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私了——法庭外的荒唐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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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私了=化了(1)

中国有句古话: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今天,这种处事原则仍有很大市场。不是被逼到绝处,谁也不想跟自己过不去。在现实生活中,不要说有什么小矛盾、小摩擦,人们会有这种想法,甚至有一方违法了,犯罪了,人们也能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人看作"会来事"。还有人崇尚这种"艺术境界"。这种现像,偏僻的农村有,繁华的闹市街头也有。

所谓的"化",也就是把本应诉诸于法律的事在民间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协商解决。对受害者一方桌说,金钱或其他东西比法律手段更实惠,而对加害者一方,只要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其他都好商量。"化"的手段和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于是乎。人世间上演了形形色色的闹剧:

强奸的可以拿钱"化了",或拿妻女交换,或干脆"将功赎罪",给对方生个儿子;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的,可以要求对方加倍赔偿,但是否将之杜绝,则事不关己;有经济纠纷的,有侵犯名誉权的,都好办,赔点钱就"解决"了;甚至执法部门也赶起时髦,相互有冲突也请他人平息……等等。

这样真的能把事情"化"了吗?也许能"化"得了一时,但根本的问题却不是私下能解决的。"化"只是转嫁了矛盾,增加了社会更多的隐患。火山迟早要爆发。一时平息下来的事终究有一天会被抖落出来或重新引起纠纷。那样,双方当事人所受的痛苦也许会远远超过当时的初衷。

人们谋求私下"化了"的原因,主要是:一怕法院"难了",二怕法院不公平。此两者固然不少见,但"化了"的结果其实不见得就公平、就容易。现实中,仍有不少想"化了"却"化不了"而最后再上公堂"公了"的。

"化了"实不可取,不足取。

【案例】

私了风流债家破辱妻女

"今天是私了,还是公了?"

"私了,私了,你要多少钱?"

"钱,谁要你的钱。你和她发生几次关系,我就要你老婆抵债几次。况且我的老婆比你的老婆小几岁,我太吃亏了,我还要你的女儿陪我一次。"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个故事有人说它是闹剧,有人说它是悲剧,有人直言不讳说它是一幕荒唐剧。不管怎样说,总会给人一些启示。

徐某,时年45岁,重庆西郊某县长风铸造厂工人。1975年10月,徐某从部队复员进厂做临时工,1977年3月经人介绍与本乡农村姑娘刘某结婚。1978年元月刘某生下一个女儿。1985年徐的父亲退休,他从此转为了正式工人。

徐某虽然只念过六年书,但当上正式工人后,凭着一副壮实的身体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博得了车间主任的好感和信任。1990年他当上了班组长,带着班组的同志月月超额完成任务,多次受到厂里的表扬和奖励。1996年10月,企业强化内部机制实行优化组合时,被人们称为"娇小姐"的张某从厂部优化出来,经厂领导做工作来到徐某的班组。张某虽然工作干得差劲,但她30出头,打扮却很人时,每天轻妆淡抹后,一眼望去白白的皮肤泛出青春的风采,长相着实漂亮。因此,徐某不管在分配任务上还是月底发放超额奖上,总是给予她过多的照顾。时间一长,张某面对组长的关怀与照顾,也时常在徐某面前投去感激和妩媚的微笑。

1997年5月的一天,张某的丈夫不在家,张向徐发出了邀请:"徐师傅,今晚到我家来吃晚饭好吗?"当晚,徐某来到了张某家,张某身着一套粉红色连衣裙,加上脸上的淡妆显得更有姿色。张某将准备好的饭菜和一瓶泸州大曲摆上桌后,两人一边吃菜,一边喝着酒便聊了起来。几杯酒下肚,徐某放下手中的筷子一下拉住张某的手:"小张,你知道我这辈子的遗憾是什么吗?""我不知道。""实话告诉你,我最大的遗憾是娶了个农村老婆,哪像你们城里的女人,三四十岁风韵依然存在。我那老婆一过四十岁就像一只老母鸡,那双手一摸就像一把老木锉,实在让人感到恶心,要是她也像你这样漂亮,我愿一辈子为她当牛做马。"张某听到此便嫣然一笑,随之望着徐某一个媚眼接一个媚眼,面颊几乎贴住了他的脸。于是徐某一把将张某搂进了怀里,张某为报答徐某的长期照顾,轻轻伸手拉灭了电灯……

