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易学史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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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易传》社会历史哲学简论(6)

《潜夫论》的元气本原论正是贯穿了易学哲学的宇宙生成学说。《潜夫论·本训》言:“上古之世,太素之时,元气窈冥,未有形兆,万精合并,混而为一,莫制莫御,若斯之之,翻然自化,清浊分别,变成阴阳,阴阳有体,实生两仪,天地壹郁,万物化淳,和气生人,以统理之。”“天之以动,地之以静,日之以光,月之以明,四时五行,鬼神人民,亿兆丑类,变异吉凶,何非气然,及其乖类。天之尊也气裂之,地之大也气动之,山之重也气徙之,水之流也气绝之,日月神也气蚀之,星辰虚也气陨之,旦有昼晦,霄有大风,……莫不气之所为也。”可以看出,在《潜夫论》中,元气是宇宙间的原初存在物,是天地万物的总根源。在此,《潜夫论》深刻揭示了元气化生万物的宇宙本原地位。首先,从元气的存在时空看,元气存在于“上古之世,太素之时”。元气是宇宙万物之本。所谓“上古之世,太素之时”乃极言天地未分、混沌无形之原始时代。而太素者太极也,太极者天地未分之时也。汉代纬书《乾凿度》就有言:“易始太极,太极分而为二,故生天地。”正因于太极时代宇宙间唯元气存在,故《汉书·律历志》言:“太极元气。”将太极与元气合而为一,以元气为太极之内涵。而《潜夫论》将“上古之世,太素之时”看成元气的存在时空,肯定了元气为宇宙万物产生的前提。其次,从元气的基本特征看,“元气窈冥,未有形兆,万精合并,混而为一,莫制莫御”。在最初的宇宙自然界里,唯有混沌为一的元气。元气混沌无形体,混而为一,不受任何约束,没有什么主宰。按照汉人“元者,始也”。气者“若云雾耳”,“飘风也”的说法来看,《潜夫论》对元气的初始状态的描述是正确的,肯定了“元气”的物质基础。其动若风,其形若云,视之弗见,听之弗闻。第三,从元气化生万物的过程看,元气“若斯久之,翻然自化,清浊分别,变成阴阳,阴阳有体,实生两仪,天地壹郁,万物化淳”。混沌为一的元气,经过自身的翻然自化,分别清浊。清者阳气,浊者阴气。阳气升而为天,阴气浊而成地。天地交和,万物乃生。肯定元气生成万物是其翻然自化的结果。汉代《纬书》中就有“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未分,其气混沌,清浊既分,伏者为天,偃者为地”及“元清气以为天,混沌无形体”的记载,《论衡·谈天》也引“儒书”的话:“气未分之类也,及其分离,清者为天,浊者为地。”在《潜夫论》看来,无元气则无阴阳,无阴阳则无天地,无天地则无万物。第四,从元气的作用看,“天之以动,地之以静,日之以光,月之以明,四时五行,鬼神人民,亿兆丑类,变异吉凶,何非气然,及其乖类。天之尊也气裂之,地之大也气动之,山之重也气徙之,水之流也气绝之,日月神也气蚀之,星辰虚也气陨之,旦有昼晦,霄有大风,……莫不气之所为也。”“气运感动,亦诚大焉,变化之为,何物不能,所变也神,气之动也。”将宇宙万物之生成演化统归元气,肯定了事物变化的客观物质性。特别是“和气生人,以统理之”的观点,确立了人在自然宇宙万物中的主体主地,彰显了宇宙自然的客观性与人的主体能动性。正因为如此,《潜夫论·叙录》言:“五行八卦,阴阳所生,禀气薄厚,以著其形,天题厥象,人实奉成,弗修其行,福禄不臻。”综观《潜夫论》的元气本原论,其元气生物的宇宙生成模式与《周易》的太极生物是完全相通的,是直接吸收和借鉴《周易》太极、阴阳学说而成的,是对《周易》太极生物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事实上,关于自然宇宙的生成问题,两汉学者多有探讨。《淮南子》提出“道始于虚廓,虚廓生宇宙,宇宙生气,气有涯垠,清阳者,薄靡而为天,重浊者,凝滞而为地,……天地之袭精为阴阳,阴阳之专精为四时,四时之散精为万物”的宇宙生成理念。王充提出“元气未分,混沌为一,……及其分别,清者为天,浊者为地”,“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的宇宙生成理念,其基本意趣与《周易》相通。而《潜夫论》以元气为宇宙本原的宇宙生成理念正是汉易学风的体现。

