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最幸福的日子和手套的历史
溪谷村。
“嘶……稍微轻一点……”村医务室里正传来忍抑的低呼声,老中医正拿绷带一圈圈地缠住一条从大腿直划到脚踝上的伤口,虽然不是很深,但是真的很大一条口子,看得骇人。
“得了小丫头,换药的时候都不觉得痛,现在痛什么啊?”老中医微笑着将绷带系好了。
“因为上药的时候已经疼到麻木了,反而什么也感觉不到了。”
“还很痛吗?”一个急切的声音插了进来。
“不管痛不痛,这几天绝对不可以走路,要不伤口长不住。”老中医不放心地又叮嘱了一声。
“知道了,您怎么老是这么一句翻来覆去地说啊……”
“我这不是担心外国友人听不懂嘛!”
“……那也不至于这么强调吧?我已经被整惨了……”明明还有一条腿可以动,却被迫坐轮椅不说,还要被人抱来抱去的!
“好了好了,有这么好的弟弟还说什么废话啊!明天记得来换药!”老中医挥挥手打发掉人,继续忙去了。
“还要这么折腾我几天啊……”被小心翼翼抱回轮椅上的人叹了口气,满是不耐烦。
“不管几天也没关系,一定要先好起来啊。”长着金色头发的脑袋小心地枕到那条没伤到的腿上,“沈醉,要赶紧好起来啊……”
没错,现在坐在轮椅上的正是沈醉,而这个金毛的正诺姆·L·黑斯廷王子殿下。
原来那天两个人并没有跟着甲壳虫一起化成火焰,沈醉向来是做十全准备的,车子往桥上开的时候她已经用登山绳将两个人紧紧系在一起。
而车子飞出去的一瞬间,她早将底盘上专门留的逃生口踹开,将绳子的一头挂在了大桥的钢筋上!
于是等到黑衣人得意地看着山谷里燃烧的车、并且肆无忌惮地拿出手机报警的时候,他们正吊在钢筋上面呢!
虽然给绳子差点勒得心脏跳出来,不过还是活着的。
听到上面的车开走的声音,她看看距离地面的高度再看看绳子……不够,至少有两三米的差距,还好下面是灌木,至少不会骨折。
她叫诺姆拿外套裹住头,然后反手切断了绳子,把诺姆翻到上面去,就这么直直地掉了下去!
即使有灌木垫着,也依旧觉得浑身骨头都和摔散了一样,她躺在那里眼前发黑了好半天,不能动弹。
被好好保护住的诺姆赶紧解开绳子,才发现自己只是些轻微的擦伤,而沈醉虽然没什么大伤,但是整个左腿拉了一条长长的口子,血已经把裤子浸湿了!
他愣在那里,拼命用手去捂那伤口,但是血依旧从指缝里拼命地往出溢,直把他的眼睛也染成红色的了,呼吸变得困难,就像烧起来一样。
她苦笑了一下,缓了缓坐了起来,将外套撕成条扎在大腿根上免得自己死于流血过量,虽然已经开始出现头晕目眩的情况,但是她还是站了起来,由诺姆搀扶着朝不远处的一个偏僻小山村——溪谷村走去。
两个小时以后,终于见到了一个出来采药的中医,她这才放心地昏了过去。
再醒来的时候就是在医务室了,天已经大黑,不知道几点,诺姆正趴在自己手边睡着了。
“你醒了?”老中医正巧近来看看情况,“你自己止血的?真是非常及时,不过我还是要批评你几句,居然都成那个样子了还翻山,不想要你的腿了是不是?”
“嘿嘿……这不逼到头了嘛……”腿上有感觉,证明没有废了,那就好。
“怎么回事?你的家人电话是多少?”
“不需要,这是我弟弟,我们回家的路上翻了车,家里就我们两个相依为命了……等我好了我们就回去了。”
“喂,虽然你尽管待没所谓,但是说谎也说圆一点好不好?”老中医指指放在一边的她的枪,“虽然我们这里比较闭塞,也好歹知道你是中国的这个不是。”
“嘿嘿……那你为什么不报警啊?”一般人见了枪应该都是这个反应才多吧?
“正好,我还需要你帮忙,所以你放心在这里待着没关系,这里是我家,老房子喽,吃呀穿呀用的你自己看着办。”
“帮忙?什么忙?”她本想说自己出手很贵的,但是现在似乎绝对不是谈这个的时候,毕竟人家也算是救命恩人了。
“等你看到就知道了,不过我先说清楚啊,不许开枪。好了,你们先休息吧。”说完老中医转身走了,留下莫名其妙的沈醉和完全不明白他在说什么的诺姆。
这就是两个人在这里住下的前因后果,怎么听着也像做梦一样……
“哎,总之,也只好先这样了……”
老中医的家确实是旧得很,还是四合院,青砖白瓦,院子里有井外面有条小溪,院子里还种了很多花——其实是药草,空气里带着草药的味道,没有电话,唯一先进的,就是这里好歹还用的是煤气。
这里倒真是个偏僻的地方,似乎外面的经济发展和这里一点关系都没有,唯一能打电话的地方还是村长办公室。人口已经不多了,年轻人都去外面的世界了,留下的基本都是老顽固和一些没钱出去的人了。
过惯了快节奏的生活,一旦闲下来,沈醉还是很欢喜的,每次出完一单她都会找个地方让自己彻底轻松一下,毕竟保镖是全神贯注的活,时间长了非疯了不可。
但是像这样出单期间可以休息下来,真是好比“偷得浮生半日闲”,满足得不得了。
本来嘛,她还比较担心这个娇生惯养的小王子受不了,没想到他一副比自己还满足的样子!每天那笑都不离嘴角一厘米!
