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八岁,走向成熟
一、结婚进行曲
1.十八岁,走向成熟——成年礼仪小记
孩子出生后,从童年的启蒙教育,到长成一个翩翩少年,意味着渐渐走向成熟,可以慢慢脱离双亲的养育、监护,自力更生,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很快就要被成人社会所接纳了。这时,就要给他们举行一个象征性的成人仪式。旧时,区境内男孩、女孩举行不同的成人仪式,即传统的冠礼和笄礼。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到了18岁的男女青年才在一起共同举行成人宣誓。以此向社会宣告,我们这些参加成年礼的青年人,不但生理上成熟了,而且心理上也有了更充足的准备,从此要迈进更加复杂的成人世界了。
冠礼
古代的男子长大成人,有“成年”(又叫成丁)礼俗,也即16至20岁的“弱冠”礼,束发戴冠,表示已成年。《礼记·曲礼上》:“二十曰弱冠。”西晋左思《咏史》诗:“弱冠弄柔翰,卓荦观群书。”
明朝洪武初年下诏规定,南京男子年龄十五至二十岁皆可冠。《明史·礼记》载:“古冠礼存者惟士礼,后世推而用之。”又云:庶人冠礼,“男子年十五至二十,皆可冠”,并规定了弱冠仪式的诸多程序。明《正德江宁县志》载:“冠、笄则为绶带糕以馈遗,设席会饮,谙云绕头。”
从皇太子、皇子至庶人都要举行冠礼。在行冠礼之前,男孩只是童子,平时只把头发剪短,披向两面,叫做“两髦”,或者把头发梳扮成状如一对半角的小髻,叫做“总角”。在冠礼仪式上,男孩变为成人,得经过始加、再加、三加冠礼,故士庶十分看重三加之典。行冠礼后,来宾们要向加冠的青年敬酒表示祝贺,青年再去拜谢母恩,返回后由贵宾为其取一个成年后的名字,整个仪式方告结束,加冠青年也就成人,从此可以上族谱、择偶婚配,有义务承担家族的事务和交赋税、服劳役的责任和义务,有资格参与祭祀活动,充当家族的继承人,也有担任朝廷官职的权力。而那些在行冠礼前去世的童子,却不可上族谱,办丧事也是十分简单的。
冠礼与年龄有关,一般要选择吉日举行,可由青年之父亲占卜择其好日子,亦可在生日或者农历二月二日“龙抬头”那天举行,要请有名望的贵宾为青年加冠,作一番教诲和劝勉,并将规定的帽子、服饰给青年换上。唐宋时期废除冠礼。明代响应者已不热烈,行之者甚少,即使有行冠礼者,也是草草了事。清朝开始,此礼废止。南京到了近年中学校才开始举行成人典礼,组织18岁青年男女在五·四青年节到雨花台烈士陵园、渡江战役胜利纪念碑等地祭奠、宣誓,并请老红军、老革命给青年们讲述革命故事,让宣誓的青年明显地感到自己已经长大成人,表示从此步入“成年”了。
并礼
笄礼是古代女子的成年礼。古代女孩头发都自然下垂,称之“垂髻”,间或有将头发扎成两撮垂在脑后,也不加修饰。女子举行笄礼的年龄是十五岁。在行笄礼之前,女孩只是童子,不修面、不绞毫毛,或散发,或结辫。行笄礼后,表示成年,将长发盘起来挽成一个发髻,用丝帛包裹以后再将笄(即簪子)贯穿发髻,使其不致松散开来,即以挽髻加笄代表进入成年。
直到民国时期,女子在发饰上还以是否梳“巴巴头”作为幼女和成年女子的区分。行笄礼的时间,或选生日那天,或择吉日,或在那年“七夕”(农历七月初七)。女子行笄礼后,父母就开始准备嫁妆,为女儿物色婆家,可以嫁人了。到了婚典那一天,新娘子要开脸,绞去久蓄未剃的脸上汗毛,再加上梳头、理妆、加钗,实际上等于升级了的笄礼。
