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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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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啊!

我仰躺在逍遥椅上,嗑着瓜子,跷着二郎腿,伸手拿起放在旁边的盖碗茶抿了一口,拿了把蒲扇扇了扇快要被汗浸透的衣服,嘴里嗯嗯哼哼地唱起了鲁迅笔下的阿Q前辈最爱唱的一句词:“我恨不得拿起铜鞭将你打呀呀呀呀呀……”

这,就是我在楚国边关原城的生活写实。

我来原城已经三天了。三天前,当楚国的岳元帅率兵接应了陆奇轩后,我们便与部队一起回到了原城里。岳元帅名岳青阳,是一个威严的壮年男子,年近五十,威武神勇,说话声如洪钟,对陆奇轩等小辈的将领却像严父,在军中很有威望。当时接应陆奇轩后,他们就一起去了大帅府议事厅议事,一直到深夜才散会。而对于我的安置,陆奇轩因怕我住不惯军营,又怜我吃了不少苦,把我留在了大帅府里,说待帮我找到了家,就让我回去。而大帅府里的上上下下,虽对我有着几分客套,但什么事情也不让我插手,不让我知道,也许是对我尴尬的身份和未知的来历有着几分顾忌吧。总的来说,我在大帅府里就是闲人一名,过的是不是大小姐却胜似大小姐的米虫生活。

然而,这种生活对于我这天生活泼好动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折磨,你说如果有什么东西可以打发无聊,那就是甚好的不是吗?结果我呢?本来想找下人借本书来看看打发打发时间,那人倒好,向岳青阳请示后,给我拿来了几本全是繁体字的兵书,看得我眼睛成斗鸡眼了也没把这些书看懂;晚上,帅府中点着了煤油灯和蜡烛,熏得我两个鼻孔都是黑的。没有电,没有高科技,我想听听音乐上上网看看电视,那更是白日做梦!于是只好天一黑就躺上床,翻来覆去的只求天快亮。然而,天亮了又干什么呢?还是又坐着等天黑……想当初在耶律逐原的营里,我至少还能与人斗得其乐无穷,而在这里,我就只能一个人坐着等发霉!

“吐……”向天吐了块瓜子皮,没想到落下来正好落在我的鼻尖上,我伸出舌头一卷把它又重卷回嘴里,再次发射了出去,“无聊啊……”我哀叹。

现在,我是剧烈的想回家,想回21世纪了。家里多好啊,又有电视又能电脑,不用出门就知天下之事,交无数的朋友,还能跟林昊霜斗斗嘴啥的,你说我这是造了哪门子的孽,穿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干坐着等死啊!

不过,我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的。就我这几天打听到的情报,我几乎弄明白了这个时空的由来:

自上古以来,他们的祖先与我所有的时空的古人一同经历了夏、商、周,也经历了秦汉,然而,自西汉后期即公元25年,刘秀在绿林军的协助下,以武力击败了篡位的王莽之后,不知怎么这一回,这段时空出现了裂隙,于是有了两个平行的时空。一个,是我们先人所经历的从汉光武建立东汉政权,到三国两晋南北朝至清至民国再到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另一个,就如陶渊明所著的《桃花源记》一般,自西汉末年始,先后经历了夏、燕、楚三朝统治,历时1100多年,按我们公元的统计法来算,此时正应是我们所共同经历的中国历史中的宋朝时期。然而,值得庆幸的是,在楚国国君楚雄的治理下,虽然北方有遥国的崛起,东有日倭的虎视眈眈,楚国却依然强大无比,不若与此平行的宋朝般软弱无力偏安一隅任人欺凌。而且,无论是岳青阳还是陆奇轩,都是楚国最得力的军事集团主力,也是抗击遥国的重要军事人才。且在清明的政治之下,百姓过的生活也算是安乐。这点,不禁让我感觉几分庆幸。你说如果我穿到宋朝,遇到啥靖康之耻,内乱频仍,我想我不如一头撞死比较容易。

然而,庆幸归庆幸,无聊还是存在地!