毕竟还是个孩子,新奇的缘故吧?
空气绝对没有被污染过,井水清甜,菜蔬果子都是自己种的,这种“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户庭无尘杂,虚室有馀闲”的生活实在舒服得让人不想动,躺在竹椅上看着蓝蓝的天空树白云,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云慢悠悠地飘过来,一会也许就停下来了,看着看着,就觉得非常的想……睡觉……
诺姆按照沈醉的话,将西瓜吊在井里,等到吃的时候拿出来切来吃,真的和冰箱里拿出来的一样!
他兴奋地跳出来想告诉她自己的新发现,却发现人已经在椅子上睡着了。
和以往不一样,这次她是真的睡着了呢!在宾馆里那么舒服的床,她也很紧张,随时都会跳起来,眉头也皱着。
她没睡得很深,眼睛还在来回转着,是浅睡的证明,而且就是这样的睡眠,一天也超不过6个小时,投掷的精力要靠大量的烟来支撑,管家不清楚,所以一见她抽烟就不高兴。
他很心疼的,但是他什么也做不到,唯一能做的,就是她睡觉的时候乖乖地坐在那里不要弄出动静来,让她可以休息一下。
但是在这里不一样,她可以很放心地睡过去,这里没有人知道他是王子,也没有人知道她是保镖,这里都没人过来。
这是只有他和她的世界,院子的门关起来,整个世界似乎就剩下两个人了,他幸福得不得了。
可以看到她安心的睡颜,不再皱着眉头,是很深地睡着了,可以听到沉沉的呼吸声。
搬张小凳子坐到她旁边,静静看着,就觉得已经很幸福了,幸福到连风里都带上甜甜的味道。
会有花瓣被风吹到她的头发上,轻轻地为她捻下来,或者将她的头发拨到后面去,见她孩子气地嘟囔一下,怕痒地侧过头去,却依旧不肯醒来。
瞧,就像颠倒了一下位置,她现在才是小孩子,无意识的撒娇耍赖都只让自己觉得心口满满的,那空洞已经被填得不见了。
哦,在自己的强烈要求下,她已经摘掉左手的那个手套了,现在她的左手正抓着扇子放在扶手上。
触目惊心的伤口,真的好大,看得他好心疼,真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被烧出这么大一片来,为什么那个时候自己会不在她身边?
“你知道吗……其实我一点也不害怕,我只是很后悔,在你痛苦的时候不在你身边……一点也不可怕,沈醉的手是……最漂亮的手,全世界……最温暖的手……”
那双手又温暖又有力,轻轻地拍拍自己的头,揉揉自己的发,都会让自己不可思议地安心下来。再慌乱的时候也是,只要被那只手拉着,就算是面对暗杀,他也奇迹地没有害怕过。
把脸轻轻贴在那面,就像拥有了全世界。
要是自己说和她吊在钢筋上的那几分钟,是他活到现在最幸福快乐的几分钟,她一定不相信。
可是对他而言,那几分钟他简直快乐得想大声叫出来!
她一定会觉得自己像个傻瓜一样,可是她又怎么会知道和喜欢的人在一起的、那种得到全世界的幸福快乐!真的,那一刻,他觉得就算自己真的死也没什么遗憾了。
而现在的这种生活,他乐意拿王位来换!
所以间接的,还要谢谢那个要杀了自己的人是不是啊?可是要是没有这个人,沈醉也就不需要这么辛苦地保护自己了,那不是等于自己没有机会见到她了吗……
所以等到睡够的某人醒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金毛大狗”坐在小板凳上,很困惑地不知道在思考什么问题,扮着手指头像是数不过来的样子。
真的蛮可爱的哎!她好笑地叹了口气,伸手摸摸他的头,“想什么啊这么认真?”
“嗯,没什么……”那只手轻轻地带动着头发,痒痒的,他满足得已经不要再想了,其实想那些做什么,能在一起就已经是最开心的事情了!
“我是想说你教我的那个法子真的好管用,西瓜凉凉的,和从冰箱里拿出来的一样哦!”
压根就是一个急着表功的小孩子,她忍不住伸手拍拍他的头,“嗯,很好,很好。”
这几天沈醉似乎经常表扬自己呢!
……虽然很高兴,但是他也可以感觉出来,她还是拿他当小孩子的。
10岁的差距摆在面前,他就算再努力也追不上,而她,也一定就是因为这样,才会把他当小孩子看的吧!
嘴角泛出一丝苦笑,他逃一样地回去拿西瓜。
为什么,你就不肯向下看一眼呢?只要认真地看一眼,总是会发现自己的心意的吧!
你为什么就不肯认真地看我一眼呢……
“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她一边吃西瓜一边问了一句,身为一个王子说话老是让别人听不清楚可不行。
“没,我没说什么……”他闷闷地将西瓜皮收拾了,又给她倒一杯菊花茶,“晚上想吃什么啊?”
