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把裴率度调任别处,降职处理,又将前任布政使张楷、陈安策发往江西审讯。
雍正还认为现任巡抚都立,无论做人还是当官都太软弱,只是喜欢沽名钓誉,不能完成清查亏空这么艰巨的任务。因此决定特派吏部侍郎迈柱到江西,彻底检查全省钱粮多年的亏空问题。
迈柱到任后,积极认真清查,但是遭到江西按察使积善的反对,雍正明确支持迈柱,赞扬他:“到任以来,不避嫌怨,为地方生民计,实心效力”。
等到清查的结果出来以后,雍正马上命令裴率度及历任藩司补偿仓谷的亏空,这样以“杀鸡给猴看”的原理,让异地官员互相监督,一有情况立马上报皇帝,雍正这一狠招,屡试成功。
雍正五年,福建布政使深延玉报告说,福建省的仓谷出现亏空。雍正认为肯定是巡抚毛文铨瞒上欺下所致。即刻特派广东巡抚杨文乾和许容为钦差大臣前往清查。
上次清查江西钱粮,雍正调动了大批的候补官员,让他们时刻准备上岗。这回清查福建的仓谷亏空,与候补官员调动同时进行的,还有舆论的准备。
很快,福建仓谷亏空杳清,除严办当事人以外,还把所带来的候补官员当时补充缺位,真是查出问题马上换人,这种破釜沉舟的架势,让当时贪官也有惶惶不可终日的心理,也表明了雍正彻底清查的决心和澄清吏治的勇气。
雍正在打击贪污、清除腐败这件事上成绩显著,举世瞩目,也令当时清官暗暗拍手称赞。
由于措施得力,三年后,各省清偿了部分亏空,如直隶总督李维钧在雍正三年八月上奏,称该省欠银其四十一万两,到当年六月已偿还二十万两,剩余的二十—万两次年可以全部偿清。又如河南省巡抚田文镜在雍正二年的奏折中写道:“臣不遗余力檄委各州府互相觉察,设法严肃,总期彻底澄清,不容纤毫短少。”
田文镜实地考察,在搜索到大量人证物证后,上奏皇此迹,以法代言,雍正五年,重新修订的新法律问世。
在新律中,雍正对旧律做了许多改动。如康熙时,清律规定,对盗窃、窝主、逃人,处以割脚筋刑法。雍正认为,这个刑法将受刑人变成了残废,是不合乎人道的,因此就以此刑受刑人数其多,又起不到警戒作用,下令将其永远废除了。如康熙时,清律规定,奴仆盗窃主人财物的,照平民犯此罪的量刑程度减等处理,即不给奴仆面上刺字,最多只处以流放。雍正认为,这种量刑法则毫无道理,因此将其改为:“若奴仆自盗,依平民处理,不减等,仍刺字;若勾引他人伙同犯案,按所盗赃物递加一等论处;赃银在一百二十两以上的处以绞刑,三百两以上处以斩刑。”
此后由于直隶盗案频繁发生,雍正为此指出:“从来法宽则愚民易犯,非刑期无刑事之意。”意思是说,法律太宽容了老百姓就敢公然在律条中触犯王法,这样一来,法律就失去应有的约束力了。因此雍正决定加大打击力度,并命令;将犯罪团伙不分首领或随从,一律正法,此举叫做“以辟止辟”,是阶段性的严打措施。到十‘年,直隶盗案因雍正的严刑厉法有所减少,于是雍正遂取消了上述做法,并指出:再有盗案,应按“法无可贷,情有可原”精神,依照具体情况拟定法案。
从中可以看出,雍正为了稳定社会秩序主张宽严适当,宽严结合,以宽为宗旨,以严为手段的方法,司法行政是体现在“慎重民命”上,特别是对处理不当的案件他必亲政处理,直到百姓满意为止,这也充分体现他三思而后行的原则,为地方官员树立了好榜样,从而纷纷仿效。
帝,雍正对待贪污官吏决不手软,从重从快给以处罚。经田文镜参劾免职的官虽有二十二名之多,在当地实属一奇案要案,其他官虽闻言都不敢轻举妄动厂,有力打击了当时的社会腐败风气。
雍正打击贪污、腐败的力度很大,在当时已深入人心,特别是他锐意进取、首抓吏治的作风在当时有一定66影响,以至贪官污吏个个表态决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最后好多成为被百姓称赞的清官。
