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书生,我是你的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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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半工半读的生活

职校的第二年,我跟着学校其他1+2模式的学生去了另外一座城市,开始半工半读的学生生涯。

那是一家很大型的中外合资的电子厂,加工各种电器里的一个零件。有几千员工,但是女工占了三分之二。

那种炎热的夏天没有空调,冬天没有暖气,洗热水澡要提着一桶热水从一楼爬上八楼的日子,吃不惯又辣又没有油水的菜式,吃完饭的十五分后就跑到厕所去拉肚子的生活;黑白颠倒,白天上课晚上上班的逆转生物钟。

我们这些学生刚来都是在流水线上工作,每天都在赶工,完成拉长定下的目标产量,完成不了就要挨骂,还没加班,没加班就只能拿底薪,扣了房租水电和伙食费,还不够扣每个月必须交的学费。

这种艰难的环境下,很多人都带着委屈打电话回家哭诉:“爸爸,这里环境太差了,饭堂的东西猪都不吃,这里宿舍根本就不是人住的!”

“妈,我受不了,这里的拉长又丑又凶,今天把我骂哭了!”

“我要回家,我不要再呆下去了,不然我会死在这里!”

……

霎时间,宿舍里鬼哭狼嚎,女生抱头痛哭,相互抱怨,好像被拐卖到异乡****的少女,哭得很凄凉。

一个月后,本来16个人的宿舍只剩下我和另外一个又胖又凶的女孩。诗婷打电话回家的时候特别欣慰地告诉我:“我爸跟我说,女儿你回来吧,大不了,你爸养你!”说完,她笑得很开心。

我抿着嘴巴,荡漾不起笑容,因为嘴角是苦涩的。我买了IP电话卡,可是不知道打给谁,最后打给了何雨泽。

有时候,我会想,以后找不到李长卿,何雨泽是我最后的选择,想起离开的时候,他对我的告白,心里微微泛出一丝暖意。

可是某天,连何雨泽都很不好意思地跟我解释,他对我的喜欢就像对妹妹的喜欢,连自己都弄不清楚什么才是喜欢。我彻底无语,沉默一阵后,我决定把他当成哥哥一样依赖着,告诉他:我现在很好,能自己挣学费,还能存钱。我认识了很多朋友,我学会了什么软件……没有不好的事情,因为我报喜不报忧!

他也会告诉我高中生活很苦但是很精彩,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习题和大考小考,和一群朋友像战友一样面对高考,这种生活很充实!

八月十五,异乡的中秋节下着大雨,我搬张凳子坐着阳台上望着灰暗的天空发呆。十三岁那年,我、李长卿和顾倾城在中秋节的时候提着三种不同形状的孔明灯去河边许愿,约好以后每年的中秋节要三个人一起过。

在这个异乡都市的冬天,海风像锋利的刀一样刮着,尽管我穿得很厚,但是依然不敢出厂,连站在门口都能冷得上下牙打战。

我和胖女生杜十娘把被子搬到一张床上,我的被子当床垫,她的被子用来盖,我们两个人抱在一起取暖。

这一年的冬天过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冬天要用被子蒙住脑袋才能睡觉,压力大的时候,我每天半夜都能听到披着长发,穿着长裙的顾倾城瞪大眼睛,赤着脚蹲在我床边对我召唤:若曦,睁开眼睛看看!

我很听话地睁开眼睛瞪着黑暗的天花板,然后转过脸,借着微弱的夜光看见杜十娘那张熟睡的胖脸蛋,然后心安地再次睡过去:杜十娘,幸好,还有你在我身边!

后来,不管杜十娘多么任性,我都迁就她,宠着她,因为我害怕她从我身边离去,害怕又是一个人在寒冷的冬夜里做恶梦,冻醒,孤独地发呆。

过马路的时候,看着远远飞奔而来的汽车,我也会死死地拉着杜十娘,唯恐一松手,她也会像穆洛和顾倾城一样,从我手中飞走,如脱离母体的蒲公英,随着吹过的风儿消失,无法寻觅。

杜十娘无法理解我的怯弱,常常奇怪地看着我:“若曦,你干嘛?走啦?!”

“哦!”我紧张兮兮地望了她一眼,然后在她半拖半拉的动作下过马路。

我希望将来能找到一个对自己十分宠爱的成熟男人,在冬天的时候,会把我拥进他宽大温暖的怀里,临睡前端热水给你泡脚,不会让我半夜因为脚冰凉而冻醒。就算半夜做恶梦醒来的时候,只要看见他熟睡的脸庞,就能安心地睡过去,17岁那年,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倍增地害怕孤独、饥饿和寒冷!从此,在心里烙下一个永远抹不去的恐惧,害怕孤独、饥饿和寒冷!

