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我若不曾爱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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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新婚燕尔(1)

等待婚礼的日子是幸福的,却又是短暂的,一转眼,婚期如约而至。

丁骁不喜欢那种在酒店里大操大办、一群人围坐喝酒的婚礼,他喜欢的是阳光草坪、浪漫的沙滩和鲜花。在这一点上,云槿的想法和他不谋而合,于是两人把婚礼的地点定在离燕京城区不远的某个度假村。

婚礼的场景符合云槿对草坪婚礼的想象,客人请得不多,但仪式隆重而温馨。一对新人宣誓过后,两家亲友按着司仪的要求,围成了一个心形,和新婚夫妇一起拍了一张颇具纪念意义的结婚照。

云槿笑得很灿烂,她是太高兴了,这是她一生中最美丽的一天,也是值得她难忘的一天。可是刚拍完照,她就发现丁骁跑到边上打电话去了。

提着婚纱悄悄靠近他,云槿听出了他声音里的气急败坏。丁骁很少当着众人的面表达这样强烈的情绪,尤其是在婚礼这样热闹的场合,就更反常了。云槿听了一会儿,才断定对方是个女人,而且像是在威胁他。

“你来啊,你来就是了,看谁怕谁!有照片又怎么样,有本事你就发到网上去,我才不怕呢,回头不定谁丢人。你可别给自己打马赛克啊,无码高清才有看点。”丁骁一张脸绷得紧紧的,气势上却毫不示弱。

不知道对方说了什么,惹得丁骁又是一阵痛骂,猛一下把手机扔到地上。一回头,看到云槿,他还愤愤的。

云槿端详着他,上前握住他的手,“你这么气急败坏,是被人讹上了?”

“不是,你不要瞎猜!不就是那谁,她知道我今天结婚,故意闹妖儿给咱俩添恶心。她不是真想做什么,她就是气我,她以气我为乐,我已经骂过她了。”丁骁收敛起怒气,尽量赔着小心解释,毕竟被人闹到婚礼上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云槿见他脸上带着几分歉意,又道:“那你跟她说清楚。她纠缠不休是她自己的事,你别心软,你一心软让她有机可趁,你又要吃不了兜着走。婚前我可以原谅你,婚后可没那么便宜的事。”云槿心说,你别逼我收拾你啊,不然的话,我会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丁骁见老婆的语气虽然慢条斯理,却透着不妙,赶紧哄她,“我早不跟她掰扯了,是她不甘心。我都结婚了,我招惹她干吗,她上吊自杀也不关我的事。”

“别介,上吊自杀你还是要管的。给她送根粗绳子,免得到时候把歪脖树给挂断了,多不文明。”云槿挖苦他,也挖苦安思洁。

丁骁听到她这番刻薄言辞,苦笑着没再开口。

云槿见他面上虽然低眉顺眼,心里只怕不喜欢她言语刻薄,主动缓和气氛,“亲爱的,别生气了,我们去吃蛋糕吧。一辈子结这一次婚,别让人扫了兴。”

她温柔的话语让丁骁心里振奋了不少——不管怎么说,老婆还是温柔的,知道自己不高兴,她还是在意的,会想办法哄自己,不像那一个,整天就知道等着自己去哄她。

他俩的婚礼上,除了新郎新娘受人关注,还有一个人也大大地出了回风头,那就是云槿的弟弟孟小白。

孟小白长相本来就出众,哪怕有伴郎团的一众帅哥相衬,他也还是吸引了在场的各个年龄段女人的注目,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跟丁家常年接触的圈子不搭界,在场的人都对他不熟悉。可她们也禁不住私下里想,没想到丁骁找的媳妇儿相貌平平,小舅子却是这么闪瞎人眼的帅。

听说这个很帅的小舅子还特别有钱,为了让他姐风光出嫁,送了一辆保时捷给她做嫁妆。有钱不算啥,长得帅也不算啥,有钱又长得帅,还是白手起家的,那就不一般了,孟小白很快成了好几个人打听的目标。

细细早就感觉到女人们对孟小白的关注,不放心地跟着他,他走到哪儿她跟到哪儿,像他的尾巴一样。

“我说,你能不能陪陪我姐去,你这伴娘当得也太不称职了,你老跟着我干吗?”孟小白把细细往外推,他还想趁着婚礼这个难得的机会多认识些人呢。

“没事儿,表姐有姐夫呢,今天婚礼的主角是他俩,我藏着点。”细细坚决不肯离开孟小白半步,生怕她一走开,他就跟哪个女的勾搭上了。孟小白是有这个本事的,只要他想,没有他勾不到的女人。

孟小白见推不走细细,转念一想,细细离他姐远点也好,细细长得太漂亮,稍微一打扮就把他姐给比下去,今天是他姐最重要的日子,不能让别人夺走她的风头。

不远处,丁骁和云槿亲密地依偎在一起吃蛋糕。云槿无意中看到她弟弟和细细,感慨道:“这么看过去,细细和小白真真是一对金童玉女,场上再没有比他俩更好看的人了。”

丁骁吃了一口蛋糕,恍然道:“原来细细喜欢小白啊,怪不得。”

云槿笑着瞅他一眼,“你才知道?细细一直喜欢小白,不然能狗腿子一样听他使唤?”

