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是无上菩提本”,所以,一个学佛的人,必须要持戒。一切善根功德,悉由持戒而得出生。学佛的目的,是欲求无上正等菩提,戒不但是菩提根本,也正因行者持戒之精严,菩提、功德均由此得以培植、增长,进而达到圆满之境地。
持戒必由受戒始,受戒因由三师七证诸大德之证盟,而求戒者当下自内心显发戒体。此戒体足以堪任“止恶防非、任运生善”之功能。个人固因持戒而克制欲念烦恼之断除,得以身心之解脱,僧团也因律制之遵守而得到清净和乐,绵延流长。
佛陀临涅槃时,曾强调说:汝勿见我人涅槃,便谓正法于世永绝,何以故?我昔为诸比丘制戒——波罗提木叉及余所说种种妙语,此即是汝等大师,如我在世,无有异也(《大涅槃经》卷下)。由此可知戒律和佛住世有同等之功用;佛陀入灭之后,领导和轨范僧团能推动人间佛教的就是戒律。戒律在世一日,便是佛陀在世一日。
为何戒律常住于世与佛陀住世无异?是因佛陀所制戒律,具有其特胜效能。《摩诃僧祗律》卷一说到佛陀之所以制律,有十种因缘:“摄僧、极摄僧、令僧安乐、折伏无羞人、有惭愧者得安隐住、不信者能信、正信者得增益、于现法中得漏尽、来生诸漏令不生、正法久住。”此十因缘,前九种是摄持僧团保持永久清净和乐,最后之“正法久住”才是佛陀制律之最究竟目的。“清净僧团”和“正法久住”,双方实则相助相成。有清净僧团,即能正法久住,正法所以能久住,必以清净僧团为根本。相传过去毘婆尸佛等,均因未有制律摄僧,而遭正法速令灭绝之患,故佛陀为令正法久住而首重戒律。良以戒律能使行者内则降伏自心,少欲少恼而得心解脱;外则坐收化导摄受之效,而能得度方便。舍利弗未出家前,就因见到马胜比丘之威仪端庄,行止安详而皈依佛陀,从事弘法利生之工作。
佛陀虽是制戒者而不以制戒者自居。佛陀说:“我不摄受众”,“我以法摄众”,并说“我在僧数”。佛陀也是僧团之一分子,同样要守戒。虽说佛陀是大觉圣者,一切烦恼习气.皆已断除净尽,身教言教均臻于完美之境地,一言一动,一行一止,自不致犯戒违律,但佛陀重视戒律之尊严——“戒和同修”的平等原则,自言“我以法摄众,我亦僧数”,以言行一致来庄严了戒律。
从戒律的字面上说,本是禁止的意思,如不杀、不盗、不淫等,偏重于恶行的否定。但佛教戒律的重心,是离去恶生活,断除烦恼,自净其意,达到修道的目的——解脱为依归,因此,佛陀所制戒律不仅有否定恶行的止持戒,而更有摄受一切善法的作持戒。止持戒是消极地“诸恶奠作”;作持便是积极地“众善奉行”。从众善奉行的行动上,便能表达出佛律无上的妥善性。所以,大乘三聚净戒——摄善法戒、摄律仪戒、饶益有情戒,直接从善行方面,发挥了戒律的基本精神。
一般初受戒者,每以持戒为苦事,以为比丘有二百五十戒.比丘尼有五百戒,更有三千威仪、八万细行,以致畏戒相条文之繁琐而却步,此乃不明戒律本质之故。戒律的本质是“护生”,即设身处地庇护一切众生,以“己所弗欲,勿施于人”的推己及人的胸怀持戒,必能律仪清净,和乐处众,显出佛教律仪独特的本色。
学佛者修行的项目,以三增上学为宗要。戒为三学之始,是三学的基础,设使戒基不固,则定慧无由启发。如无戒律,所修学之定慧,则成邪定拙慧;无以正知见、长慧命,解脱之望则必流于渺茫!欲为苦本,一切烦恼俱由欲念生,戒律正是断除欲念之宝剑,修定,必先离欲,因此,戒成为定的增上缘。所以,学佛者,不可不受戒、持戒。
时届末法,正法久衰,于兹传戒之会,略述戒律对正法久住之重要因缘如上,以为诸佛子振兴现代佛法之参考,是为之序。
一九七九年十月序于慧明堂
(《佛光山万佛三坛大戒同戒录》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