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在牛津大学听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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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维多利亚广场上的一个瞬间(3)

这样,通过这个晚会,我又多认识了几个人。周末过了,星期一(14号)我便给那个WuLing发邮件,再次谢谢她邀请我参加晚会,并说我在晚会上过得多么多么愉快,多么“Enjoyedmyself”。(其实,那天晚上很长一段时间我是无聊之极;说“愉快”是为了让人家高兴,让举办者有成就感;其实,我感谢人家也是入乡随俗,因为在西方,活动之后一般都会给主人或主办者发个表示感谢的邮件,一般都会说Enjoyed)。我在邮件里对WuLing说,以后大家要经常联系,并说,等我有了电话号码,就马上通知她,以后好联系。WuLing当天给我回信,说没想到我那天晚上过得很愉快,并说得知我过得很愉快,她自然很高兴。她得知我还没有手机卡,便告诉我,她有一张不用的SIM卡,到18号可以让出。这真是意外收获!于是,我立即发邮件给她,说得知她有电话卡出让,我很高兴,并说我的一个英国朋友正准备借给我一部手机。

无巧不成书。2月16日下午,我和从伦敦大学帝国学院来的Nicky女士到艺术中心喝咖啡;正坐着,WuLing迎面走来了。虽然距离那次晚会有了几天,她一下子认出了我。我站起身,谢谢她的好意。当然,我不失时机地问她什么时候可以给我SIM卡,她说星期一(21日),约我下午3点到艺术中心碰头。

星期一(21日)到了,我两点多到学校后便给她发邮件,说我会在3点钟准时去,并说,如果方便,我很愿意跟她喝咖啡。我这是婉转地提醒她别忘时间地点。三点钟我到艺术中心时,她已经等在那里了,另外还有一男一女,男的就是那天晚上开车送我回去的浙江小伙子,女的正是那个北京小伙子的女朋友。于是,我请大家喝咖啡,聊了起来。让我感叹不已的、且更稀奇的是,WuLing要出让的电话卡在18号之前正是借给那个北京小伙子用的。

这一切简直像小说,里面充满了机缘。我说,真是缘分啊!试想,如果我那天不跟那个北京来的小伙子搭讪,就不可能有WuLing给我发邀请;如果在晚会上我不去跟WuLing见面,也就不会有后来的交往;如果晚会后,我不发一封礼节性的表示感谢的电子邮件,我就得不到关于电话卡的信息;而16日在艺术中心跟帝国学院的Nicky一起喝咖啡时和WuLing的巧遇,更是促成了这一机缘;第一次在IT中心遇到的北京小伙子也决不会想到,很偶然地坐在他旁边的那个人竟然会成为他所使用的手机卡的“继承人”。

西方人有句谚语Don’ttroubleuntiltroubletroublesyou。意思是:别找麻烦,除非麻烦来找你;也可以理解为:少惹麻烦。现在我也可以把这个谚语改一下:Chancechanceuntilchancechancesyou。意思是:去碰运气,直到运气碰到你。说真的,我不是那种特别善于交往的人,但在国外,你不交往只能意味着绝对封闭;绝对封闭,你就难以生存。不过,在跟别人交往时,我又有点虚荣心,不愿意让别人觉得我是刚来的,对一切一无所知,而让他们瞧不起。我会认真地去捕捉一切可能有用的信息;有的信息可能不完全,但我会“留着”,并将之和其他信息加以综合,而成为有用完整的信息,而这一切都需要悟性。说真的,到了这里有很多东西都不是别人教给我的,而是我自己摸索出来的。在这种新的环境中,你走在路上,站在人群里,要多长几只耳朵和眼睛,你要有一种生存的渴望,一种发现的渴望。

这时我又想起我以前任教传播学的那段经历。当时,这门课没有人肯教,于是我这个“鸭子”被赶上了架。现在我才发现,传播学中的人际传播理论在这新的环境里对我有着十分重要的启发作用。于是,我又悟出一个道理:我们无论在做什么事情之前,不要把所有的好处都想到了才肯做;任何事情都有其好坏两面,你无需太实用。佛教所讲的缘分或机缘虽然具有抗解释的特点,但是,任何的缘分或机缘当中其实包含着许多必然性。

