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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论研究中国伊斯兰门宦制度的民族学内涵与意义(3)

以往门宦制度的研究,无论是历史源流、宗教教理或是世俗性的社会文化适应等问题,都一直受限于门宦本身的隐秘性以致成果有限。近年来随着主客观环境的改变,门宦研究在中国伊斯兰学的领域中已由萌芽而迈向茁壮。不过,就现实取向而言,对门宦更全面性、整体性与科学化的民族学调查资料及分析成果仍属不足。按门宦传统的宗教封建基础,在现代社会环境冲击下所产生的变迁与适应现象,可以说是研究中国伊斯兰现代化问题中,最值得注意的一个窗口。以学术研究的立场看来,以民族学为主的当代人文社会科学的方法与视野,来检视并分析门宦的教权结构、家支谱系、宗教文化、社会适应、政治参与、经济生产、教派冲突与民族关系等现象,相信必能更加丰富现有中国伊斯兰学的研究内涵。不过,门宦是否继续维持其传统的隐秘性,以及中国大陆的研究环境是否更能开放,还是重要的关键因素。以大陆少数民族与伊斯兰教研究的趋势看来,若要落实研究门宦制度这类不易深入的课题,是必须从重点式的甘宁青地区为发轫。不过,近年来有学者指出,像甘肃这种中国伊斯兰研究的重点地区,当前相关的科研队伍与组织均嫌不足,且需重整与强化之处甚多。可见如要以地方研究为基础,来作为提高研究门宦制度水平的依据,研究资源的整合与研究组织的强化是不容忽视的。

三、门宦制度与穆斯林民族意识及认同的探讨

近50年来有关中国伊斯兰研究的领域中,较具有讨论性与争议性的一个课题就是伊斯兰教与回族形成的关系。前文中已多次提及,当代中国伊斯兰教与穆斯林是典型的少数民族问题,而不是单纯的宗教信仰现象。

在当代中国穆斯林民族的版图中,回族的界定是中国多民族国家形态与少数民族政策中较具有特色的一个部分。自前述的延安时期开始酝酿,到50年代初大陆民族政策趋于定型之余,传统内地的回民不再被定位成民国以来“回教民族”或“内地生活习惯特殊之国民”等暖昧的位阶中。取而代之的,是社会主义体制下具有法定少数民族(Minoritynationality)身份认定的回族。由于与汉族社会之间难以割舍的密切互动关系,在域外学者的眼中,回族既是中国社会中“熟稔的陌生人”(Thefamiliarstrangers),同时亦可视为界于汉族与少数民族间的“汉语穆斯林”(Chinese—SpeakingMuslim)。

基本上,大陆学界除承认回族祖源多源、长期深受汉文化等外在文化的影响之外,一般亦普遍认定伊斯兰教是回族的一种民族形式,其不仅在回族的形式过程中产生过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是回族“共同心理素质”成形的关键。换句话说,伊斯兰教之于回族是兼具宗教属性与民族属性这两种特色的。基于此点,伊斯兰教所产生的宗教与文化内涵,加上大陆民族国家意识与少数民族政策的塑型,两者共同建构出当代回族民族认同的基础。

在主观认定上,伊斯兰教作为当代回族民族认同的基本形式;但在客观条件下,近代中国伊斯兰却因教派分化现象,而出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这种反应在宗教教理差异、宗教社会结构改变与宗教资源重新分配的历史趋势,对于当代国族体制重建下的回族民族认同本质的影响,相信是以民族学视野来研究中国伊斯兰门宦问题时,另一个值得重视的研究取向。

就宗教学理而言,苏非派神秘主义的思想本质,是穆斯林以个人经验了解并接近真主的信仰实践。但当此一原始的心灵修持透过教团化的组织形态而世俗化后,苏非主义便成为新兴教派在传统伊斯兰基础上,重新建立信仰体系的中心思想。由此观之,像西北门宦这类的苏非派教团的形成,确实是有再次凝聚当地伊斯兰社会内在结构与整合宗教资源的功能。学者杨怀中等人就指出,苏非社团在回族社会中形成一个个自成体系的网络结构,在各个网络结构内部有了内聚力和向心力,分散的回族等族组织化,使回族等族穆斯林在清代社会中有了民族内部的归属核心。同时使甘宁青的伊斯兰教组织化,苏非主义使伊斯兰教与回族等族人民有了更紧密更普遍的关系,使伊斯兰教更深入地根植于回族等族之中,苏非主义及其传教方式使伊斯兰教在甘宁青地区具有更强盛的生命力,显示了民族特点和黄土高原的地域特点。而勉维霖亦指出,民末清初以来,苏非派在甘宁青穆斯林中广泛传播和发展,其神秘主义宗教思想适应了穆斯林在清代压抑伊斯兰教的情况下绝望的思想与情绪,而将个人的精神寄托到这类新兴宗教上,希望获得后世的拯救和永恒的幸福。这点尤其表现在不少著名的门宦创建人,如马宗生、马守贞、马来迟、马明心与马灵明等人出身寒微或命运多舛的事迹上。这点确实说明了门宦的宗教内聚力,是直接来自穆斯林社会结构的底层的事实。