没错,很惊讶吧,这几天所有的家事——从做饭到洗衣服都是堂堂王子殿下在做哎!而且他做得真是没话说,让沈醉大感羞愧。人家是一国王子,做什么出来都是有模有样的,哪像自己,从来都是把脏衣服往洗衣店一扔然后请家政来收拾啊!做饭?总算饿不死自己,人可以咽下去没问题,但是绝对达不到诺姆这种几乎说得上色香味俱全的分上!
奇怪了,他一外国人,凭什么中国菜做得这么好吃啊?她一边咬着自己最喜欢的爆炒苦瓜一边郁闷起来,而诺姆完全不理解她的心情,依旧给她夹过一块辣黄瓜条来。
“喂……你为什么这么会做中国菜啊?”
“……”他顿了一下,“那个,我喜欢做菜,虽然是西餐,但是我觉得道理是一样的吧!你喜欢吃?”
要他怎么说?自己上网才不是为了什么国家大事,而是在很认真地看中国菜菜谱?要他怎么说得出口啊!
不过现在网络真的好方便,还有做菜的视频,讲解得很详细呢!
“哦?这个兴趣不错,做得比我好吃多了,将来你的王后一定超级幸福哎,还会做中国菜,这样的国王可不好找啊!”
结婚……这个字让他觉得很闷,她为什么能这么自然地说这些呢,难道她就一点也不在乎自己的吗?
“可不可以……”
“啊?什么?”这个孩子,说话声音好低,她又没听见。
“我说,我去洗碗。”
可不可以,慢一点,不要那么快就变老,让我长得快一点,再快一点,等到我追上你的时候,你就会正视我了是不是?到那个时候,再一起老,好不好……
一滴泪滴到了水里,激起了一小片涟漪。
出来的时候,严重缺乏睡眠的沈醉已经又睡着了。
“老在椅子上睡很累啊……”他弯下言,将她轻轻抱起来放到床上。
“呐,什么时候你才能看见我啊……”他趴在床边上轻声嘟囔着,然后停住了。
停在那微微翕动的唇上,无法动一下。
慢慢地,轻轻地,靠近那毫无知觉的红唇,心脏跳得好快,几乎要跳出胸膛了!
而且好大的声音,大到担心会吵醒睡梦中的人……
珍惜地吻了上去,因为怕惊醒她的梦,自己原来已经爱她爱到,连她的梦都舍不得碰碎的地步了啊……
就一下好了,就这一下就好了,我知道,现在的我实在没什么权利说要保护你,因为自己的翅膀还太软,没法子把你包起来,没法子让你周全。
所以,可不可以先等等我?不要走得那么快,不要在我长大之前就离开……
沈醉感觉到有人靠近,直觉地就准备用手刀砍下去,但是映进眼睛里的那晕金色让她停了下来。
然后就是一个温热压了上来,还在颤抖着,轻轻地压上来,里面几乎都带着虔诚!
等到诺姆惊慌失措地抬起头来的时候,却发现有让他更加惊慌的事——沈醉醒了,正惊讶地看着自己!
“哎?!”他本能地后退一步,却忘记自己正蹲着,直接坐到了地上。
不过还是沈醉最先反应过来,伸手将他拉起来,笑道:“这个孩子真是的,连站也不会站啊?”
还是化解过去了,这算什么……
“不要就这样!”他“腾”的一下站起来,低吼起来,“我、我是认真的!”
“……”她沉默了一下,坐起来点上一支烟,“我说的吧?这种事情,还是和喜欢的人一起做感觉好一点。”
“可是我喜欢的人就是你啊!”既然已经被发现了,他也就决定不在隐瞒这份感情了!
“我也说过的吧?你是我未成年的客户,我是不会……”
“那你的意思是等到这次任务结束了、我也过了18岁的生日就可以了吗?”他惊喜地上前,脸上都开始放光!
“不,我的意思不是……”她烦躁地扒扒头发,深呼吸了一下,“诺姆,你不明白,我已经决定,不会再爱任何人了。”
“什……”
就在这个时候,院门忽然被很粗鲁地踹开,进来三个染着五颜六色头发、胳膊上有文身、鼻子上穿着鼻环的年轻人。
他们很不客气地跟着一个染白色头发的年轻人进来,直接冲着这间正屋来,他们一进来,就指着诺姆叫起来:“金毛哎!是真正的金毛!”
这些人胡说什么啊!沈醉很不快,她忽然想起老中医说的话,难道这些人就是他说的“需要帮忙”的?压根就是几个小混混嘛!
“你们谁啊?没听说过不要拿手指人吗?一点礼貌都没有。”
这些人才发现这里还有一个女人,那个白毛哼一声:“你又是谁啊?为什么在我家啊?”
“你家?”哦,难怪不让她用枪呢!
“废话,我是老头子唯一的孙子,这当然是我家!”那个人很不耐烦,不再理她,开始在屋子里来会翻找半天,却什么也没翻到,转过身来,看着他们笑了。
“喂,小妞,交房租!”
果然是回来拿钱的,为什么这种白烂的电视剧情节非要在自己眼前上演啊?老头,我知道了,你是想叫我教育一下你孙子是吧?没问题!
“好,等一下,”她转过头来对莫名其妙的诺姆点了下头,“去厨房把所有的勺子、叉子、刀子都拿来。”
这些人完全听不懂英语,看诺姆犹豫,反而叫嚣起来:“叫你去就去啊!”