WuLing给我的手机卡恰好能跟我从国内带来的手机匹配,这样我就不需向我的英国朋友借手机了。从艺术中心出来后,那个浙江小伙子陪我去买充值卡,但当时没有了;他约我后天再来。不过,卡里没有钱,照样可以接电话,因为英国的手机是全免费接听的,卡里没有一分钱,照样可以使用。

明天要去牛津大学开会,我的朋友会打我的手机通知我集合的地点。要乘火车去牛津了,我不知道在未来的道路上还有什么样的机缘在等着我。

远足,顾名思义,就是步行去很远的地方;远足,在英文里叫excursion,指徒步的短程旅行,目的是在步行当中获得快乐(excursion)。

我之所以给远足的“足”字加上引号,是因为我的远足颇为特别。

到英国后除了尽可能多地读书,还必须尽可能多地领略她的自然风光。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要看英格兰、苏格兰当然是要参加旅游团,或几个好友一起计划好路线,提前订好车票,按照大家所认为的最佳线路,到大家都想去的地方走一遭,看一回,拍些照片,日后慢慢看,并以此示人:

我到过英国,我到过某某景点。这,本无可厚非。

我其实也参加过一些旅游团,但是,每次坐在火车或大巴上看着窗外的无限风光时,我都有一种难以遏制的冲动:真希望破窗而出,身临其境地徜徉于自然之中,看光与影在草叶上的变化,让风穿过自己的想象。

只是英格兰乡间的孩子总会好奇地打量我这个远足者。

一般的旅游往往是从点到点,然而,要领略英国的自然,非得有一种十分连贯的欣赏,并且最好是一个人,自由自在地流连其间。所以,徒步看英国是我的一个梦想;并且,许多天来,我一直在为实现这梦想精心筹划着。

我的所谓远足其实是火车加徒步,这就是我上面所说的“特别”之处。事先,我仔细查看了地图和火车时刻表,再在网上浏览了自己想要去的地方的大致情况。最终,在早春的一个早上,起床后我先饱饱地吃了一顿,并准备好了午饭和足够的水,两台相机,一个三脚架。我的经验是,在国外旅行一定要自备好午饭,一是方便,二是节省。我计划徒步旅行的英格兰中西部约50公里范围内的英国乡村。我在火车站买了张到我要去的最远目的地的往返车票。我的计划是,专挑慢车坐,每到一站都下车,然后朝乡村纵深处走。由于时间关系,这一天我只到了Berswell和Hapton-in-Ardon两个地方。

我越是深入乡间,越是为自己的别出心裁而得意。在往前旅行时,或许不是周末的缘故,或许是因为我挑的是慢车,我两次都是一个人坐一个车厢;我在心里得意地说:这可是“包厢”啊。

到苏州要看园林,到上海要逛大街;到英国有两样东西一定要好好看,一定要仔细体味:一是自然,二是花园,而我的确是在自然和花园当中度过了这一天。下了火车后,我专挑没有人去的地方,尽量远离大道,远离人群,到看不见汽车的地方去,到似乎没有人烟的地方去,甚至希望自己能迷路,迷失于自然之间;恐怕只有在你迷失于自然之间时,你才是真正回到了自然的怀抱,才是与自然合一。

在早春和煦的风中,在三月的英国难得的阳光下,我走过了一条又一条乡间小径,从一个农场走向另一处牧场;当然,沿途的私家花园总是让我禁不住驻足。英国人对花园的重视简直到了疯狂的程度。在他们看来,没有花园的房子简直不叫房子:如果房子是身体,花园就是它的面庞;如果房子是面庞,花园就是它的眼睛;如果房子是一双明眸,花园则是神采;如果房子本身是肉体,花园则是它的灵魂;如果房子是美女,花园便是她的服饰。总之,在英国人看来,房子没有花园就等于“有眼无珠”!