此后,他背着自己的老婆,她背着自己的丈夫,两人你来我往。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正是他俩的苟合引起了一场难以想像的不幸。

张某的丈夫武某,是厂里得理不饶人、无理也要争三分的人,自从他老婆从厂部下到生产第一线后,自然十分不满,常常在哥们儿面前发泄。可后来武某又慢慢在哥们儿面前吹嘘自己的老婆说:到车间后工作同样轻松,每月比在厂部还要多拿几十元钱。然而近来,武某发现哥们儿对自己的言谈反应冷淡,有的还谈上几句让他捉摸不透的话。他凭着男人特有的敏感,觉得事情蹊跷。经过一段时间的察颜观色,武某判定自己的老婆与徐某关系可疑,于是武某制定了一个捉奸计划。

98年元月8日,武某故意请了五天假,谎称去西安看望他姑妈。当晚,武某在老婆的送别下独自踏上北去的列车。但武很快又在途中下车,于第二天下午就偷偷溜回了自己的家,拿着照相机躲到床铺下面。晚上9时许,徐某果然来到了武家,他一进屋就搂着张某上了床。这时,武某突然从床下爬出拉亮了电灯,并用相机拍下了徐张二人的风流镜头。随后,武某冲进厨房,取出菜刀,似乎夺妻之恨,要一刀偿还。徐某被吓得魂不附体,便跪在地上连声求饶,武某见此便愤愤地说:"徐组长,今天是私了,还是公了。"徐某连连点头说"私了,私了"。并壮着胆子对武说:"武老弟,你要多少钱?""钱,谁要你的钱。说,你和她发生过几次关系?"武的老婆站在一边从背后伸出四个指头,向徐某暗示,徐某当场承认和她发生过四次关系。武某为达到报复徐的目的,当即提出要徐某的老婆抵债四次,不然就把他俩的照片送到厂里去,让徐某身败名裂。胆怯的徐某为了保全自己的名誉,居然答应了下来。

堕落的人往往自私,而自私的人什么丑事都做得出来。徐某思忖再三,觉得自己的丑事真被捅出去,不仅自己要受到党纪处分,而且还要受到经济惩罚。1月15日晚,夜深人静时,他叫醒老婆,一下跪在地上向妻子哭诉了事情的前前后后,徐妻听后如同五雷轰顶,一直哭到天亮。但善良愚昧的她为了保全丈夫的名声,居然答应了他的荒唐要求,主动到武家还清了丈夫的四次风流债。但贪得无厌的武某得知徐的女儿已经18岁,而且长得像一朵花,另一种邪念又从武某心中生出,随即找到徐某说:"徐××,我的老婆比你老婆小几岁,我太吃亏了,这个账不能就此勾销,我要你的女儿陪我一次,不然,老子让你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2月23日,徐的女儿来厂叫他回家过年,徐某在武某的恐吓下,以到武家吃晚饭为名,将自己的女儿带到武家。武某将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掺入徐女饭里,徐的女儿饭后不一会儿便睡意大发,住在了武家,没有人性的武某趁徐女熟睡之机与其发生关系。徐的女儿从熟睡中醒来见身边睡着一个男人,不由失声痛哭。第二天她跑回家向母亲诉说了此事,母女俩抱头大哭一场后,毅然到公安机关告发了武某。一副冰凉的手铐终于戴在了武某手上。徐妻想到自己的丈夫竟然如此卑鄙下流、没有人性,在女儿支持下,2月28日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经法院调解无效判决离婚。3月20日,厂方对徐某作出了开除党籍和降级处分的决定。