智经8求实避虚,以法代言
“复修法令,以法代言,但特科甲朋庇袒护,务虚名,废实政之弊,竭力改革之外,余无可计分计分谕。”
——雍正
雍正在位期间,对官情和世情有了—个全面的了解,他宽猛兼用,勤于政事,是历代任何帝王所无法比拟的从大到安邦治国之策,小到小民纠纷条例,他都不分昼夜地亲察亲为,留下了许多动人的佳话。
求实避虚也是为人处事的——大策略,更是一个人成大事者基本修养与素质,可要实实在在地去执行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因为贪慕虚荣可以说是每——个人的致命弱点。雍正认为,贪虚名、不做实事,实在是官吏一大通病,他决心改革雍正以前,清廷在审结死刑犯时,在京师的,要实行三复奏制度,即确察罪名属实后,皇帝才对其实施死刑或死缓,而地方上,则往往并不通过中央而町以直接对某些人处以死刑。雍正认为此举容易因官僚枉法造成许多冤假错案。
因此下诏,就是地方上要处决死刑犯,也要报经皇帝批准。
这样一来,整个国家的生杀大权,就全落到雍正一人手中了,他也因此而不辞劳苦,昼夜批阅审定案卷。
雍正皇帝在其即位之后,将国中的法治大权掌握手中,就连老百姓的案件也亲自督办,昼夜孜孜,其辛苦程度可想而知,也反映了他对国家的责仟感和奉献精神。同时反映出他的封建君主大权独揽的专制独裁作风。
下面一案例是雍正亲自处理并得到圆满解决的。
江西水新县平民朱宁三屡次偷盗,迫使他的哥哥朱伦三卖子帮他偿债。此后来宁三又因偷牛被人抓获,朱伦三因此在一气之下与侄子朱三杰联手将朱宁三淹死了。案发后,刑部拟将朱伦三判处流放罪,将来二杰处以有期徒刑。但雍正却认为朱宁三虽然罪不至死,但他拖累伯叔兄弟跟着他倒霉,才导致族人对他采取了镇压手段。认为此举是“翦除凶恶,训诫子弟,泊以家法。至于身死,亦惩恶防患之道,情非得已。”因此就将朱伦三、朱三杰无罪释放了。
身为—国之君的雍正皇帝将审判权牢牢握在自己手中,每天不辞辛劳阅读大量奏章、审卷,是难能可贵的,也充分体现了雍正的确是一位勤政的皇帝。
智经9因事设职,两手都硬
“军机处,密奏折,两耳目,但不必露出行;迹稍有不密,更不若明而行之”。
——雍正
做人做事不要锋芒毕露,被人抓住把柄,再回头已难,要审时度势,明辨是非而行之方为有效。做事最好有两套准备,“行”与“不行”在脑中要有定律,方能立于不败之地。
纵观中国历史长河,无论哪朝哪代,每当特别有作为的新主登临时,必然会有‘些引入注目的事情来激奋举国臣民,以达到改天换地的目的。就凭雍正打出的两张王牌“军机处,密折制”就足以让举国臣民畏服不已。
历史上皇帝不信任大臣,组织亲信直接处理政事,驾空“外朝”的事不少。但如雍正设立军机处并长期存在发挥作用的却是绝无仅有。
历史上,皇权与将权之争绵延不绝,双方互相依靠互相斗争。
鉴于宰相的权力过大,对皇帝的集权构成了障碍,容易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所以,皇帝总是想方设法尽量地去削弱宰相的权力。这场白热化斗争到了明朝的结局是,从明朝朱元璋开始,干脆废除宰相制度,而改成内阁制。
宰相没有厂,但事情还得管理。既然不放心别人大权独揽,自己再勤政的话,毕竟精力还是有限。不可能事无巨细,都田自己来处理。于是,朱元璋就找几个内阁大学士来做顾问。虽然朱元璋日理万机,勤政不怠,但一国事务,凭个人精力,终究难以应付过来,后人有言,说朱元璋是给累死的。这话有一‘定道理。
并不是每个皇帝都像朱元璋那样勤奋,那么有热情去处理繁冗的政事。起码,他的后人就少有勤政的例子。更多是沉于酒色,荒于政务。估计是看到事情太多厂,忙不过来,干脆就撒手不管,顺其自然了。于是,明朝许多皇帝不理朝政成了当时的一大奇景。甚至,发展到后来,万历皇帝居然22年没有上朝!
