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爱是与水和星同行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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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在石榴和琴弦的园子里(4)

好几年前,一伙人裹挟我去爬山。很著名的山,需要走一整夜,赶在凌晨四点之前到达山顶,才能达成看日出的目标。爬山路上还有别的几伙人,但没有人说话。没有灯,我看不到自己的手脚。黑暗和黑暗是不同的,漆黑的天,远处的山峦,山上的树丛,都浓淡不一地黑着,墨分五色。唯一能确切感觉到的,是人们一次又一次地拐弯。还有远远近近的喘息。那一夜真长,路也真长,长得像睡得过久、醒不过来的梦,像是幻觉中的梦游。到了后半夜,我不得不低声央求离得最近的一个陌生男孩拽我一把,他不出声地攥住我的一根手指。两个小时之后,我到达了山顶……然后呢?并没有日出,等来的是乌云密布的阴天。

每次争执到不得不停下来,我就像回到了那条黑暗的山路上。

整个屋子忽然变成一片整齐的废墟,丑陋得刺眼,家具不知所措地呆滞,不平整的床单像皱巴巴的脸皮,书架头重脚轻,简直要翻倒,马克杯指甲油便签纸眼镜盒咖啡罐茶叶筒,没有一件东西不显得面带嘲笑,书桌格外杂乱,地上的尘土特别显眼……它成了亟待龙卷风吹走的破烂货。

我猜不出,发生争执时我在你眼里变成什么样子?肯定像个可怕的泼妇。脸色青灰,嘴角下垂,眼眶泛红,嘴唇发白。我觉得羞愧,因为自己丑陋,蠢笨。我无法把自己弄出泥泞,就像没法拉着头发双脚悬空。我希望我也能像堪萨斯的多萝西一样,跟房子一起消失,到奥兹国去。

布尔加科夫《大师与玛格丽特》:“在最沮丧的时候,我想与你一样沉默,这样我就到了离你最近的距离,仿佛镜子里映照出了你,但那正是我自己,我们穿同一个身体。”

还有一种争吵的原因,是当坏事发生,下意识想让对方承担更多责任,好让自己好受一点。这是不对的,可总也免不了发生。就像吹多了冷风,总有一回会感冒。

又常有一种想要伤害自己的冲动,据说这是寻找控制力的表现,当事情失控,精神力量虚弱的人会急于做出能够体现力量的行为,而唯一归他们控制的只有自己的身体。

(在某一次争吵之后,我冲向厨房,把一盘冷掉的硬面条全部吞下去,过了一个小时,又把它们呕吐出来,然后开始发烧。那是最严重的一回。后来我跟他保证,生气的时候不乱吃东西。)

我哭了又哭。我总是忍不住要流眼泪,眼前仿佛是坏掉的电视机屏幕,不时跳动着杂乱的线条和雪花。这不是示弱,不是求饶,只是觉得失望,对自己失望……

我使劲攥着手指,迫切想要把手递到他手中,让他拉着我远远离开这里,到阳光下去,到清冽的风呼呼吹过的地方去。如果能及时找到一枝足够香的花,是不是就能渐渐心平气和?

在一切可怕的事情结束之后,恩爱如昔,秩序会恢复。可情人们在第一次争吵后会默默知道,原来可以变成那样。湖泊里有莲花,也有鳄鱼。绸缪的日子,没法想象这张嘴会说出不加蜜糖的话。金刚怒目之时,一切陌生的东西忽然都涌上来。

此际最容易生出种种幻灭感。“……你的沙制的绳索……”博尔赫斯的书里有这么一句。让人们自以为被捆绑得亲密无间的,也就是沙制的绳索。

不过即使在哭得最厉害的时候,我也知道:This too shall pass。所有的都会过去。现在,我企图想起争执的理由。几乎都不记得。只记得迷了路,而不记得迷到哪里去了。

以前的文章小说写恩爱夫妻有句套话,叫“从来没红过脸”。我觉得这标准也太低了。母亲有个女友,时而在傍晚时候过来闲叙,看着母亲和父亲进进出出做饭,收拾屋子,在合作中交流、商议、拌嘴。某天她说,真羡慕你们俩,一天到晚不停地说,总有话说,我和我先生一进屋就没话说了,吵架都吵不起来。

鹰有时飞得比鸡还低,但鸡永远飞不了鹰那么高。重要的不是分歧,而是解决分歧的方法。

某次争执中间,我突然插了一句:你还爱我,我也爱你,对不对?