想到这里,我不禁又打了个呵欠。

现在我终于明白为啥古人这么早婚早育又提倡多子多孙了。你说他们白天没啥消谴,到了晚上睡得又早,精力还没怎么消耗,能不早早结婚跟老婆天天在床上打架打消谴么?可怜的古人们啊,我为你们掬一把同情的泪水啊!

“汪汪……”正想得无聊,只见一只黄色半大的卷尾巴狗向我跑过来,围着我的躺椅打了几个转,一双乌黑的大眼睛正可怜兮兮地瞅着我。

“金花,你来啦?”我拍拍黄狗的脑门,拿起瓜子儿嗑了几粒给它,它赶紧凑过来,嗅了嗅,却慢慢退开几步,不吃。这狗,是岳帅的管家养来看门的,这几天我闲着无聊,也跟它混了个脸熟。现在它看到我还挺亲热。我于是把它以前那叫“小黄”的土气名字改掉,想到我以前在家常常和林昊霜吆朋喝友的“焖金花”,就给它起了个“金花”的名字,如何,听起来高贵得多了吧?

我把它不吃的瓜子通通放进嘴里,香香的嚼着,看着它乌黑的大眼,拍拍屁股站了起来。

“金花,想出去玩不?”再不出去透透气,我估计我肯定得疯掉不成!

“汪汪……”

我自动把这两声狗吠翻译成“想,想!”

得,我们一人一狗勇闯天涯组就此成立!

“金花,你再不出来我可毛了啊!”狗洞外,我正极尽威胁之能事,诱哄着狗洞内的某只爬出来。

你说我容易吗我,为了能出帅府溜达一圈,我趴在地上,按穿越姐妹教给我的“狗洞”定律,整整花去了一个时辰,搞得全身上下像在泥地里打了滚儿似的,终于在帅府厨房旁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处,一株香芋花的背后,找到了一个能容我这纤细的身材通过的狗洞。好不容易爬了出去,站在一块摇摇欲坠的石头上,哄骗着金花下来。可偏偏金花这条狗——竟然不愿意跟随我钻狗洞!你说你一条狗,你不钻狗洞,难道还想光明正大的走出门去么?

站在石头上,我绞尽脑汁,想尽了所有办法,也没办法让它出来,最后我终于恼了,一翻身又钻回狗洞里,一把扯下自己的腰带拴在它的狗脖子上,这才半拖半拉地把它心不甘情不愿的狗洞里扯了出来。

然而,把金花扯出来之后,看着脚底全是淤泥的下水沟,上面还时不时地泛着几片菜叶,散发着阵阵的臭气。我站在那块石头上又犯了难。如果我所料不错,我们钻出来的这个地方,正是挨厨房不远的下水沟。怎么办,如果要出去,必须要趟过这条下水道。看金花刚才钻出狗洞的头在嗅到下水沟那惊天地泣鬼神的臭气后又迅速地往回缩……

我知道,这件事已经到了我不得不马上做决定的时候了!

于是,我拖住金花脖子上的腰带,有一时间,我似乎感觉金花双眼一翻似乎要窒息过去,拍拍它的狗头,“好兄弟,为了自由,咱们趟吧!”

“呜——”金花一声哀嚎。

我自动解释为:好!

