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失忆读心男诡异经历: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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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真凶(2)

拼尽生命最终的力量,猛烈地对撞在一起,血肉横飞,火星四溅。

窗外,北风呼啸,黄叶飘零。

整个世界都被我们烧着了……

微亮的晨曦穿破窗户,刺入我和莫妮卡的身体。

她像一只被打开的蚌,洁白无瑕柔软多汁,也许还藏着几颗珍珠,渐渐从冬眠中苏醒。

睁开神秘混血的双眼,天生翘长的睫毛尖上,沾着几许疼痛的泪水。昆玉般晶莹剔透的眸间,镶嵌一对乌黑瞳仁,玻璃体内倒映着一张脸——高能的脸。

难以置信,这张脸居然变了,不再如往昔那样平凡,眉宇间透着浓浓男人味,下巴和鼻子具有不可征服的气质——更善于征服他人的气质,或者她人。

莫妮卡定样样地看着我半晌,刚从短暂美梦中醒来,颤抖着眨眨眼,却带出更多泪滴。

“这不是做梦吗?”轻柔地拭去她的泪水,仰头眷恋地叹息,“真愿留此长醉不醒!”

“我也是。”

她温顺地钻进我的怀中,像被猎人射中的小动物,轻轻抽泣传递体温。

“为什么还难过?”

“我害怕——”眼圈瞬间哭红,泪水打湿我的胸膛,“我真的非常害怕!害怕我们的时光太短暂,害怕我们无法长相厮守,害怕随时可能分离甚至永别,害怕以后只能在梦中回忆,我们在一起的分分秒秒。”

这番话说得我的心粉碎成了几瓣!

不知该怎么安慰她,也不知该怎么安慰自己,因为我比她更害怕——害怕转眼失去这美好时刻,害怕不能再拥抱她的身体,害怕接下来一辈子孤独。

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敢相信自己的手指,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真的拥抱着她吗?真的共同度过了一个美好夜晚?真的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山盟海誓?这个曾在我眼前高高在上,可望而不可即的高贵女子;这个身后是古老的兰陵王家族,不为人知的全球首富的千金小姐;这双凡间难觅的混血眼睛,来自两千年前丝绸之路的双唇——真属我所有了吗?

为什么不是一个梦?为什么不是一次幻想?为什么要成为真实的记忆?

因为一旦真实就无法抹去,会在多年以后浮上眼前,会在生命终点缠绵心底,无比遗憾无比怅然地死去。

我恨自己让这一切成为现实,恨自己把她拖入我的漩涡,恨自己从今往后的生命里,就再也少不了一个名字。

“莫妮卡,我恨自己!”

“别这么说。”她封住我的嘴巴,“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感谢你实现了我的选择。”

“要说感谢的是我。”我苦笑一声,看着窗玻璃上映出自己的脸,“一年多以前,当我还是天空集团的小职员,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想象,能这样和你在一起。”

“永远不要低估自己。”

“亲爱的,感谢你用心爱着我。”

说完这句话我又沉默了,回头看着这间小小的卧室,是最后的伊甸园吗?

“快点起床!我给你做早餐!”

莫妮卡把我拖出房间,简单洗漱整理一番,便去附近超市买些吃的。

我独自留在房里,面对卫生间的镜子,下巴已爬满胡茬,牛仔似的粗旷风格,就像三十岁的成熟男人。

通缉令上的照片是刮净胡子的,我想索性把胡子留得更长,掩饰原来的相貌。

匆匆洗了个热水澡,从极度疲倦中恢复,用电吹风弄了个豪放发型。

楼下响起一阵脚步声,我紧张地躲藏在门后,却听到莫妮卡的声音:“亲爱的!”

她买了些原料,走进厨房为我做了火腿煎蛋、牛奶麦片、全麦面包、果汁……这已是莫妮卡做饭的最高水平,却是我这一年来最丰盛的早餐。

吃完饱饱地躺在佳人怀中,她的脸颊摩擦我的胡子,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忽然,莫妮卡将我扶起来说:“忘记给你一样东西了!”

她打开随身小包,掏出一把黝黑的家伙。

“手枪!”

看着这把黑色的金属,就想起漆黑的地道,散发尸臭的阿帕奇,射死童建国的手枪,冰冷地顶住我的额头。

“你怎么会有这个东西?真的假的?”

