情往往能得到迅速解决:在责任划定之后,属于学校承担责任的经济赔偿,由保险机构承担并即行给付。而校方责任保险的保费,因其数额不大且非常确定,则完全可以纳入正常预算。

3切实加强学校风险防范

学校安全工作包括日常安全管理和师生的安全教育。根据学校发生意外事故地域分布、时间分布和年龄分布,学校风险防范除做好日常的安全工作外,特别要注意:一是要重点加强农村地区中小学安全工作,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和基础设施。同时要加强督查,重点检查校舍与设施安全和周边环境的治理;二是要加强对师生的培训和教育。要按照《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同时加强校长和教师的安全培训,做到警钟长鸣;三是要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尤其要落实校园的保卫制度,把好学校“入口”。要及时发现学校内的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心理干预和心理疏导,注意化解个别师生间和学生间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引发伤害事故;四是要建设社会、家庭、学校共同防范的立体网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保障学校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三、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管理机制评介

2009年,是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教体艺〔2008〕2号)文件,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取得快速发展的一年。

(一)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现状

1现状与亮点

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有组织地开展校方责任保险,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江苏、福建、四川、甘肃、湖南、湖北、河北、吉林、云南、青海、广东、山西、河南、浙江、安徽、山东、江西、青海、陕西、贵州、内蒙古、宁夏、新疆、广西等。青岛、宁波、厦门、大连和深圳五个计划单列市也都全面或部分地实施了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其中,许多省市的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现代风险管理的要求,聘请保险经纪机构作为风险管理顾问,协助开展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的各项工作,如制定承保方案和承保机构招标书,为学校完善校园安全制度,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风险监测与评估,为学生伤害事故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理赔等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等。在风险管理顾问的帮助下,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出现了许多亮点。

(1)思想观念发生转变

随着校方责任保险业务的开展以及宣传普及风险管理知识,许多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已经主动向风险管理顾问寻求风险管理方案。风险管理顾问在做好事后协赔、帮助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等风险转移工作的同时,主动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事前风险防范工作,如:开展形式多样的风险状况调查、风险状况评估、防灾防损演练、紧急救助与自救技能培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定期或不定期的将风险管理知识和避险措施通过宣传彩页、期刊、快讯、服务手册、知识读本等多种形式传递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效地帮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建立起综合风险管理体系,以积极的姿态防范风险、分散风险和转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