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扮猪吃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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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后记

后记

首先,要郑重感谢一直追文的xiaoxiao和丁丁,笨笨,huahua,an,cici,lanino。lianghu等等,以及给我投票的同志们,对于填坑的人来说,留言永远是最重要的。

齐次,谢谢初见帮忙做的封皮,对她更多的感谢,我就懒得细说了,意会,哈哈,意会。

照例的碎碎念。

我不大知道爱情究竟应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描述,也不知道这个故事是否算是格调愉快,但至少我觉得这个文够得上甜文的边----无论如何,比不上倔强中虐的遭人长评拍砖,也比不上公子里面的千人骑万人乘----这个坑里的两只对待感情都相当纯粹,没有什么曲折深意。

每次挖坑的时候,总有明确的目标,写什么样的故事,写什么样的人,然而到了结尾的时候,则毫无悬念的开始怀疑,这是否就是我要的故事,这是否是我的初衷。

我永远属于蛇尾类的人,所有的坑,没有一个有拿的出手的结尾,所以只好交由“尾声”或“尾章”之类弥补一下。

接着就会拖拖拉拉的写出一堆乱七八糟,不知所云的东西。

对卡莱曼这个人物的喜爱,源自于我的某种偏执,实际上,异国风情对我来说毫无吸引力,我甚至没有想到我会写东西方交融配,我对卡莱曼的偏执只不过是源自对祖母绿的偏执,祖母绿在我的观念里高贵而纯真,这说明我庸俗,喜欢钱财。我认为卡莱曼是个像祖母绿一样高贵但还带着一点不易发现的纯真的男人……好吧,你要是认为我把卡莱曼看做钱财,我也勉强承认。但是你要是说我写的不是耽美,而是写一个有恋物癖叫做莫光辉的男人,同祖母绿谈恋爱的故事,我可不干……祖母绿能用来做爱吗= =b(?注意我说的是正常的***)?

今年下半年开始,各种事情暴增,未来一年,估计也会这么度过,过去空虚到让人发慌的生活,一下被塞满过多的事情,充实是肯定的,不甘心也是肯定的。

说说坑里的两只好了。

看了一下投票,发现莫光辉比较受欢迎(难道因为他是受的关系吗?= |||=),从头到尾,我一直在高调的说,我喜欢卡莱曼,我确实喜欢卡莱曼。

桑亚斯的票数在第二,但是,我一点也不喜欢桑亚斯,虽然他同卡莱曼有相似的地方,虽然我一直在强调大家都来控玫瑰贵族……我倒是觉得女伯爵更容易让我有好感。

如果说我足够努力的话,似乎从公爵岛那一章再多写个几万字,似乎更符合我无比啰嗦的风格,汗水,之所以不继续发展,并不是一贯的懒惰作风缘故,只是觉得再写下去太冗长,故事也不再有什么新意,实在是没有任何必要。

毕竟再深的感情,也会在相互折磨中消磨掉。

在还有感情之前,让能挽回尽量挽回,才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