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毛泽东与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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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1954年(8)

但是,现实主义文学发展的历史却否定了俞平伯的论点。现实主义的创作总是通过自己的作品积极地反映现实,这种反映现实的态度本身就渗透着作者对现实生活的美学评价。正因为是这样,他们的作品才能积极地影响现实,唤起人们对现实的爱憎感,并为美好的理想去斗争。所以俞平伯对《红楼梦》及其作者的这种歪曲的评价是和现实主义相违背的。《红楼梦》在人民中所产生的积极影响,也反证了俞平伯评价《红楼梦》观点的错误。

俞平伯这些错误观点的形成,自然不能不涉及到文学批评的原则问题。为此,我们也就必须进一步去探讨俞平伯是从哪些原则研究《红楼梦》的,他对文学批评的见解如何。

《红楼梦研究》中有一段话很可以说明俞平伯对文学批评的见解。他说:“原来批评文学的跟光是很容易有偏见的,所以甲是乙非了无标准。”即“麻油拌韭菜,各人心里爱”(见《红楼梦研究》115页)。这也就是说,文学批评只凭主观好恶,并没有什么客观标准,这是胡适哲学的相对主义即反动的功用主义在文学批评中的翻版。然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文学批评却和胡适、俞平伯这种主观唯心主义的文学批评论完全相反。毛主席说:“爱可以是出发点,但是还有一个基本出发点。爱是观念的东西,是客观实践的产物。我们根本上不是从观念出发。而是从客观实践出发。”(见《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合订本827页)文艺批评在文学领域中是战斗的思想武器。在阶级社会中,任何阶级对待文学的态度首先看它是否对本阶级有利,是否为本阶级的政治经济利益服务。文学批评就是站在一定的阶级立场直接阐发这些问题。因此,文学批评不可能没有标准。毛主席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文艺批评有两个标准,一个是政治标准,一个是艺术标准。”“我们不但否认抽象的绝对不变的政治标准,也否认抽象的绝对不变的艺术标准,各个阶级社会中的各个阶级都有不同的政治标准和不同的艺术标准。”(见《毛泽东选集》合订本825、826页)所谓各自的偏爱,实际上都是代表着不同阶级的不同态度,决没有抽象的无原则的一般的偏爱。

俞平伯从这种主观唯心主义的文学批评论的见解出发去研究《红楼梦》,必然地要引导出上述错误的结论。

首先,俞平伯以主观主义变形的客观主义态度批评了《红楼梦》,把《红楼梦》看成一部“自然主义”写生的作品,因而否定了它的现实价值,曲解了作者的创作方法。

其次,正因为俞平伯不能从正确的阶级观点出发,全面地去接触《红楼梦》的内容问题,也就必然地使《红楼梦研究》的某些见解局限于形式主义的以部分概全体的琐细考证上,结果是歪曲地解释了《红楼梦》的内容。

再次,由于俞平伯离开现实主义的文学批评,因而在批评作者的态度时,就只能从形式上把它总结成:“是感叹自己身世的”,“是为情场忏悔而作的”,“是为十二钗作本传”的(见《红楼梦研究》105、110页)。这三点都是根据作者在书中的一些表白而作出的结论。依照这样的方法。还可以作出无数类似的结论。但是,这样的结论一方面抹杀了作者积极的思想和《红楼梦》的现实意义;另方面,这三个结论只是作者部分的动机。而书中所表现的内容和客观效果却远远超过了这部分动机,有着更深厚的社会内容。俞平伯只从动机去分析作者的态度是片面的。因为作家是通过作品来体现他的思想,他是生活的表现者,而不是抽象议论的理论家。曹雪芹的某些政治见解和著书动机与作品的实际社会效果是并不完全相称的,因而只分析他的著书动机而不分析其作品内容是不能得出较全面的正确结论的。只有把动机和效果、作者的主观思想和作品所表现出的客观内容统一起来考察才是全面的。

《红楼梦研究》的主观唯心主义的形式主义的批评还表现在其他方面,如脱离开内容和人物性格孤立地去分析情节结构文字等。由于篇幅所限,我们就不再讲了。

以上所指出的俞平伯的这些错误观点,决不能简单地归之于“这些抑扬的话头,或者是由于我的偏好也未可知”(见《《红楼梦研究》127页),因为这是文学批评的原则问题。在俞平伯的所谓“偏好”的后面,隐藏着研究者的阶级观点。从文学批评观点上说,俞平伯的见解就是资产阶级的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