如今汉族除了中学搞成人宣誓之外,已很少再有举行成年礼了,惟彝族、仡佬族、傣族等少数民族地区仍保留着这一带有原始风貌习俗的成年礼仪。
2.传统婚礼与文明结婚
婚礼古称“昏礼”。史料记载,西周男女婚姻已经建立了一种固定的制度。《五礼通考》曰,自后齐以来,不管天子庶民,婚礼的具体实施过程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也称“六礼”,构成了独有特色的中国传统婚礼。
纳采俗称提亲,即男家请人向女家说明缔结婚约的请求,相当于后世的说媒。婚聘用雁,取“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男女阴阳和顺)之意。
问名俗称“合八字”,即双方相互探问男女的姓名、年龄、生辰乂八字、籍贯、三代(曾袓父母、袓父母、父母)名号、官职等,以便双方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女方同意,授礼也用雁或其他薄礼;男家通过占卜测定吉凶,八字相合则进行下一步。
纳吉即把占卜合婚的好消息告知女方,以雁为礼,后世则多以金银首饰等物为礼。这一仪式唐代叫做“报婚书”,宋代叫做“过细帖”;近代则称“定亲”、“换帖”、“小定”,相当于现在的订婚。行纳吉礼后,婚事就定下来了。
纳征俗称“压定”或“下财礼”又称“纳币”、“大聘”、“过大礼”等,即男家将聘礼送往女家。古代纳征多以鸟兽为礼,上古时聘礼须用全鹿,后世简代以鹿皮。古代纳聘多执雁为礼,故送聘礼又叫“委禽”。后来纳征的礼仪越演越繁,成为六礼中礼仪最繁琐的过程之一。
请期俗称“提日子”、“送日头”,即男家择定结婚日期后,备礼去女家,请求同意结婚的日期。请期主要是选择适当的迎娶吉日、合婚良辰以及合适的迎亲、送亲之人。书面请期称“下婚书”。
亲迎即迎娶新娘。一般是男子亲往女家迎亲。亲迎的队伍十分壮观,往往多至几十人。新娘在汉代和唐代都是坐车,宋代以后才流行花轿。在迎亲的队伍里,也包括鼓吹的乐队等。随着朝代的更迭变换,婚礼习俗也有所不同。
民国初年,男女婚礼主要有旧式婚礼与新式婚礼之分。旧式婚礼指清代末年经过改变后所实施的婚制和婚礼,在男女嫁娶方面,先由媒人说合,然后订定婚书,届时由男家的新郎至女家亲迎,新娘头戴大红绒花编制而成的绒冠至男家行结婚礼。新式婚礼包括上世纪30年代流行过的文明结婚,和一直到现在仍在采用的结婚礼仪,如自由结婚、集体结婚、教堂结婚、公证结婚、旅行结婚等。初时曾被南京人讽刺过,叫做“一堂退”,后来习惯成自然,普遍相沿实行,区境内的男女主要以新式婚礼为主,时兴文明结婚,通过履行法律手续,向社会公开夫妻关系。
实行文明结婚仪式,男女双方买来两张印刷精美、充满喜庆、欢乐、祥和图案的结婚证书,填上新郎、新娘姓名、年龄、籍贯。举行婚礼时,由证婚人、介绍人和男、女双方主婚人印证就行了。
当时,社会上有专门租赁文明结婚用品的商店,谓之“喜铺”。用品有花马车、花汽车、乐队、礼堂陈设,新郎、新娘穿的礼服,以及花篮、手花、胸花等。结婚典礼可以在家里举行,也可以在酒楼、饭店举行。
新郎身穿黑色燕尾礼服、白衬衣,或白色、米色、深蓝色西服,系黑色领花,戴白手套,戴高筒礼帽。由一个身穿同样礼服的未婚男青年陪伴,称之为男傧相(伴郎)。新娘身穿白色礼服长裙,肩披白色罩纱,头戴花冠、花环。由一位穿同样礼服的未婚女青年陪伴,谓之女傧相(伴娘)。再由两个小孩给新娘子拉婚纱。男孩身穿深色西服、白衬衣;女孩穿白色百褶裙,手里都提着花篮。
