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叼烟女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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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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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努力地从一张不知道是什么野兽的皮上抬起头,四下找寻说话的人。

我本以为这一眼应该看到一只长胡子的鼹鼠。它持着土拨铲还披着披风。

这才符合一个好故事的戏剧性。

但是没有。

我满怀希冀的眼睛只看到了一个人。

他跪在我前面的地上。

身影窈窕……

啊,不,是身影苗条……

啊,不,是身影纤瘦,但却有些曼妙的美。

我很快被自己的思绪打败。

我不是一个好的形容者,自从看了耽美小说后,我就有了性别认知思维混乱症。

那不是鼹鼠或者变态的皇帝,他是温小狐。产生性别认知的差错,要说这也不能怪我。

这都要怪他长得太受用。

我的眼光从该死狐狸的诱人身段边绕过去,继续前行。

找那只长着大门牙的疯鼹鼠。

在这间屋子的尽处,我首先看到一排编钟,它们由一排木臂控制,居然是自动敲打的。怪不得能不间歇地咣咣作响。

在编钟架的前方,我看到一个被烛光晕染成寥落印象的身影。

他那时斜倚在一张春榻里。周围点着细长的红色龙烛。

他披着白狐的大氅。手搭在明黄色的锦裤上,烛光似有灵魄,只在他的手指间徘徊,耀得那双手如玉含烟。

那是双极其白嫩的手,如我没看错的话,应是长在千娇百纵的女人身上,应是没有沾过阳春水,没有干过针线活。

手引起了我的兴趣。我想这样美丽的东西,应该放到橱柜中,用微弱的哑光照着,向所有的世人展出。我的视线往上抬,努力地汇集眼光,想看看这只手的主人的脸。

我看到了一张极阴柔的脸。

初见以为女子,但却不是,只是却比女子还美。

他的脸色苍白无华,唇色很淡,却有着一双漆黑深邃的眸子。那双眸子黑得一望无际,望到最深处,触到的却是空无一物。

他人极瘦,是以有着尖细的下巴。他坐在榻下,沉静的像一潭死水。彼时小狐跪伏在他的脚下,他以一种探究的眼光打量小狐,似研究,但眼光含着藐视,似根本不在意,小狐的祈求, 在他的眼里引不起一丝微澜。

一个貌似羸弱的男人有着狂妄的说话,这多少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原来人的嗓音和长相是可以不配套的,甚至有时候可以是两个极端。

我想到了两个明星,张某某和周某。

很快就对这件事不再吃惊。

其实一直有这样的人,但因为与现实生活离的太远,而我一直被忽略罢了。

……

我以为靠近火堆就会温暖。

没想到在见这个人后,尤其是探寻到他的眼神后,忽尔连火焰都不能带给我热量。

我冷了。

且,我错了。他不是鼹鼠,他更像埋于地底三千后挖出的美丽尸妖。

我比自己想像中的要失望。

原来在古代天上掉一块砖,砸死不但会是皇帝,而是会是美丽的男皇帝。

用现代流行的说法,这让做为花痴女的我,很……情何以堪。

尸妖皇帝已经看到了我醒了。

他的眼珠一点一点地斜过来,放到我脸上。

就像有两只从湖水里的伸出的小手在脸上摸。

带着湿漉漉的诡异。

“原来这就是锦元宠爱的新妃,没想到他人老了,眼光也差了许多。”他如是说。

我知道自己长得不好看。但只以相貌论女人的男者绝不是好男者。

可惜我说不出话。

只能用眼睛恶狠狠地瞪住他。

小狐扭过头,看我正在强力支撑身体,想要坐起。

他是滑行过来的。

是的。滑行。

用他的膝盖。

他着急的甚至没能站起来,身体就往前扑。

结果就像一只被冰撬打击的冰壶,从地板的那端直直地滑了过来。

“你醒了?”

他用身体支起我的,并把我的头强按到他的肩膀上。

难道是因为房间了多了个比他漂亮的男人,所以才故意要表现出跟我情热?

真是让人愤慨的举动。

我无法表示自己的愤慨,只能翻翻白眼,做个示威的样子。

变态皇帝显然对我比对小狐要感兴趣的多。他从春榻上下来,往我们跟前踱着步:“居然还能醒过来。”

这话恶毒。似在咒我。

想想也是,我死了,他就不用跟小狐争论了。当然更不用浪费他那宝贵的解药。

“这样一个女人,居然勾引锦元又勾引到了你。”尸怪的眼光仍在我脸上摸索,似乎想弄明白我有什么魅力能迷惑住两个比我优秀的多的男人,很快他开始嘲讽了:“是媚术霸道吧?妖女横行,而锦元逆子居然任妖女蛊惑。逆贼把基业建在流沙之上。大锦国是不会昌盛的。天助孤也,这正是逆贼气数已尽的表示。”

小狐抱着我,冷冷地说了句:“住口。主上若是肯为她解毒,臣下自是感激不尽,如不愿,臣下自会另寻他法。只要主上一句话而已,肯还是不肯。”

小狐在威胁他的主上了。

他们俩对着话,而我几近空白的大脑则在回忆起这位主上刚才说的话。

他似乎说我是内奸来着。还说我是个骗药的人。

我没有你们古代人那么复杂的心思好不好?