走过乡间,走过小路,走过花园;走在白云下,走在阳光中,一路好风景,一天的好心情。

无数的小花园,把古老的英格兰装点成一个大花园。是的,朋友来信问我,我常告诉他们的是:像一座花园。由花园构成的自然,跟撒哈拉的自然必定意趣迥然。

下午三点半我来到一处静谧的树林。阳光透过林子,洒在绿茵茵的草地上,不知名的鸟儿在树丛间快乐地叫着、唱着,鹅黄、粉白的水仙映衬在粉红、紫罗兰的花丛中,使得周围的绿树更显葱绿。我惊呆了,我首先想到的是陶渊明的“桃花源”。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却响了:是太太从国内打来的。我还没来得及讲话,她便问我:你在哪里呀,怎么有那么多的小鸟叫呀;真好听;我好久听不到小鸟叫了。我告诉她,我是在英格兰远足;我告诉她,我刚来到一个非常美的地方。于是,我们都不讲话,我让手机开着,让她听英格兰的鸟鸣,让她“听”英格兰的美景,让这鸟语花香越过欧亚大陆,越过乌拉尔山脉,到我爱人的枕边,到我爱人的心头,让她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象她的爱人在阳光下、在鸟鸣中的快乐的样子……她很天真地让我给她讲述我身边的景色,英格兰的自然;我风趣地说,我这不是在现场直播英国的自然吗?只是,这种传递“美”的方式太需要对方有想象力,同时也太昂贵了。

走在阳光下,走在三月,走在乡村,走在异国,不问自己从哪里来,也不管自己会走到哪里去。迷路?没有什么比在自然的怀抱中迷路更美丽的了!

从一个山头走向另一处峡谷,偶尔会遇见吃草的羊群。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在一处牧场,一个羊妈妈带着她的宝宝们在吃草。那羊妈妈用审视的怀疑的目光打量着我,好象觉得奇怪:这人是谁啊?头发怎么这么黑?然后很傲慢地走开。不过我很原谅她的傲慢,毕竟这一天我很快乐;快乐得可以忘掉自己是从何处来、要到何处去,可以忘掉明天的工作,忘掉今夕何夕,忘掉时间,忘掉自己不过是个匆匆的过客。古人说的“纵情山水”,是不是就是指这样的情形呢?

走啊,绵延的自然是真自然,是没有被割断的自然;它像一段旋律,在山头和山头之间飘荡。走在乡间路上,走在古老的英格兰,不免要想起陶渊明,想起苏东坡,想起华滋华斯,想起法国的卢梭、美国的梭罗。是啊,华滋华斯年轻的时候不是徒步英格兰的吗?这一天,我总觉得有谁跟在我身后,那一定是华滋华斯!据说,他经常一天要远足三十英里,甚至更远;想到有这样一位“同志”,自然也就不孤单了。对了,我又忽然想到,哈代的几部小说(《卡斯特桥市长》、《远离尘嚣》、《苔丝》);在这些小说的开头,都是主人公沿着一条满是灰尘的乡间路,从远处的地平线上走来。

只是,如今的英格兰的乡间路太整齐干净了,不再是哈代所描写的样子:

一条小路,中间长着稀疏的青草,两边已被行人或马车踩碾得满是尘土。

所以,诗人拉金曾感叹英国的自然不再:

英国的这一切都将逝去,树荫、草坪、小路,会馆、雕刻在教堂上的唱诗班。

将要留下的是书;它将在各种画廊里流连;但现在为我们所留下的将是混凝土和轮胎。

——菲立普·拉金《去了,去了》

在拉金看来,奥斯汀、哈代笔下的自然才叫自然;不过,对于我来说,这一天我已经非常满足了。无论是在Berkswell还是在Hampton-in-Ardon,我自由自在地走啊走啊,累了,在草地上或坐,或躺;可以吃,可以喝;可以看看书,可以写下一些好的句子。前几天我在《卫报》上读到一个学者写的关于英国文化史的文章;他认为,在欧洲的许多城市古老的建筑都保存得很好,但是,那些在“二战”后重建的建筑,就像是好牙(传统建筑)中间的一颗颗“坏牙”。因此,我也觉得,如果英国乡间的美景都美如皓齿的话,穿行于乡间的汽车,则像是奔跑着的坏牙。所以,在远足途中,我总要避开汽车,甚至担心被“坏牙”撞上;这是华滋华斯不会遇到的麻烦。当初,他不仅在英格兰远足,还经常到苏格兰和欧洲大陆去远足;他走向自然,自然也走向他;他觉得,在自然的怀抱中,他才是asensitivebeing,acreativesoul。而今天,我们在远离自然,自然也在远离我们。

太阳就要下山了,我这一天的自然之旅和精神之旅就要结束了。我找出那张回程车票,去找火车站。

下了火车,我带着一天的好心情往回走;想到要重新回到不是面对书本就是面对电脑屏幕的日子,步履不禁沉重起来。

在英国的中国学生、学者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