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技术龚滩古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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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保护与发展(1)

龚滩古镇搬迁以前位于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境内,坐落于乌江与阿蓬江交汇处的乌江东岸,是一座具有1700多年历史的古镇。由于彭水水电站工程完工,于2005年正式启动搬迁,到2007年上半年完成所有拆迁工作。搬迁以前,对龚滩古镇的保护规划已经完成,这对古镇以后的规划及发展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

51搬迁前古镇历史文化溯源动工拆迁以前,古镇保存了长约3km的石板街、150余堵别具一格的封火墙、200多个古朴幽静的四合院、50多座形态各异的吊脚楼,独具地方特色,是国内保存完好且颇具规模的明清建筑群。如何在古镇重建工程中延续和继承这一伟大的历史文化遗产的精髓,是龚滩未来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511古镇风貌构成总体来说,龚滩古镇传统风貌由以下三个方面构成:自然环境要素、人文环境要素、人工环境要素。

1)自然环境要素

详见第一章的论述。

2)人文环境要素

总的来说,龚滩古镇的人文环境要素丰富,有传统节庆:赶年、蛮王洞香会、娘娘会、龚滩元宵节、盂兰节放河灯、赶讨厌虫;民间工艺:土家锦、方家凉席、背篼、竹编、土化被面、木雕、石雕、剪花;生活习俗:土家服饰、苗族服饰、火铺、油茶、哭嫁、土家丧葬、民族禁忌、民族信仰;民间文化:神话传说、木叶情歌、土家音乐、打闹锣鼓、山歌、摆手舞、阳戏灯、马马灯、龙戏灯。大致可分为民间文艺和生活习俗。

(1)民间文艺

龚滩土家族和苗族,在长期的社会斗争和生产劳动中,以自己卓越的智慧和充沛的感情,创造了独具风格、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学艺术,包括文学、歌谣、音乐、舞蹈、戏曲等等。用多种朴素而优美的形式,反映了本民族的历史、生活、生产、斗争、爱憎、愿望和理想。

其中,文学包括口头文学和书面文学。口头文学以神话和传说为主。神话是土家族先民在原始渔猎时期对宇宙万物及人类社会生活各种神奇现象的解释,反映了土家族先民对自然界的朴素认识及征服自然的坚强意志,体现了土家族先民原始的心理结构和思维方式。

土家族神话内容极为丰富,流传至今的神话内容有关开天辟地、人类起源、征服自然等。土家族的传说比其古老的神话有更大的发展,内容丰富、题材广泛,在刻画人物性格和塑造人物形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艺术感染力。特别是将大量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山川景物、风土人情等作为创作的题材,大大丰富了土家族民间文学的宝库。

书面文学主要是受汉民族先进文化的影响。汉文化传入川东地区,与当地土着文化相互渗透,相互吸收。龚滩人民以诗、词、对联等文学形式表达了对美丽山水的热爱,对高尚情操的赞美,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并以此创作了大量的优秀文学作品。古镇人民形成了以诗言志、以文会友的文学传统,并且经常以游园、对对联、猜灯谜等文学形式,启发青少年爱好文学艺术,陶冶古镇人民的道德情操。

土家族、苗族的音乐十分丰富,娱乐、婚丧、喜庆都离不了它。在声乐方面,主要是从民歌表现出来。曲调高低快慢,比较自由,可根据歌词的内容、感情、长短,由唱者自行伸缩。

为适应节奏的需要,常在歌词中或句子末尾加上“也”“哟”“哎”“喂”“嗬”之类的语气词,使旋律生动活泼,富于变化。龚滩民间器乐种类也很多,各具特色。打击乐有大鼓、小鼓、小锣、包包锣、大钹、小钹、清磬等;吹管乐有唢呐、长号、牛角、竹笛、木叶等。这些乐器多用于婚丧喜事或祭祀鬼神。此外,歌谣是土家族、苗族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对真、善、美的颂扬要唱“褒之歌”,对假、恶、丑的抨击要唱“苦情歌”,两山相隔唱“对歌”,比能赛智唱“盘歌”,起新屋唱“福之歌,上梁歌”,上山打猪唱“打猪歌”,地里除草唱“薅草歌”,劳累之时唱“扯谎歌”,谈情说爱唱“情歌”,姑娘出嫁唱“哭嫁歌”,年近花甲唱“祝寿歌”,百年归天后,要唱舒缓悲泣的“孝歌”确是“无事不唱歌,无人不唱歌,无处不唱歌,无时不唱歌”。