迎娶时,花罩的马车或汽车,由乐队前导,开到女方家后,新娘由伴娘搀着,手捧花束,在乐队高奏《美酒高歌》等喜洋洋的乐曲声中,踏过红毡子上车。到男方后,新郎向新娘三鞠躬,新娘下车后,来宾们即扬起“文明结婚五色纸”,表示庆贺、助兴。
结婚庆典由司仪掌握进行,程序通常是奏乐,来宾入席,请证婚人、介绍人入席,证婚人宣读结婚证书,主婚人、介绍人致辞,请证婚人、介绍人、男女主婚人用印(打开印盒盖章),新郎、新娘一起分别向证婚人、主婚人及全体来宾三鞠躬,新郎、新娘相对一鞠躬和交换首饰礼物;男女主婚人致辞,请证婚人、介绍人、男女主婚人退席,礼成奏乐。典礼时新郎站在右方,新娘站在左方,拉纱的小孩站在后边正中,面向礼堂,礼堂右方为男方来宾,左方为女方来宾。礼毕,摄影留念。接着预备一些糕点、水果、色酒、汽水等招待亲朋。酒会开始后先由新郎、新娘向各位来宾敬酒,在司仪提议下,全体来宾起立向新郎、新娘祝福。来宾稍坐片刻,说几句客套话,就主动告退了。当时很少有让新郎、新娘报告恋爱经过的,更没有搞恶作剧,变相闹洞房调笑新郎、新娘等不雅举止。
1935年10月10日,在南京由新生活促进会、南京市政府社会局组织了第一次集体婚礼(当时被称为“集团结婚”)。据操办这场婚礼的励志社总干事(同时兼任新生活运动总干事)黄仁霖将军回忆:参加婚礼的新人有100多对,婚礼举行前,工作人员就与服装商协调,以很优惠的价格租用新郎新娘的结婚礼服。婚礼由当时的南京市市长马超俊主持,先由市府乐队奏乐,证婚人、主婚人、介绍人相继就位,再由手提宫灯花篮的八个小天使作为前导,然后新人列队进入礼堂,中西合璧的打扮,新娘身披白纱、手捧鲜花,新郎蓝袍黑马褂。由南京市市长为证婚人,市政府社会局局长为主婚人,内政部礼俗司也派员参加,中外来宾有四五百人。事后统计,每对夫妇花费不到60元,公家耗费大约1000元。不少新婚夫妇对这场既隆重热闹又节省大笔开支的婚礼深表满意。至民国三十七年(1948)2月,南京共举办8届新生活集团结婚。后来这种新型的婚礼仪式很快就在全国各地流行起来。
20世纪30年代集体婚礼
如今集体婚礼时有举行,但大部分青年男女还是选择摆酒席宴请宾朋。在婚宴上,逐渐添加了新的风俗,如由新人介绍恋爱经过,新郎新娘的父母表示对儿女婚事的满意,女方父母郑重地把照顾女儿的权力交给新女婿,新郎新娘誓约,喝交杯酒,寄寓夫妇二人从此有了相同的地位,婚后相亲相爱,举案齐眉,相濡以沫,百年好合。
3.六十年婚礼之变迁
世纪初区境内流行一首“顺口溜”,高度概括了数十年来婚俗事象的变化,“五十年代一张床,六十年代一包糖,七十年代红宝书,八十年代‘三转一响’,九十年代星级宾馆讲排场,新世纪头十年特色婚宴个性特张扬”。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中,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经济大发展的今天,人民的生活由温饱进入小康,作为人生大事的“结婚入洞房”,其形式也在不断升级。我们收集了一些区境内的婚礼习俗,让大家从中感受到六十年间社会的发展以及婚俗的变迁,共同去感受每个年代给我们带来的愉悦和收获。
五十年代
当时男青年没有对象,要请组织帮助解决;有了女朋友,得赶紧向组织汇报,组织上还能帮助政审;要登记结婚了,也得经过组织审査批准才行。
结婚举行婚礼,也是组织一手操办。单位里会议室的长桌拼成一只大台子,摆上一些喜烟和块把钱一斤的水果糖和瓜子、花生,花花绿绿,添点喜气。双方家长不出面,都是单位同事,看起来更像一个单位的联欢会。新郎新娘大都穿列宁装,由领导证婚,就这么简简单单把喜事办了。
