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年过五旬美丽优雅的女人,终于露出衰老的疲态,独自坐进医院电梯,走出略显清冷的大楼,来到雪花飞舞的夜空下。
远处的高架灯光闪耀,马路对面的餐厅生意正好,街边有年轻男女们走过,还有叫卖十块钱一束玫瑰的小女孩。
盛太太在雪地里走了几步,回头看着自己身后的足迹,也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身影——那个女人比她年轻二十多岁,悄悄跟在她的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眼睛。
“小麦,你怎么下来了?”
她皱起眉头后退一小步,田小麦却往前靠近她一小步。
两个女人面对着面,小麦在风雪中用力深呼吸着,近到能彼此感觉对方呵出的热气。
她嗅到了死神的气味。
终于,田小麦对自己点了点头,确认了所有的判断。
“伯母,我已经知道了——是谁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谁?”
盛太太的这声“谁”问得异常平静,似乎她也猜了出来?
“就在我面前。”
小麦说完这句话,发现盛太太的目光颤抖了一下:“我?”
“是。”
“小麦,请你别开这种玩笑!”
盛太太的表情异常严肃,这时盛赞也来到雪地中,他狂怒地大吼道:“小麦,你发疯了?你是不是和我家有仇?”
田小麦已把盛赞当作空气了,继续说:“伯母,您把自己隐藏得非常好,只是有一点您永远没办法隐藏干净——那就是您身上的气味!”
“香水?”
“是。”小麦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当我坐在你们的车里,坐在您的身边,闻着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却想起十年前——是我最早发现慕容老师的尸体,我闻到她的丝巾上也有一种相似的气味。”
“这又能说明什么?”
“虽然相隔十年,但只要我恢复记忆,就不可能遗忘那气味。发现慕容老师的清晨,是我最深刻的记忆。十年后,钱灵死去的那天,我再次从绕着她脖子的丝巾上,闻到了同样特别的气味。虽然,这时我已闻到过您身上的香水,却完全没意识到竟是丝巾上的气味。那天,跟你们全家去度假村的路上,您向我展示了心爱的香水,告诉我那是被各种珍贵香料混杂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隐隐触动了我的记忆。当时,我才会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许忽略了这本书标题的后半部分: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盛太太却是镇定自若,眼神没有任何变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别,而且也确实用了十几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气味。”
“没错,就是这种气味,独一无二,永不磨灭!这种气味的记忆,将永远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脑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您肯定会在作案前,仔细清除过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个人常年累月每天使用同一种香水,这种气味会渗透到皮肤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彻底清除干净!而您自己因为习惯于这种气味,所以不会感觉到这一点的。”
这句话倒让盛太太哑口无言,但她摇了摇头:“这证明不了什么。”
雪粒积满小麦的头发,又慢慢融化下来,她从容不迫地说:“香水碰上丝巾这种东西,最容易保留气味,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当您站在慕容老师与钱灵背后,用丝巾将她们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丝巾,以及头发和衣服,一定会剧烈摩擦到凶手的头发、脖子还有胸口——假如凶手是个长头发的女人。而头发、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气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乌黑的长发,轻描淡写地回答:“嗯,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师死后的那个清晨,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我仍能闻到丝巾上残留的香味。是的,那两条杀人的丝巾,丝巾在说话,丝巾说你就是凶手!”
秋收是通过眼睛辨认出了第一个凶手,小麦却是通过鼻子抓到了第二个凶手。
“胡说!”这回轮到盛赞跳出来了,“你知道要把一个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吗?像我妈妈这样年纪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到呢?”
“对不起,你知道Esfahan丝巾的柔韧性有多好吗?这种天然蚕丝的顶级丝巾是最佳的绞杀工具!何况,上个周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还说过,您年轻时候是知识青年,在西北农村插队落户,经常像男人一样下地干农活,胳膊变得极有力量。您现在身材保持得那么好,无疑是常年坚持锻炼的结果,我相信您的臂力绝不会小!再加上一条合适的丝巾,足够在对方毫无防备之下,杀死一个女人!”
