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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周易》与中国伦理思想(1)

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周易》一直占有崇高的地位,被奉为性命之源、圣学之本,受到历代学者的重视。周敦颐赞叹说:“大哉《易》也,性命之源乎!”(《通书》)王夫之通过认真地比较研究指出:“根极精微,发天人之蕴,《六经》、《语》、《孟》,示人知性知天,未有如此之深切著明者,诚性学之统宗,圣功之要领,于《易》而显。”(《周易内传》卷五)

一、《周易》伦理思想的特色

《周易》的伦理思想之所以高于除《易》以外的《五经》,《语》《孟》,主要在于吸收了道家的天道阴阳的思想,提炼出了“性命之理”的范畴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说卦》说: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土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仁义本是儒家的伦理范畴,但是儒家的孔孟从未把仁义提到性命之理的高度,用阴阳哲学来论证,“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的思想首先是由道家的老、庄提出来的,但是他们二人从未把这个思想与人性的本质联系起来。《易传》综合总结了儒道两家思想的成果,沟通了天人关系,认为天道的阴阳就是人道的仁义,人道的仁义也就是天道的阴阳,合而言之,统属于性命之理;于是仁义这对伦理范畴就上升到深沉的宇宙意识的层次,具有极为丰富的哲学含义了。

后世的易学家常常把仁义与阴阳相配,从性命之理的高度来阐发仁义的哲学含义,曾经有过许多不同的说法。比如扬雄说,于仁也柔,于义也刚,周敦颐以仁为阳,义为阴。朱熹认为,当以仁对阳。仁若不是阳刚,如何做得许多造化?义虽刚,却主于收敛,仁却主发舒(见《朱子语类》卷七十七、九十四)。王夫之反对这些机械的配法,认为是“拘文牵义”,“辨析徒繁”,根据他的“乾坤并建”的易学思想作了新的解释。王夫之指出,天下无有截然分析而必相对待之物,阴与阳是相合以成,两相倚而不离的,无有阴而无阳,无有阳而无阴。就天地而言,天之有柔以和煦百物,地之有阳以荣发化光,并无判然不相通之理。仁义与阳刚阴柔的关系也是如此。“仁之严以闲邪者刚也,阴也;慈以惠物者柔也,阳也;义之有断而俭者阴也,刚也:随时而宣者阳也,柔也。”因此,阴阳、刚柔、仁义,虽有分而必有合,“不可强同而不相悖害,谓之太和。”所谓太和,也就是和顺。“天地以和顺而为命,万物以和顺而为性。继之者善,和顺故善也。成之者性,和顺斯成矣。”“和顺者,性命也;性命者,道德也。”(见《周易外传》卷七、《周易内传》卷五、六)

王夫之把性命之理归结为和顺,和顺就是阴顺阳,阳顺阴,阴阳两大对立势力协调共济,相因相成,维持一种必要的张力,构成天人整体的和谐。这种和顺既是大化流行、生生不已的内在的动因,宇宙自然秩序的本然,又是人性本质的关键所在,伦理思想的根本原理。照王夫之看来,性命之理不光是指天道的阴阳、地道的柔刚、人道的仁义,还必须进一步理解其要本归于和顺,才能全面准确地把握这个性命之理所蕴含的思想精髓与价值理想。所谓“天地以和顺而为命,万物以和顺而为性”,是说天地万物阴阳变化不相悖害而和谐统一,归于和顺,这是性命之源。所谓“继之者善,和顺故善也”,专就天人接续之际而言。人禀赋此性命之源而有仁义之性,仁义就是阴阳,单有仁不叫做善,单有义也不叫做善,唯有使仁义达到如同天地万物那种和顺的境界,才叫做善。因此,和顺二字就是人的道德行为所追求的最高目标,也是判断人的道德行为的价值标准。《说卦》说,“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所谓穷理,是穷尽得此和顺之理。所谓尽性,是尽其在我,显发自身所禀赋的仁义之性,以和顺为目标,进行不懈的追求。所谓至命,是向性命之源的复归,如果穷理尽性做到极处,既成己又成物,不仅使个人身心和顺,而且使社会人际关系也和顺,这就是一个理想的人格,达于至善了。

