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盗墓女混世传奇:扶摇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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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孟扶摇抱拳,笑颜如花的打罗圈揖:“谢谢捧场,谢谢捧场……”

无数人涌上来,想要膜拜下“识文断字,满嘴你妈”的神兔大人,孟扶摇一把将那个很有表现欲的家伙塞进袖子里,微笑:“人家怕羞,请勿打扰其思考创作,有什么事可以和大人的经纪人——鄙人区区在下联系……”

元宝大人拼命在她袖子里横冲直撞——让我出来!你这死孩子,大人我难得找到了草根的快感……

李大妈挤进来,用打量金子的眼光慈祥的看着孟扶摇和她的袖子:“小哥儿,你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大哥又受了伤,要是不嫌弃,老婆子我家……”

“借一步说话。”

沉稳的男声突然打断两人的对话,语音平静中隐隐带着不可违抗的霸气,来人不止一个,左右一插已经将李大妈挤走,李大妈抬头要骂,一眼扫到对方腰间隐隐露出的麒麟袋儿,立时变了脸色,噤声退了下去。

竟然给摄政王府的人看上了,这小子不知是福是祸……

“大哥有什么吩咐?”孟扶摇笑眯眯问,“给赏钱吗?”

“赏钱自然会有,说不定比你想象的更多。”来人开门见山,指指孟扶摇的袖子,“你刚才那个什么‘神兔’,卖了给我们。”他用的是肯定语气,从怀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钱袋,往孟扶摇怀里一扔,“三百两。”

远远围观的人“哗”的一声,三百两!寻常百姓之家十年用度!摄政王府好大手笔!

也有人心领神会的羡慕的望着孟扶摇——听说前段日子王府小郡主出去了一趟,回来一直郁郁寡欢常常生病,王爷向来疼爱这个女儿,常派人出门为她搜罗有趣玩意儿,摄政王府的人八成是看上这个会对对子的兔子了,这小子好运道,三百两,发大财了哦。

那护卫扔过钱袋,便笃定的等孟扶摇送上兔子,孟扶摇将钱袋在手中掂了掂,笑眯眯道:“好重哦……”一反手又扔了回去。

这下换摄政王府的人惊讶了,那护卫眉头一竖:“你还敢嫌少?”

“非也,非也。”孟扶摇摇手指,“听说过没?有了一顿充,没了敲米桶,俺家神兔是俺浪迹天下之生财法宝,俺兄弟两人指望靠它挣一辈子钱过活,如今一次卖了,以后到哪找活路去?”

“三百两还不够你用么?”

“三百两啊,”孟扶摇笑,转头看他,“按说是够用了,可是,有命拿没命花,要它干嘛?”

“你什么意思?”护卫怔了怔,怒道:“你以为咱们是赖账的人?”

孟扶摇又摇头,怜悯的瞅着他,这孩子智商怎么比“你妈神对”元宝大人还差呢?

“现在我拿了这三百两,出了这闹市,全昆京的贼们强盗们人牙子赌坊大抵便要惦记着我了,”孟扶摇笑,瞟了瞟脸色一变退后的李大妈,和另一些混在人群里的眼神闪烁膀大腰圆人士,“小子我筋骨嫩面子薄,经不起咧。”

那护卫立时也明白过来,挑挑眉笑道:“你小子倒精明,那你要怎的?”

“给口实在饭吃。”孟扶摇摊手,“我兄弟浪迹天涯,也着实不想再走下去了,三百两就当买我兄弟做个家奴,公正实惠,童叟无欺。”

这个要求倒也不过分,那护卫却犯了犹豫,摄政王府不同其他王公府邸,摄政王权倾天下,一等一的煊赫,王府是和皇宫连接在一起的,府中就等于宫中,所以摄政王府对进人一直要求很严,非有昆京户籍身家清白且有人作保者不得入,而且这等外奴也只能在三门外打扫,内府家奴都是太监宫女,这小子想进王府,他还真没权利就让他进去。

孟扶摇看在眼里,也不说话,笑微微道:“小子这几天都在这里卖艺,过几天也就换地方了,大人若喜欢,记得多来捧场。”说完毫不犹豫干脆便走。

那侍卫“哎你——”说了半句又停住,他身侧一个护卫道:“这兔子着实好玩的,小郡主一定喜欢,不如回去报给郡主听,要不要这东西,由她说话吧。”

几人都点了点头离去,孟扶摇将对话听在耳中,翘起唇角笑了笑。

亮出我的元宝来,等你乖乖上门来……

孟扶摇卖艺卖了三天,每天花样都不同。

第一天:对对子,“你妈神对”雷倒世人。

第二天,冰上芭蕾,孟扶摇亲自以月魄练气之宝凝冰,生生为“神兔大人”营造了一场迷离梦幻五色绚烂的冰上芭蕾,基本上,演出很成功,除了“神兔大人”身材有碍观瞻一点点之外,其余都很完美。