“够了!”盛太太摇摇头说,“小麦,你说来说去还是气味!气味——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就算让我出庭作证,也无法证明我的嗅觉是正确的。其实,我也无法通过气味来确定伯母就是凶手。当我把您身上的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与慕容老师跟钱灵遇害时丝巾里的气味联系起来,我依然不敢怀疑到您——在我的眼里,伯母您是那么高贵善良,怎么可能是一个谋杀犯?而且,您也丝毫没有杀人动机?难道是报复钱灵甩掉了你的儿子?难道是当年慕容老师教过你儿子语文就起了杀机?实在想不到一个合理的杀人理由!但刚才在病房,您的丈夫与慕容老师还有钱灵的私情坦白后,您的杀人动机终于圆满地符合逻辑了。其实,盛先生在为自己澄清的时候,我悄悄注意到了伯母您——你们的眼神有交流,他知道你就是凶手,只是不愿当场说出来罢了。”
一粒雪落到盛太太的眼里,她的嘴唇有些发紫:“眼神?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不过,伯母,您有像盛先生一样的不在现场证明吗?”
“没有。”
“还是不要绕圈子吧!”小麦说出了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警方已证实过了,他们提取到了1995年、2000年、2010年三桩命案的凶手指纹,只要与伯母您的指纹比对一下,就能证明您是不是清白了!”
说到这里,盛太太的脸色已经变了,苍白地对着小麦的眼睛,直到她低下头来。
“好吧,我承认!”
这句淡淡的回答,让盛赞跳了起来:“不!妈妈!不是这样的!”
盛太太严厉地对儿子说:“你别插嘴!”
灯光下呼啸的风雪,并未模糊小麦的视线,她却似乎看到了慕容老师和钱灵,看到她们挣扎在丝巾的绞索内。
“谢谢!”
“其实,1995年,我已发现丈夫不忠的秘密。只是,我一直深爱这个男人,我不希望因为别的女人,而与我的丈夫分开,并让我的儿子受到伤害。我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丈夫,自己处理好他的问题。后来,我听说那个女人被杀死了,我知道肯定是我的丈夫做的。我不会告发他,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只要继续好好过日子。”
盛赞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妈妈,这都是真的?”
“是。”盛太太抚摸儿子苍白的脸,“2000年,我发现你爸爸无法克服男人的弱点,勾搭上了那个姓慕容的女老师。我等待他处理好自己的问题,但一直等不到他真正的行动。我决定代替他完成——那个大雨的夜晚,我悄悄等在南明路的公交车站附近,我看到那个女人也戴着紫色丝巾,还有个少年陪伴在身边。等到那少年离开,车站上只剩下女老师一个人。趁着四下无人的雨夜,我无声无息地躲到她背后,抓住丝巾用尽全力把她勒死。我担心在车站会很快被发现,就把尸体拖到附近的废弃工厂。”
田小麦的目光变得更犀利与冷酷:“可惜,大雨并未洗去丝巾沾到的你的气味。”
“钱灵也是被我杀死的!半年前,我发现了我的丈夫和她的私情。他已经五十五岁了,却还像年轻时候一样。我给了他纠正错误的机会,但他同样迟迟没有动手,只能由我亲自出马了。那晚,我趁着丈夫去北京出差,凌晨三点来到钱灵的住所。钱灵给过他一把钥匙,但他平时不用那把钥匙,一直锁在他的保险箱。我的丈夫并不知道,我早就破解了他的保险箱密码。我取出保险箱里的钥匙,潜入钱灵家里。没想到她那么晚还没睡觉,正好在卫生间里。我看到桌上有条紫色丝巾——再次看到这条丝巾,我想起了杀人的老办法。我躲在房间的角落,等到钱灵毫无防范地出来,就用丝巾从背后缠住她的脖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勒死!我到底是老了啊。”
“你再次留下了香水的气味。”
“我已经非常小心了,提前两天没用香水,特意换上一套新衣服,却还是留下了气味。”盛太太真是不动声色,到现在连一点后悔的表情都没有,“杀死钱灵以后,我拿走了她的手机,为销毁她与我丈夫交往的证据。我看过她手机里的短信——但我不知道你是第一个发现慕容老师尸体的人,直到今晚,我也从没想到你竟然接触过那两条杀人的丝巾,更没想到你会把丝巾上残留的气味牢牢记住!即便,我对你的丝巾心怀芥蒂,却对你的鼻子毫无防备。”
小麦拼命压抑剧烈的心跳,以免被对方发现自己的激动:“所以,你毫不介意让我了解你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阴差阳错地被我发现了杀人丝巾里气味的秘密!”