大街上,人人看到我与金花,都露出一脸惊——喜的表情。惊的是他们的脸,喜的是我美滋滋的自我感觉。

拍了拍金花的脑袋,我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嗯嗯,雪白的衣服,衬得我就像从金庸小说里走出来那不食人间烟火的小龙女……虽然衣摆上和我鞋下的绣鞋上,有沾一点点黑黑的泥浆,衣服也因为没有腰带的束缚而敞了开来,露出了里面的雪白的里衣,但总的来说,还是过得去的;至于我的金花嘛,虽然全身三分之二还在滴淌着泥水,身上的气味也有些难闻,但总之还是很威武神勇的,再怎么说,也是元帅府里的看门狗么,怎么也得比外面的看上去神勇一些的不是?伸手撩了撩一头“飘逸”的长发……嗯,貌似有点打结,还有点湿湿的臭臭的——不过,这不影响我的美丽形象不是么?终于,我含羞带怯地向一齐看向我美丽容颜的众人抛了一个媚眼,那叫一天姿国色啊,只见街众们立刻全身一抖,竞相而走。唉!古人哪,就是这么害羞,看到一个美女遛狗就觉得不好意思,怎么办哟,我这倾城倾国的样子,红颜啊,祸水啊……

整了整衣服,我尽量保持我“小龙女”的形象,走到街上一处正在卖首饰的摊贩面前:上面的首饰让我眼前一亮啊!虽然这在古代也许不值什么钱,但如果这些玉镯,这些珍珠项链,这些发簪……弄回现代,哪一样都是无价之宝,具有“考古历史意义”啊!看到这些,我似乎又看到了大把大把的钞票从天而降啊!

不行不行,我一定得收藏,大大的收藏!今后如果穿越回到现代,我就要发大财了!

一想到这里,我的眼睛顿时睁得堪比孔方兄,媚眼一扫,看向摊边看着我惊天的美貌直得瑟的小贩哥,拿起一支镶有银花和红宝石的簪子,嗲笑一声,“小哥儿,请问这支簪怎么卖啊?”

小贩全身一抖,抄起簪子递到我手上,“姑娘喜欢,尽管拿去就是……快走吧……”

耶!我心里欢呼!

看来古代人就是好糊弄啊,见到美女就忘记了东南西北!

于是,我又把手指向摆在小摊上的一只玉镯上,再次一扫媚眼,“小哥儿……”

“姑娘你喜欢,”那小贩一脸泫然欲泣的表情,“就尽管拿去吧……”

天哪,我真有这么美吗?美得想要什么随手一指别人就送给我?

我的心狂跳着,简直不敢相信这样的事实!想当年我在21世纪时,男生见到我只有躲的份儿,哪像现在,见到我什么东西都往我手里送!

不敢相信,不敢相信啊!这一幕,不禁让我想起几年前看的一部电视连续剧《丑女大翻身》里的情节,原来当美女真的有这么多的好处啊!

于是,我自信心爆满,随手往看得上眼的东西上一指,“那我要这、这、这、这、这……”

那小贩已经快晕倒的表情,脸涨得通红,“给给给给给……都给姑娘了……”

当我“这”得一口气快上不来了,那小贩已经翻过白眼,一下子瘫倒在摊位上。

我毫不客气地一把抱过东西,又赏了他一个飞吻,“小贩哥,那谢谢喽!”

小贩一口气上不来,直接晕了过去。

耶!美女的感觉,真好!

用同样的手段,我再次没花一文钱(其实身上也没有钱)成功地赢得了四碗豆腐脑,三串糖葫芦,两碗杏仁茶,一个肉包子……几乎原城上上下下的小摊都为我贡献了不少,俨然我成了一绝世美女,还是大姐头类型的那种,让我的自信心空前的膨胀起来。

相对的,金花的待遇也有了空前的改善。坐在路边一处台阶上,看它和我你一口我一口的吃着别的商户进贡来的东西,它那尾巴摇得呀,我都怀疑要摇掉了。

拍拍它的头,我自得地竖起大姆指指了指自己,“如何,知道你大姐我的美貌了吧?小样儿,看你今后还愿不愿意陪你大姐我爬狗洞!”

吃完那肥得流油的大肉包,金花对于我的美色也有了相应的感觉,因为它吃完东西以后,立刻又摇着尾巴,朝我身上腻了过来。

我拍拍它身上被泥浆浸得快瞧不出颜色的毛,摸了摸自己半饱的肚皮,冲它一笑,“小样儿,怎么,还没吃饱吧?走,咱们再去混点吃的。为了你这次陪我出来,我豁出自己的美貌也一定管你的饱!”