这句话诺姆还是能听懂的,虽然不明白她要做什么,不过他还是赶紧去把东西拿了过来。
那些人一见端来的是这些东西,刚要冲上来,就觉得眼前数道银光一闪,然后就动不了了。
微微侧过头去,就见紧贴着自己耳朵的那个冰冷触觉,正是一把勺子!
“……”无声之中,传来一股骚腥的味道,三个人瘫倒在地上捂着自己的裤裆,而他们身下,正有液体在慢慢晕开。
“切,没用的东西,居然敢给我画地图!你们几岁啊!给我收拾干净了!”她几乎抓狂,这什么事嘛!这样就尿裤子给她看?!
“诺姆,带我出去!”
诺姆完全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是看样子沈醉很生气,赶紧过去将她抱到外面来,还听见她在不停唠叨:“不行了,我今天才不要在那个家睡!”
“可是,现在赶不及收拾一个屋子了……”三个屋子,一间沈醉睡,一间他睡,还有一间是放杂物的,东西太多了,根本收拾不了,再剩下,就是厨房了……
“只好先挤一个晚上了。”她郁闷得无处发泄,冲着屋子里战战兢兢的三个人大叫:“喂,你们三个,给我收拾干净了,否则灭了你们!什么东西啊,就这点胆子还出来混?”
“是、是!”顾不上先收拾自己的狼狈,已经被吓到的三个人赶紧先把屋子收拾干净了,还唯恐老大不满意,把勺子、叉子都用力从窗户上拔下来,乖乖地洗干净放了,这才换上干净衣服赶来报道。
“说,怎么回事?”她心情不好,自然口气也不好,蹙着眉头点着烟,一副“三堂会审”的架势。
而那三个已经可怜得开始发抖了,他们怎么能想到老家会藏了这么一尊大神啊!早知道他们就算把自己卖了也不会进来!
从他们三个战战兢兢的“呈堂证供”里得知原来他们是老中医的孙子以及他孙子的朋友,老中医的儿子和儿媳妇早早出车祸去世了,就剩下一个5岁的孩子,是老头一手拉扯大的,因为觉得他自小没了父母爱护,一不留神就开始惯得他没个样子、说什么是什么的专断。
后来他去城里打工,结果因为好吃懒做没有人肯雇他,但是又见惯了大城市的繁华,不愿意待在老家,想继续留在城市里又没有钱,只能三番两次地回来和老头要钱,后来老头不肯给,躲了,他们也没了钱路,又觉得混黑社会很威风,所以才……
“老大,我们再也不敢了,饶了我们吧!”
“闭嘴!你们是白痴啊还是没脑子,混什么黑社会!你们以为这个样子就是黑社会了?知不知道现在流氓都有文凭啊?知不知道真正的黑社会是穿西装的啊?你们白痴哦!电影看多了是不是?知不知道……”
一时间就见沈醉不耐烦地教训着,嘴里的烟上下来回晃动,一屋子的烟味,哪里还有警察和保镖的影子,压根就一欺压小流氓的大流氓,连骂带斥责,说得下面的三个心服口服,俨然一副唯沈老大马首是瞻的样子。
诺姆在一边愣愣地看着沈醉飞快地动着嘴皮子和烟卷一副“小人得志”的可恶嘴脸,再看看下面三个被骂得找不到北又战战兢兢地像听到雷声的猫一样的三只,忽然觉得……
终于见到这个家伙变了脸色了……松了口气的她终于“仁慈”地挥了挥手,最了个简短的总结——
“滚。”
三个人立刻像得了圣旨一样,把自己化做了遥远的星……
“真的是……”一见那些人跑掉,诺姆再也忍受不住自己的情绪,双手紧紧握住,连肩膀都在微微颤抖。
是啊,讨厌就对了,憎恶就对了,我本来就是这样的人,现在看清楚了吧,一切都只不过是你一时的迷惑而已……
怪了,一定是烟抽得多了,嘴里觉得好苦……
“真的是……真的是太威风了!”
“扑通”!她直接从床上摔下来,“你、你说什么?”
“简直是太威风了!好酷啊,沈醉真的是太有气魄了!”看着金毛犬两眼放星星、无比崇拜地看着自己,沈醉开始嘴角抽搐起来,自己究竟那么卖力弄了个什么啊?
“够了,不要再说这些话了!其实我就是这个样子的,又粗鲁又什么也不会做,又比你大了10岁,你究竟喜欢我什么啊?”就算是自己,也忍不住会怀疑这个王子殿下“审美异常”好不好?
“我……”诺姆站在那里,好久没有说话,只是手足无措地看着眼前突然生气的人,憋得脸都红了,才嚅嗫地说,“我也不知道,可是我只知道,真的好喜欢你……和你在一起的时候就会很开心,非常开心……”
他的影子又出现,和眼前的人重叠起来……
她苦笑一下,重新点起一支烟,“诺姆,我说过,我会不再爱任何人了……”
“为什么?”她的眼神看起来好痛!
