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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梦的延续

也许爱上一个人需要一分钟,但是要遗忘一个人需要花上一生的时间,直到喝下那碗孟婆汤......如果这辈子有个六十分的男人对你有一百二十分的好,那么,请你嫁给他!因为他会给你两倍的幸福!

去写字楼上班后,因为电脑是联网的,所以QQ每天都挂着升级,很多朋友的QQ一旦达到太阳的等级后,就开始建群,扩大人脉关系,所以某天被一个同学拉近一个叫“唯樱家族”的QQ群里,我嫌群太吵,喇叭总是闪个不停,于是把群被屏蔽掉了,这下果然清静多了。

可是有天管理员嫌我太冷淡,作为群里的成员之一,也不参加群里的交际,于是一脚把我踹出群。

这下我倒是乐了,早就想退出来了,只是不好意思而已,这下是管理员把我踢出来的,我倒是省心了。

可是不久之后,我又被这个群的群主拖了回去。我这下真的火了:老娘当年被你踢出来的时候,立下誓言再也不回去,现在求了我也没有。于是我点了拒绝。过了一会,群主又不死心地把我拖进去,还在备注那里打了几个字:臭丫头,我是郑义宣,你学姐!

糟了,大水冲进龙王庙了!我只好悻悻地同意被拖进群里,还被群主加了。

这么多年,郑义宣学姐的脾气还是那么火爆,远比当年跟顾倾城吵架那时还火爆。唉,这阵子霉运连连啊

我加了郑义宣的Q,她就发了信息过来,还抖动窗口,带着火气的表情就冲过来了:你个臭丫头,几年不见,翅膀长硬啦?

我心情郁闷,却不敢在聊天窗口表示不满,只能讪讪地口是心非:学姐,我以为是乱七八糟的人呢,不敢加,上次加了个青年艺术家,大白天发个****过来,吓死我啦!

郑义宣发了一个翻白眼的表情过来:你交友不慎,没带眼识人!

我发了一个吐舌头的表情和一个可爱讨乖的表情抛过去糊弄她,先让她心情平静一下再说。

果然,郑义宣的心情平静多了,也开始跟我扯正题。她说:这么多年了,你有跟长卿联系吗?

长卿?李长卿!不管是俩字还是三个字都是我心湖里最泛疼的地方。我曾经的曾经最爱的人,我生存下去的动力,可是有些孤独的岁月,生活实在太艰难,我几乎忘记要想念他了。

幸好郑义宣学姐没有看到我的表情,我坐在电脑面前特别伤情,思绪万千,全身哀愁,斩不断理还乱的情丝。

我老实地回她:没有,跟你一样,4年多没见了!

郑义宣八卦起来:这么多年不见,你没想念他吗?

我在心里自嘲:能不想吗?可是想有用吗?只是让自己更加伤怀罢了。

时光像流水潺潺地流经我生命里最难熬的一千多个日夜,冲淡了经历过的那些成长中的成功与失败,冲淡了记忆中对李长卿和顾倾城的思念,冲淡了青春年少那些欢乐与忧伤,但是纯纯的一份初恋就这样沉淀下来,稳稳地堆放在我象牙城堡里,让我平凡的生命里不再平淡,不再孤独,不再焦灼,午夜安静时可以像品茶那样静静地品尝曾经的那些温馨的甜蜜,那些精彩,那些传奇。

记下这些点点滴滴,用心珍藏,直到有一天,我在岁月中由少女变成了老太婆,也能在冬日里晒太阳,慢慢地回味:我曾经拥有这么美好过!

郑义宣见我许久都不回她信息,干脆把想说的话都发过来:他一直在找你,我好不容易才从同学这里打听到你的消息,135********这是他的手机号码,记得给他回电话。

我不知道用什么言语来形容我此时的心情,用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吗?