这一幕荒唐戏终于结束了。

(作者:王树盛)

【点评】

徐某依工作之便招惹风流,苟合奸情。案发后,为保全名声,力求私了,竞不顾党纪国法,失去人性,丧尽天良,忍辱偷生,唆使妻子并诱骗女儿去为他偿还"风流"债,致使妻女二人为他连续受辱,毅然与他决裂,从而毁灭了家庭,自己也落得个被开除党籍和降级处分的结局,这出古今中外闻所未闻的人间荒唐闹剧,给人们的教训应该是无比深刻的了。

【案例】

《欲神》驱将风波起"原告"反作"被告"输

黄色小说《欲神》居然明目张胆地将明星周洁的肖像"移植"在一个半裸女人的照片上作封面封底,周洁称:我不能沉默!

读者来电:那纯粹是《玫瑰梦》里的性描写、性技巧、性虐待的浓缩本!

青海人民出版社拍案而起!

中国名誉权案最多的地方首推上海。

其中,最为人们热衷的诉讼案件,可能莫过于名人案和文化案。

因黄色小说《欲神》出笼,首次由曾成功饰演杨贵妃而名躁一时的影视舞三栖明星周洁率先状告青海人民出版社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人格权,继而,青海人民出版社在反诉周洁未成后又另案起诉周洁侵害其名誉权。这场罕见的"连环诉讼",既是名人案,又属文化案;还有数十家新闻单位的广泛传播、评论,把名人官司推向了高潮。它写下了上海乃至全国名誉权纠纷案件的诸多"先例"。尤其是持续近二年的诉讼中,那跌宕起伏的艰难上诉,引起海内外的浓厚兴趣和极大的关注,引起上海和青海两省市领导的特别重视,甚至惊动了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和中央高层领导……

《欲神》起浪周洁官司反响强烈

1993年5月30日,舞蹈演员周洁接到《长江开发报》驻沪记者邹大为的电话,邹称他的一位朋友在书摊上买到一本名为《欲神》的"翻译小说",该书封面封底上刊有周洁近乎半裸的图像,纵观全书内容,低级下流,不堪入目。两天后,上海人民滑稽剧团演员王汝刚,也在街头看到有售《欲神》一书,便当即打电话告诉周洁。

当周洁亲自看了《欲神》,发现自己的头像被"移植"在别人的半裸体图上之后,她坐不住了。为了澄清事实,明断是非。6月12日晚上7时30分,周洁在她的实业公司办公室里约见律师朱洪超、江宪等商讨对策,同时前来的还有《文汇报》、《新民晚报》、《法制日报》、《上海法制报》、《长江开发报》、文艺出版社等单位记者。看了此书,大家一致认为其内容不堪入目,属不健康书籍,支持周洁站出来,理直气壮地状告出版社。

6月16日,周洁委托律师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递交了一份状告青海人民出版社的民事诉状。

6月17日下午周洁和她的律师来到上海影城,他们将在这里召开大型新闻发布会。上海影城,以其豪华、端庄、气派、充满艺术性和曾在此举行过著名的第一届国际电影节而名扬世界。6月的上海影城,在艳阳高照下,玻璃幕墙分外辉煌,它宛如星光衬映下的一颗别致的蓝宝石,璀璨夺目,光彩照人。周洁容光焕发,充满青春活力,她同先后到来的上海及北京驻沪的数十家新闻单位的记者们一一握手,颔首欢迎。新闻发布会开始后,所有的摄像机、录音机对准了周洁,她端坐中央,她的律师朱洪超和江宪分坐左右。周洁和她的律师拿出了早已打印好的两份书面声明,先后宣读。周洁称:青海人民出版社"最近出了一本《欲神》的书",居然明目张胆地将其肖像"移植"在一个半裸女的照片上,作《欲神》的封面、封底,是"公然诋毁"其人格,"侵犯"其肖像权的行为,青海人民出版社"无视国家法律规定,主观上具有很深的恶意","已经违法",因此,"对如此严重的侵权行为,我不能沉默,必须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周洁的律师则"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宣称青海人民出版社"嫁接"周洁肖像、"侮辱"周洁人格,"显已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构成了对周洁女士肖像权、名誉权、人格权的侵害,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宣读声明后,周洁和她的律师又答记者问,并将这两份书面声明及周洁的签名剧照,散发给了每一位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的记者们。

