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她就要像上回那样把菜肴端上十楼。
正当她犹豫不决的时候,手机响起来了:“喂?”
“你上来拿大门的钥匙吧。”是方霖。
她问:“你不是睡觉了吗?”
“没有啊,刚刚吃了早餐和洗澡,现在打算睡觉,想起你没有门钥匙,恐怕进不了门的。”
“我现在上来吧。”
挂上电话后,沈秋月提着两大购物袋直接上十楼。
方霖看着她的购物袋,不禁夸耀她:“你的动作挺快的。”
她腼腆地笑着,侧过身走进屋子里面,把手上的东西放进厨房内。
这下子,方霖只好把钥匙放在电视机旁边:“钥匙,我放在这里,你出去记得拿啊,我去补个睡眠,十二点叫我起床吧。”
说完,闪进自己的卧室里面。
沈秋月眨眨眼睛,他竟然这么大安主义,任由一名陌生女子停留在他家里。
而且不是第一次。
是否他常常这样子做呢?带着不同的女生回家,把家里的门钥匙给她们。
想到这里,沈秋月想起小梅,她是否来过这里呢?
但是很快她否定这个想法。
如果小梅知道方霖住在这里,她根本犯不着找不到他的。
想起好友,她的心里就不好受了。
沈秋月回到厨房里,望着两袋食物,突然有想打退堂鼓的打算。
她算什么呢?
在方霖眼内只是一个普通的同学。
因为他弄伤她的腰,对她有内疚之情,才会让她登门入室的。
小梅在家里哭得死去活来,她却在这里胡闹些什么小把戏。
这个她曾经以为十拿九稳的小把戏,现在却无法施展出来。
方霖根本对她没有兴趣,她在瞎忙些什么?又是送菜肴又是煮饭。
他可睡得安稳了,他只是把她当一名佣人的。
想到这里,沈秋月一个星期以来的孤单感升起来。
突然之间,漂亮的大眼睛泛起泪光,视线变得模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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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霖醒了,是他的生物时钟令他醒了。
这几乎成为一种生活的习惯。
几年来的生活习性,分毫不差,一天复一天的进行着。
如果上夜晚的话,晚上七点接班,隔天早上七点下班,回到家里吃个早餐洗洗睡觉,中午十二点起床,然后吃午餐,之后上课的上课,不上课就一个人呆在家里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