二、《潜夫论》的天人关系学说反映了易学哲学的宇宙结构模式

《周易·系辞下》言:“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故“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日阴与阳,立地之道日柔与刚,立人之道日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周易》是由卦组成的,每一卦有六爻。初爻二爻处下以示地,三爻四爻居中以示人,五爻上爻位上以示天。每两爻构成一才,六爻共三才。所以,《周易》六十四卦的每一卦都是以天地人三才的谐调统一为其基本前提,故有“易六位而成章”,“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之说。《系辞下》与《说卦》的这一番话,其意在于表明《周易》就是讲天地人三才之道的,亦即讲天地人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在《周易》看来,天道始万物,地道生万物,人道成万物,天地人三才之道是宇宙的基本结构。《周易》将天地人三才并列,反映出在《周易》中天地人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客观世界中,天地是非常重要的。“天以大生”,“地以广生”,“天地之大德日生”。故“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可见,无天地则无万物。所以,《周易》有“天父地母”之说。然而,在《周易》看来,天地生物是自然法则,自然法则是生物法则,而人为法则则是成物法则,成物法则是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从而使自然法则达到更加和谐、更加完满的成就。正是基于此,《周易·贲》言:“刚柔相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是因为,一方面,人与天地同格同构,“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人道恶盈而好谦。”因而,人可以“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可见人是自然宇宙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人可以“彰往而察来”,“显微而阐幽”,从而效法天地之道。人之所以能够“彰往而察来”,“显微而阐幽”,从而达到效法天地之道,在《周易》看来,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人具有“仰观天象”、“俯察地理”、“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主体思维能力,从而“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有鉴于此,《周易》明确表达了人在宇宙自然界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周易》对天地人关系的论述是深刻的,其宇宙结构模式摆正了天地人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潜夫论》承袭了易学哲学的宇宙结构模式,把人的存在纳人了整个自然宇宙的整体结构系统之中,肯定了人的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在《潜夫论》看来,宇宙的基本结构是天地人,天地人三才同根同源,同归于元气。如上所引:“上古之世,太素之时,元气窈冥,未有形兆,万精合并,混而为一,莫制莫御,若斯之之,翻然自化,清浊分别,变成阴阳,阴阳有体,实生两仪,天地壹郁,万物化淳,和气生人,以统理之。”正因为天地人同根同源,同归于元气,所以,天地人相互和谐,相互统一。《潜夫论·本训》言:“天本诸阳,地本诸阴,人本中和。”“三才异务,相待而成,各循其道,和气乃臻,机衡乃平。”正因为三才各有异务,各循其道,自然界才有了生生不息、生机盎然的和谐景象,人类社会才有了生息繁衍,协调一致的繁荣局面。《潜夫论》的“三才异务”,正是基于《周易》的“天之道曰阴与阳”,“地之道曰柔与刚”,“人之道曰仁与义”之说。故《潜夫论》明确指出了“天道曰施,地道曰化,人道曰为”的命题。何谓天道之施、地道之化、人道之为呢?所谓施者散布、施舍也。《周易·乾》彖言:“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下,云行雨施,品物流行。……首出庶物,万国咸宁。”所谓化者变化、造化也。即谓自然万物之创造化育。为者调节、辅助也。《本训》言:“为者盖所谓感通阴阳而致珍异也。”可见,只有“三才异务”,才能实现万物的“机衡乃平”。事实上,《潜夫论·本训》所言的“天本诸阳,地本诸阴,人本中和”的三才之道正是直述《周易》之义。《周易·说卦》言:“乾为天,坤为地。”《周易·系辞下》言:“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为因如此,《潜夫论》广泛阐述了人类谐和阴阳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潜夫论·本政》言:“凡人君之治,莫大于和阴阳。阴阳者,以天为本。天心顺则阴阳和,天心逆则阴阳乖。”“将致太平者,必先调阴阳。调阴阳者,必先顺天心。顺天心者,必先安其人。”“天心慰则阴阳和,阴阳和则五谷丰,五谷丰则民眉寿,民眉寿则兴于义,兴于义则无奸行,无奸行则世平,而国家宁社稷安,而君尊荣矣。是故,天心阴阳,君臣民氓,善恶相辅而代相征也。”一言以蔽之,“天地交泰,阴阳和平,民无奸匿,机衡不倾,德气流布而颂声作也”。而阴阳和平之本在于“人为”,“为者,盖所谓感通阴阳者也”。人之所以能够谐和阴阳,就在于人可以“用天之道”。故“天地之所贵者人也”。可以看出,《潜夫论》以天地人的和谐统一为宇宙的基本结构,其旨趣与《周易》是完全相同的。“和气生人,一统理之”既把人归本于自然界,肯定了人与自然界的联系,强调了人与自然界的物质统一性。又把人从自然区别了出来,肯定了人与自然界的区别,强调了人的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从而摆正了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董仲舒就曾说过“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不可一无也”的话,《潜夫论》的天地人相统一的宇宙结构模式正是对《周易》及汉易学风的继承和发扬。