“很久以前,大概是我和你一样大的时候……不是,比你还小的时候……”
已经记不起来了,似乎从记事的时候起,就已经认识于初晨了。
他们是隔壁,一起上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一起玩一起学习,什么都在一起,所以在一起,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那个时候自己是这么天真地以为的。
那个家伙从小就是个漂亮的孩子,大眼睛,睫毛又长又翘,和洋娃娃一样,皮肤又很白,为人又乖巧,很受女生欢迎。
但是男生去很讨厌他,老是叫他“女孩子”、“布娃娃”,老是欺负他,没人和他玩,还会把他的书包抢走。
家里全是警察的她自然是没有人敢惹的,她会冲上去把他的书包抢回来,然后把那些男生再揍一顿,最后晃晃小拳头警告:“听着,他是我罩的!再让我看见还打!”
于是那些男生大喊着“男人婆”、“沈醉喜欢于初晨”就四散跑开了,这是他们唯一能想到的报复了。
“呐,给你,我说你怎么就那么听话啊?打回去啊!”一边教训着他,一边却还是那出脏兮兮的小手绢给他擦脸上的土。
“谢谢,”他老是小声地抽抽鼻子,然后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我知道小醉一定会来的!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你哦……”那个时候只会觉得一种自豪的保护感油然而生,却还不知道那种感情就叫做喜欢。
于初晨学习很好,而反观沈醉,也只不过是中等而已,唯一发达的就是身体了,才初中就蹿上160,头发剪得短短的,穿着宽大的校服,和一个男生一样。
她凭着自己的体育特长进了市2中,一个体育一流而成绩二流的另类重点。
什么都变了,唯独跟在身边的人没有变,于初晨出乎所有人意料地没有去选择大学的附中,而是和沈醉考进了同一个所学校。
“为什么啊?你学习那么好,进这种地方来做什么啊?”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个暑假,她有些气愤地上门“兴师问罪”。
他依旧微笑着端来一杯冰凉的果汁给她,“因为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一句话堵死了她所有的话,默默地喝了果汁,好久以后,“初晨,那你教我好不好?我也好好地学习,这样你就不需要和我上这样的学校了。”
“不需要,小醉你就这样好了,我会一直在的,你体育这么好,继续考特长,然后我们再上一个学校好不好?”
于初晨的眼睛在八月的阳光里亮亮的,那微笑让晴朗的天空也黯淡下去。
年少时的诺言,就那么天真地以为是天长地久了。
不过在2中这个地方,男生女生都是四肢发达,猛地出现于初晨这么一个干净又带着几分娇柔的男生出现,让所有人都觉得新鲜。
出色的容貌加上出色的头脑,让他很快就成了学院偶像,没有那些幼稚的欺负,而是换成了萌动的喜欢。
时常会见到有小女生叫上他走,然后哭着回来。
所有的告白都是一个回答:“对不起,我有喜欢的人了,我们说过要永远在一起。”
但是那个女生是谁?他不肯说。
每次听到这样的故事,她就觉得耳朵烧,却开心得不得了。于初晨说,现在她不能有“绯闻”,否则会影响运动特长生的选拔。
从小就是个鬼精灵,用这么一句话断绝了她“红杏出墙”的可能,毕竟她处的那个环境有很多男生,而自己是靠不进那个圈子的。
于是这样秘密的默契疯长了三年,两个人都默不作声,一直到他们按照之前的计划,一起进了大学的附属高中为止。
她简直觉得男生好神奇,那个暑假就见于初晨在长高,几乎每天见他都在长高,于是等到开学的时候,他已经比她高出一头了。
却还是那副文静的样子,依旧美丽,很是干净,一点也没有那个年纪男生的浮躁和嚣张。
三年级的校花也情不自禁地跑来向他告白。
她当时正在收拾器材,正好从仓库的窗户可以看出去。
美丽的他和美丽的她,美丽得像是偶像剧,金色的桂花不断地落下来,做出了完美的背景,连空气都是甜的。
只是她的心是酸的,她其实早就知道,自己其实和那么漂亮的人站在一起,是不合适的。
那个长得又漂亮学习又超级好的校花才是更适合的人……
就在她狠狠擦了一下鼻子的时候,门被打开了,他进来一把拖她出来,力气大到她都不相信。
于是就这么被拉到“舞台”中间来,她疑惑地看看于初晨,也疑惑地看到学姐疑惑地看着自己。
“我说过自己有喜欢的人了,就是小醉,我们说过,要永远在一起的。”他很大声地向着所有人宣布,然后压下头来……
第一个吻,带着金桂花的甜味,像风一样轻,一下就擦过去了。
却把心都烙了一个深深的印子。
全校都轰动了,老师也都知道了,但是一个是年级第一,一个是为校争光拿了好几块奖牌回来的人,都是老师的爱将,只是教育了几句,写了一份检查就过去了,没再追究。
就连检查,也是他一手代笔,文笔好得没话说。
还是会有不甘心的女生跑来告白,他也完全乐意在上演一次最初的那一幕。
所谓的幸福,就是定格在那一刻的,无论什么时候想起来,都鲜明得像是昨天。
想想,那是最快乐的日子了。
大学的时候,两个人终于吵了一架。
沈醉决定走家里的传统,没和他商量,悄悄报了警校,却告诉他自己填的S大,要和他一起上大学。
他也就信了,很认真地考上了S大,这才发现被她骗了,换他愤怒地上门“兴师问罪”。
“初晨,你那么优秀,不需要再迁就我了,我们还是可以努力的,我们会在一起,永远在一起,不会分开。”
那个18岁的暑假,她的第一次也给了于初晨,没有后悔过,因为他们一定会永远在一起的,那个诺言是不会变的。
真的也没有变,虽然在不同的大学不同的城市,思念却烧得比任何时候还要强烈,他写信来,说自己由学校保送上研究生了。
等到我毕业,他说,小醉,我们结婚吧!
