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的时候,我放下书包,对着镜子不自然地扯动嘴角,反复地练习,直到它呈现出来的弧度令人满意为止。
可是真正的笑容应该是最自然的释放,心灵最放松,最美好的地呈现,而不是刻意地制造。
我反反复复地练习,可是深夜的时候,我绝望地发现我就像天生的石头脸一样,嘴角的线条好像是钢丝,怎么扯都扯不出好看的弧度,笑容如此坚硬,不要说妖魅,就连勉强的微微的程度都做不到自然。
我失望地托着下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虽然站在顾倾城身边总是扮演着丑小鸭的角色,但是14岁的兰若曦依然有几分姿色,用好听的形容词就是清秀。大脑袋,纤细的身体,压根就跟黄金比例搭不着边。
指尖触摸冰凉的镜面,眼前忽然浮现李长卿对我的鼓励。他那真挚的眼神就像清夜中最闪亮的星眸,放射出希翼的光彩。
他夸我的名字好听,赞美我的眼睛像清晨的露珠,一尘不染。
“呵~”不觉中笑出来,我望着镜子中笑过的嘴角,赫然发现刚刚从内心发出的笑容如此纯真。
手指绕着微笑过的嘴角,感觉如此真实,刚才的确笑过!
这种惊喜太过于震撼,好像有某种巨大的力量开始在心里滋生,开始萌芽。我张大嘴巴,惊讶过度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握紧拳头,三步并作两步跳上自己的床,把头埋进柔软的被子里“嗤嗤”地笑起来。
第一次,我为自己的笑容而感到骄傲,是的,不过是为了配合平生第一个喜欢的男生演一场戏剧,此后的人生,我开始为一个唤作李长卿的男生上演桑蚕蜕变成彩蝶的华丽青春。
第二天的排练顺利得像做梦,如此恍惚,不真实。我仰着头,笑得很自信,不同于妖魅,跟乖巧无关。
李长卿低下头来看我的时候,眼神里盛满欣赏的柔波,比女生还要长的睫毛微微闪动,绝美的面孔带着浅浅的笑容,让所有在场的女生都痴呆了,就连一向很自傲的郑义宣学姐都忍不住自言自语:“倾城一笑,百媚生!”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是望着李长卿的,她也喜欢李长卿吧?
连一向在鸡蛋里挑骨头的凌雅丽学姐也朝我微微点头,表示满意。喊停的时候,我明显注意到她对我投来赞许的眼光,然后不动声色地拉着自己的搭档一起坐在角落探讨问题。
“小学妹,你演的很棒!”站在门口观看我们排练的两个高年级学姐朝我竖起大拇指,笑得很友善。
负责场记的学长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也轻拍了一下我的肩膀,笑着说:“看不出来哦,越来越投入角色了!”
我朝他一一点头,微露笑涡表示感谢。
李长卿下台就一群来探班的粉丝围绕起来,递水按摩,赞美的讨好的都有。我专做不经意地走过,站在门口的时候,回头望了一下站在一群女生中间的李长卿,他是那么高挑,周围的女生全部都只到他的脖子以下,他就像一只泛着仙气的鹤。
我朝他投去一个感激的微笑:李长卿,谢谢你!
忽然,他也转过脸来我看我!眼眸泛光,掺杂着千言万语。正好对上我真诚的目光。
霎时间,我就像一个当场逮到犯案的小偷,脸蛋涨成红色小番薯。连忙转身落荒而逃。
笑容的问题基本已经解决了,但是新的问题又来了——妖精需要演唱动听的歌曲,能把所有的听觉神经都牢牢吸住,宛如午夜行船在海边上,耳边飘来美人鱼的带着罂粟般醉人的歌声。
如果我要是天生一副好嗓子就算了,偏偏我就是刚刚开口说话的结巴,吐字都不清晰,别说唱歌了。就算唱一般的歌曲也就算了,偏偏还要唱英文歌。真是笑话,不过谁那么神经,故意搞另类的话剧,还是在神话中穿插童话的英文歌曲,要是大人看了,不笑掉大牙才怪!
多么荒谬!多么离谱!多么另类!