三、《潜夫论》的变化发展学说继承了易学哲学的宇宙通变观念

《周易·系辞下》言:“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为变所适。”故“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可以看出,通变是宇宙的根本法则。何谓通变?《周易·系辞上》言:“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乾,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故“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故《周易·系辞上》言:“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变化者,进退之象也。’“‘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系辞焉而命之,动在其中矣。”“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为因如此,《周易·系辞下》言:“动则观其变”。正因为如此,《周易·系辞上》断言:“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这说明,宇宙通变具有客观普遍性。在《周易》看来,宇宙间万事万物的发展变化都是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物穷则变”、“物极必反”、“否极泰来”、“盛极则衰”。诸如:《乾》卦为纯阳卦,上九爻辞日:“亢龙有悔。”《坤》卦为纯阴卦,上六爻辞日:“龙战于野,其血玄黄。”而且,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从微小的不显著的量的变化开始的,通过逐渐积累即量的扩张而形成最终的质变。如言:“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履霜坚冰至”。如此等等。可见,通变是自然宇宙发展变化的基本法则。正是因为如此,《周易》提出了“穷神知化,德之盛也”的命题,把能否认识和把握宇宙万物的变化发展看作人们的最高境界。

《潜夫论》发扬了易学哲学的基本精神,以通变为宇宙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法则。《潜夫论·边议》言:“物有盛衰,时有推移,事有激会,人有变化。”《潜夫论·边议》言:“气运感动,亦诚大矣,变化之为,何物不能。”肯定整个宇宙处于不断的永无止息的变化发展之中。正是在《周易》的启迪下,《潜夫论》广泛阐发了事物变化发展的基本规律。在《潜夫论》看来,事物的发展变化,在特定条件下亦是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潜夫论·浮侈》言:“贫生于富,弱生于强,乱生于治,危生于安。”“祸转为福”明确提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基本趋势。而事物发展变化的动力和源泉不是来自事物的外部,而是产生于事物的内部,产生于事物内在的矛盾性及其“翻然自化”。而且,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从微小的不显著的量的变化开始,通过逐渐的积累即量的扩张而形成最终的巨大质变。《潜夫论·慎微》言:“凡山陵之高,非削成而崛起也,必步增而稍上焉。川谷之卑,非截断而颠陷也,必陂池而稍下焉。是故积上不止,必致嵩山之高;积下不已,必极黄泉之深。非独山川也,人行亦然。有布衣积善不怠,必致颜、闵之贤。积恶不休,必致桀、跖之名。非独布衣也,人臣亦然。积正不倦,必生节义之志;积邪不止,必生暴弑之心。非独人臣也,国君亦然。政教积德,必致安泰之福。举措数失,必致危亡之祸。故仲尼日:‘汤、武非一善而王也,桀、纣非一恶而亡也,三代之废兴也,在其所积。’”并直引《周易》之语道:“君子战战栗栗,日慎一日,克己三省,不见是图。孔子日:‘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不善谓无益而不为也,以小恶谓无伤而不去也,是小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也。’”为因如此,《潜夫论》提出了“积微成显,积著成体”的论断,深刻阐发了事物发展变化的质量互变法则。可见,事物的发展变化具有客观普遍性。正是基于发展变化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潜夫论》把人类社会也纳入了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系统。在《潜夫论》看来,人类社会历史也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变化过程。《潜夫论·德化》言:“上圣和德气而化民心,正表仪以率群下,故能使民比屋可封,尧舜是也。其次躬道德而敦慈爱,美教训而崇礼让,故能使民无争心而致刑错,文武是也。其次明好恶而显法禁,平赏罚而无阿私,故能使民辟奸邪而趋公正,理弱乱以致治强,中兴是也。”《潜夫论·衰制》又言:“无宪制而成天下者三皇也,画则象而化四表者五帝也,明法禁而和海内者三王也。”故“五代不同礼,三家不同教,非其苟相反也,盖世推移而俗化异也”。特别是《潜夫论·班禄》中的一段话,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由原始时代到文明时代的变化发展过程:“太古之时,蒸黎初载,未有上下,而自顺序,天未事焉,君未设焉,后稍矫虔,或相陵虐,浸渔不止,为萌巨害,于是天命圣人,使司牧之,使不失性,四海蒙利,莫不被德,佥共奉戴,谓之天子,故天之立君,非私此人也,以役民也,盖以诛暴除害利黎元也。”从而将以通变为基本特征的变化发展看作宇宙自然演化的基本法则。事实上,《潜夫论》的变化发展观念,实质上就是指事物的“变通移时之议”。正是这种“变通移时”构成了宇宙自然万物存在和发展的内在机制。可以看出,《潜夫论》的宇宙万物的变化发展观念与《周易》是一脉相承的。

《潜夫论》作为汉末社会批判思潮的代表之作,其易学思想之精深,内容之博大,远非以上所言,它的政治思想、法刑思想、伦理思想、教育思想、梦论思想、交际思想等等都表现出了明显的易学倾向,而且引《易》论理之文句多达二十余条,同时亦广泛吸收和借鉴了汉易的五行相生说、阴阳灾异说等。然而,仅就以上分析,足以观见《潜夫论》具有着浓厚的易学思想和易学精神,是汉代易学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中国古代易学发展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