龚滩的戏曲类型多样,阳戏灯为龚滩小银滩、红花的传统剧目。还有“戏灯”,俗称“包谷灯”,与湖南花鼓戏有近似之处。龚滩土家族、苗族群众都能歌善舞,各有其民族特色,土家族的舞蹈主要有摆手舞和铜铃舞,苗族的舞蹈主要有芦苇舞和鼓舞(图52)。

(2)生活习俗

酉阳土家族、苗族人民自古在其服饰、饮食、居住、节庆、婚嫁、丧葬、禁忌、劳动、信仰等方面,都别具一格。他们原有的风俗习惯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土家族、苗族的历史传统和心理素质,包括道德、艺术、信仰等。但由于种种原因,各民族的古风旧俗在不断发展变化:一方面,历代进行了两度改变,先是冉土司一家在六百余年统治期间,将土家族、苗族原有的一些传统习俗作了一些改变;继是清雍正十三年(1735)实行“改土归流”,废除了“蛮不出境,汉不入峒”的规定以后,清王朝的流官又强行禁止土家族、苗族的一些传统习俗。另一方面,随着土家族、苗族与汉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发展,再加上各民族之间互相通婚结好,广泛往来,各族人民都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改变着本民族的古风旧俗。特别是抗日战争和新中国成立以后,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互相渗透,互相吸取,互相融合,更难严格区别出究竟何为土家族、何为苗族的独特的风俗了。现状虽然如此,但在新中国成立前体现土家族、苗族主要特征的一些风俗习惯仍在各族聚居的中心地带较为明显地保存着。正如枟酉阳州志枠所载:土家族、苗族人民“履险徙岭,捷足如飞”“朴拙淳直”“任侠尚气,一语投合,倾身与交;偶帐触所忌,则反眼若不相识”“过客不裹粮,投宿寻饭,无不应者”“让居推食,不德于色”“男耕女织,不好奢华,颇有古风”。这些都说明了土家族、苗族人民勤劳勇敢,性格粗犷,豪爽好客等具有民族特色的风俗。

3)人工环境要素

(1)遗构:三教寺、万寿宫、禹王宫、天子殿、武庙、王爷庙、文昌阁;(2)宫阁:三抚庙、红庙子、董家祠堂、川主庙、黎家祠堂;(3)民居:织女楼、蟠龙楼、杨家行、冉家院子、黎家院子、周家院子、董家院子、袁家院子、夏家院子;(4)桥梁:阿弥陀佛桥、通灵桥、过桥不见桥、桥重桥、周家桥。

5 1 2搬迁前古镇的保护规划

在保护规划中,树立“整体保护、突出重点;保护优先、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专业部门保护与公众参与保护相结合”三大原则,对古镇进行分区分级的保护。

1)分级保护

龚滩老街,依凤凰山之势,就乌江水之形,逐渐发展成带状城镇。其空间变化丰富,尺度舒适宜人,木结构瓦屋顶、居民共同的生活习俗构成了一个完整而又具特色的社区;新街与老街一起构成山地城市丰富的轮廓线,从而影响整个城市风貌;如果将前两者视为图底关系中的“图”,则龚滩所根植的自然环境则是图底关系中的“底”,两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

根据文物古迹分类和老街区现状条件,确定其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将古镇保护范围划分4个保护梯度范围,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环境协调区、生态环境区。

(1)一级保护区

以上码头为起点、下码头为终点,沿老街两侧以保护老街空间连续性和完整性为原则而划定的范围。其保护原则是:

①最大限度地保护老街的结构布局,真实地向世人展示“前龚滩”的社会发展水平。维护原则应是“修旧如旧”,最大限度地保持其原貌。

②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空间环境,包括古树、石桥、梯道石板路、节点标志物等,使世人了解“前龚滩”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民俗等。

③注重基础设施水平的改善与提高。

保护区内分布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包括:西秦会馆、三抚庙、川主庙、董家祠堂、冉家院子等重要古建筑和民居。保护要求:绝对保护,进行严格维护、修复等设计。目前作为民居使用的宫庙应逐步迁出其居住人口,恢复其原来的功能或改作其他公共用途。

(2)二级保护区

为保护老街的完整和安全所必须控制的地段,位于老街与乌江水面之间,起于烈士墓附近,止于棉贸公司。除去老街的其他地段,在该范围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在外观、体量、高度、色彩等方面都应与老街相适应,还应控制对老街的安全和安静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较大的建设活动和环境改变应由专家评审。

(3)环境协调区

为了协调老街及整个古镇风貌的完好所必须控制的地段,包括在乌江与350m等高线之间,除去一﹑二级保护区的其他地段。随着新技术和新材料(例如钢筋混凝土、外墙砖)的运用,古镇的景观质量大大地降低了,关于这一点,学者和公众几乎有同样的态度。所以这一带应从视觉上控制古镇的现代化趋势。

(4)生态环境区

为了保护和延续古镇所根植的青山碧水的环境特色所划定的范围,即沿350m等高线以上的地段。在该范围内,立即积极恢复原先植被,包括采取退耕还林﹑人工造林等措施。

2)建筑高度控制规划

为了保护古镇传统的山地特色和老街风貌,必须对整个镇区的建筑高度进行控制。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

首先,保护古镇多层次的天际轮廓线。古镇两个明确的边沿,一是古镇的岸线边沿,另一是古镇的山际边沿。这两个边沿的视觉形象十分明确和突出,对古镇形象的构成起着重要的边界限定作用。此间建筑随地势而起伏,层次丰富。

其次,净化古镇背景。由于新街地势较老街高,使新街建筑成为老街建筑的背景,因而对新街建筑的高度与风格应严格控制,防止其破坏古镇传统风貌;并在新街与老街之间地段加强绿化建设,为老街古建筑群提供第一层次的绿色背景。

第三,由于古镇建于坡度25%以上的山地上,从剖面上看,建筑顺应地势,保持前低后高的格局,使前排建筑不遮挡后排建筑,保证每栋建筑均有良好的景观面(图55)。

规划建筑高度示意图整个镇区高度控制分为3个层次:

①一、二级保护区根据现状环境和条件,檐口高度控制在9m以下,局部建筑为12m。

②新街临江面建筑高度控制在6m以下。

③新街靠山面和北面新区,新修建筑控制在12m以下。

3)古镇保护与更新规划

(1)保护与发展规划的策略

通过对龚滩古镇建成环境的调查与分析,规划将龚滩性质确定为:酉阳县域西部分化和经济中心、客货集散中心,并具有良好生态环境和传统文化风貌的旅游小城镇。本书从保护规划、旅游规划、景观生态规划等方面对龚滩古镇的保护与发展提出了构想。

①在“区域发展”的系统观、综合观和整体观的指导下,保护和利用龚滩古镇的文化古迹资源、丰富的自然景观资源和浓厚的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古镇传统格局和老街风貌,开发形成良好的旅游资源体系,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②规划以旅游业为龙头,带动城镇经济发展。通过旅游业的开发带动镇区服务业和旅游产品加工业。带动整个镇区的经济活力与社会活力,从而促进古镇地方特色和地方传统的延续与发展。

③在严格保护和控制古镇形态格局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用地形成绿化控制带,使城镇成小组团带状发展,创造与传统形态协调的新型的城镇空间。加强环境保护规划,改善工程设施规划,促进城镇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2)保护方式分类