莫妮卡的神情很是冷静:“当然是真家伙!保镖给我的,我想如果你逃出来的话,这东西或许有用。”

“枪可不是女孩的玩具。”

“开玩笑!小男孩。”她摸了摸我的下巴,“我二十岁就拿到了持枪证。”

“我从没摸过枪。”

想起阿帕奇顶住我脑门的家伙,心里有种莫名的恐惧。

“我教你!”

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将沉甸甸的枪塞进我的手心。

手把手教我退出弹匣,卸下子弹再装回去,将弹匣送入弹匣仓,拉套筒子弹上膛。

机械地完成这些动作,最后被她抱住双手,抬起来对准厨房墙壁,挂着一面飞镖靶心。

“当心!”我的冷汗出来了,“你不会真的开枪吧?邻居听到会报警的!”

莫妮卡并不理会我的警告,迅速帮我校好准星,三点一线直指靶心十环。

“砰!”

不是枪声,而是她嘴里发出的声音,随后是轻轻的笑声。

我这才喘出一口粗气,赶快把手枪放下来:“大小姐,你真是本性难改。”

“别生气嘛!我天生胆子就大,老爸说我前生是个男孩。”

“那我们现在搞断背吗?”

“切!”她对我做了个鬼脸,“你会用枪了吗?最后只要抠下扳机,子弹就会旋转着飞出枪口,打穿对方的脑袋。”

“我会了,但不到最危险的关头,绝不会随便拿出来的。”

“没让你端着枪满大街乱跑。”她给枪上了保险,小心地放在枪套内,别在我贴身口袋里,“试着走一走,会把腰磕疼吗?”

“没有,只是冷冷硬硬的,像身体里长了个东西。”

“什么叫枪?本来不就是这样吗?”

她说得我有些脸红,无奈地退到客厅,隔着窗帘看着外面,安静的街道空无一人,我们还未被发现。

莫妮卡追到我身后,双手绕过我的胸口抱住,柔声问道:“你有没有计划?”

“有。”

“快点告诉我啊!”

“摆脱通缉的唯一可能,就是找出真正的杀人凶手,为自己洗刷清白。”

“怎么才能做到?”

我看着窗帘缝隙间的天空,喃喃地说——

“重返杀人现场。”

下午。

天色难得阴沉,秋风卷起落叶,街头更见萧瑟。

莫妮卡开着一辆租来的福特车,坐在她身边的人则已完全换了模样。

副驾驶侧的反光镜,可以照出我的半边脸,几乎全被金色络腮胡覆盖,只剩下一双中国人的眼睛。

一路有不少警车巡逻,搜索范围已扩大到城市,差不多每个便利店门口,都张贴着我和童建国的照片。有个警察特意朝我们多看几眼,但谁都没把我们拦下来,全拜我的这身装扮所赐。

车子在城市边缘停下,依然是荒无人烟的道路。大风吹来漫天黄沙,整个视野雾朦朦的,笼罩着两栋孤独的公寓楼。

杀人现场。

一年前的黑夜,我被人欺骗来到这里,踏上这栋灰暗的楼房,坠入万劫不付的地狱。

一年后的下午,我和莫妮卡悄然来到,遥望风沙中的城堡,但愿有通往自由的钥匙。

虽然,白天和晚上相差很大,但让人不寒而栗的感觉,却始终未曾改变。也许有某些被忽略的痕迹,也一直没有消失过,这也是我现在唯一的希望。

莫妮卡照旧是风衣装扮,而我则是西部片行头——牛仔帽、牛仔衣、牛仔裤、牛仔靴,更像马丁路德市郊区的农民。

戴着浓密的金色大胡子,再配上一副大墨镜,原本的脸完全看不出了,一点都不像中国人,就算走到通缉令的照片前,人家也未必能认出我。

走进寂静的五层公寓楼,到处是灰尘与废弃的旧家具,不像有人居住的样子,会不会当年凶案发生后,所有住家都吓得搬走了?我和莫妮卡坐上电梯,一年前夜晚的景象,如同胶片画面不断闪回,就连电梯灯也不停闪烁。总算活着到达五楼,又是那条昏暗走廊,飘散着陈腐的气味。

走廊尽头是致命的513房间,整栋楼都是常青买下的,不知他死后房子又归属于谁?

