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我始终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家庭的硝烟弥漫了我整个卑微的童年,我活在阴影里无法自拔,以致我从小就又自闭症。
如果哪个人愿意跟我交换人生的话,我会无条件地答应,另外还会回赠几个附加条件。
可是13岁的季节,除了骨子里与生俱来的自卑和孤独,我什么快乐都得不到,平生第一次觉得很恐慌:我会不会就这样了无生趣地过完我的一生,在我不确定到底有没有下辈子的这辈子?!
回到家的时候,5岁的弟弟从院子里飞奔出来。白面书生的小脸洋溢着快乐的笑容,伴随着清脆稚嫩的笑声飞奔而来。
白色莲藕般的小手上抓着一串晶莹剔透的青色葡萄,一甩一甩的,很有节奏感。
“若曦!”可爱的弟弟仰着头喊着我的名字,挥着手里的葡萄,“爸爸买的葡萄,给你!”
我停好自行车,走到弟弟身边,蹲下来。只有看见弟弟,我才会露出难得的笑容,伸着手有些吃力地把他抱起来,小心翼翼地走进大厅,暴力男不在大厅,估计在房间里睡觉。
我把弟弟放在沙发上,5岁的弟弟已经有一定的重量了,就算抱着他一会,我的手腕还是有些酸痛,我摸着他的脸蛋,手掌像触摸到刚拨开蛋壳的熟鸡蛋,光滑的皮肤水水嫩嫩的。
睁大水灵灵的大眼睛,那眼神带着无邪的童真,芭比娃娃弯卷的眼睫毛忽闪忽闪地在我眼前煽动,像停留在花朵上的蝴蝶羽翼。
“弟、弟!”我一字一字地说道,我是会说话的。但是我从来不在弟弟以外的人面前说话,因为他们会嘲笑我。
弟弟的名字叫兰雨泽,很好听的名字,就像他的人,长得像娃娃,十分讨人喜欢。
岁那年,弟弟像天使一样降临,重男轻女的暴力男因此龙颜大悦,笑得像中了一等奖的福利彩票。
从此以后,他把重心倾注在弟弟身上,不再像以前一样动不动就打我,动不动就跟妈妈吵架,即使喝了几杯白酒也不会耍酒疯,他怕伤到弟弟。
岁那年,我终于看见从暴力男身上散发出来的,叫做“父爱”的味道。这味道来得真迟,我灰暗的童年已经过去。
如果爸爸对我好一点的话,我或许也会像顾倾城一样,笑起来的时候就跟舒展的花朵,朝气蓬勃,神采奕奕。还会大声地说话,喊别人的名字。
弟弟小小的手指在一串葡萄中扯下一个递到我嘴前,我张嘴咬下那颗葡萄,酸甜饱满的汁水顺着喉咙流进肠道里,再流进心田里。
弟弟斜着脑袋,歪歪地靠在我的肩膀上,不像以前咿呀学语地说话,他扯着葡萄分礼物:自己一颗,姐姐两颗,自己一颗,姐姐两颗
不懂事以前的记忆对我来说已经模糊了,但是懂事以后,我很清楚地记得,我没有笑过,甚至没对妈妈笑过。
一个记忆里只有挨打和痛哭的女孩子,就算是廉价的笑容都没有过,只要不战战兢兢地过着惶恐的日子,笑不笑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我毕竟不是靠卖笑过日子的艺妓,没有人规定我不笑的话就不让我活下去!
搂着弟弟,把下巴靠在他的脑袋上,从心田里溢出一小片温暖。弟弟的到来像是上天弥补我残缺的童年。
暴力男偶尔生意不顺利还会跟妈妈吵架,或者是因为主动上门投怀送抱的女人,或者是暴力男那群没有正当职业的狐朋狗友上门蹭饭吃
他们吵得很凶的时候,我会背着弟弟躲进房间,然后把门反锁,两个人蒙着头,躲进被窝里。
他们吵得最凶的时候,暴力男把新买的彩色电视推倒在地上,我心里绝望地想着:看不到宫崎骏的动画片了!
