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后来,噬魔几乎是调侃着道。
李天想说些什么来反驳,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
他不得不承认噬魔说的很有道理,这么多年来他极少送过东西给玉霜,这一次他希望送些有意义的给她,虽说贵重的物品不一定就是有意义的。
但无论如何,有钱在手总是多些选择。
他们两人的安身之所,那幢养父母留下的房子,已年久失修,家里电器俱都老化,很多次玉霜都想换,但又舍不得。
而自从他考上大学,虽然靠着饰品店玉霜攒了不少钱,却总是优先供给他读书之用。
这么久以来,他没有看过玉霜添过一件首饰,没有置过一套化妆品,她所用的几乎都是倩姐送的。
即使衣服这个最基本的物品,也不过一年几套而已。
相反,他自己几乎每个月都有新衣服穿,尽管那是几十块一套的地摊货,却凝结了玉霜浓浓的情意,因为那是从内到外都是玉霜精心挑选的款式。
不过估计他如果真送首饰的话,肯定会被骂死。
玉霜最讨厌浪费的行为,尽管作为女人她肯定喜欢好看的首饰,但那建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而化妆品,他实在不认为姐姐需要那些玩意。
玉霜是个很实在的女人,也是个很传统的女人。
一如当初她能抛下去美国留学的诱惑而毅然回家照顾他,又如饰品店初开时,即使因为饰品店很远,她也坚持每天步行差不多五公里远的地方去开店,因为创业之初总是辛苦的,资金能省一分更是一分!
他忽然想到该送什么给她了!
他要给她买部车,无论如何也要赚够钱,即使她知道后可能会骂他!
这个念头像是生了根一般在脑子里驻下来,强烈到他想立即就去行动。
几年前饰品店初开时,几乎天天玉霜都要步行不少路。
他不止一次看到她晚上回家时偷偷用热水汤脚,脚板与脚趾间,尽是水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