他一怔,说,当然。

我:可是矛盾还得解决,对不对?

当然……

后来,我在家居商店里买了一个埃菲尔铁塔形的小夹子,铁塔顶端可以夹住一张便签纸。用一片纸抄了这几句: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

让铁塔尖夹住,陈列在书桌上,表示心意。可惜,他还是没法明白,得要我给他解释:其实我知道正确的曲调,但我时时走调,故意把音符弹错了,那是因为希望得到周郎驻足。我也知道琴瑟和谐的法则,但我偶尔走调,说了错误的话,做了错误的事,只是因为希望得到你的关注和爱护。

爱的数学

1.幂

中午跟他在学校食堂吃饭时,两人喝一罐汽水。

从认识到现在,每次喝汽水/茶/咖啡快喝完的时候,倒数第二个人都会留下一点,然后说:呐,剩下是给你的。喝汽水的时候,我留下浅浅一口,然后埋头吃饭,过一会儿发现,那一口被他喝过,又剩下了一半……我开始笑。他看我,眨眼表示发问。我说:你知不知道有个每次二分之一就等于无穷的理论?他明白了,也开始哈哈笑。我继续说:如果每次都喝二分之一,理论上来说,咱们就永远喝不完这罐汽水了!

《庄子·天下篇》: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

还有个理论叫“芝诺悖论”。古希腊数学家芝诺说:一个人从A点走到B点,要先走完路程的1/2,再走完剩下总路程的1/2,再走完剩下的1/2……如此循环,永不能到终点。也就是说,某人站在桥上,他的爱人站在桥头。他距离桥头的爱人有二十米。如果他第一次走十米,第二次走五米,第三次走二点五米……则这个倒霉蛋永远无法摸到爱人的玉手啦。

晚上再喝茶,将要喝完的时候,他举盏,端视,正色问道,这一次,我要喝二分之一的几次幂呢?

2.公式

定情纪念日,仍不得不写稿到12点半。轮到想想“纪念日”这回事的时候,纪念日已经过去了。

此前幻想的种种方式皆成虚妄,没有烛光曼舞,没有纪念自拍。携手登榻,不得不在他耳边猛说情话作为补偿:

从过去到现在,再到七十年之后,我对你的爱,只会多不会少,只会加不会减,只会升不会降,只会涨不会跌,只会乘不会除,只会平方不会开方……

自以为深情款款有如蜂蜜调牛奶,外加壮阔排比句式,必将如滇池之水涤荡彼之心灵。

孰知谛听者别有考量,竟然不为所动:只会加,不会减?要是加了负数呢?只会乘,不会除?那也要看是乘以小于1的数目,还是大于1的数目,如果是乘以0.5,那还是变少了呀!

工科生的思维杀死浪漫!

这句话,简直就是浪漫加负数。

在他的指导下,不得不推出情话2.0缜密版:我对你的爱,只会加大于1的数字不会加小于0的数字,只会乘以大于1的数字不会乘以小于1的数字……

咫尺天涯调

两人在一起后,由自己的颐指气使和对方的做小伏低,很容易产生这样的错觉:这个男人全须全尾、由顶至踵、从灵到肉、完完整整--是我的了!想远观亦可,想亵玩亦可;可以恣意拨乱他头发,捏扁他的脸颊。想要看他的腹肌,便可以随时命他除了衣衫,绷起八块来给我观赏摩挲。

自家男人与别家男人的区别,不正在于此么?

然而一直忘了一件事:此人不是天产石猴,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等到跟他回到家中,并不老的二老迎出来,一直以为是自己手心里的人儿扑上去,嗓子里唤出一种从未听过的腔调:“爸!妈!”方才猛省:这才是真正的主人出现了呢。

保持美好微笑的同时,冷眼注目那挽着他手臂的女人,暗叹:好!暂时算是我失势了。

在薛家,总觉得不适。独在异乡为异客,自然不会舒服到哪儿去,就算主人热情如火,口口声声“就当自己家一样”,客人总还是要自矜自持,不能坏了礼数,不能像在娘家时整个下午看小说,把双足高高架到书桌上,或是随时跑到厨房开冰箱找食物--坏了我自己的名声事小,坏了家声,坏了薛的知人之明就不好了。

