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我若不曾爱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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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痴情错付(1)

和丁骁那次蹩脚的相亲过后,就在云槿几乎快要忘了那件事的时候,丁骁出其不意地找上门来。不仅如此,他还来势汹汹。

把云槿约出来后,丁骁劈头盖脸砸过来一句话,“孟云槿,你玩儿我是吧,怎么说话不算话呢?”

云槿完全愣住了,不知道丁骁何来此言。她不是已经明确给他家回了话,觉得自己跟丁骁不合适,这桩婚事作罢,怎么他还不依不饶的?

“我怎么说话不算话了?”云槿隐隐有种预感,是不是有人在其中做了什么手脚?

丁骁见她一脸茫然,微愣片刻,才道:“不是你跟我爷爷说,你对我非常满意,很期待跟我交往下去的?”

这误会大了,云槿赶忙摇头,解释道:“我没说,不是我说的!我让我妈跟丁爷爷说,我跟你不合适,让推了婚事,我真的没说刚才的话。”

其实云槿只要稍微一想,就猜到这铁定是弟弟的主意,再加上姥姥在一旁敲边鼓,妈妈受了他俩的蛊惑,跟丁爷爷改了说辞也不是没可能。

丁骁狐疑地看着云槿,见她一张小脸急得发白,猜测她的话有几分真实性。之前他以为这丫头在跟自己玩心眼儿,现在看来,她真不像有这个智商的。

“那好吧,是我误会你了。不过你最好跟家里解释解释,别让我爷爷的误会加深。”丁骁恢复了以往那种居高临下的口气。

对他的语气,云槿强压着怒火,“你放心,我会说的,不会赖上你的。”

丁骁这才满意地嗯了一声,多嘴又解释了一句:“其实我已经有一个女朋友了,只是一直没定下来,我妈跟她妈不大对付,我也很头疼。”

听他忽然跟自己说起这些,云槿先是微微一愣,随即表情和缓了许多,“只要你俩是真心的,我想丁爷爷和李阿姨会理解的。”

从愤怒到沮丧,她的情绪在几秒钟之内迅速递进,到最后,她简直不想跟丁骁站在同一片土地上。

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单位的,云槿只记得,自己那天哭了整整一下午,心就像被挖空了一块,什么都填不满。无论怎么不想承认,还是不得不承认,丁骁亲口说已经有女朋友对她是个很大的打击。

丁骁的女朋友叫安思洁,和云槿来自不同的阶层,若不是因为丁骁,只怕一辈子也没机会见上一面。

自从云槿拒绝了丁家的婚事,丁兆宁倒也没有再问起。老爷子心里有数:自己孙子一表人才是不错,可跟他们那个圈儿里的其他孩子一样,名声未必有多好。人家姑娘不愿意嫁给一个纨绔子弟,自己当长辈的也不能强拉硬扯。

云槿是个有出息的姑娘,在京剧团当编导还不到两年,就因为一出新编剧目《牡丹亭》获得了文化部戏曲编导类最高奖项——桃花奖。

得这个奖可不容易,很多人编了一辈子的戏,也没获得过这样的荣誉,云槿一个刚工作的小姑娘就得了这个奖,多少人眼红啊。可眼红归眼红,看过这出戏的人没有不服的,人家那词儿写的,那剧情安排的,演出的时候,很多人连看十几场。

丁兆宁是个戏迷,云槿的戏在大剧院演出的时候,他特意带上孙子一起去看戏,替云槿捧场。丁骁不爱听戏,可是也不敢不跟着去,他心里明白,老爷子这是还没断了念头,还想撮合他俩。为此,他想了一个主意,把安思洁也带上了。

想顺利嫁进丁家,就得获得老爷子首肯,安思洁明白这个道理,所以老老实实地跟着丁骁陪老爷子看戏去了,结果戏演不到一半她就睡着了。

老爷子听戏听得高兴,闭着眼睛跟着曲调哼唱,手还打着节拍。丁骁夹在两人中间,百般无奈,只得不停地打呵欠。

“走,我们请云槿那丫头吃宵夜去。”戏散了,老爷子的兴致还很高,让孙子陪自己去吃宵夜,还得带上云槿。

丁骁心里叫苦,却也只能跟着。偏偏这时候,安思洁撒娇地拧他胳膊,丁骁心里也正不耐烦,没理她。

吃饭的时候,丁兆宁和云槿说起之前那出戏,越说越投机,倒把丁骁和安思洁撇在一旁当了陪衬。

丁骁倒也罢了,安思洁坐不住了:凭什么那女的一来就把丁爷爷的注意力全吸引了,自己才是丁家正牌孙媳妇,好不好?