对建筑保护与更新方式的确定是根据建筑的质量、风貌、层数以及不同地段的要求而进行的,分为保护、保留、改善、更新和整饰5个类别。

①保护:用于文物保护单位和重点传统民居,包括西秦会馆、董家祠堂、川主庙、冉家院子等。对这些建筑除进行必要的修缮外,基本不作改动,继续使用。

②保留:用于现状质量较好的传统建筑或近几年新建的但风貌能与街坊相协调的建筑,主要包括老街临街质量较好的建筑。它们的外观除了修缮复原外,一般不作改造。内部除了修缮和为适应新用途而作的极少的平面改造外,应将其他改造限制到最小(图56)。

图56保留建筑平面及剖面功能置换③改善:用于有一定保存价值,传统风貌较好,但建筑质量稍差,平面使用功能不合理的旧建筑。可允许其内部进行修缮更新以加固房屋结构,改善居住条件,建筑外观基本保持原有风貌。

④更新(复原):对于无保留价值的危旧建筑,予以拆除,重新规划设计,使之适应新的用途,但建筑的形式、比例应与周围环境相融合。同时运用已损毁的重要的历史建筑,如:文昌阁、三教寺、武庙等。

⑤整饰:一些建筑质量尚好,但建筑形式与古镇风貌不相协调的,因历史与现实的原因又难以马上拆除的建筑,可对其外观加以整饰暂时保留。

52传统街区的整合与更新

521龚滩古镇传统街区存在的问题

1)自然破坏

随着古镇新街区的建成,公路的不断扩建,使得现有的自然环境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1)生态失调

新街建成后,两侧建筑随之而起。由于自然地形的限制,建筑为取得大的进深,采取的不是尊重自然的手法,而是大开挖填,造成众多的山体石头的断裂破坏,同时也造成了局部的水土流失;古镇砍伐树木制炭薪,造成了凤凰山上树木被砍伐过多,局部岩石裸露。现虽已禁伐,但影响非一日能消除;四处排放的污水,侵蚀了山体岩石,减低了其牢固程度,留下了岩石山体坍塌的隐患。

(2)环境隐患

一系列的破坏因素,使现有的居住环境和自然环境恶化,同时也留下了众多自然灾害的隐患。如建(构)筑物修建过程中,未留出排洪、泄洪的渠道,极有可能在雨季引发水患;同时,垃圾的随意焚烧造成古镇内雾气增多,大气环境恶化。

2)社会萧条

城镇应是一个开放的自持系统,然而龚滩受地理条件限制,自身不能完成一个自持的代谢过程,它需要周边地区的物质的输入和外界的刺激。而酉龚公路的修成,没有带动龚滩经济的发展,反而导致了老街的衰败,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看出。

(1)人口老龄化、空心化

古镇居住条件恶劣,加上外来文化的影响,青壮年劳动力纷纷外出打工,留下的只有老人和小孩。调查发现,空房率达到30%以上,由此可见古镇空心化的一面。剩下的较富裕的人家,或迁往新街,或另择佳地。

(2)经济产业衰退

古镇基本上没有支柱性产业,唯一较大的卷烟厂也已倒闭,经济发展滞后。现在旅游业略有些起色,但还未形成规模。老街上商业建筑多数衰落,只剩下几家小卖部,没什么经济效益。十天两赶场,也没能带动周边产业的发展,赶场的人较少,买卖中也没有自己的特色产品。居民的收入较低,大概低于1000元/(人·年)(目前尚无准确数字统计)。

(3)土地利用失调

古镇中大部分属于不可建的用地和生态性用地,现有建成区中,居住比例过高,尤其是老街部分,古镇布局较单一。码头主要作为乌江上游货物进出的客货中转港口,所以仓储用地较多。这样商贸用地比重较小,而且基本上没有工业用地,使城镇失去了活力。

(4)地域文化的丧失

新街的建成,众多的方盒子建筑导致古镇地域特色在逐步丧失。同时现代化生活的影响,使得原来残留的土家族、苗族的民族文化和风俗,被完全汉化掉。龚滩逐渐失去了古镇的民族、地域文化特色,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千城一面”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