雍正王朝在当时设立了处理紧急军务的军机处,当时设立此处是为了指挥军务方便,后来经过实际操作才发觉这种由皇帝组织的小班子处理政务得心应手,也就把重要军事权下放到军机处。
军机处的主要职责是:当面聆听皇帝旨意,整理成正规的文字材料,并通过特别的途径,向有关当事人转发,敦促其马上执行。
军机处处理的是紧急事务,办公地点寓皇帝寝宫较近,便于指挥。军机处最高是军机大臣,军机大臣下属有军机章京。
从人员挑选任用来看,军机大臣惟用亲信,不论出身。
并且,军机处在雍正清理财政之后设立,吏治较好,其本身并没有什么特权。军机章京由雍正从下面衙门官员中选择恰当人员担任,并无定员,他们主要是负责文字方面的:工作。
虽握有重权,但在名目上并不显赫。除了能经常见到皇帝以外,也没有什么特权。并且,军机大臣只有参议权,没有任免权和行政权。军机大臣非固定的职务,仅仅是一办事人员。相当于皇帝的参谋长和秘书长,最终的一切大权还是掌握在皇帝手中。这就使得军机大臣不可能成为与皇帝抗衡的力量。而仅是皇帝忠顺而精干的奴才。
军机处设立后,紧急军务一般在一天之内完成解决,这样做,没有了众多衙门层层周转,没有官场上拖诿推延之风,命令下达属于秘密状态,效率自然很高。
军机处涉及到军国机密要事全部由皇帝自行处理,内阁仅处理一般普通政务。
如果说设立“密折制”是雍正举起的左于,那么设置军机处便是他举起的右手,两手都要硬、两手一起抓,这可谓是雍正最具特色的专权心智。
在相继夺去年羹尧与隆科多两位权倾一时的重臣的职位并将其打倒后,雍正又一次在风头浪尖上巩固了他的权威和地位,同时又使他痛定思痛,根据年、隆两人的情况,坚定了扩张皇帝权力,搞中央集权制的决心。
在雍正即位之初,军机处虽掌握国家最高权利,但凡军国大事,皆应集体讨论定夺,最后由皇帝宣布执行,每个人不能随心所欲独断专行地处理一些事,这样,皇权不能独行,限制了发展,所以雍正设立军机处,把自己的权力推向了顶峰,达到一人至上,百官随之的一呼百应的效力。并且军机处还担任最高统治者的秘书、情报局的角色,如在雍正七年六月清政府平息准噶尔判乱,雍正秘授四位大臣统领有关军需,严守军报、军饷及军事机密,为政两年有余而不被外界熟知,保证了工作高效运转和战斗的最后胜利。由此,军机处的重要性有更加突出的体现。
雍正对军机处管理得特别严密。他对军政大臣的要求也极为严格,要求他们时刻同自己保持联系,并留在皇帝最近的地方,以便随时召人宫中应付突发事件。军机处也会像飘移的帐篷一样随皇帝的行止而不断改变。皇帝走到哪里,“军机处’’就搬在哪里,类似于我们现在的现场办公。雍正每次议事,就会分批独自会见一名军机大臣,让他们无拘无束地谈自己对工作、对百官的一‘些看法,以便察颜观色、去伪存真地选择人才。
雍正的第二大特点是对军机处的印信管理得非常机密。
印信是机构的符号和象征,是出门办事的护身符和通行证。
军机处的印信由礼部负责铸造,并将其藏于军机处以外的地方,派专人负责管理。当需用印信时,必须报告皇上给予批准,然后才能有军机大臣凭牌开启印信,在众人的监视下使用,以便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
设立军机处为当时的雍正的统治带来丁捷快的办事效率,杜绝了中间过程的拖延之弊,更摆脱了官僚机构的独断专行,使皇帝的口令很快下达封每一个职能机构,把行政大权牢牢地掌握在皇帝自己的手中。
设立“军机处”将“生杀之权,操之自朕”的雍正把封建专制权力推向了顶峰。“军机处”由于在皇上的直接监视下开展工作,所以处处谨小慎微,自知自律,奉公守法,营造了一种清廉的官场形象。“军机处”的设置,保证了中央集权的顺利实施,维持了社会的相对稳定和统——,避免了社会的动乱和民族的分裂,推动了社会的繁荣和发展,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