我站在舞台中间,带着绝望的眸光盯着舞台下因为剧本而争吵的两个人:顾倾城和郑义宣。
一个是我的挚友,一个是编剧的学姐,李长卿的同班同学,个性固执难以改变主意的美丽女生。
李长卿弯着腰靠在一张椅子上,俊雅的面容带着淡淡的漠然,完全是个局外人一样闭着眼睛安然瞌睡。
我怀疑他是否能在这种被刺耳噪音包围的环境里还能睡得如此安静,如婴儿般安恬,顺软的刘海在吹进来的夏风中微微飞扬。
“神经病,让一个连话都说不流利的女生去唱一首高难度的歌曲?你这分明就是在刁难人!”顾倾城白瓷般的皮肤透着愤怒的微红火焰,棕色的眼眸总是在生气的时候放射出刺眼的线条,透着火焰的光。不难捕寻到要发飙的迹象。
郑义宣的个子也很高挑,身材也很瘦削,但是骨架较大,虽然也很有骨感,但是跟骨架纤细的顾倾城比起来,明显强壮多了。
她也不依不饶:“这剧本是我写的,我追求创新!追求时尚!追求另类!这是我的个性,不想演的话就换人,我没意见!但是要我改写剧本,告诉你俩字:做梦!”
顾倾城那个气呀,上下两排白牙都不够咬,她两只修长的美腿分开一段距离,双手叉腰做泼妇架势,准备跟郑义宣吵出个结果来!
凌雅丽难得一见地没有帮腔,嚼着口香糖坐在钢琴边翻阅一本时尚杂志。偶尔翻高眼皮探一下军情。
郑义宣和凌雅丽是多年的好友,两个刀子嘴皮的女生,对热衷的事情总是往死里挑刺,对事物过分地追求完美,眼里容不下一粒败坏作品的沙子。因此我在排练过程中常常被扯下台挨批。
她们俩对李长卿和顾倾城倒是格外开恩。不,对李长卿和对顾倾城的态度还是区别的。
对李长卿像对待王一般毕恭毕敬,无可挑剔,即使李长卿从来都没有演过什么舞台剧或者说上台表演。
但是帅气的人总是天生的戏子,往舞台上一站,即便不说话,光耍酷,台风也好得令人惊叫。
顾倾城好比一块没有经过修改加工的天然玉石,有极高的艺术天分,但是还是需要磨练,需要指导,需要培养。
假如不是因为我,或许她们的关系会很融洽!
低着头,心里竭力隐忍着要爆发出来的怒吼,我受够了!可是,这股要爆发出来的漩涡在我懦弱的个性下,还是像风一样消逝。
最后,看不下她们继续为我争吵,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我闭上眼睛朝她们俩喊道:“我唱!!!”
不管如何困难,我一定要突破这层障碍,唱出流利的英文歌曲,做一个历史上独一无二会唱英文歌曲的神话版妖精。
上一秒还是吵闹的菜市场,下一秒变成鸦雀无声。周围全是惊讶的目光,投射到坚定的我身上。
顾倾城震惊地看着我,表情带着一种从未有过的震撼,估计被我吓到了。
与此同时,我眼角瞥见李长卿睁开的双眼,盯了一会天花板,然后缓缓地坐直身体。
凌雅丽停止手指翻动书页的动作,仿佛被江湖高手用葵花点穴手封住了穴道,油黑的眼睛写满了兴趣。
郑义宣像个打了胜仗的女王,故意耸了肩膀,笑得一脸得意:“顾倾城,听到没有,她自己说要唱的!”
顾倾城不干了,她恨铁不成钢地朝我扔来一记白眼,无话可说,气得一肚子有火无处发,辛苦地憋着。
李长卿站起,双手举起,直直地伸了个懒腰,然后走了出去。
放学后,打扫干净的教室里显得清新而空旷。
两个身体不同却有着同样比例的骨感少女背靠着背,沉默不语。
不知过了多久,还是顾倾城先妥协,她就是这样外刚内柔的个性,刀子嘴豆腐心肠,无条件向我投降:“算了,我还是帮你补习吧!”
我忍不住笑了:“呵,倾城,算了吧你,你的英语……咳咳咳……”烂字还没说出口,白雪的脖子就被一双白皮抱着骨头的纤纤玉手掐住,化骨绵掌,杀人无形,吓得我把最后一个字硬生生地吞回肚子里。
“兰若曦,你想活生生气死我啊?!”真正美丽的妖精开始发飙。
我也不示弱,同样掐住她的脖子,没有用力的晃动着:“倾城,你谋财害命!你以大欺小,以强欺弱......”