云槿收获到安思洁不大友好的目光,下意识地看了她一眼,却见她早已转移了视线,并不正眼看自己,心说:她和丁骁还真是天造的一对、地配的一双,两个人都可以把眼睛装头顶上,就像两只螃蟹。想到这里,云槿不禁脑补出丁骁变成螃蟹的样子,差点笑出了声。

丁兆宁跟身边的保姆说话的时候,云槿用余光打量着安思洁。这女孩儿从外表上看比自己漂亮多了,五官精致到无可挑剔,皮肤白皙细嫩,声音也娇滴滴的,不用看也知道是个被周围的人宠惯了的女孩儿。完全可以想象,以丁骁的审美,他会喜欢这样的。

他叫她小七,云槿暗自猜测,是不是她排行第七?事实证明,云槿猜得没错,安思洁出生在一个大家族,堂表兄弟姐妹有十几个,她排行第七,家里人都戏称她为七公主,朋友们则昵称为小七。

小七,多么亲昵的称谓,比她那个“肉肉”可好听多了——肉肉怎么听都有点跟肥胖脱不了干系的感觉,小七则像个孩子,更加私密,也更加宠爱。

云槿的视线悄悄地、不显山露水地转向丁骁,却见他一副淡定自如的神情,仿佛一切事都跟他无关,只管跟身边的美女低声说笑。

可不知为什么,这么多年,他就是凭着这种虚无缥缈、高深莫测的表情,牢牢地吸引了云槿的视线,占据了她的心。她把他这种高高在上理解为云淡风轻,因为她从来没见过丁骁在什么时候表现得慌里慌张、小家子气。

有时候你不得不服气,大家庭出来的人,骨子里那种气质是天生的,模仿不来。不是傲慢,却带着与生俱来的优越感;难以亲近,却又令人仰望。

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莫过于“气定神闲”四个字,内在的底气让他的表情永远看不出焦躁。这种人,哪怕一肚子坏水,也绝不会叫你瞧出来。

丁骁不看她,丁骁不想她,丁骁的眼睛里只有小七。云槿鼻子酸酸的,不停地夹菜往嘴里送。无意中一瞥,她看到丁骁用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眼神看着自己,那一刻四目相对,云槿第一次和丁骁心神意会。

那种感觉让她忐忑,直觉告诉她,丁骁知道自己在吃小七的醋。以前或许他根本不知道也不关心她心里怎么想,那一刻他却已经知道了,这个有点胖、有点呆的女孩儿在暗恋他。

云槿也知道,丁骁的那个眼神不是对她的肯定,更多是惊讶,他似乎不大相信,她竟然会对他有意思。尽管他一向自负傲娇,却也没到那种认为人人都得喜欢他的地步,起码在他的记忆里,云槿从来没对他假以辞色过。

有了这个发现,丁骁开始故意使坏了。其实安思洁在他心里并没有他跟云槿提到她时那么重要,但是发现云槿竟然会吃醋,这让他觉得很新鲜、很有趣。

他故意把自己跟云槿相过亲的事用一种不想让旁人听到却又能让旁人听到的音量告诉安思洁,果然引得安思洁一阵惊讶。

“啊?就她呀?”安思洁之前听别人说起丁骁去相亲的事儿,还跟他发了好大一通火,让丁骁保证,以后再也不会有此类事情发生。今日一见丁骁的相亲对象竟是这等资质,她心里把丁骁嘲笑一通之余,也为自己前些天白生的那些闲气不值。

丁骁确信云槿已经听到了安思洁的感慨,火上浇油,“我爷爷安排的,老爷子说一不二,我也是没办法才跟她出去吃了顿饭。认识十几年了,要有事儿早有事儿了。”一边说,他还一边用眼角的余光瞄着云槿,看看她有没有在听自己说话,颇有点挑衅的意思。

他们的话,云槿全听在耳朵里,心里想:要不是老娘修养好,早把这一锅汤泼你俩脸上,烫死你丫的。她暗自发誓:从此以后,再也不见丁骁了,谁还想他谁他妈就是孙子。可她哪知道,自己这孙子是当定了。