五一的时候,工厂里放假3天,学校不用上课,我跑到网吧,用一个师兄帮我申请的QQ上网,企鹅刚登上去,蓝色小喇叭就跳出来,我点了一下,加我的人在备注框里写着:加我吧,我会成你最好的朋友。

我惊讶地笑起来,我已经不喜欢这种自恋的人了,他以为他是谁呢?拖着鼠标去点击拒绝的时候,电脑这时候突然死机,我使劲乱按,结果违反了自己的意愿,加了那个人。

那个人叫流浪书生。一个喜欢流浪,喜欢写诗,喜欢摄影的男人,三十岁,留着齐肩的长发,娘得够忧郁的。

我不喜欢,所以他发信息给我的时候,我没有多理会。

转身望向窗外的天空,脑海里总会浮现一张熟悉的俊美脸庞,不知道此生还能不能再遇见你,因为我们分离已经4年,我以为我再也不会与你相遇!可是现在你在我人生中最黑暗的日子出现了,是夜空中最瞩目的启明星,支撑我勇敢向前走的动力!

我很少去网吧了,因为有了手机,所以只能在工厂放假,刚好又是出粮的时候下才去。

忘记交待了,李俊峰也跟着我一起到这家工厂实习,他不是爱学习的人,因为打得一手漂亮的篮球,被这家工厂的大老板赏识,所以打篮球比赛也当加班,工作很轻松,一个没有实际工作经验的臭小子就这样在一群外省女工的爱慕里,在篮球场上尽情奔跑,挥洒他的热汗和青春。

他变得如此优秀,以致我在厂里跟他碰面的时候常常自卑地低着头装作没看见,彼此擦身而过。

他也没有像以前一样先跟我打招呼,呼唤我的名字,只是冷漠地望着前方,仿佛我只是他身边擦肩而过的陌生女子。

不久后,我从同校男生那里听到:李俊峰和一个在外面当三陪女的外地女工去宾馆开房。

因为这件事,他差点被黑道的人追杀,最后在电子厂大老板的帮助下才重归厂里打篮球上班。

再次跟李俊峰碰面的时候,我总是觉得他特别肮脏,从头到脚都是洗不清的脏,带着臭水沟的恶心味熏得我喘不过气来,晕头转向地想冲到洗手间将胃里的东西全部吐出来。

过了六月,我已经将两年要交的学费都交齐了,还存到了一笔数额不小的存款,还了买手机的钱,还能维持我离开这里一阵子的生活。

终于能离开这里了!恍惚间,一年的时间就这样一晃而过,曾经的风风雨雨,曾经的泪水和汗水,曾经压得我喘不过气的半工半读生活就这样结束了。

我的下一站是李长卿所在的城市,那个近海,灯光辉煌,盛开玫瑰,洒满香气的城市。

李长卿,等我!寻找你很久的若曦就要来了!

即将离开的时候,驻厂带我们的老师组织大家一起吃了一顿送别酒席,席间,男生称兄道弟,相互敬酒,女生拿着手机不断地拍照留念,还有女生不断地抹泪,自古多情伤别离。

我坐在一个角落里,对着满桌子的佳肴下手,喂养自己粗茶淡饭一年的五脏六腑。李俊峰端着两杯酒有些醉意地朝我走来,在我身边坐下来,一杯酒放在我面前,挂了红霞的脸朝我“嘿嘿嘿”一笑,熏人的酒味扑面而来,我差点掀桌子砸人。但是我还是忍住了,这里是离别的酒席,不要大家不欢而散,以后想见面都难了。

我一动不动地看着眼前这个人,从来都没有去了解他,也没有跟他好好地说过话,我甚至不清楚他喜欢我什么地方,我的外貌还是我眼睛里的忧郁?或者我喜欢独来独往的特别?

李俊峰看我不动,于是抢过我手中的筷子,把酒杯塞给我,还是倒苦水:“若曦,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我一直努力向上爬,你都看不起我,你觉得我不够优秀,配不上你,但是,你知道吗?我真的很喜欢你,干了这一杯,以后我们各走各的!”说完这番话,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我沉默地拿着手里的酒杯,一饮而尽。李俊峰,谢谢你对我的爱,可是我无以回报,希望你将来的路好好走下去!

李俊峰看着我喝完后,拿着酒瓶支撑着摇摇欲坠的身体和老师以及其他学生干杯去了。

杜十娘因为花钱大手大脚,又舍不得让学校在她每个月赚来的工资多扣些,所以她还要在工厂里待上一年,直到把学费扣完为止。

我走的时候,她抱着我,像个小孩子一样依依不舍。她说:“若曦,一年之后,我去找你!”

我点头,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