整日被带出去见大堆亲戚,沉默呆坐(人家唠家常我也全听不懂,人家看的电视节目我也不喜欢),只保持某一弧度的微笑--连坐都不敢恣意地歪斜,务必腰背挺直,两腿交叠。那种与面前的集体貌合神离的感觉,难以言说。

薛不能理解我的煎熬。其实我最怕没事做,怕闲磕牙,怕浪费时间,也不喜欢喧闹的环境。呆坐不动,于我无异刑罚。

这宅子里的热闹,与我有什么相干呢?我只是个外人。唯一跟我有关的只有那一个男人,他是我在这深海海底的一只氧气瓶。我需要时时瞧着他,听见他,才能有继续坚持下去的勇气。

可他也已经不是我的。

他是这一满屋子人的儿子,侄子,外甥,孙子,大哥。

尤其是:他是属于他母亲的。

在未来婆婆家难受的事,还有一项:不能在他爸妈面前做丝毫的身体接触--活色生香的人儿,却看得见摸不着,摸得着也吃不进口。

恨填胸臆,不由做小曲儿一支,野调无腔,叶韵而已,然亦合风人之旨,所谓“有悲愤郁于中,发而为歌诗”也。

名为:《咫尺相思调》

傻俊角,俏冤家,

这一遭熬煎难描画。

那笑吟吟分明两狱卒,

休错认作爹和妈!

道是别离苦,

倒也腿儿厮碰,话儿频搭;

道是相见欢,

却又诉不得私情,挨不上指爪。

想当初屋小如芥,春深似海,

叹如今坐近咫尺,远胜天涯!

这接手时是饭共茶,

待入口时是泥和沙。

万般言语胸中哽,

一把蜜糖鼻尖搽。

眼波暗递温柔意,

逗起一腔春情难打发。

(哎呀呀,我的郎君呀!)

好一似双文君瑞两厢坐,

中央端正是崔妈妈。

(呵呀!待哪搭儿寻个红娘姐也罢!)

又一似赛太岁空对牢金圣宫,

干吞涎沾不上一丝儿头发。

(呵呀!恨不得一碗水将你活咽下!)

罢!罢!罢!

对人处笑如花,背地里暗嗟呀,

只苦了乔喜装欢的小奴家!

(哎呀呀!奴委实的心痒难搔,好苦哇!)

挨忍到两牢头出了门,

好比是皇上爷赦天下。

匆忙忙携手儿上了紫檀榻,

急煎煎扯扣儿待说风流话,

却又惊惶惶蓦地虎跳起--

白吃了一吓,

原来是窗外风动丝瓜架。

(薛:可恼哇可恼!我这就去把那叶子拔光了它!

我:郎君且休去,待结束了要紧事再去也不迟啊……)

成婚记

1

十多岁时我认为:出嫁就像出名,一定得趁早;早早出手才证明是好货;好菜赶早市,挨到晚市才卖出去的,就不好自夸“萝卜赛梨”了;而且早点结婚,也能早点迎来银婚金婚,万一晚婚一两年、又早死一两年,金银牌都赶不上拿,岂不白攒了几十年的年头?

与薛同居之后,此念渐消。既得其“实”,也就不在乎虚名。我与他在B城一间50平方米的单元里,租下一个带阳台的、“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大约20平方米,比起在C城住的8平方米斗室,可谓鸟枪换炮。城堡位于六层楼上,家具只有床、书桌、衣柜三件,都是房东的,再买一个用木条拼接的书架,屋子就盛满了。珍贵财产计有:八成新的自行车两辆,蒸汽咖啡机一台,手摇咖啡磨一个,批发市场淘来的玻璃茶壶一只,高仿A货Monster耳机两副,钢琴图案小地毯一块,书若干,电影海报挂画若干。

我很满足,非常非常满足。小国寡民,既无什伯之器,亦不用,邻楼相望,电视节目之声相闻,甘吾菜根,美吾布衣,治之极也。床铺舒适,窗户宽大,晨夕都有充足光线。我不需要辽阔疆土。

他说:其实早晚也该买所房子,每个女人不都想要个宽敞的、安定的、属于自己的家?

我说:有你在,住旅馆我也当作是家。再说,就算房子比现在大十倍,你觉得我跟你会比现在更快乐吗?