甚至有一次,我和弟弟躲进床底下,不敢出声,任凭他们在大厅里争吵,门外聚集了一群来看热闹的邻居。
弟弟那时候毕竟还小,不懂得大人争吵是很可怕的家庭战争,只是天真地问我:“若曦,爸爸妈妈为什么要大声说话?”
我无语,不知道怎么跟他解释,就算解释了,他也未必懂,大人的世界总是那么复杂,他们开心不开心都可以把情绪牵扯在小孩子身上。大人就是那么自私,他们从来都不会为小孩子着想,就算吵架也是两个人的事情,为什么不能跑到没有人的地方去吵个够?
我拥着弟弟,说话还是有点结巴:“他们、怕、太小、声了,别人、听、不到!”
看《三毛流浪记》的时候,我冲动地想要带着弟弟离家流浪去,寻找一个适合我们的地方,没有争吵,没有哭声,没有恐惧,一直流浪着,不再回头。我那时候是那么迫切地想要离开这个家,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天堂!
我一直认为去远方旅行可以忘却所有不开心的记忆,去远方!去自己想要去的地方,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重新做人!我很小就有这种漂泊的想法,在后来,我长大成人的日子里,这个想法在我的心里根深蒂固,从未改变过!
星期五的下午,放学的时候,我背着书包走出教室。下楼梯的时候,难得放学还没有离开的顾倾城从教室里冲出来,站在走廊上在我背后喊起来:“兰若曦!”
我回首。
顾倾城笑得一脸灿烂。
太阳还没有落进大海里,一片明亮的阳光笼罩着她,圣洁的光线在她身上映衬出高贵的辉煌。
多少年后,我仍然记得,那个站在走廊喊我名字的女生,秋风轻轻地挽起她墨黑色,如深海里常年不见光的海藻长发,轻轻地招摇着。
她举起一只手朝我挥动。
从走廊里路过的男生,还在站在楼下的男生都吹起了口哨,有的甚至故意大声说着笑话,想要引起她的注意。
我愣住原地,等待她接下来的动作。
她朝我大声地喊道:“兰若曦,等我!”
说完,她转身跑进教室,拿着书包跑出来,一蹦一跳地跳到我身边。她是快乐的精灵,或者是天使,就连大声说话都带着快乐的笑容。
我安静地望着她。
她朝我一笑,简单地脑袋一歪,建议道:“一起走!”
我点头,和她肩并肩地漫步走下楼梯。偶尔,我抬起头,斜眼望着她迷人的侧脸,还有她那长长的脖子,跟停留在湖面上休恬的天鹅一样。
走在顾倾城身边,我觉得欣喜之余更多是自卑,还没有蜕变成天鹅的丑小鸭兰若曦和已经变成白天鹅的顾倾城走在一起,除了更加能衬托出她的美丽和高贵,我还能做什么?
我跟着顾倾城一路慢慢地走,就跟散步一样。我很喜欢这种感觉,幻想过无数次的画面:和自己最好的闺蜜漫步在校园里,青春靓丽地笑着,让经过我们的身边的男生都用痴情,爱慕的目光对我们回眸。
此刻,有很多男生不断回眸,见到美女的惊艳眼光频频漂过,跟同行的伙伴咬耳根议论着。
能引起这百分百回头率,当然不是因为我的缘故,而是我身边的女孩:顾倾城。
也许是因为我不说话的缘故,她变得很多话说,说她在商务街某家店里看到一件很好看的裙子;说她有个女朋友,是个侏儒,没有上学,但是喜欢画画;说她哥哥带她去外婆的乡下摘青梅,把清脆的青梅做成好吃的话梅
她的生活真是多姿多彩!这是我对她生活总的概括。跟她比起来,我的生活明显太平淡,像反复冲了很多遍的茶叶,最后变得淡而无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