这幸福来得太突然了,我的心脏有些负荷不了,有那么几秒钟,我似乎感觉不到心在跳动。

我用手机,揣着激荡的心跑到走廊按照郑义宣给我的电话打过去,好听的炫铃响起,几秒钟后,电话那头传来一声温润,低沉带着磁性的声音:“喂,你好?”

我知道是他,那个声音如此特别,令人难忘:李长卿,在我生命里走过,留下深深足迹,眼眸迷人却带着忧伤的男生。

我捂着嘴巴,开始哽咽,难过得发不出声音来,我多想告诉他,这些年来,我有多么想念他,但是我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喂,你好,听得到吗?听到请回答?!”

我调整了自己的情绪,深深地吸了口气,尽量让自己的心情变得平静,但是话出口依然颤抖:“喂,长,长卿,我,我是若曦!”

电话那头静止了一秒之久,然后传来的声音按耐不住惊喜:“若曦,真的是你吗?小东西,你知不知道我一直在找你?这些年,我总想问问你,过得好不好,有没有想念我?我……嘟、嘟、嘟……”

“喂,长卿?”糟糕,我忘记是长途加漫游的,手机里刚扣了月租还没来得及充值!我拍着脑袋,懊恼地跑进办公室跟部门经理说了一声,然后跑下楼去买充值卡。

还没买充值卡的时候,电话就响了,先是提示信息,有人帮我充值了一千块的话费。我呆愣了一下,来不及思考那个傻瓜充错了号码,电话再次响起,是一串陌生的数字,愣了一下才看清这是李长卿的手机号码。

我连忙接听:“喂,长卿,不好意思,我的手机刚才没钱了!”

电话那头的李长卿笑出声来:“小东西,你还是像以前一样粗心吗?我刚帮你充值了。”

呵,原来是李长卿帮我充值的,我居然还骂他傻帽呢!我在心里惭愧地忏悔道。

那天,我站在写字楼的楼梯里,跟李长卿畅聊了近半个小时,回到办公室,免不了领导一顿口水训,但是我心里一点也不难过,相反,我开心得灵魂长了翅膀,扑闪扑闪地出窍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过得十分充实:白天去公司冒充白领上班,下班再去西餐厅当服务员,一点时间都不浪费,分分秒秒都在赚钱,我要努力地赚钱,然后去那个美丽的天涯海角找我的心上人——李长卿!

我要攒够钱,不能靠李长卿养我,我要自力更生,在那边开一家水果店,然后当水果店的老板娘,嘿嘿嘿~我要努力蜕变,变成配得上李长卿的御姐!我搓着手,坐在电脑桌前,眼皮往上翻,美滋滋地幻想着一幅关于我和李长卿再次相遇的情景。

可是,如何让我再次遇见你?在我最美的时候?

翻过镜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脸色苍白,头发像稻草一样没有光泽,唉,要好好修剪咯,然后把身体养好,配些漂亮的衣服,穿上高跟鞋,呼呼~~来一个大变装。

每次领到薪水,我就往银行跑去,看着上面的数字逐渐增大,灵魂就长出一对透明的小羽翼,扑闪扑闪地跟着飞到李长卿身边!

下班回到餐厅,我一整晚都带着微笑,不断地笑着,笑得周围的人都不断地偷瞄我:这女的该不会是神经不正常吧?等到十二少回来的时候,阿力第一个跳到他面前,在他耳边叽里咕噜地一阵乱咬耳根。

我唱着歌曲擦着桌子,然后幻想着和李长卿见面的情景,又情不自禁地笑起来:“呵呵呵……”

十二少端着一大叠盘子走到我身边,将盘子扔进洗完里,转过脸鄙夷地讽刺我:“兰若曦,知道潘金莲是怎么死的吧?不要再想你奸夫了!我才是你男人!”

此时,我心情极好,懒得跟他计较:“好女不跟坏男斗,我就想我的奸夫了!你管得着吗?泡你的非主流美眉吧!”

十二少朝我再鄙视一眼,然后转过脸去跟阿力,将我列为例子说:“我才不像她红杏出墙呢!”然后恨恨地跟阿力抱怨,“最近在酒吧泡了个死三八,竟然当着我的面跟别人的贱男人勾肩搭背的,这贱人!”