已经成为一名警官的她吻了吻信封,颤抖地回了信过去,好,我会等你的,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他读研究生的时候回到了他们的城市,沈醉已经成了武警,两个人都很忙,很少见面,但还是住到了一起,两家的家长也是赞同这门亲事的,一切就等着于初晨毕业了。
就在那一年,市里抓了一伙黑社会性质的大案子,她和战友们费尽了周折,终于在一个下雨的下午将那个团伙来了个一锅端。
她到现在还记得那个老大阴毒的眼睛,“好,我记住了了,你等着!”
“等着?二十年后再说叫我等吧!”年轻的她笑得很张狂,坏人会受到惩罚,这是她的信念,从来不曾动摇过。
果然,那个人被判了15年,关到了别的城市。
这件事情办完以后,队里放了个大假,正巧赶上于初晨也得了休息时间,于是和另外两个同事一起坐上火车去旅游了,去了他们一直向往的云南。
于是也就错过了那个越狱的消息。
里面就有那个老大。
于初晨无意在书店买到一本很久没碰到的书,兴奋地翻着书,没有和她一起出去逛夜市,一个人窝在古老的旅店里看书。
她知道他的习惯,不看完了的话会一直不安,于是也由他去了,自己和同事一起逛街去了。
途中和一个戴着帽子的人擦肩而过,那双阴冷古怪的眼睛一闪而过,搅得她心神不宁,最后丢下同事自己回来。
就见眼前古老的旅馆已经烧了起来!橘黄色的火舌贪婪地舔着木制的建筑,将夜空都映亮了!
他们的房间在最里面,果然在人群中没有找到于初晨,她一桶水从头上浇下来,推开阻拦的人就冲了进去!
浓烟呛得她不能呼吸,皮肤就像已经烧起来了,但是她的心烧得更厉害,硬是冲到了最里面的房间,果然摸到那个傻瓜,手里还抓着那本书!
“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的……”这是他昏过去前的最后一句话。恍惚间,又像回到了小的时候。
“我当然会来……”
她咬着牙拖着他一路就冲了出去,眼见就要看见出口了,一块烧断的楼梯砸了下来,她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醒来的时候是在医院里。
他坐在自己旁边,忧伤地握着自己的手。
“嘿嘿,你没事……”嗓子被烟呛得厉害,连声音都哑了。
她也从同事们那里知道了一切,是那个越狱出来的罪犯,一路尾随他们,只是为了报复,已经被击毙了。
托她的福,他被保护得很好,只是轻微的擦伤和烫伤,几个小时以后就醒了,没事人一个。
她却被烧伤了,除了挡了一下那段楼梯的左手被大面积烧伤,从脖子到左肩胛,都留下了一大片的疤,而且昏迷了三天了。
“硬骨头!”所有的人都这么竖起大拇指,幸好,只是烧伤,其他什么都没影响。
“小醉……”那个阴天,他小心地喂她吃下一片西瓜,叫了她的名字,却好久没有再开口。
“嘻嘻,还好你没事,我最喜欢你那张脸了!”不知道他难受,她依旧没心没肺地开玩笑。
“你受伤了。”
“我知道啊,又没什么厉害的,不过是烧伤,过几天就不痛了。”她喜滋滋地就着他的手吃西瓜,没听出他的沉重。
“而且是在看不到的地方,穿衬衣就看不到了嘛!”
他没有说话,只是定定地看着她。
“怎么了?”终于察觉出他的不对头,她关心地问道。
他放下西瓜,轻轻地张开了嘴:“……小醉,我们……分手吧。”
7个字震得她半天回不过神来。
分手?为什么说分手?明明再过两年他们就可以结婚了,明明就说过要永远在一起的!
忽然间,她想起了老队长的话——“很多同志……都被拖累了……这份工作太危险,亲人,随时都有危险……”
他也遭受到了这样的危险,生死就在一线。
这次,碰巧自己在,活了下来,下一次呢?下下一次呢?
看着他闪避开的目光,她沉默了。
好一会,她拉开了嘴角,“……那个人,已经死了……”
他叹了一声:“和那个人没关系,小醉……”
“我可以辞职的!我可以不做警察了!”急急打断他的话,她大叫起来,嘶哑的声音在那个阴天里那么的重,几乎砸下来。
“不是的,小醉,和那些都没有关系……你不知道的……”他按下激动得快要跳起来的人,大喝一声,“你听我说!和那些没有任何关系的!不是你的错,小醉,和你没有关系的!”