其后,上海某新闻单位记者在发稿前核实情况,打了个电话询问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社法定代表人当即申明:《欲神》是盗名非法出版物,与本社毫无关系,请不要发稿。为了防止不实新闻报道给出版社带来损害,青海人民出版社及时地分别电告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图书报刊市场管理处及全国各省、市新闻出版单位,重申前述内容,并要求不发此新闻。

但是,电报、电话未能阻止"新闻"见报。第二天的《光明日报》头版刊登了周洁举行新闻发布会的大幅照片,照片上周洁和她的律师手举《欲神》一书,十分潇洒地笑着。《人民日报》亦作了报道。《解放日报》、《新民晚报》等上海报纸更是作了详细报道。不过数日工夫,国内外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顿时将这新闻炒得纷纷扬扬……

与此同时,整个青海人民出版社电话不绝于耳。询问、批评、辱骂,什么都有。某些读者甚至来信、来电说:你们竟然出版日本"西村寿行"如此之杰作,那纯粹是《玫瑰梦》里的性描写、性技巧、性虐待的浓缩本!你们简直冒了天下之大不韪!你们是不是要把这些书给你们自己的儿孙看!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青海人民出版社遭受各方骚扰,正常的出版工作受到影响,办公室等部门简直无法正常工作。

此事引起青海方面强烈不满,也引起了省委领导重视。特别是省委书记尹克升,他认为此事不仅关系到青海人民出版社的声誉,更是关系到青海省的声誉。省委副书记桑结加对记者说:"我们对周洁的被侵害也表示同情,但她在明知青海人民出版社同样是受害者的情况下,不是继续通过有关部门查清非法出版物,去状告真正的侵权者,而是急切、随意地泄愤,不惜损害另一个受害者的名誉。这种做法我们难以同情。"

青海人民出版社如此成了众矢之的,这条新闻被炒得火爆之时,青海人民出版社亦被"炒"得死去活来。为了尽快澄清是非,以正视听,青海人民出版社要求周洁消除影响。在其要求不不被理会后,出版社毅然拍案而起,寻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诚意终于使他出山。

客观地说,这是一个法律关系并不复杂,事实更是毋庸置疑的案子。然而,此案却经历了一审、二审,花了二十个月的时间。期间,新闻媒介不惜篇幅,作了真实或不真实的报道。而且,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以后,又起风波。有关这场名誉权案的是非曲直、前因后果,发人深思。这是某报对本案的一段评论。

时间倒退到一年前。1993年7月1日上午,石头城骄阳似火。因公出差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室主任刘克希乘车从苏北返宁,车至南京长江大桥,因堵车而无法前行。司机习惯性地打开收音机,此刻电台正在播出江苏人民广播电台文艺记者就周洁诉青海人民出版社一案,电话采访该社赖兆黎副总编的实况。赖副总编反复强调,周洁在事先知道《欲神》一书并非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情况下,仍故意状告青海人民出版社,说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欲神》这本淫秽小说,还召开新闻发布会,侵害了青海人民出版社名誉权。这段电话采访直播立刻引起了刘克希的注意和思考:周洁以新闻发布会这样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披露诉状中未经证实的"事实"是否合法?其关键应当是周洁在新闻发布会上散发的"事实"是否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