听说丁骁住院了,云槿心里惦记,想去看看他,又不知道自己有没有那个立场,怕自己去了会受到一番奚落。

最终,她还是鼓起了勇气去医院看他。不说一起长大的吧,也是彼此知道名姓的熟人,没道理听说人家住院不去表示一下关心,云槿这么跟自己说。

丁骁得的是急性阑尾炎,手术过后在医院多住了几天。云槿提着水果和饭盒进病房的时候,刚好他身边没人,独自躺在床上抱着笔记本看电影。

“你来了,稀客呀,我不方便下床,你自己随便坐吧。”丁骁看到云槿进来,还是蛮惊讶的,可是他一向散淡惯了,任何事都不大放在心上。

云槿把水果放到一边,端着饭盒走到病床跟前看着他,“听我弟弟说你住院了,我妈让我过来看看。怎么样,你身体恢复得还可以吧?”

“多谢阿姨关心,我挺好的,阑尾炎只是个小手术。坐呀,老站着干吗?!”丁骁向云槿努了努嘴,示意她坐下。

虽说阑尾炎只是小手术,可毕竟也动刀子了。云槿端详丁骁,感觉他比上回见到时瘦了一圈,想问问他,可又不断安慰自己只是心理作用。

“我给你带了鸡粥过来,是我自己炖的,放了青菜,口味很清淡,你尝尝。”云槿很细心地把带来的鸡粥倒在碗里,端到丁骁面前。

这是她花费一早上工夫精心煲的粥,加了不少药材。怕丁骁觉得腻,她还特地把油花儿给撇了。

“谢谢你啊。”香气扑鼻,丁骁很不客气地接过勺子,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味道非常不错,这丫头到底有心,知道手术后这段时间他只能吃流食。

吃完了,他把碗丢到一边,自会有人来收拾。

丁骁的视线一直在电脑上,云槿也就不知道跟他谈些什么了。老坐着不说话又尴尬,云槿只得主动找话题。

“那个……上回那个安小姐,我觉得挺不错的,跟你也比较——”云槿不知道自己想表达些什么。

“我跟她已经分了。”没等云槿说完,丁骁已经打断了她的话。

云槿惊愕不已:这么快就分了,前段时间不是还好得如胶似漆吗?

“她毛病太多,脾气又大,我懒得伺候她。”丁骁轻描淡写地解释一句。

毛病多、脾气大,难道你自己不是这样?云槿心里嘀咕,面上却不表现出来。等她抬起头,才发现丁骁一双黑白分明的俊目审视地看着自己。

“你看我干什么?”云槿心虚,生怕被他看出自己幸灾乐祸。

丁骁惬意地往后一仰,双手靠在脑后,话中有话地调侃:“你是不是以为我跟她分了,你就有机会了?”

汗,自我感觉太良好!

这男人眼神里的嘲讽意味太邪恶了,云槿很想照着他那张英俊的脸来一拳,可是她很淑女地克制住了这种不理智的行为,用聊斋女鬼般幽怨的眼神看了他一眼,“你行了吧,都住院了,还说这种无聊话。”

哪知道,丁骁忽然笑了笑,看起来高深莫测,“我说真的,要不,咱俩试试?”

云槿不知道他这话几分是真几分是假,不大敢信他,视线定格在他脸上。

“你不愿意就算了,我丁骁从来不强人所难。”丁骁假意叹了口气,把脸转向一边。

“试试就试试,你以为我怕你?”云槿可不傻,她好不容易等到丁骁开这个口,没理由不将计就计。

“你真的愿意?可别勉强啊,虽然我现在躺在病床上,也不需要你可怜我。”丁骁故意装出一副虚弱的样子。

你又没死,我可怜你干吗!云槿解恨地想,嘴上却嗫嚅着:“我愿意啊。”明知道会换来丁骁阴谋得逞的怪笑,她还是鼓起勇气说出这句话。

哪知道,丁骁这回倒没有笑她,而是坐了起来,“就从今天开始吧,咱俩正式开始交往。你先扶我下地走走,躺了几天,我都快发霉了。”