我哼了一声,将洗完池里的碗筷全部洗刷刷完后,精神百倍地去倒热水清洗咖啡机里的零件。

神啊,我将我全部的精力都用来填满时间啦,拜托你要好好对待我:就让我美美地出现在李长卿面前吧!

人间六月天。

就好像娃娃的脸,说变就变,早上出门,太阳公公依然挂在无云的蓝天中,到了下午的时候就无云密布,下起来倾盆大雨。

下班后,忘记带雨伞的我焦急地站在写字楼下无奈地东张西望,瓢舀的雨水从天而降,成了巨大的雨帘,灰色的雨帘阻挡了我回餐厅的路。

看着轰隆隆的雨天,写字楼里的人渐走渐少,我的心开始被焚烧:拜托,老天,你就不要在下啦,早不下晚不下,偏偏这个时候下干嘛哟!

我无奈地望着天空,不断地做出各种幻想:忽然停雨了,我大摇大摆地走出去;要么忽然有人给我送把伞来。

但是这个两个幻想也只是我脑海里的两个气泡泡,终究是会破灭。

分针一点一滴地前进,我更加站立难安,如果我不能按时回到餐厅跟十二少交接的话,他就不能按时去酒吧唱歌了。

火烧眉毛的时候,雨帘中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高挑颀长的身段,桀骜不驯的走姿,俊朗分明的轮廓在雨中由模糊渐渐清晰。

我看见十二少行色匆匆的人群中朝我走来,顿时觉得整颗心释然了。

我扬高了手,朝他拼命地挥动:“死恶少!”

他老是对我凶,所以我喊他的时候故意把十的发音发成平舌音,二最后演变成了恶,就成了死恶少!

我将这个绰号归功于他对我的不礼貌,以此来惩罚他。

十二少凌乱的刘海在风雨中翻飞,成了一幅雨中素描,那湖水般清澈的眼眸扫描到我的身影,同样带着惊喜。

不等他走近,我就把挎包挡在头上挡雨,飞奔进雨中,闯进他的伞下,如离弦之箭冲进他怀里。

他在适当的时候伸出手把我抱住,救下差点滑倒栽跟头的我。

我扶着他的手臂,抬头冲他傻笑:“没想到你会帮我送伞耶,真是破地天荒头一次收到雨天送来的救命伞!”

十二少纯黑的眼眸在左右拂动的刘海中闪动明亮的光芒,目光落在我的脸上,痴痴地呆住了。手垂落在我的腰间,犹豫了那么几秒后,还是搂住我的肩膀,掩饰自己的失态,转而对我自傲地说:“我就知道你没带伞,所以就给你送伞来了,我体贴吧?!”

“给你一点阳光就灿烂!得瑟!”嘴巴上仍然改不了跟他吵吵闹闹,但是心里还是蛮感动的,我仰着脖子望着他那双樱花般美丽的眼睛,指着头顶上的雨伞失望地说:“就一把雨伞啊?你不去酒吧上班吗?”

他笑,牙齿成了雨天里的彩虹:“今天轮休啊,所以才能和你共用一把伞!走吧,我领薪水了,我们去麦当劳!”

我嘟嘴抱怨:“去麦当劳干嘛?东西又贵又没营养,垃圾食物!与其把钱扔进麦当劳还不如放进自己的兜里,去餐厅好!我要点牛排!”

十二少嘀咕道:“在自己的餐厅里请你吃饭,感觉在家里做饭一样!没情调!”

我不客气地反驳:“去麦当劳那是亏本买卖,肥水不流外人田!”

十二少依然和我喋喋不休,雨伞下的两道身影紧紧地挨近,十二少的的手臂一直护着我身后,被雨水刷洗着,脸颊和耳畔的风来来回回,像把锋利的刀,无情地摧残着,但是心里却感觉暖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