不过,门宦世俗化的教团组织,以新兴宗教的形态争取社会与宗教资源,自然会引起教派内争与冲突,最后导致统治权势的介入,造成穆斯林社会内部的矛盾对立与激化,以及地方政治势力的起伏消长。清末民初对门宦颇有认识的杨增新就曾指出:“回族宗教虽同,时有门户之争。缘该教向有新教老教之不同,故传教阿洪亦往往流派之各异。此之所是即为彼之所非,此之所非即为彼之所是。旧教即不止一教,新教中亦不止一教,教派纷歧,争端即伏于此。自来回教之乱,皆因争教而起。”的确,自清代到民国时期,西北等地回族穆斯林所引发接连不断的地方事变中,汉、回民族关系的激化固然是原因之一,但门宦教派及其所援引的政治势力间的倾轧与冲突,往往也扮演了关键性的角色。穆斯林之间即使具有同教同族的渊源,一旦遇到教派之争或内部宗教资源的夺取时,党同伐异与流血斗争的史实就不时浮现。此一自伊斯兰创教以来即不断成形的历史循环,却伴随着西北门宦教派纷立的历史背景而在中土出现,成为近代中国回族等穆斯林民族因宗教意识产生内部凝聚力的障碍。

然而,在当前中国多民族国家体制的强力支配下,回族的民族定位与伊斯兰宗教事务均被纳入国家内政的运作范畴中。同时,伊斯兰教事务亦被视为民族团结与社会安定的重要指标。为强调回族民族地位的确立与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必然关系,回族等穆斯林的历史解释亦在国族化的概念下予以重塑。因此,自明清以来,以回民反抗统治阶层事变为主的“回民起义”史观的出现,便成为回族历史与近代中国革命史产生汇流的理论与依据。此一论点,不仅早在延安时期便已确定“回回是一个富有斗争传统的民族”;同时“回族起义”历史意义的建构,亦已成为当代回族民族认同的重要凭藉之一。

近年来因为回族研究多元化与务实化的趋势,使得“回民起义”史观已不再明显成为大陆学界研究回族史的主要特色之一。不过,由于整个清代西北回民抗清史中,哲合林耶等门宦不仅扮演十分积极的角色,同时也几乎因清廷残酷的镇压而濒临灭教的边缘。因此在当前国家主导历史解释的前提下,西北门宦悲壮的抗清史实,已成为当代回族被建构的集体历史记忆中十分特殊的一个部分。关于此点可明显看出,一般探讨当代中国回族民族认同的问题,尤其是在涉及历史意识的重塑时,近代西北门宦教派的历史功能及其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结论

从整体历史的传承看来,宗教是传统中国文化对外互动关系中明显的文化入超现象。在主、客观条件的配合下,外来宗教纷纷在中国找到了生根点之后,便逐渐与传统中国文化产生互动与结合,形成广义的宗教融合与文化涵化的结果。在这股历史脉动中,伊斯兰教可以视为此一现象的代表;而自17世纪以后,源于西亚、中亚伊斯兰神秘主义的苏非派思想与教团,在传入西北甘宁青地区后所形成的门宦制度,可说是为伊斯兰与中国社会间宗教融合与文化涵化的传统现象,提供了最直接有力的证明。

虽然门宦的形成与传统中国社会的封建特性产生密切的结合关系,但由于苏非派神秘主义的宗教本质,使得已经教团化与世俗化的门宦制度仍保有一定的隐密性。因此,在传统中国伊斯兰学的研究领域中,西北门宦一向是属于鲜为人知的部分。然而,随着近半个世纪以来,中国大陆多民族国家体制的确立,与回族等穆斯林民族及宗教事务全面内政化的展开,在有关中国伊斯兰研究全面展开的情形下,系统化、全面化与深入化的门宦研究成果才逐一浮现。尤其自70年代末期开放改革以来,大陆的研究环境品质日益提升,加上西北回族学者、地方文史工作者的直接投入,皆使得伊斯兰门宦教派研究的神秘面纱才得以退去。

当前中国伊斯兰门宦制度的研究尚属萌芽正迈向成长的阶段。但随着研究资料的增加、研究视野的扩大、研究方法的更新以及大陆民族学与社会人类学“本土化”趋势等诉求的出现,今后有关门宦的研究取向,实可在现有历史学及宗教研究的基础上,扩大为以下三点:(一)历史文献学的溯源研究与历史现象的解释;(二)宗教学对苏非主义教理与相关伊斯兰教义内涵的诠释;(三)民族学对教权体系运作和社会文化变迁现象的归纳与分析。

由于中国伊斯兰研究亦包括民族问题的部分,因此门宦制度的出现,对于当代回族等穆斯林民族的民族意识与宗教凝聚力所产生的影响,亦为值得重视的课题。就宗教与社会的层面而言,门宦既是神秘主义的异端化现象,也是宗派的、封建的制度,同时在历史上更是多次抗清事变的引发者与参与者。在当代大陆以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形态,来建构回族等穆斯林民族的共同历史意识时,与部分西北门宦史息息相关的“回民起义”史观亦成为共同的历史记忆之一,进而成为牵动当代回族民族认同意识的一个特殊的部分。

参考文献:

(1)李兴华等著:《中国伊斯兰教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6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