啊,不,是我没有你这个变态皇帝的九曲十八弯心思好不好?

在现代,虽然也玩手段,但只涉及生存,很难涉及生死了。

但眼前这个尸怪,却因为自己子虚乌有的推断,就拒绝拯救一个生命。

况且,这个生命是我的!

俗话说的好,女可杀不可辱!

喉头痒的厉害,突然想吐血。

我用眼睛盯着他。

盯着他干净的黄缎靴。

期待他再离我近一些,那我就可以……

当他终于停下脚步,我发觉他离我有三步远的样子。

把血吐到他身上似乎还有些费力的。

我从不吐口水。

因为觉得恶心。

而我小时候的男同学们,就能把口水吐得像不需要助推动力的火箭。

我那应该学习这项绝技来着。

用来恶心眼前这位自诩的皇帝。

但我该学的偏没学。我所学习的孔融吃了个小梨,或者白菜属于十字花科,都无法用来发泄我对一只尸怪羞辱我的怒火。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现在的我只能等,等他走的更近些。

可他偏不动了。

停在一个让口水难堪的距离上。

我只好抬起手臂,向他勾勾手指。

知道尸怪看到我那只招唤的手指时的表情吗?

他吃惊地像见到一只长了人手的土拨鼠。

可能是我太出格,所以他站着没动。

结果我只好再次向他勾手指。

估计如此动作也让小狐吃惊了吧。

他的声音透着不安:“你想要什么?”

说着把他手掌摊在我面前,意思是我可以在上面把想要的东西写下来。

我按下了他的手。

不屈不挠地向尸怪勾手指。

我就不信他对一个女子为什么要这样做会不好奇。

尸怪笑了。

好吧,我承认尸体有时候笑起来时,给女人的感觉也挺不错。

假如这个尸体长得还不错的话。

他突然一笑,就比长成恐龙的尸体笑起来让人觉得可爱的多。

他似乎想说什么。

依旧会是嘲讽吧,说我果然是个人尽可夫的女人,见到男人就想勾引。

但想了想,后来又压住了。

我才不管他想什么。

勾手指,以钢铁的意志勾手指。

最后,是他屈服了。他真的向前迈步了。

在带起一阵阴风后,他很快停在我面前。

离我近的只剩下一个手掌缝的距离。

我抬头,手也抬起来些,依旧向他勾手指。

就当我是个被你吸引的女人吧。

他耐不住了,终于弯下腰来:“似乎是个有意思的女人。”

他这样说。

我就在他话音落地的瞬间,

把窝在喉头处的一口血全吐了出去。

我没福气看到一只穿披风的鼹鼠,但我却把一只尸怪,变得更像一只……尸怪。

如果有DV,我一定会把这位适才还不可一世的主上光怪陆离的表情拍下来。

那才叫精彩世界,洋洋大观。

他的眼睛再不空无一物,我在尽头搜索到了他的暴怒。

优雅的,又或者高傲的您,生气吧?这是对您优雅地污辱别人,猜疑别人的回敬礼。

小狐笑了。

真的。这家伙真不是人做的。我都伤成这样了,我在吐血啊,他居然还有心思笑。

不是人做的人先开始咳着笑,后来就是哈哈地笑。

他边笑边说:“现在主上知道我喜欢她的原因了吧?”

说完,小狐再不理那只尸怪。

他屈身抱起我,大踏步地往屋外走。

他应该也已明白,在我做出如此事后,尸妖是不会给我治伤的了。

而且我的行为,已经向小狐表明了我的态度。

那就是可杀不可辱。

他明白了。也尊重了。

我松一口气。

最后一点劲,用自己的脑袋在小狐的脑袋上敲一下。

这孩子,挺聪明的。有前途。

小狐笑笑看我。

眼光如水温柔。

我不恨他了。

真的。

我与他之间的心曲,有些地方似不能相通,有些地方却能够互明。

这就足够。

我已经不能思考了。

太累。

如果这就是即将到来的命运。

能跟他一起迎接也不错。

因为曾经是朋友。

被他抱着往前走。

身后突然传来阴沉的语声:“且慢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