“可我看啊,细细制不住你那个神通广大的弟弟。小白这小子不简单,非池中之物。”丁骁一边评价孟小白,一边看着他跟自己认识的一个女孩儿聊天,不知道说了什么,逗得那女孩儿笑得花枝乱颤。

“祸国殃民的妖孽。”云槿看着自己的妖孽弟弟左右逢源,信口来了这么一句评价。

这些年,追过孟小白的女孩儿可以组成一支球队了,可从来没见过他特别喜欢谁。他跟很多人玩玩就散,谁也不知道他的心停在哪儿。

在这一点上,云槿觉得小白跟丁骁有点像,自我评价过高,以至于目中无人。说他们不成熟吧,其实他们把男女之情看得挺明白的;说他们成熟吧,行为却总是脱不了幼稚之嫌。所以,男人就不能长得太好了,但凡长得好一点,没有不自恋的。

“媳妇儿,你渴不渴,我去给你拿点饮料去?你要果汁还是牛奶?”丁骁见云槿心不在焉,拍她一下。

“随便,你拿什么我喝什么。”

看到丁骁走过去拿饮料,云槿瞥见他把手机忘在桌上,就替他收起来。她心念一动,又把手机拿出来看看,确信没有安思洁打来的骚扰电话后才把手机放回去。

因为是在远离城区的度假村里,闹洞房的客人并不多,亲友们热闹一会儿之后就三三两两地回了自己房间。

洗完了澡,云槿从浴室出来,丁骁早就少爷一般倚在床上看电视。看到她来,他动也不动,遥控器一按,把电视给关了。

“你进来的时候,怎么不把顶灯给关了,这么亮怎么睡?”丁少爷抒发不满。云槿听到这话,虽有些生气,却也不想跟他吵,走过去把灯给关了,爬上床准备睡觉。

这跟云槿设想的洞房花烛之夜可太不一样了,戏文里唱的洞房花烛夜,是“且得软语温存一番,再化作一体慢厮连”,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嫌她不关灯影响他睡觉。

既然已经成了夫妻,总得做夫妻之事吧。依着丁骁原来的懒散性子,累了整整一天,是没心思做这些事的,可毕竟是新婚之夜,总得给彼此留个回忆。

不知道是不是憋得太久,整个过程他都急急忙忙,前戏也不多。他在她身上随便亲了几下、摸了几下了事,之后直奔主题,不管她疼不疼,只管办自己的事,没多久就完事了。

云槿觉得自己早该看透他,明明是个色狼,她非要把他意淫成花前月下的公子。这么重要的夜晚,他居然从头到尾没跟自己亲过嘴儿,不知道是顾不上,还是他根本没那意识。

可他的身材,也是真真的让人看不够,线条清晰的肌肉,浑身上下没有一点赘肉,壁垒分明的腹肌看着就想摸摸。那就无耻地摸摸吧,反正都是两口子了,云槿大胆地抚摸着老公的腹肌。

“我说,你不是第一次吧?”丁骁问。

云槿听到这话,不顾下身钻心的疼,气道:“你怎么知道我不是第一次,我怎么不是第一次了?”

“你没落红。”丁骁往床单上看看。

“谁说处女就得落红?我小时候练过五年芭蕾,劈叉的时候破了那层膜也不是不可能。”云槿觉得这事儿得跟他说清楚,不能由着他埋汰自己名声,她的清白之躯不容玷污。

“你?就你?这体型还能练芭蕾,哪里有你这么胖的天鹅?哦,对了,别人演天鹅,你演企鹅。”丁骁本以为她能说出多不可辩驳的理由,原来竟是这样的理由,不由得语气调侃起来。

云槿气得直踹他。

丁骁兴致不错,并不以为意,搂了搂她,“跟我说实话,你第一个男人是谁?”

“你。”云槿再生气也得把事实掰清楚。

“你就不能跟我说实话呀?你有过别人我也不会对你怎样,我不是那种小家子气的男人。”丁骁不像某些男人那样处女情结严重,他对这些一向无所谓,心中不爽也只那么一下下。

“我说了,第一个就是你。”云槿气坏了,觉得丁骁这是严重挑战她的自尊。

“好好好,你说是我就是我。”丁骁握着她一侧酥胸,哪怕是为了手心里这一捧雪,他也犯不着跟她较真儿。

一晃两个月过去了,云槿渐渐适应了陌生的环境,却远远没有适应丁骁的少爷脾气。早就知道他父母惯他,没想到会惯成这样子,用李凤霞的话说,“我们家丁骁自小骄纵,在我怀里吃奶一直吃到四岁。”

丁骁吃鸡蛋从来不会自己剥壳,都是保姆剥好了给他;喝粥的时候,烫了不行,凉了也不行;肉松放多了嫌腥味重,放少了嫌淡;面条软了说没筋道,硬了嫌硌牙。饭菜做得再好,他也能挑出错来。

他的日常生活基本上都是保姆包办,云槿常常怀疑,他这样生活不能自理的,是怎么在全封闭的科研基地里熬着搞了两年研究的?

