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妹,你太厉害了!”
水妹羞涩道:“是小姐聪明。”
苏茉比划了比划,就伸出脚脱掉靴子,扯掉袜子,露出莹白如玉,纤细可爱的小脚。
因为这段时间的特训,原本娇嫩的脚底起了泡,被挑破,又磨成了细茧子。
她嘟着嘴,嘟囔道:“啊,这样了,看来回去得好好保养了,否则都要丑死了!”
皇甫瑾很努力很努力,才能忍住不去看她的脚,可余光一扫,还是看到了几个闪着珍珠光泽的可爱的小脚豆。
他一阵心跳加速,忙侧头假装看窗外的风光。
深秋风萧萧,落叶纷纷,原野中一片空旷。
清冽的空气钻了进来,水妹打了个寒战。
苏茉笑着把袜子套上,大小刚好,就算前世的妈妈那么会织,要织袜子也要三四天功夫呢,结果水妹这么一道就织好了。
真是……天才!
苏茉满意地拍了拍她的肩膀,“真是个能干的丫头!”
她把脚伸到皇甫瑾跟前,“你看,是不是很好看。”
皇甫瑾回过头来,看了一眼,雪白、象牙色、淡黄色、浅绿色、淡粉色等颜色缠在一起织成的袜子,服帖地穿在她脚上,勾勒出纤细的脚掌,就连脚趾头的形状都出来了。
他也甚是惊奇,不过却不肯过多表现,唇角还是忍不住扯了扯,“很漂亮!”
水妹掩唇轻笑。
靖少爷真是个奇怪的人,皮肤吹弹可破比女人还好。
小姐的肌肤虽然滑若凝脂,可晒了这个夏天,如今是健康的小麦色,只怕也要到冬天才能白回来的。
可靖少爷每天曝晒,不过是肌肤红了,回头就又好了。
真是神奇。
大太阳晒不红他,现在却有好像染了层胭脂一样。
皇甫瑾虽然跟苏茉两情相悦,也抱过,甚至亲过,却还是不敢进一步亵渎,只管让她赶紧把鞋子穿上。
那个年代女孩子的脚比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