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地区,几十年来流行一个黑函文化,有些人士不知道出于何心,他不到法院告状,也不向警局检举,总喜欢用黑函投书,检举别人的违法。
台湾地区的官员,常常为了一块钱邮票寄来的一封黑函,就有多少人忙着调查,忙着追问,所以一块钱能打乱了一个政府的步调,甚至一块钱就能打倒一个人。
其实,黑函是制造社会乱象的根源。投书黑函者,既然是要检举别人,何必躲在暗中,用暗箭伤人呢?何不堂堂正正地检举?台湾地区不是有检举匪谍的办法,检举人还可以立功得赏,可见根本不需要用黑函。但是发黑函的人,他的心理必定是基于仇恨,基于私利,基于报复,基于给人打击。发黑函的人,乘一时之快,所费不多,只要一块钱的邮票,就能置人于死地,所以应该说:黑函者,乃黑心人所发也!心不黑,又怎么会有黑函呢?
在欧美先进的国家,也有黑心人授书黑函者,但是治安机关、法院机构,甚至任何团体收到黑函后,都会先追查发黑函者,你基于什么心理、什么理念、什么想法、什么态度投书此一黑函?对于收到黑函后,先从投书黑函者查起,而后再到被检举者,显然先进国家处理事情,一切都比较公平。
一九八○年左右,佛光山正在美国筹建西来寺,旅居在三藩市的宣化法师,向美国政府投书,要他们禁止创建西来寺。美国政府将其投书的黑函先寄交给西来寺的主事者慈庄法师,慈庄法师大惊,认为麻烦来也!但美国政府反而安慰说:你不要惊慌,美国政府不是由宣化法师主持的,我们自有公平、民主的法律。
由于美国政府的民主公平,使得投书黑函的黑心宵小之辈无所遁形。其实,要在社会上立足,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关系,的确非常复杂。各人为了自己的立场,对不以为然的人事,看法必然不尽相同。甚至为了利益冲突,纠纷也必然有之,但大家应该理性地诉之于正常的管道,或由各自的社团、教会、法律、法令来公平处置,实在不必动不动就发黑函,在黑暗中让人看不到你的面目,你不是黑心人是什么呢?所以,对于经常惯写黑函者,不禁提出善意的劝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