“513。”

我用气声念出房间的门牌,太阳穴剧烈疼痛起来,仿佛回到一年前的时空,血腥气透过门缝扑面而来。

莫妮卡率先敲响房门。

等待了一分钟都没动静,我紧张地站在她旁边,按照我们的计划——如果房间没人,99%的可能性是没人,谁敢住在这种荒凉地方外加凶宅呢?那么我们就强行破门而入,反正周围也没人会听到。

正当我要提脚踹门之时,513的房门却自动打开了。

一个中年白人男子开门,狐疑地看着我们说:“你们是来买房子的吗?”

“哦——”莫妮卡的反应非常快,赶紧摘下墨镜点头道,“对,这里可真难找啊。”

男人色眯眯地看着她,立刻微笑道:“快请进!我叫TOM,这房子我在网上挂了半年,终于等到买家了。”

他把我们请到餐厅坐下,冲了两杯咖啡过来——还是这张餐桌!永远不会忘记,这间屋里的每一样摆设,窗帘、电器、家具、装饰品……就像移动硬盘装在大脑深处。

虽然铺着干净的桌布,眼前的桌面却不停闪烁,如投影射出一把带血的尖刀,还有那张充满嘲讽的纸条——DAY DREAM。

白日梦。

梦还没有破。

TOM不断跟美女套近乎,莫妮卡也顺着他的心意,显得自来熟的样子。原来这家伙在网上卖房,饶是经济不景气,全美房价低迷,谁还会买这种破屋子?怪不得要热烈欢迎了。

莫妮卡没忘记问重点:“TOM,你什么时候买进这房子的?”

“去年圣诞节过后,我到马丁路德市来打工,原本想租这套房子,但房东说如果我愿意一次性出五千美金,这房子就卖给我了。”

“五千美金?”

我瞪大了眼睛,这价格在上海只够买个马桶大小的空间。

“是,便宜得不可思议,房东没说什么特别原因。我凑齐身上所有的钱,还问德州的亲戚借了两千美元,就把它买下来了。”

“房东长什么样?”莫妮卡意识到自己不该这么问,“我只是很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会把这房子半卖半送给你?”

“是个黑人老头,他说在去年十月,从一个华人手里买下了整栋楼的产权。”

“你还有他的电话吗?”

我着急地问了一句,却惹得TOM有些疑惑:“你们不是来买房子的吗?干嘛问这个?”

还是莫妮卡温柔地笑道:“哎呀,我的表哥就是好奇心重,想知道这房子那么便宜的原因嘛。”

TOM显然是个色鬼,看到美女笑脸就忘了所有怀疑:“哎,这个房东算倒霉,在把房子卖给我一个星期后,就在马丁路德市的机场开枪自杀了。”

“什么?”

“是啊,当时新闻里都有报道的,说他用退休金买下了一栋楼,结果不到两个月又以超低价变卖,一辈子积蓄所剩无己,走投无路留下遗书自杀。”

“奇怪——为什么要以超低价变卖呢?”

如果每套房都以五千美金卖出,这栋楼的总值也不过十几万美元,还不够上海买套普通公寓房。

“不知道!”

TOM狡猾地耸了耸肩膀。

然而,我盯着他的眼睛,已读出他心里的秘密——

“这是一栋凶宅!谁还敢住这呢?每夜睡在床上,都会喘不过气,好像有个人压在我身上,让我无法动弹呼吸困难,这种恐惧是你永远无法体验的——我以为那是恶梦,但实际上不是梦,而是真实的感觉,那个鬼魂就在屋子里,飘浮在你的左右,潜伏在你的身上,钻进你的心窝里,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读心术让我明白,TOM遇到的就是中国人俗称的“鬼压床”。

也许自从凶杀案发生后,这栋楼里所有的房间,都有这种可怕现象存在,使得整栋楼都没办法住人——可怜的黑人老头用毕生的退休金,买下这栋楼想安度晚年,却没想到遭了厄运,只能以超低价格大甩卖,结果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而这个TOM也是同样原因,只是其他住户都吓得搬走了,只有他这个穷光蛋无处可去,只想卖房拿笔现金走人,没想到经济环境太差,根本没人敢接手,就这么每晚忍受痛苦到现在。这家伙也真够坚强,睡在常青被杀死的房间里快一年!

“哦,如果你喜欢的话。”TOM缠着莫妮卡,竖起食指说,“一万美元卖给你,这可是阿尔斯兰州最低价了。”

“是个诱人的价格。”我抢先说话了,“不过,能不能看看卧室?”

“没问题!”