除了规律的床上运动,云槿和丁骁基本上算是井水不犯河水,她不大过问他行踪,他也不限制她自由。偶尔她问起他和朋友都去哪儿晃悠,他会说:“那不是你该去的地方。”言外之意,那是给男人消遣的去处,你一个良家妇女,凑那个热闹干吗。

他说的那种地方,云槿倒也不是没见识过。那还是在他们结婚前,她被几个同事拉去聚会,去了城里有名的一家俱乐部。据说常在那里混迹的,基本都是“富二代”,兜里没银子的,根本想都别想。

云槿上厕所,遇到包间里出来的女人。好家伙,那大长腿,白条条的,迷你裙短得一低头就露屁股;还有那胸,白花花的一片,沟里能夹硬币。相比之下,云槿觉得自己平淡多了。

丁骁要是整天跟这些女人混在一起,他能有什么好?云槿想想都觉得腻味,开始想方设法地磨着丁骁不出去玩儿。

“我跟朋友打牌而已,你别疑心病太重。”丁骁这样奸猾的人,能猜不出云槿的心思?他就纳闷了,是不是在她眼里,他整天除了混迹酒池肉林不会干别的?他跟朋友打打牌、打打高尔夫,她都要问上十八遍,早知道她这样聒噪,就不该娶她。

云槿管不住丁骁,好在还有个婆婆大人。李凤霞别的事情都依着儿子,只有一样立了规矩,结了婚就不许在外面过夜。云槿知道,知子莫若母,婆婆是怕儿子在外面胡来,传出些不好的绯闻招人非议。这是考虑他们丁家的名声,绝不是因为她这个儿媳。

尽管如此,云槿依然是此项高压政策的受益者。丁骁玩得再晚,再不想回家,有他老妈在,他也得回家吧。云槿不担心他夜不归宿,总是给他留着门。

偶尔到了休息天,丁骁没应酬的时候也会在家里陪陪云槿。每当这个时候,云槿就特别高兴,缠着他陪自己一起看电视。

眼看着电视里男女缠绵悱恻,云槿也起了歪心思。她不时拿眼睛瞄着丁骁,却见他只顾吃他的麻辣兰花豆,根本瞅都不瞅她。

“你老看我干什么,想吃你就说。”丁骁把兰花豆递到云槿面前。

我想吃你!

云槿在心里哇哇大叫,媚眼一飞,觉得自家男人眉清目秀得一塌糊涂,娇滴滴地撒娇,“老公,你都没亲过我。”

“怎么没亲过?昨儿晚上还亲了。”丁骁皱着眉,对这娘们儿大白天的发骚很是意外。

云槿很认真地看着他,“没亲过嘴。”

这事儿她一直耿耿于怀,结婚三个月了,丁骁从来没跟她接过吻,一回也没有。

丁骁斜视着她,摸不透她心思,半晌才道:“我去漱漱口。”他跑去洗手间折腾了一番,五分钟以后才过来,给云槿闻闻,他刷过牙了。

事实上,他不大喜欢接吻,觉得两人的口水吞来吞去相当不卫生,要是对方嘴里有异味就更讨厌了。可云槿要吻他,他总不能说自己嫌弃她口水。

云槿闻到牙膏里的薄荷味,也跑去刷了个牙。

丁骁坐在沙发上,招呼她,“过来吧。”云槿很听话地坐到他腿上,四片唇试着接触,很快吻上了。

果然名不虚传,丁骁不负他被众人口口相传的名声,一个吻就能让女人浑身酥软。云槿简直不想放开他,比大夏天吃了冰淇淋还舒服,他是薄荷味的冰淇淋,舌头又甜又软。

李凤霞本想上楼找儿子说点事,刚走到房门口就看到那小两口在沙发上抱着啃,大白天的也不怕被人瞧见,看不惯地摇了摇头。

听到一阵肚子咕噜咕噜的声音,云槿预感到什么,警觉地从丁骁怀里坐起来,推他,“你到阳台上去,赶快去。”

“妈的,你刚才怎么不嫌我。”丁骁嘀咕一句,可还是听话地跑到阳台上去了。

她并不反对他吃兰花豆,她烦的是他吃了以后会放屁。再帅的男人也经不起这样的自毁,尤其是他还觉得自己放屁放得理所当然,还不许她说,说了他就生气——自个儿家里不许放屁,简直天理不容。

云槿想,得替他改掉这个坏习惯,比兰花豆好吃的零食多的是,干吗非得吃这个。于是她替他买了一堆别的零食,可惜的是,丁骁就爱吃兰花豆,不爱吃别的。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云槿开始改造丁骁吃水果。他喜欢吃西瓜,她便买了好些瓜放家里给他吃,这可好,吃多了尿频,一晚上他起码跑三趟厕所。

丁骁跟钟奕铭说起这件事,把对方乐得笑个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