“你们这是自相残杀吗?”教室门口忽然现身一个绝美的漫画少年。
顾倾城和我同时缩回自己的魔爪,连忙整理自己虚无缥缈的淑女形象。
顾倾城故意把脸蛋甩到一边去,冷哼道:“终于想起还有我们两个人啦?我跟郑义宣吵架的时候怎么不见你过来帮忙?”
李长卿斜背着书包,一手插裤袋,一手拽着背带,笑容浅浅地说:“没办法,手心手背都是肉!”
顾倾城一下子从凳子上跳起来,冲过去拽着李长卿的手臂就是一阵乱啃,完事后就严刑逼供:“谁是手心谁是手背?”
看着画面和谐的画面,我心里忽然泛酸,跟偷喝没放糖的青梅酒一样,酸到喉咙回甘的时候却是苦一般涩。
李长卿说妖精是东方文化和西方文化皆有的生物,所以郑义宣要求我唱英语歌根本不过分!
但是我的能力,不说他们也看到了。最后李长卿说:“小东西,让我来帮你补习英语吧!”
一听要补习英语,顾倾城鞋底就像抹了机油般开始滑动。
李长卿不用转身,伸手就按住顾倾城纤细锁骨的肩膀:“你最好也听听,你们的英语都一样,烂!”
顾倾城回头,笑得一脸谄媚:“我只是,呃,只是想上个厕所!”
李长卿一脸正经:“借口。”
顾倾城连忙换上一张抽疯的脸:“不行,快憋不住了!“
李长卿松开手,大手一挥:“那快去快回!”
顾倾城彻底泄气,肚子里的坏水一下子流露出来:“算了,我忽然觉得不是很急!”
李长卿翻过我的英语书,看到里面乱七八糟,用圆珠笔和铅笔备注的单词,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好好的英语怎么到你这里全部都成了可怕的咒语?”
我无奈地撅着嘴巴,瞄了顾倾城一眼,然后低下头实话实说:“倾城就是这么教我的啊!”
可不是嘛!好好的英文从她嘴里说出来就变了味道。因为顾倾城读英文的时候喜欢注土音。
结果她念“英格里斯”的Eenglish到了我这里,土音就更进一层,演变成“英格历史”。
以下举出几个例子,足以证明顾倾城这个小老师当得有多么不合格:
爷死)
爸死)
(哥死)
(妹死)
——都死
李长卿说:“照你们这样读下去,以后English说不定就真的变成了英格历史了!全家都死光了!”
我的脸蛋涨得老红,火辣辣的,感觉真丢脸!
英文,不是没学过,小学读懂了26个最简单的ABC……初一开始念English,可是我的舌头不是一般的舌头,英文怎么念不是那个味,要么读慢了,要么发音太中式了,要么发音不准!
这折磨人的英语,还有故意折磨人的编剧!变态的郑义宣,这个女魔头!
顾倾城站在我旁边,跟着那群人笑得跟一个等待吃唐僧肉的白骨精一样喜庆。
也不想想我会能读出这些中式的英语到底是谁的错!要是让她演我这个角色,保证她一定跟郑义宣那个女魔头同归于尽。
不知道什么时候,顾倾城还是像妖精一样消失了。
李长卿摇摇头:“孺子不可教也!”
我似懂非懂地看着他,他知道顾倾城什么时候逃跑的啊?没办法,我们都惧怕英文,英语课的时候,带着浓重的唐山口音的英文老师一念英语单词,我们捣蛋的男同学就忍不住笑起来。
李长卿说,“要读好英语,首先你要先喜欢这么语言,怎么喜欢上它呢,首先它要吸引你的地方。”
那么怎么才能被它吸引呢?
就好像对一个异性产生好感,首先他一定有吸引你的地方,比如说他的外貌,他的优点,他的聪明等等。
要我对英语产生感情,我想了很久,直到李长卿从书包里掏出MP3为止。
我眼前一亮,抬起头与李长卿的眼眸对视,惊喜地叫出来:“英语歌?”
李长卿点头:“嗯!听很好听的英语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