第一次见他吼,吼得她僵在那里,一丝力气也没有。
那双眼睛里,刻着满满的,都是痛苦。
“和你没关系的,小醉,不是你的错……你,只要过你的生活就好了……”
这是他最后的一句话,最后一句看着她说的话。
然后他走了,连研究生也没有读完,他去美国了。
两家人保持了奇异的缄默,没有人出来说一句指责,他的父母也很快搬走了,她的父母只是看着一滴泪都没有的女儿叹了口气。
虽然生气,但是他们也体谅对方的苦楚,生命随时受到威胁,这样的日子,不是随便说说就可以过下去的。
没多久,她默默地辞职了,离开了他们曾经的城市,将年少的诺言丢到一边,做起了保镖。
“……我决定以后要保护。保护一个人,什么自私的话,我不想听也不愿意理,他们又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有什么理由在那里胡说八道!我只是想,好好地保护一个人……而已。”
最后一支烟抽完的时候,她的故事也讲完了,一点声音也没有,周围只听得到纺织娘的叫声。
明明她,一滴眼泪也没有;明明她,连眼圈都没有红一下;明明她,从头到尾连声音都没有波动一下……
为什么他就是觉得,她在哭?哭得那么大声……
她也只不过想,好好地保护一个人,好好地保护好年少的诺言,而已。
为什么,就这么简单的事情,也无法做到呢……
他捧起那只满是伤疤的左手,轻轻地贴在脸上,那份痛苦,他终于了解,却是比想象的,还要痛。
“……所以,你也知道了吧,我这个笨蛋啊,还是丢不开那句白痴话,没有他的永远,我也只能继续守下去了……我已经,不能再喜欢上任何人了……”
“不要急着否定我,沈醉,不要着急。”他温柔地蹭蹭那只手。
“我不着急,我只是想告诉你,其实都是一样的,”她笑得苦涩,“你现在只是一时迷惑而已,不要随便就说永远,像他一样;也不要随便就说保护,像我一样,我和他,以为那就是天长地久了,但是那不是。年少时的诺言啊,大概都是这个样子吧,说说远比做起来简单。要是想真的做到,要付出的代价,可真的不小……这就当成是我这个过来人给你的一点忠告好了。”
那样不知所谓的誓言,已经伤害了两个人,没必要,再伤一个。
他隔了好久,轻轻地张开了嘴:“我可以,看看你肩膀上的伤吗?”
她迟疑了一下,缓缓解开口子,将左肩上的衬衣拉了下来。
从脖子发际到左肩胛,好大一片,红红白白的,还有一条隆起的伤疤蜈蚣一样爬在上面,是被那段楼梯上的钉子划伤的。
不需要碰触,就已经清楚地看见她已经不再光滑的那片肌肤在微微颤抖,上面是满满的哭泣,沉默着,拒绝愈合。
“呵,据说要是从心里不原谅,这伤疤就不会真正好,可能我还是无法真的谅解他,每次到了阴天都会觉得像是又烧起来一样。”她自嘲地扬起了嘴角,毕竟自己不是神,虽然体谅,但是心里却还是无法谅解。
忽然,一个柔软落到了肩上,沿着那道狰狞的伤疤,一路吻了下来。
“诺姆?!”她惊讶地要转身,却被他紧紧抱住。
他什么也不说,只是将自己的吻一点一点地落上去,心里漫溢的,除了疼惜,就是嫉妒。
“我真的好嫉妒……”他喃喃着,“虽然我真的好心疼你受的苦,可是我真的好嫉妒……为什么这伤口上没有我的?那样,你也不会忘记了是不是……”
原来是自己不懂,刻骨的除了爱,还有恨,还有爱和恨交织在一起的痛,痛得那么深,痛到她宁可把全世界都拒绝,也不肯让伤口愈合。
他也被拒绝在了那个世界的外面,在她的面前,自己的那份心情实在是太浅薄,浅薄到像是得不到糖果的小孩子,无理取闹。
所以他嫉妒得要死,虽然也心疼得要死,却是压不住嫉妒在翻涌——他也好想,像这拒绝愈合的伤口一样占据她心里的一个位置!
“傻瓜,说什么……”她开始觉得慌乱起来,这个人说的想的,全在自己预料之外,无法掌握。而对于无法掌握的事情,人类总是心怀恐惧。
“我就是在说,我也想要你记住我,就像你无法会忘记她,我在想是不是你身上为我多一道伤口,就会盖住这个旧的,让你无法忘记我。可是醉,我舍不得,全世界我最不想看到你受伤,所以你腿上的伤一定要好起来……”
可是,那要怎么办呢?
“对了,这样好了,让这个伤留在我的身上,这样你一定也会忘不了我的!醉你是个好人,我是不是就可以用你的内疚把你拴在我身边了?醉你告诉我好不好?要怎么样,你才肯看到我呢……”
温热的液体紧贴着伤口流了下来,烫着她的皮肤。奇怪,那块皮肤,不是已经没有感觉了吗……
“诺姆,你不要说这种孩子气的话……”她长叹一声,“你是要成为国王的人,而且还比我小10岁,这不可能的,总有一天你会遇到比我更合适的女孩子,你的世界远远比我的大,不要在我这里停下。”
“可是我已经停下了,已经走不了了!你真是可恶,明明在我遇到其他人之前就已经把我网住。我就是那只被驯养的狐狸,你却在现在告诉我说你有自己的玫瑰花……你要去找你的玫瑰花,我却连麦田的颜色也没有……醉,我已经被你驯养了,你怎么能丢下我不管呢?呜……”
这番近乎无赖的话让她开始头痛,“喂,我什么时候驯养你了?”这么乱扣帽子给她她可不承认啊!
“不是你教我握手的吗……”他依旧把脸贴在她的肩胛上,闷闷道,“你教我要和喜欢的人接吻,教会我被喜欢的人接触是件幸福的事情,你还送了我礼物,还救了我,这样还不叫驯养的话,那叫什么?”