1952年至1953年的结婚证上,有和平鸽的图案。钢花怒放,稻穗、棉花也是当时结婚证上的主角,这反映当时的工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是唱主角的。1954年的结婚证上,还醒目地印着“自主自愿”粉红色的大字。五十年代的青年人,结婚时每人缝制一套棉衣、衬衣,穿的是两三元钱的平绒鞋,一人一床铺盖,以及一些搪瓷盆、杯等洗漱用具。结婚那天,两张单人床一并,就是一张双人结婚床,喜宴上,机关食堂多上几个菜,摆上两瓶酒,就算是把喜事办了。当时也挺满足的,那时人穷,没有什么讲究,婚服多是买布料自己缝制或在裁缝铺子加工。选料着重挑结实耐穿的,一件衣服也就十来元钱。新郎送的彩礼有时也包括一些钱,只有富裕人家才有可能给贵重的戒指、项链等首饰。
六十年代
20世纪六十年代的结婚证书上,已经印上了婚姻法的相关条文和简洁的口号。六十年代初期的结婚证出现了鸳鸯戏水、并蒂莲开、梅开五福等吉祥物,象征着人们期待社会稳定,风调雨顺,夫妻恩爱。到了中期,一切东西都抹上了政治色彩,结婚证当然也不例外。那时每张结婚证上必有一段毛主席语录:“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一切革命队伍的人都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新房里贴上毛主席像和大红喜字,新郎新娘交换毛主席像章,在忠字红心的映照下,两颗年轻的心靠得更紧了。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登记结婚时,办证人会十分认真地为新人读一段毛主席语录:“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结婚时,送的礼几乎都是毛主席像章和红宝书。“文革”闹得最凶的时候,连一张结婚合影也不照的,都作为树新风、破四旧给破掉了。
七十年代
一对新人到革委会登记领证,要付2角钱工本费,一直到七十年代末,结婚证上都印有充满浓郁民族风格的图案。饭店里20元一桌的酒水,花100元办5桌,气派算大的了。通过找门路,能借到一辆卡车,让新娘坐在卡车的副驾驶位置,来宾们坐着卡车去参加婚礼,用红纸包2元钱,塞在新郎穿的涤卡中山装的大口袋里,算是贺礼。新娘穿一件10元的确良长裤。新房里放一只通过走后门才买到的“春雷牌”半导体收音机。黑白半身结婚照涂上颜色算彩照。那时找个军人或“领导阶级”当丈夫很时髦,谓之“四个轮子一把刀(司机、医生),革命红旗两边飘(军人)”。七十年代末,男方送女方的彩礼主要是上海手表、自行车(还特别讲究要“永久”牌,表示夫妻天长地久,千万不要买“飞鸽”牌,怕新娘远走高飞)、缝纫机和收音机、海鸥照相机,俗称“三转一响一咔啦”。如果有了这几大件,那姑娘出嫁的时候是很体面的。后来青年人的婚嫁档次有所攀升,姑娘成了“高价姑娘”,要求男方要具备“七大员”的条件:
“政治思想好是党员、业务尖子技术员、身体棒得像运动员、相貌长得像演员、说话好听像播音员、烧饭炒菜胜过炊事员、工资每月八十元”。更有甚者,对男方提出苛刻条件,概括为“十全”:“一房家具、二老归西、三星高照、四十平方(房子)、五子登科、六亲不认、七十工资、八面玲珑、九(酒)烟不沾、十全十美”,什么好的、美的,她都想占全了。
八十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