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那时临水照花人:最美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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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不可挽回的脚步

人生聚散,本是常事,我们终有藏着泪珠撒手的一天!——张爱玲

生活又回到了从前的轨迹,像上海六月天下的梅雨,滴滴答答忧伤而安静。原本以为黄逸梵回国这个家会重新走上“正常”的道路,哪知道幻梦灭了,她回来是给做梦的人响亮的一个嘴巴子。

父亲搬离了母亲挑选的家——那个所谓红的蓝的快乐的家,住进了一所石库门弄堂房子,靠近她的舅舅黄定柱一家。张爱玲在小说《小团圆》里写到他这样选择,大约还是不肯死心,以为靠近黄逸梵的弟弟便能随时得到她的消息,指不定哪天她回心转意又要来复婚呢。

他是真的爱她。

不幸的婚姻简直是一场灾难,无一人能够幸免于难。张志沂永远只能守望着黄逸梵却再也无法靠近她,黄逸梵却因此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出走,寻找她的自由与爱情。在中国,那样一个年轻貌美的女性离了婚还生过两个孩子,只怕没有男人敢爱她。她常说中国人是不懂得恋爱的,中国人只喜欢少女——处子,仿佛女人只要是处子便身价高了不少。因而,在张爱玲长到十几岁的时候,她总不忘交代她一句——千万不要有男女关系。

幸福的家庭都相似,不幸的家庭则各有各的不幸。托尔斯泰的警世恒言放之四海而皆准。

在陈旧的婚姻里浸泡了好多年的黄逸梵终于决定再次出走。“不久我母亲动身到法国去,我在学校里住读,她来看我,我没有任何惜别的表示,她也像是很高兴,事情可以这样光滑无痕地度过,一点麻烦也没有,可是我知道她在那里想:下一代的人,心真狠呀!“

张爱玲一直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感情内敛,不惯表达。她喜欢将一切都藏在心里,要么绘图要么读书写作,在色彩缤纷的世界在文字萦绕的天地,她抛洒了全部的热情与理想。

在人与人的交际上,她不惯于此,即便是自己最亲的亲人,就算是爱人也没有过多表达的欲望。因而她的所作所为常常被人误解——误解了也不解释,这是她。越说越乱,她对自己的语言表达总是不自信,以至于后来遇见能言善辩的胡兰成顷刻间就缴械投降。她崇拜他,人总是容易崇拜一个在你弱势上显得强势的人。

其实,她的心里未尝不感到哀伤?“一直等她出了校门,我在校园里隔着高大的松杉远远望着那关闭了的红铁门,还是漠然,但渐渐地觉到这种情形下眼泪的需要,于是眼泪来了,在寒风中大声抽噎着,哭给自己看。“

她的确是哭给自己看,连给她最后一点温暖的母亲也走了,她感到的是一种深深的无助感和孤独感。在这个世上,没有谁会永远陪着谁,大约在母亲的来来去去中她体悟到了人生最初的苍凉。

好在她还可以去姑姑那里。“母亲走了,但是姑姑的家里留有母亲的空气,纤灵的七巧板桌子,轻柔的颜色,有些我所不大明白的可爱的人来来去去。我所知道的最好的一切,不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的,都在这里了。“此后姑姑的家一直给她一种天长地久的踏实感,除了姑姑之外,也许这股母亲的味道也是安慰人心的一剂良药。

此时的她已经上了美国一所教会学校,圣玛利亚女校,开始看巴金、老舍、张恨水。圣玛利亚女校是旧上海著名的贵族女校,与中西女中齐名。这所学校一向以英文教育闻名,学生都说得一口流利的英文,所有的女生梦想着能嫁给一个门当户对的男人,做外交官夫人。

因为是教会学校,除了英文教育外,自然宗教活动也是必不可少的,仿照当时美国女校流行的教育方法,她们在校期间还要学习烹饪、缝纫、园艺等课程,完全按照当时的西方上流社会淑女培养方法来教育学生。

美国著名女演员茱莉亚.罗伯茨曾经饰演的影片《蒙娜丽莎的微笑》反映的正是这一时期美国社会的女性问题,也是由这样的校园运动开始,只不过换成大学而已。

学校十分重视英文,对中文教育难免忽视。据传很多学生连一张像样的中文便签写得都别别扭扭,真的很难想象,在这个教会女中日后竟然诞生了震惊文坛的女作家。像是一幅色调风格全然西式的画作,冷不丁旁边冒出一株东方情调的红梅。那样触目惊心,那样惊喜万分。