“这叫工作……”显然自己做了很多多余的事情。
“我不管,总之你已经驯养我了,而且你说的工作,你是不是也会教别人这些?”他急急把她转过来生气地问道。
想到有人接受过和自己一样的“待遇”,他就激动得想杀人!
“……我这么多工作里,似乎只有你一个未成年的麻烦小鬼……”仔细想想的话,确实有养了一只大型狗的感觉。
“那就好,不要告诉我还有人被驯养,我会嫉妒地去想把他们统统都杀掉!”
为什么感觉她不惜把自己的伤疤挖出来给他看……起了反作用啊?
“喂,小鬼你究竟弄清楚我要说什么没有啊?我说我不会再爱上其他人了!”
“没关系,我有那个自信,而且,我会好好爱你的,连你失去的那一份一起爱上!”
看着他坚定的眼睛,总是要和那个影子重合。那个人也曾经这么说过,要永远在一起。
但是最先放手的却是他……
“呐,我和他,很像吗?”每次她出现这种无奈的眼神,总感觉不是落在自己身上的,他好难过。
“嗯,像,一样的傻瓜……”看着诺姆,就像时间退回到了他和她那么大的时候,忍不住就会想起他来。
“不过……也许有点不一样吧……”看着“大狗”垂头丧气的样子,她又忍不住开口了。
话一出就见他眼里冒出了期待的光,她又忍不住觉得又做多此一举的事情了,干吗给他期待啊?!
但是事已至此,她也只好硬着头皮说下去:“嗯,当然不一样,他是中国的,你是外国的么!”
“原来这样啊!”他听了这几乎等于废话的答案居然依旧兴奋不已,“这就是说你绝对不会因为我和那个人长得像把我当替身了!太好了!”
“……他要是有你一半的勇敢……就好了……”那样的话,或许现在,她和他,也不至于成了这个样子……
那天说明白了以后,似乎压根没有打击到某只大型犬,反而变本加厉地对她好,恨不得把全世界打个丝带送给她一样。
那样的热情比阳光还要炽热,真是让她觉得有点受不了,却是甩也甩不开。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随时随地都可以看到那么爽朗的笑容,要她怎么也狠不下心去……怎么想,自己的这种举动,都像是在养宠物,不过不是那只狐狸,而是一只大狗。
于是纵容的结果就是……
“诺姆,所有的衬衣都去什么地方了?”某天醒来,发现自己的衬衣不见了,所有的衬衣都不见了,只剩下T-恤了!
他急忙跑过来,把已经恢复腿脚利落的她拉出来,指着一院子飞扬的“万国旗”扬起了一个等待表扬的笑容。
“我都洗掉了,那,很干净吧!”
“……”拳头举起来又放下,她忍了好久才忍住自己想揍他的冲动!他难道不知道自己从来都只穿衬衣吗?
“醉(自从那一夜以后,她的名字就被减掉了一个字),你不是说衣服颜色比较浅的要一起洗吗?所以我就把所有的衬衣都一起洗了,还特意把你的黑衬衣另外洗的!一点都没有染到!”他得意洋洋地将自己的战果汇报一通,然后低下头,等待着“饲主”的表扬。
手好痒……好想揍他!
可是……又叫她下不去手,只好僵硬地拍拍他的头,“很好,不过小狗(大人无聊的报复,不过某人很开心)你要记住,永远要留一件我穿的出来!”
“为什么,这么热的天气,T-恤多舒服啊?”他转到她背后,将自己柔软的唇落在了那狰狞的伤疤上,细细地吻着,“一点也不可怕,好漂亮,醉的心这么漂亮,说它丑陋的人,才是真正的丑陋……”如果想守护一个人、坚守一份誓言的心情会丑陋的话,那么世界上就没有美好的东西了,所以这些伤疤,出奇的,带着夺目的光彩吸引着他的视线。
所以才会将所有的衬衣都洗掉,只是为了告诉她,这一直被她藏起来的伤口,他一点也不怕,他要用自己的吻,将那些伤口都愈合!
“……你是傻瓜么……”从哪里来的这种话啊?肉麻得让她……好想哭……
“是的,我是傻瓜,我是小狗,随便你说什么都好,我就是好喜欢你……醉,可不可以,不要急?”
“急什么?”似乎经常听见他嘟囔这句话,却永远也不知道下半句是什么。
“不要急着老,你老得慢一点,我长得快一点,这样我就可以追上你,然后,一起老了……”他也知道自己只是在乱想,可是,他就是忍不住,似乎她同意了,那就没有问题了。
“胡说什么啊……”不要说这些来搅乱她的心!她已经不会再爱上任何人了……
“才不是胡说!这是你们中国的诗!”他将自己早就熟记下来的诗一字一句地背出来给她听,“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与君好。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我离君天涯,君隔我海角;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化蝶去寻花,夜夜栖芳草。”
“呜……”这个家伙究竟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啊?
“你看,你生我没生吗,我就恨你生得比我早……要是一起生的话,我一定会赶在那个人前面!我才不会离开!”
脑子里乱成一团,她猛地发现不知不觉中,自己的思绪已经被他牵动了,老是因为他的一句话一个动作而动摇。
但是这样的情绪对于一个保镖来说是致命的!
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诺姆,是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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