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这种非议,曾经很是不屑一顾。小沈阳说过,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我想的是,你们都是嫉妒,嫉妒我年轻,做的又好。老板又赏识。你们自己做不到,所以就在一起唧唧歪歪个不停。
越是这样,我就越是要自我,要个性。我做出一点成绩。我就乐意去告诉别人,乐意去散播。我试过在老板办公室出来,然后告诉前台,老板刚才夸了我啊,说我潜力巨大,如何如何云云。
说实在的,这就像一个女士总在跺脚。老公问她:"你为什么总跺脚。谁踩到你的脚了吗?"女士说:"嘿,看我BALLY的新鞋。"
我把这个,当成我们要讨论的"惹眼"。我觉得,惹眼就是这样,也许别人本身没有想注意你,关注你,在你身上停留或者下多少的功夫。你却想尽办法,刻意的去吸引别人的眼球,不管是贬是褒,说些什么。关键在于,我要总是在大家关注的中心。对你们所做的一切我很享受,因为我红,所以你们才这样。至于你们对我的看法,神马都是浮云。(人在年轻的时候,总是有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去,证明自己真的年轻过啊。)
惹眼的刘同吃亏了--很大的一个亏。甚至差点动摇了我在光线传媒的这份工作。
一次会议上,讨论各个节目的改版。我拿出的方案是朝着犀利的访谈走向去做,问明星一些奇怪的问题,来博取收视率。我真的没别的想法,就是觉得,观众肯定爱看这些劲爆的内容。
可是被同事们抓住这点,说我搞怪,说我就是想一鸣惊人,根本不考虑节目本身的收视率,我是在作秀,然后为的就是让领导注意到我。
我很委屈,不服。可是会后,老板找我谈话,我发现他竟然也倾向于这种想法,这让我一身冷汗。最终,老板对我说:"刘同,低调点。很多时候,你做什么。不用让所有的人全知道,因为我的工作就是注意你们每个人做了什么,做的怎么样。"
千万别低估你上司的智慧和观察力。也千万别太招摇和拉风,枪打出头鸟,小荷才露尖尖角,就立在上面的蜻蜓更容易被捉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