云槿小心翼翼地扶着他下床,陪他离开病房,在医院的花园里散步。

不得不说,男人的胳膊摸起来就是不一样,隔着衣服也能感觉出肌肉的那种力量。丁骁身材挺拔,哪怕穿着宽大的病号服,看起来也是英挺俊朗,不会像别的病人那样勾肩缩背。

到底是刚动过手术,身体还在恢复期,丁骁走了十几分钟就觉得累了,云槿陪他坐在鱼池边上休息。

“住了这些天,刀口不疼了吧?”云槿满怀关切地看着丁骁。

丁骁瞅她一眼,“怎么不疼,前两天就快疼死我了,一宿一宿的睡不着。我以为我就快要阵亡了,没想到还能活着见到你,真是老天爷的造化,不枉我日日给他老人家烧高香。”

“满嘴跑火车。”云槿没理他的贫嘴,小声嘀咕着。

“你刚才的话是认真的吗?”云槿试探地问,怕自己刚才听错了。

“什么话?”丁骁故意使坏,反问了一句。

“就是你说,要跟我处处看。”云槿战胜羞怯,主动向他证实。

“我挺认真的,希望你也能认真对待,不要欺骗我的感情。”丁骁任何时候都能把话反着说。

揣摩他话里的意思,云槿觉得他还是有点玩笑的成分,正色道:“我虽然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却也不是别人可以随便取笑的对象,你要是因为空虚无聊……”

“我并不空虚无聊,给我打电话想约我的女孩子从来就不少。如果你觉得我有占你便宜的嫌疑,你可以拒绝我的提议。”

丁骁的一番抢白令云槿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让她说个不字,真的没那份骨气,眼前这个人,她都记不清自己已经喜欢他多少年了。

大概在她小时候,他第一次给她吃蛋糕的时候,她就连同蛋糕一起爱上他了。他跟蛋糕已经合二为一,始终诱惑着她。

“好吧,我信你这一回。”云槿按捺住心底的激动,决定把握机会。

丁骁主动伸出手,“为了表示我的诚意,咱俩握个手吧。”

认识二十年了,这是他俩第一次有身体上的接触。虽然只是握个手,对云槿来说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更像是一种象征,象征着她和丁骁的关系迈进了一个新时代。

没有把自己要跟丁骁交往的事告诉家里人,云槿知道,给他们知道了,头一个会坏她事的就是弟弟孟小白。小白那家伙,虚荣势利、满脑子只有“圈钱”二字,跟他说了,他肯定会跳出来帮倒忙。

但是,云槿还是忍不住找上细细。

“姐,你问我怎么才能减肥,那你可算是问对人了。这么些年我潜心研究各种减肥策略,说是减肥达人也不为过。”细细一向热心,眼见云槿要大变身,头一个摇旗助威的就是她。

自从见过安思洁,云槿大概了解了丁骁喜欢的类型。尽管她知道,自己的外貌想要达到安思洁那个水准是不可能了,整容也整不出那样的效果。可是变白变瘦这样只要有恒心有毅力就能达到的事,她觉得自己还是可以试一试的。女为悦己者容,云槿并不指望丁骁在交往之初就能发现她的内在美。

为了变瘦,云槿把晚餐戒掉了,午餐也只吃一点点,每天坚持去健身中心打羽毛球。刚开始那一星期,她饿得头昏眼花,差点就晕倒在排练现场,只能按着细细说的方法,不断补充维他命。不到一个月,她瘦了二十斤。

两人一起吃饭的时候,丁骁本想多点几道菜,被云槿拒绝后,不禁好奇地问:“你以前不是挺能吃的吗,怎么一下子变成小家雀儿的胃了,猫吃食一样?”

“夏天快到了,瘦一点,穿衣服更好看。”云槿可不想招供自己是想投他所好,他的脾性她了解,告诉他,他的尾巴会翘上天。

丁骁上下打量她,“你也学人家减肥啊,怪不得面呈菜色、双目无神。我跟你说,不吃饭饿瘦了只是身体脱水,并不是你身上的肥肉真的少了,一旦你恢复饮食,还是会胖回来,除非你一直这样饿下去,直到变成厌食症。”

他的话明明有几分道理,可不知为什么,云槿听着就是不大中听,总感觉他是在挖苦自己,于是道:“我可以坚持,不是一点也不吃,减少饭量就行。”

“我没法理解你,你以前那样不是挺好的。”丁骁不知道眼前这个胖丫头是哪根筋搭错了,非要学人家减肥。减肥减肥,饿出肠胃病来看她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