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XY市。
我终于再次踏上了这片熟悉的土地,熟悉的建筑,熟悉的乡音,这一切一切,让我心潮起伏,情难自制。除了读大学的那几年,我从来没有离开过那么久,终于,我又回来了。
站在里仁机场的大门口,我再也无法抑制激动的泪水,我回来了,老妈老爸小李子师兄老八,所有我的亲朋好友们,我回来了,我刘依守又回来了。
“表哥,不就是回来泡个妞嘛,你至于那么激动吗?”虫虫看见我的样子,很是不解。
“魅力女生”比赛结束了,由于要过“国庆”,后面的比赛推迟到10月底。小妖和慕心怡顺利晋级16强,比赛完后,她们就直接回XY市了,毕竟还是自己家好啊。
我横竖无事,第二天也坐上了回XY市的飞机,我想念以前的亲人朋友了,虫虫不明就里,以为我是要继续追小妖呢,差点没被我的痴情所感动,死活要跟我一起来。
慕心怡走的时候给我打过电话,可惜我睡着了,也不知道她找我什么事,不过,我没回电话,因为我也会步她们的后尘一起回来的,有什么事当面说嘛。
“虫虫,来到这里你给我听话点,别给表哥捣乱,知道吗?”这里有我太多的回忆,我可不希望虫虫在这里给我添麻烦。
“好了,知道了,我什么时候捣乱过,我可一直都在帮你耶。”虫虫有些忿忿不平,老实说,虫虫听话的时候不失为一个好帮手。
我们入住五星级凯顿大酒店,上次小妖离家出走,住的也是这里,我那时候求她带我住一晚,谁知道她当天就搬回去了,害得我都没办法享受一下五星级酒店的滋味。现在我自己住了进来,可惜我的身份却是林浩龙。
当天晚上,我带着虫虫逛遍了城东的夜市,诱人的小吃,热闹的人群,让我又找回了以前的感觉,不管身在何处,我的心只属于这里,属于这片曾经生我养我的土地。
“表哥,你怎么对这里这么熟悉,难道你来过这里吗?”虫虫一边大嚼美味的烤羊肉串,一边睁着圆圆的大眼睛看着我,眼里满是疑问。
“我没来过,但不等于我不会查呀,有什么谷歌一下就好了嘛,笨死了。”我可不会告诉她我本来就是这里的人,只是借了林浩龙的身体而已。
“那是,那是,看来表哥为了追雪儿,功课做得十足啊,你管理‘天信集团’那么下苦功的话,估计‘天信’就可以超过微软了。”虫虫的话里带刺,夸奖我的同时没忘记损我一下。
去你的“天信”,关我什么事啊,一想到未来要掌管“天信”,我就头痛,趁着现在清闲,该玩的就尽量玩,把想做的事情全部都做了,免得以后遗憾。
“表哥,张翰已经把雪儿家里的情况打听清楚了,你打算什么时候开始进攻啊?”虫虫还是毕竟关心我和雪儿的事情,毕竟她也很喜欢雪儿,对她的好感日深。
张翰知道我们要来,所以早早定好了酒店等我们,并把调查结果告诉了我。原来小妖的家里就是我们XY市最大的房地产企业——李氏集团。至于为什么不用慕容的姓氏,张翰也打听清楚了。原来小妖的老爸慕容日在没发迹以前,和妻子李氏感情深厚,李氏一辈子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她把自己所有的积蓄都交给了慕容日,并因此得罪了娘家。慕容日靠着妻子的支持,从无到有,一步一步成为这个城市的地产大鳄,和大唐地产并驾齐驱,成为这个城市地产业的“顶梁柱”。
李氏对丈夫的事业全力支持,并含辛茹苦地将小妖带大,对于丈夫,她只有无限的信任,她知道她一个妇道人家,丈夫就是她的天,所以在慕容日在外面打拼的时候,她一直和小妖住在我原来租住的小区里。小妖从小就天资聪颖,10岁就已经读完小学课程,后来慕容日将她送去英国读书,李氏因思女成疾,再加上慕容日工作忙很少回家,终于有一日病发西去。慕容日站稳脚跟后,念及妻子李氏的恩德,把自己的公司改名为“李氏集团”,这也就是我和老八为什么查不到小妖身世的原因,我们都在找慕容姓氏的企业,谁知道他们却是“李氏集团”。
慕容日后来又娶了一个比他小10岁的娇妻,两人感情日渐深厚,可这个时候小妖学成归来,一看见那个后妈就气不打一处来,所以很少回家,一天到晚地在外面瞎混。由于慕容日的弟弟慕容月在这个城市里掌管这最大的黑道势力,所以小妖在外面横行无阻,外面的小混混都不敢惹她,这才造就了她暴戾、无法无天、任性的脾气,也就是我第一次认识她那时候的模样——“非主流”小飞女。她在外面打架、酗酒、收高利贷……什么事情都做过,当然并没闹出人名,直到遇上了我,才慢慢改变过来。
知道这些事情后,我冷汗直冒,还好有个超级变态病毒熊猫超男帮我,不然小妖这些事情一传出去,她根本就不必参加“魅力女生”了,观众对她的印象也会大大的改观,甚至会反对她,因为大家都不喜欢黑社会。
至于刘依守的车祸,张翰找了很多人,甚至私人侦探也派出去了好几拨,硬是没查到撞刘依守的人是谁,不过,那辆奔驰车倒在郊外的一处悬崖底找到了。张翰分析,很可能是谋杀,因为普通的撞人事故,没有必要把车都给抛弃的,赔钱就可以了,开得起奔驰还怕没钱赔吗?但是幕后的人物却一直找不到,听说小妖也派黑道的人物查过,但是也没有消息。我叫张翰继续追查,丫的,哥就一守法公民,这样也死得太不明不白了,郁闷!
“表哥,你明天打算去哪里玩?”虫虫现在对游山玩水比较感兴趣,问我明天去哪玩呢?
“虫虫,你明天跟舟秘书去逛街吧,表哥有事要去办,办完了就去找你。”我思考了一下说道,虫虫嘟了嘟嘴,没表示意见,我说话的口气很坚决,她不敢反驳。
我明天真的有正事要办,我要去“西山公墓”,我要去拜祭刘依守。
这个世界有自己拜祭自己的人吗?
说起来可能会很可笑,可是,我现在要去拜祭的就是我自己——刘依守。
根据张翰的情报,刘依守死后骨灰被安葬在“西山公墓”,听说墓地是小妖亲自选的,至于钱好像都是她付的,也不知道她怎么说服我老爸老妈的,选的是一个风水很好的地方,听说置地费就花了五万,想不到小妖是这么念情的一个人。
我只带了两个保镖,买上一束白菊花,带上了三听可乐,我的拜祭品让两保镖很是纳闷:哪有人去拜祭带可乐的?不都是白酒吗?不好意思,我对白酒不感冒,可乐比较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