在圣玛利亚女校读书期间,因为父母离异带来的心情灰暗,张爱玲完全成为一个内心敏感异常的内向少女。在这所贵族学校里,她是真正的贵族,但却是落魄的贵族。落毛凤凰不如鸡。她对一切活动都不感兴趣,成日只知道埋头读书,偶尔上课的时候给老师们画速写,偷偷地。

与其他同学朝气蓬勃的面貌不同,她好似还没成熟就已经苍老。这种早慧表现在很多方面,诸如十二岁的时候就石破天惊地说了这样一句话:人生聚散,本是常事,我们总有藏着泪珠撒手的一天!

这样老练,简直似看破红尘的老者。

也许,若透过她冷淡的表情背后看过去,便能理解这个少女的话了。那时候母亲离开中国,也许是这样的事情让她觉得聚散无常。她说父亲是寂寞的,母亲走后她同样是寂寞的。平时回家她喜欢在父亲的房间里与他一起聊一聊文学,张志沂在她文学方面一直是比较支持和赞赏的,大约跟他自己的喜好有关。他在自己的小圈子里以诗闻名,被称为小杜牧。

十二岁的时候她已经看出《红楼梦》后四十回写得前言不搭后语,于是便跟父亲探讨后四十回的续作问题。十二岁,很多人还不知道《红楼梦》是什么,她却已懂得这本书的前后不一致。为此,她魔怔了一辈子,少年时写了一本《摩登红楼梦》,父亲张志沂煞有介事地给她拟了回目:沧桑变幻宝黛住层楼,鸡犬升仙贾琏膺景命;弭讼端覆雨翻云,赛时装嗔莺叱燕;收放心浪子别闺闱,假虔诚情郎参教典;萍梗天涯有情成眷属,凄凉泉路同命作鸳鸯;音问浮沉良朋空洒泪,波光骀荡情侣共嬉春;隐阱设康衢娇娃蹈险,骊歌惊别梦游子伤怀。

张志沂旧学功底着实了得,怪不得张爱玲日后能写出那样亦新亦旧的好文章。

张爱玲在父亲这里体味到了一种暮气沉沉却安稳踏实的味道,虽不及母亲带来的新鲜别致,却是血脉里一直流淌着的中国传统文化。在父亲这里她不仅看到了《红楼梦》这样的书,还有《官场现形记》,及至后来听张子静说了才知道的《孽海花》。在《小团圆》里她描写一段战乱期间在教授的阅览室里拿杂志看,自然而然地想到了从前在父亲书房取书的情景。

父亲虽鼓励她读书,但总有些图书不适宜孩童来看——他不明说,她知道,于是便趁着他昏昏沉沉闭目养神的瞬间偷偷溜进去,摸出来一本书,看完了,再用同样的方法偷偷放进去。神不知鬼不觉,父亲的书柜成为她少年时期最友好的朋友。

也是在那里她第一次看到胡适的作品集,胡适先生是首先提出《红楼梦》后四十回为高鹗续书的大学者,想来正因为少年时期的这一印象,大有跟胡适心有灵犀的感觉,因而后来到了美国后还心心念念,跟好友炎樱一起去拜访了胡适,也算了了她年少的心愿。

炎樱是她港大时期的好友,此时的她尚未登场。她们散落在上海的两个角落,静静等待着命运的推手。

生命中总有这样的时候,对我们重要的一些人有可能就在身边我们却不知,不到那一刻完全没明白宿命的安排,像面纱一样罩着。

对张爱玲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炎樱,可是却很少有人知道在圣玛利亚女校的时候,她也有一位好朋友,姓张,叫张如瑾,江苏镇江人。

在她最灰暗而敏感的时期,如若没有这个天资聪颖的女生陪伴,也许会更加颓丧。两个人没事的时候总爱谈电影、文学,张爱玲喜欢张恨水,她喜欢张资平。两个女孩时常为了谁优谁劣争论不休——这种争论是青春独有的,以后想要再得再也没有了。

在暑假的日子,她也不忘乘车来上海,只为找张爱玲一起谈天说地,可见友情的亲密。

寻常人只认为张爱玲冷艳、孤僻,其实,对于一个心思细腻的天才少女而言,她只是没有那么健谈罢了。友谊对她来讲,宁缺毋滥。如果对方的个性与喜好不能与自己相投,又何须强在一起说些无谓的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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