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校园至尊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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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小巷子被打 (12)

凌飞对此记得清清楚楚,那是父亲过头七的时候(头七,凌飞家乡的一种在死者死后的第七天纪念死者的风俗),凌飞的姑姑借着此机会,当着那么多亲朋好友的面,就向当时已经好几天吃不下饭的凌母讨债了。

“我说娃他妈,我家借给你们家那两千元是不是该还了!”

“大姐,你弟弟可是刚入土呀!你……”

“正因为我弟弟刚入土,你还没有走,我才要的,要是你改嫁了,这钱我向谁要去?”

凌飞那时还小,但并不是不懂事,十二岁的少年已经是知道人情世故了,他清楚的记得,他的姑姑将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那些所谓的亲朋好友那脸上丰富的表情。当即,又是有几个人提出了要让凌母还钱,他还记得母亲当时那悲愤的样子,母亲那句话至今还响在凌飞的心底,“大姐,你放心,你家那两千块钱,我就是出去卖,我今年一定给你还清!还有你们那些钱,你们放心,即使我还不清,还有凌飞还,凌飞一辈子还不清,那还有我的孙子呢,我的孙子还不清,那还有我的重孙,我们世世代代都会还的!”

当那些人走后,凌母拖着疲惫的身子只对凌飞说了一句话:“飞飞!记住今天发生的一切!”

从那时候起,凌飞在心中就对自己暗暗的说,自己以后一定要成为一个有钱人,要让母亲过上好日子,要将钱扔在那些今天要钱的人的脸上!

那时候凌家还在农村,凌父去世后,凌母为了养活凌飞,每年夏季养蚕,夏天雷雨不断,顶着暴雨摘桑叶,一年四季家里养着羊,那要每天都要割草的,母亲那老腰病就是从那个时候落下的,更是不断的在凌飞所在的镇子上跟着建筑工地走动走西,像是疯了一般,每天工作十个小时,就是为了那一天十八块钱!临近过年的时候,凌母更是一连三个月卖了四次血,那一年终于赶在过年前将凌飞姑姑家那两千块钱还清了,从此以后凌母就再也没有去过凌飞的姑姑家。

凌飞还记得那时候每次凌母每次卖血前,都是早上四点钟就起床,然后赶到镇子上,坐车到青峰市去,往往到下午三四点才回来,每次回来的时候就是带两根麻花,买了四根,吃了两根,给凌飞剩两根,整整一整天,卖完血就吃两根麻花,回家后就是倒头就睡,因为第二天还要去工地……

就这样子,这些年也就这样熬过来了,这一切都是凌母用自己的健康和容貌换来的,所幸凌飞没有让母亲失望,中考的时候更是考进了青峰一中,为了让凌飞接受好的教育,方便照顾凌飞,凌母带着凌飞来到了青峰市,那是凌飞第一次来到城市,这一切对于凌飞来都是不可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