儒家对仁义这对伦理范畴曾经有过很多讨论。孟子说:“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孟子·离娄上》)《中庸》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礼记·表记》说:“厚于仁者薄于义,亲而不尊;厚于义者薄于仁,尊而不亲。”从这种讨论可以看出,儒家所关注的不仅是对仁义的内涵作出规定,而且力图弄清仁与义二者之间的关系。仁的核心是爱,着重于亲亲,义的核心是宜,着重于尊尊,二者虽是最高的美德,但是具体到某一个人身上,并不能恰到好处。有的人仁多义少,有的人义多仁少,只有把仁和义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做到“亲而尊”,避免“亲而不尊”或“尊而不亲”的偏向。儒家的这些看法是有大量的经验事实为依据的。《说卦》站在阴阳哲学的高度对这些看法进行了一次理论上的升华,提出了“立人之道曰仁与义”的命题。照《周易》看来,为什么仁义必须有机地结合而不能有偏,是因为只有如此才能符合囊括天人的性命之理,而性命之理的本质就在于阴与阳、柔与刚、仁与义的和谐的统一。就仁义必须符合客观外在的性命之理而言,《周易》的伦理思想可以说是“他律”的。但是仁义为人性所固有,人发挥自己的本性,由尽性以至于命,就这一方面来看,《周易》的伦理思想又可以说是“自律”的。把“自律”与“他律”融为一体,既强调人应效法天地,按照宇宙自然的和谐秩序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又强调人应发扬自强不息的精神,奋发精进,实现自己所禀赋的善性,而要本归于和顺,以谋划社会人际关系的整体和谐作为道德追求的最高目标,这就是《周易》的伦理思想的特色,也是《周易》的伦理思想的总纲。

二、《周易》伦理思想与“礼”的范畴

《周易》关于社会伦理规范的思想是围绕着礼的范畴而展开的。《履卦·象传》说:

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

履卦瘙棭上乾下兑,乾为天,兑为泽。《易传》认为,天在上,泽居下,履卦的这种卦象就象征着社会上尊卑贵贱的等级制度。君子看了这种卦象,应该辨别上下之分,确定正当的行为规范,使人民有所遵循。履的意思是践履,践履应该遵循礼的规范,所以履也就是礼。《序卦》说:“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履者,礼也”。

大壮卦的卦象瘙椓是上震下乾,震为雷,乾为天。《象传》解释说:雷在天上,大壮。君予以非礼弗履。雷震动于天上,声威甚壮,是为大壮。同时,这种卦象也象征着以卑乘尊,壮而违礼。《易传》认为,君子看了这种卦象,应该戒惧警惕,使自己的行为遵循礼的规范,“非礼弗履”。《易传》的这个思想显然是和孔子的“克己复礼”的思想相一致的。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

但是,《易传》根据阴阳哲学对孔子的这个思想进行了理论上的升华,从天地万物的生成、

人伦关系的发展论证了礼的起源和存在的基础。《序卦》说: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照《易传》看来,天地为万物之本,夫妇为人伦之始。就天地而言,天为阳,地为阴,天在上,地在下,虽有尊卑贵贱之分,但是必须互相感应,交通成和,才能化生万物。因而宇宙的自然秩序是由两个不同的方面共同构成的,一方面是阴阳之分,另一方面是阴阳之合,二者缺一不可。《系辞》所谓“天地氰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把这个意思说得更为显豁。“天地”、“男女”,指的是阴阳之分。“氤氲”、“构精”,指的是阴阳之合。正是由于这两个方面的结合,所以自然界呈现出一种秩序井然而又生生不已的运动过程。人类社会的秩序是效法天地的秩序建立起来的,同样也包含着这两个方面。夫为阳,妇为阴,这是阴阳之分。夫妇交合而产生子女,这是阴阳之合。夫妇之所以为人伦之始,是因为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人类社会的各种人际关系都是由夫妇关系派生演化而来的。为了调整稳定各种人际关系,于是建立设置了一套伦理规范,这就是礼的起源。这种礼虽是人为的创设,但却是效法天地,以宇宙的自然秩序作为自己存在的坚实的基础。它不仅强调阴阳之分,而且十分重视阴阳之合。如果人类社会的人际关系只有阴阳之分而无阴阳之合,就会像否卦的卦象所象征的那样,形成否结不通的状态,造成“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的后果,整个社会失去了联系的纽带,分崩离析,陷入解体了。相反,如果只有阴阳之合而无阴阳之分,就会上下不分,贵贱不明,秩序混乱,社会生活也难以正常地运转。