第三天,自由搏击,三只小鼠被元宝大人“前手翻直体前空翻转体一百八十度”揍到鼻青脸肿抱头鼠窜。

三天后,“护国寺闹市出了个会对对子会跳舞会打架的多才多艺神兔”的轰炸性新闻传遍整个昆京,每天护国寺都挤得水泄不通,元宝大人风头之劲,直逼五洲大陆政治人物中最具传奇性的某太子。

晚上三个人头碰头数那些面值虽小却数量惊人的铜板时,其中两只都热泪涟涟,孟扶摇为自己终于发掘出了一个前程远大的未来超级明星而激动,元宝大人则热泪盈眶的发现,原来自己的鼠生还是很有意义和价值的,这么多年以来跟随在主子身边,一直被他无限灿烂的光环和气场所笼罩,它以为自己就是个“最爱吃爱睡也只会吃会睡肚子比脑袋大臀部比肚子大的鼠目寸光的家宠(太子语)”。不得不说孟扶摇这厮虽然厚黑无耻狡猾奸诈恶毒懒惰阴险可恶……但还是蛮有眼光地。

当元宝大人用自己的个鼠力量真正养活了两只大活人,它觉得自己形象灿灿高大,那些长孙无极啊,黑珍珠啊,太妍啊,孟扶摇啊,都瑟瑟地缩小无数倍在它彪悍的肚皮下……

当晚点菜时,元宝大人拽着孟扶摇耳朵扯着她到城中最豪华的“天上楼”,抢过菜单,用爪子一阵胡点,气壮山河的要请两个人吃顿好的,孟扶摇微笑着,十分感激的感谢了它的恩赐,付账时悄悄从桌子下塞给小二一锭银子——元宝大人挣的那些铜板其实还不够这一顿的一半饭钱……

第四天,当孟扶摇再次敲起笸箩时,她突然怔了怔。

人群里,有个身影似乎有些熟悉,黑色紧身衣,高挑修长,他静静站在汹涌的人群里,像一块不为水流冲击所惊永久屹立的黑色礁石。

他遥遥看着孟扶摇,微微上挑的眼角华美而厉烈,眼神像是品质最佳的琉璃,每一个角度都炫目至令人不敢逼视,而双唇轮廓鲜明,艳丽惊心的红。

男色。

孟扶摇心底突然冒出了这个词,尤其着重在这后一个字,色,他是她所见过的色彩最鲜明的男子,如同他的身体优美分明一般,他的容色也极尽鲜妍,似乎五官并不是绝色,但那墨裁的鬓角,玉石般质感的肌肤,琉璃般的眼眸,烈焰般的红唇,整个人鲜亮像一面五彩的旗,那般猎猎招展的逼入人眼底。

孟扶摇怔怔的看着他,看着这个截然不同长孙无极雍容优雅、战北野明朗沉烈、宗越浅淡如樱洁净晶莹气质的男子,那人却突然对她一笑,随即转身。

只是这一转身,人群一涌又散,孟扶摇便再也看不见他的影子,仿佛刚才那个将斑斓色彩涂入她眼眸的男子,根本没有出现过。

她收回目光,若有所思的笑笑,想,总归会再见的。

提起铜锣刚要再敲,人群突然被分开,前次出现过的摄政王府护卫,气势逼人的列队过来。

他们迈着整齐的步伐,带着施舍和恩赐的笑意走向孟扶摇。

孟扶摇放下铜锣,含笑看着,轻轻抚了抚卖力表演的元宝大人的毛。

说实在的,让长孙无极的爱宠当街卖艺,她自己还舍不得呢,如今,这苦差终于结束了,再卖下去,她怕将来有一天长孙无极回来知道,她又要不知道哪里遭殃了。

她眼光含笑抬起,望向秋末冬初分外高远的碧空,一行大雁掠过苍青的天空,身姿翻惊摇落如墨染,一会排成“B”字,一会排成“T”字……

轩辕晟,摄政王殿下。

我孟大王来也!

摄政王府着实好大……新任宠物小厮住了已经有小半个月了,居然还没把整个府邸走遍,每天只能远远瞻仰下王府内院正中最高的临天楼。

不过这也和她的身份有关,作为王府小郡主的宠物小厮,孟扶摇在内院下人房分了一间屋子,活动范围只限于内院前三进,内院最后一进,连接着一处阔大红门的院墙,是他们的禁地——据说那里便连着皇宫。

只有一间房子,供他“兄弟”两人住,孟扶摇倒无所谓,铁成却不自在,他坚持要每晚在房门外守夜,被孟扶摇拍了回去——在这步步危机的摄政王府为自己门外守夜?找麻烦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