走进里面的卧室,眼前再度闪烁——屋子被染成血红色,一个人倒在血泊之中,我恐惧地摔倒在他身上,看见了死去的常青的脸……

莫妮卡轻轻扭了我一把,将我拽回现实中,这是典型的单身汉卧室,乱七八糟乌烟瘴气,墙上贴满《花花公子》海报,墙角还有一堆啤酒瓶。

“哎呀,不好意思,我刚起床。”

TOM尴尬地整理房间,而我皱着眉头走到窗口。

窗口架着一具望远镜。

“这是什么?”

TOM的脸色变得更怪:“这个……这个……你们不知道,我是天文学爱好者,马丁路德市的空气很好,晚上很适合——”

“哦,看星星?”

我打断了TOM的话,而他擦擦满头的汗:“是,是,我从小就喜欢看星星。”

同时,我从这个家伙的眼睛里,读出另一个不同的答案——

“该死的牛仔,干嘛问这个?我喜欢用望远镜看对面楼房,那里住着不少流莺,每晚都有好戏可看!”

变态偷窥狂!鉴定完毕。

我不顾TOM的反应,迅速掀开望远镜盖子,摘下墨镜看着观测口。

哇,这望远镜真厉害,对面公寓楼有数十米远,看起来却像近在眼前,被放大了几十倍,晚上偷看还真够刺激。

对面大楼结构与这差不多,一个个窗户扫视过去,要么是没人的屋子,要么拉着窗帘,没看到什么流莺,大概还在睡觉吧。

“你干什么?”

TOM刚要来阻止我,莫妮卡就拦在他身前说:“我说过了嘛,我这个表哥就是好奇心重,从小没玩过望远镜,就让他玩玩吧。”

当望远镜瞄准对面五楼,正对我们的一扇窗户时,突然出现一个年轻女孩——窗前的眼神那样特别,掠过一丝无法形容的恐惧。

望远镜里异常清晰,就连脸上的痘痘都一清二楚,好似伸手就能摸到她的嘴唇。二十多岁的白人女孩,留着一头简单的红色短发,和许多胖乎乎的美国女孩不同,她的脸消瘦得有些吓人,却有一双大得极不相称的眼睛。

她也看到了我,或者说是对面窗户的望远镜,好像受到某种刺激,神色竟那样怪异,就像有一场凶杀案发生在眼前。

然而,望远镜与眼睛的对峙,仅仅持续了不到五秒,对面女孩一眨眼就消失了,随即被一幅黑色窗帘取代。

我脱开望远镜再往前看,一下子没适应过来,怎么从近在眼前变成了马路对面?确认那个窗口就在对面五楼,正对我所在的位置,被厚厚的黑色窗帘覆盖。旁边同一单元的窗户,也拉上了这种黑色窗帘。

赶快戴上墨镜掩盖中国人的眼睛。

“对面有什么?”TOM也好奇地看着望远镜,以为我看到了什么火爆场景,却失望地摇头,“什么都没有嘛。”

莫妮卡也紧张地看着我,用眼神问我:“你发现了什么?”

那个女孩——虽然只有短短几秒,却深深刻在我脑中。当她看到对面窗户里的我,眼神竟如此恐惧,那不是一般的害怕,而是深入骨髓的绝望,我体验过这种感觉。实在太不正常了!一般人如果看到对面有人偷看自己,最多感到厌恶或者愤怒,不可能恐惧到这种程度——除非她没穿衣服,不过望远镜里她穿着整齐,完全不是你们想象的那种衣衫不整。

无法想象她的理由——我盯着对面的窗户,厚厚的窗帘后面还藏着什么?

也许,她曾经看到过什么?

看到正对面的窗户,也就是我所在的位置——杀人现场!

想通了!就在这扇窗户的里面,就在我的背后,整整一年前的夜晚,发生过一起凶残的谋杀案——常青被人用尖刀捅死,警方认为这个凶手就是我,但我没有杀人!

凶手是谁?

我颤抖着后退几步,踩在当初常青尸体的位置,视线正好穿透卧室窗户,越过两栋公寓楼之间的空气,直指刚才的恐惧女孩的窗户。

她可以看见!

“你表哥怎么了?”

TOM不放弃任何与莫妮卡搭讪的机会,她冷冷地回答:“他大概要吃药了——该死!他的药还留在车里,我们得赶快下去了。”

说着她把我拉出房子,TOM在后面茫然地喊:“好的,等你们上来哦。”

回到昏暗的走廊,我飞快地冲向电梯,莫妮卡轻声问:“你疯了吗?发生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