在《红楼梦研究》中,与主观唯心主义的文学批评见解相随而行的是考证学在文学批评中的作用问题。考证在一定意义上对于文学批评是有帮助的,但是。如果以考证代替文学批评,那就不妥当了。考证与批评是材料与观点的问题。并且这种材料也只能提供出分析批评作品的某些事实的依据,而决不能从中直接引出结论,以代替对作品的本身的全面分析和研究。即使在单纯整理材料的过程中,也仍然存在着立场、观点和方法的问题。《红楼梦研究》关于《红楼梦》某些问题的考证是超出了考证范围的。例如在《秦可卿之死》一文中对于贾宝玉与秦可卿关系的考证,《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图说》中关于宝钗、黛玉位置的考证,从“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回目中关于张道士与贾母隐裹的考证,以及对《好了歇注》、《飞鸟各投林》的考证等。俞平伯采用了这些琐细的考证方法,把作品中统一的艺术形象分裂为一个个孤立的生活现象。如《好了歌注》和《飞鸟各投林》,本来是作者所描写的封建贵族地主阶级灭亡的抒情诗,概括地反映了这一阶级的变化。而俞平伯却以为每一句代表书中一人的结局,在不能确定某一句代表谁时,就用“谁”、“什么”、“我以为是”等来代替(见《红楼梦研究》170~172页),实际上这是主观唯心主义的臆测。这些臆测可能来源于甲戌本第一回“脂批”,但是,即使在“脂批”里,也并没有把诗中的每一句都作为书中某一人的结局,而是作为有代表性的“一千人”提出来的。可见俞平伯在这一点上,还不如“脂批”实事求是。

俞平伯的这种琐细的考证并不是无目的的,而是要和他对文学批评的见解取得一致,用考证去证实他的见解,把完整的艺术形象分割为具体的事实,以符合他对《红楼梦》的“自然主义”写生说的见解。

总结起来,造成《红楼梦研究》这些错误的根本原因,是俞平伯对于《红楼梦》所持的自然主义的写生说。但是,这种把《红楼梦》作为一部纯自传性的作品来评价而抽掉了它的丰富的社会内容的见解,无非是重复了胡适的看法。胡适在他的《红楼梦考证》一文中说:“《红楼梦》只是老老实实地描写这一个‘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因为如此,所以《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那班猜谜的红学大家不晓得《红楼梦》的真正价值正在这平淡无奇的自然主义上面,所以他们偏要绞尽心血去猜那想入非非的笨谜,所以他们偏要用尽心思去替《红楼梦》加上一层极不自然的解释。”(见《胡适文存》卷三231页)他所谓的“自然主义的杰作”,所谓的“《红楼梦》的真正价值正在这平淡无奇的自然主义上面”,亦即“《红楼梦》是一部隐去真事的自叙;里面的真假两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甄贾两府即是当日曹家的影子”(见《胡适文选》398页)。

俞平伯正是一脉相承了胡适的这种“自然主义”的“自叙”说,而且比胡适说的更直截了当:“《红楼梦》是作者底自传。”他们一致否认《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杰作,否认《红楼梦》所反映的是典型的社会的人的悲剧,进而肯定《红楼梦》是个别家庭和个别人的悲剧。把《红楼梦》歪曲成为一部“自然主义”的作品。这就是新索隐派所企图达到的共同目标,《红楼梦研究》就是这种新索隐派的典型代表作品之一。”

(原载1954年10月10日《光明日报》“文学遗产”第24期)

*此文是1954年夏天学校放暑假期间在通县写成的。当时手头材料很少,我们还没有看到过俞平伯的《红楼梦辨》,手边只有他的《红楼梦研究》、《红楼梦简论》和别人文章中转引的胡适关于《红楼梦》的一些看法和材料。过去虽然读过,但当时却没有借到胡适的《中国章回小说考证》,所以也就不可能凭印象看出他们当时在政治态度和学术观点上的一致,只是初步感觉到他们对《红楼梦》的基本看法是一致的。因而我们文章中的个别判断是有缺陷的,没有从政治上准确地击中要害。等到批判胡适派主观唯心主义的斗争将要开展起来的时候,我们才有机会借到《红楼梦考证》和《红楼梦辨》,进而发现了更多的问题,特别是看到了他们当时在政治态度和学术观点上的一致。我们把这时的看法写成了《走什么样的路?》。这次修改,除了文字上的校订外,对个别同题的看法也有所修改增补。一九七三年附记(原载《〈红接梦〉评论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12月版)

10月27日,中共中央宣传部长陆定一在给毛泽东并中央的报告中,汇报了10月24日全国作协古典文学部召开关于《红楼梦》研究问题座谈会情况。该会一致认为李希凡、蓝翎文章具有重要意义,经过这个斗争,将使古典文学研究工作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对一部分古典文学研究者担心今后考证工作会不被重视这点适当作了解释。报告说,只有经过充分的争论,正确的意见才能真正为多数人接受,对缺乏正确观点的古典文学研究者,仍应采取团结、教育的态度,旨在改进他们的研究方法。又说,这次讨论不应该只停止在一本书、一个人上面,也不仅限于古典文学范围内,要发展到哲学、历史学、教育学各个领域,彻底批判胡适的资产阶级唯心论的影响。毛泽东阅读该报告后批示:“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