说完,我拍拍屁股站起来,正准备站起来往另一条街走去,突然从刚刚经过的街上听到像是一大群人的脚步声正快步向这边整齐地走过来。

“疯子在哪儿?”

我听到有一个洪亮的男声在问话,声音有几分耳熟。正想去瞅瞅发生了什么事,却见多日未见的陆奇轩领着阮方和一大群士兵走了过来。

心下一喜,我完全忘记了自己是翻狗洞出来的身份,立刻挥手跟他们打招呼:“陆将军,陆奇轩!”

陆奇轩走近,在我身前直立,上上下下打量了我半晌,楞是一副没认出我的模样。

嘿嘿,看陆奇轩一脸诧异的神色,我就知道他一定没将我认出来。想当日他救我回来的时候,我穿着遥人的衣服,又灰头土脸的,他肯定没将我与倾城倾国的绝色联想到一起,现在我洗得干干净净,又换上了一套美丽的装扮,头发也梳得滑溜,还描了眉,点了红唇……哈哈哈……迷死你了吧?

于是,我咧大嘴冲嫣然一笑,“我啊,庄绮君啊!”

他脸一抽,旁边的阮方也倒抽一口凉气,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我,大叫,“庄绮君?”

呵呵,我就知道,他们一定会是这样的反应。于是,我眼角一扫,故意捂嘴一笑,“怎么,认不出来了?”

陆奇轩脸一抽,“的确,认不出来了……”

“将军,就是她!”突然,刚刚送我首饰的那个小贩跳将出来,伸手指着我,一脸愤愤得像死了爹娘的样子,“带着一条疯狗跑我摊上来要这要拿,强抢横夺……(以下省略2500字)将军,您一定要为小民做主啊!”

我在一旁听得火起,连带着金花也不满地朝那小贩呜了几声。

“喂,小贩哥,你可不能这么说哦。这些东西都是你看我漂亮,一时情迷送给我的啊,怎么?一回头又觉得亏了,想要回去?”

小贩惊恐地看看我,又看看陆奇轩,然后指着自己的鼻子,瞪大双眼,“我看你漂亮?”

陆奇轩吐了一口气,抚了抚太阳穴,走到我身边,“庄绮君,跟我来,我带你去一个地方。”说完,他不由分说,一把拎起我的衣领,牵起金花,往隔壁街上一家成衣店走去。

“老板,你们镜子在哪里?”进了店,他大刺刺地问。

老板忙把他领到一座铜制的落地镜边。

他把我放下,“你好好给我照照你这副尊容!”

我定睛往铜镜里一揪:铜镜里,一个女人头发乱糟糟的拧成一团,头顶上还顶着几片菜叶,一张脸上全是污泥,什么描眉、口红……全都被乌黑的泥浆掩盖得不见了踪影,只看见一双眼睛还能看得到一点白白的眼白,就连颈子上也全是厚厚的泥块,原本以为无伤大雅的裙摆处的泥点,在镜中也显得脏得刺目……再配上身边一条满是泥浆的狗,整个儿就一讨饭婆……

陆奇轩两手往胸前一抄,似笑非笑地看着我,“知道吗?我今天刚好带着一班兄弟出来巡逻,刚走出来就遇到一群小贩上前说前面来了个疯婆子,带着一条疯狗到处讨食,还连吃带拿把整条街的商户全洗劫了……所以他们联名要我抓拿那个疯婆子,为他们做主。”

我的脸一抽,抖抖索索地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他们说的疯……疯婆子……是我……我么?”

陆奇轩头一偏,“你认为呢?”

“哇……”一个忍不住,我坐在地上哭了起来。

我的美女梦啊,我的小龙女啊……

就这么破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