三、家庭伦理、社会伦理、政治伦理

既然夫妇为人伦之始,由夫妇所组成的家庭是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那么处理家庭关系的伦理规范就必须首先体现阴阳之分与阴阳之合的原则,成为其他各种伦理规范的根本。家人卦集中讨论了家庭伦理。家人卦的卦象瘙椖,内卦离为火,外卦巽为风,风自火出,象征风化之本,自家而出。六二为女,女居阴位,九五为男,男居阳位,象征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彖传》解释说:

“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就男女开始结为夫妇而言,关键在于阴阳之会—既已结为夫妇而组成家庭。关键则在于阴阳之分。虽然如此,分与合是一种辩证的关系,相反相成,不可割裂。我们可以把咸卦和家人卦作一番比较。咸卦的卦象瘙椌兑上艮下,兑为少女,艮为少男。《彖传》解释说:

“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悦,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咸卦集中讨论少男少女如何通过相互之间的感应而结为夫妇。《易传》认为,为了促使阴阳交感得以顺利进行,作为少男的一方必须打破男尊女卑的常规,与女方互换位置,柔上而刚下,男下女,才能取得女方的欢心。反过来看,如果男方片面地强调阴阳之分,不尊重女方,不抱着“以虚受人”的态度去主动地争取女方的喜悦,交感的过程就无法进行。实际上,这是宇宙的普遍规律,谁也不能违反的。比如否卦瘙棲,天在上,地在下,虽然符合天尊地卑的常规,但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很不吉利。泰卦瘙棯与否卦相反,天本在上而居于地之下,地本在下而居于天之上,结果是顺利完成了交感的过程,“天地交而万物通”,是个大吉大利的卦。

当男女既巳结为夫妇而组成家庭,并且派生出父子、兄弟、夫妇种种复杂的人际关系,就应该按照阴阳之分的原则,建立一种正常的合理的秩序,做到“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各尽其伦,各尽其职,这也是符合“天地之大义”的。虽然如此,分中仍有合。在一家之内,父母是尊严的家长,如同国之严君一样。父为男,男性刚而动,宜于主持外事,故“男正位乎外”。母为女,女性柔而静,宜于主持内事,故“女正位乎内”。父母的职责尽管不同,却是相互配合、刚柔并济的。这是因为家庭内部的各种人际关系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一方面不能不辨明上下尊卑长幼之序,否则就无从树立家长的权威而使家庭成员失去统率,因而必须强调阴阳之分的原则,治家要严,以敬为主;另一方面,又不能不维护家庭内部感情上的团结,做到和睦融洽,交相爱乐,因而必须重视阴阳之合的原则,治家宜宽,以爱为本。宽与严,爱与敬是相互矛盾的。王弼注《家人卦》说:“凡物以猛为本者,则患在寡恩;以爱为本者,则患在寡威”,《易传》为了把这两个方面统一起来,使之无过无不及,所以认为家人之严君既不单单是父也不单单是母,而是父母共同的配合。母性的慈爱与宽容可以制约父性的威严而不致流入“寡恩”,反过来看,父性的威严又可以制约母性的宽柔而不致流入“寡威”。宽与严、爱与敬的结合,不仅是家庭伦理的规范,也是社会伦理、政治伦理的基础,所以《易传》认为;“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