他想一想,点头,不过仍说:如果将来有能力,买个小房子当储蓄等升值也可以。

买房子并非当务之急。毕业后第二年,我所讨厌的婚礼是躲不过去了。

梁实秋这样写婚礼:“新娘是不吃东西的,象征性的进食亦偶尔一见。她不久就要离座,到后台去换行头,忽而红妆,遍体锦绣,忽而绿袄,浑身亮片,足折腾一气,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换上三套衣服之后来源竭矣。客人忙着吃喝,难得有人肯停下箸子瞥她一眼。那几套衣服恐怕此生此世永远不会再见天日。时装展览之后,新娘新郎又忙着逐桌敬酒,酒壶里也许装的是茶,没有人问,绕场一匝,虚应故事。可是这时节,客人有机会仔细瞻仰新人的风采,新娘的脸上敷了多厚的一层粉,眼窝涂得是否像是黑煤球,大家心里有数了。”

现时婚礼比梁先生那时,又不知复杂了多少。我也曾披挂起来随母亲去观礼。婚庆公司们使着劲让典礼往春晚上靠,有始终激动亢奋的主持人,有丢火棒、变魔术等综艺表演,有现场乐队,有玻璃砖铺成的“星光大道”;灯光一暗,交响乐震天,餐厅的木门訇然中开,新娘遍体傅粉、长裙曳地,徐徐走来,踌躇满志地高唱“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一束雪亮追光忠心耿耿罩住她,兼之一胖一丑两伴娘鞍前马后,格外衬得人面如花。主持人激昂呼唤:“面对这样美丽的女子、携手一生的爱人!新郎你在哪里!还不上前跪地求婚!”待新郎与新娘携手登台,主持人继续激昂诵念:“据擅观天象的权威人士说,此时此刻正是成婚的黄道吉日,今天,我们无比英俊的×先生和美丽迷人的×小姐怀着两颗挚爱的心,终于走上了这庄严神圣的殿堂!这正是,才子配佳人,织女配牛郎,花好月圆,地久天长!”

此际,无比英俊的新郎在台上笑得兔齿从厚唇呲出不自知,美丽迷人的×小姐志得意满地环顾宾客,蒜头鼻和高颧骨从厚厚粉底下透出绯红。

贺客们上下打量新娘子,兴奋地品咂这个滋味鲜美的话题:“这闺女扮上了,还真有点像范冰冰!唱得也不错。”“眉眼跟她三姨一样。”“她三姨是哪个?”“就是老李家开寿衣店的三姑娘,嫁了河南人那个。”未婚女士们低声讨论妆容:“后背上粉没抹匀,跟前胸不一个色儿。”“刚一撩裙子,看那高跟鞋怕不有五寸!”

这样的众目睽睽,看客如我真替新娘难受。想到自己未来也要这么盛装示众,头皮一道一道发麻。做记者的原不怕抛头露脸,但这种半傀儡、半杂耍似的典礼真是劫难一桩。

而且对我和他来说,成婚仪式早就在心里办过,实在没必要劳民伤财。

我的父母没有任何要求,并不觉得明珠暗投、本该卖得出更高的价钱。相反,准泰山泰水爱煞佳婿,深深庆幸得半子如是。因我在南方读书七年,父亲怕我招回矮个儿男人,又怕我错爱文弱书生。如今娇客高大英武、黝黑健硕,读到工科硕士,在设计院做工程师,他简直满意得一见就笑,恨不得“半子”变成“整个子”;母亲说:看第一张你和小薛的合照,就知道他有多爱你,那手把你搂进怀里,搂得真紧。那以后我就放心了,没钱没房子都没关系,有什么比得上两人感情好?你喜欢旅行结婚,那就出去玩一趟。咱家亲戚少,等你回来,我做一桌饭,请几位真心爱你、替你高兴的亲人来吃一顿就成了。

我听说过很多人家,拿闺女出嫁当作一桩大买卖,一定要趁手中货物紧俏捞够捞足,因而婚前做张做致,娘老子陪女儿一起百般挑剔,房子要两室一厅,戒指要完美4C。新妇如此多娇,婆家为势所迫不得不顺从,但暗自记恨在心,等过了门怕不立刻一双小鞋伺候?

映衬来看,母亲真是不一般的通透人。庸常生活中,凡人难得遇上一展境界手腕的机会,婚丧嫁娶绝对是检验品格的大考试。我说:有你这样的妈,真让闺女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