“对,完全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只是觉得我可以控制住局势,我不会惧怕你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姑娘。最重要的是,我想既然盛赞这么喜欢你,还是不要出面公开反对你们,以免让儿子恨我一辈子。”
盛太太说罢看了看儿子,盛赞追悔莫及地喊道:“妈妈,我想从前爸爸说的没错——不要娶警察的女儿做媳妇!这个女人太可怕了!”
田小麦异常失望地看着那个男人,这种家族的智商和情商总是一代不如一代,他连他父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如,从前对盛赞的一往情深,恐怕只是所有女人们共有的帅哥痴迷症吧。
她重新看着盛太太的眼睛,提出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想过要做我的婆婆?”
“其实——”盛太太苦笑着摇头,“小麦,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谢谢,伯母,您终于说出了真心话。”
“当你第一次戴着那条紫色丝巾,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有了不祥的第六感。我对你所有的殷勤和喜欢,都是假装出来的——我已经假装了那么多年了,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装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丈夫和儿子,我发现这两个我最亲爱的男人,竟然那么喜欢你,迷恋你到不可自拔的地步,说实话我的心底非常……嫉妒。”
田小麦庆幸自己还能活到今晚:“对,嫉妒心已经让你杀死了两个女人,说不定以后我会成为第三个。”
“没错,你是在我的计划里——下个月的某一天,当你还没有成为我的儿媳妇,大家会发现你神秘地死去,脖子上依然缠着那条紫色的丝巾。这完全是你咎由自取,谁让你有那条丝巾?人们会联想到钱灵的死,认为是你们以前的关系惹上的麻烦。当然,也可能有人怀疑到盛赞,因为他与你们两个死去的女人都谈过恋爱,但我肯定会给他安排好不在现场的证明,而绝不会有人怀疑到我——只要你死了的话!”
盛太太平静地说完这些冷酷地话,仰头对着飞雪的夜空冷笑起来。
听着这不寒而栗的笑声,就连盛赞也头皮发麻地抓住她说:“妈妈!你什么人都没有杀过!全是你自己幻想出来的,我要带你去做精神病鉴定!”
田小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一动不动地站在雪中,她刚为自己躲过一场劫难——要不是靠着记忆力惊人的鼻子,下个月她就会像许碧真、慕容老师、钱灵一样,被紫色丝巾无情地杀死,化作又一具美丽的尸体。
忽然,看着盛太太的微笑的双眼,小麦感到一阵深深的恶心,有什么要从胃里翻腾出来。
转头看着外面的世界,路边广告牌上不断闪过“Merry Christmas”,还有赶着驯鹿的圣诞老人。
盛太太伸手接出几片雪花,看着雪花溶化在手掌心。
“小麦,我会去见警察的。”
说罢,盛太太沿着来时的足迹,穿过医院大楼门口那片积雪。
盛赞也低头跟在母亲身边,耿耿于怀地回头看了小麦一眼。
田小麦却站在雪地里没动,痴痴地看着他们母子的背影,渐渐隐没在医院大楼里,警官老王正在等待他们。
一粒冰冷的雪落到唇上。
她从包里小心地取出一张纸条,灯光下照亮一行潦草的字——
我心里难受你
这行来自十年前的文字,被埋入坟墓迟到了十年的文字,渐渐被雪水打湿化开,就像一封出土的古代书信,一遇到空气就迅速化作乌有。六个平淡无常的简体汉字,也像六只蝴蝶张开翅膀飞舞起来,直到中间那两个字完全消失到雪夜深处。
没有了中间的“里”和“难”,只剩下“我心受你”。
我 心受 你
田小麦看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十八岁那年的夏天,有一个少年对自己写下的誓言——
我愛你
迟到了十年,还算不算晚呢?
又一滴眼泪,热热的眼泪,融化了纸上的雪粒,也融化了中间剩下的“心”和“受”。
终于,她高高地抬头仰望,穿过茫茫无边的黑夜,穿过平安夜的风雪,看着医院的第十八层楼,想象某扇窗户里是手术室,想象那个男人已安全苏醒。
他睁开眼睛,回到了十三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