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解读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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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思想与行动(22)

最后,我们看一下冯骥才文化思想与学术的精彩而有效的传达形式。冯骥才的文化遗产思想的表达在四个层面影响着我们这个时代。第一个层面是他的政治身份与诉求。他是全国政协常委,这使他经常把自己的文化思想与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发展与文化命运结合起来,通过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为国家文化政策的制定和施行提供可行而有益的思想。他是我国文化界向全国政协会议提出议案,建议设立国家文化遗产日的第一人(1999年,此前多年他已在文章中论述过此一设想),这个倡议终于在2006年成为现实,国务院确定了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为“国家文化遗产日”,国家与全民的文化遗产保护从此进入一个可以载入史册的新境界。此外,他对实施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关注与抢救少数民族濒危文化遗产、保护古村落并建村镇博物馆问题、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保护问题、春节假期前挪一天以尊重民俗传统等等都提交过政协议案,引发了一次次遗产保护的大讨论和新热潮。作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全国专家委员会主任,他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其保护体系的建立,也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第二个层面是舆论焦点与媒体诉求。冯骥才的名人效应帮助他推广了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的思想。从电视到广播、报纸、网络、刊物甚至博客,冯骥才近些年都是以一个文化学者的身份在呼吁、呐喊、推介抢救与保护工作,并且深得人心,广受关注。他的文章、论文、言论不仅发表在专业刊物上,而且在最强势的媒体上频频出现,成为文化界一道独特的风景。其中关于年文化与春节民俗的意义,放鞭炮的民俗寓意文化深意、年文化所体现的民族凝聚力等,对近些年各地大力恢复优秀年俗,对中央着力通过促进传统节日丰富人民文化生活、增强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发生了重大影响。第三个层面是讲演与游说。冯骥才有雄辩的口才,他像孔子周游列国一样,为了发动各级政府、社会各界都支持、重视、参与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四处奔走,每到一处都要以其精彩的讲演宣传其主张;他像武训一般执著地、不屈不挠地推行抢救工程。他的讲演常常震撼一方,引起听众强烈共鸣。在北京,他为省部级领导讲“文化遗产日的意义”;在山西,他向全国县长宣讲民间文化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而独特的意义;在国土资源部门,他与各地的“土地爷”畅谈土地管理与文化保护的关系。相当一批党政领导被他的讲演与思想感染,把文化遗产保护置于重要议事日程。第四个层面是精美精湛的文字传达。冯骥才不仅有高蹈的思想,而且有高超的文字表达技巧。他的文字形象、生动、精辟,又包含着鲜活的、新颖的、深刻的思想,读来畅快淋漓、峰回路转。智慧、机趣、巧妙、别致、独到、神奇,具有高度的文学性,可读性强,任何文体都决不生涩,而且篇篇可作美文读,在高度的文学性中传达出深刻的文化性、思想性。这些就是冯骥才文化思想传达中的文字风格,这当然使他的思想独具魅力,大放光彩。

总之,在当代中国文化思想学术界,冯骥才及其文化思想已经成为一个关注度极高的文化现象。他是一位特立独行的思想者,或者说堪称文化思想的独行侠。他对我国伟大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的所作所为,影响了当今中国文化的发展,也将影响中国文化未来的走向。

(本文刊于宁夏人民出版社2007年6月出版,冯骥才著《灵魂不能下跪》一书,为该书跋)

22.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

工作的现状与问题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法是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世界遗产”保护中,继文化遗产(文物、遗址、古建等)、自然遗产建立世界名录后,新提出的遗产类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包括口头遗产(民间文学,如神话、史诗等)、民间表演艺术(音乐、舞蹈、戏曲、木偶、皮影等)、民俗文化、民间手工技艺、民族民间传统医药及科技知识,以及各民族的重大重要的文化与艺术表演形式。国际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从各国的民间文学起步的,又与日本等国的无形文化遗产、民俗文化遗产保护相衔接。但此一遗产的主体内容可用中国的“民间文化遗产”表述。

自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1年公布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以来,我国国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掀起了一浪又一浪的高潮。

首先是政府高度重视。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我国政府还率先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6年,在第一个国家文化遗产日之际,文化部公布了我国首批5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7年,第二个国家文化遗产日期间,温家宝总理、李长春同志参观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性质、意义、价值发表了重要讲话,给予保护遗产工作高度评价。

其次是人民团体发挥了骨干作用。中国民协在中宣部、中国文联的领导下,自1950年成立以来就成为我国民间文化遗产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的生力军。2001年以来,协会充分抓住国际组织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契机,全面推广与实施中国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国民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的理论建设、舆论宣传、社会发动上始终处于最前沿。中国民协率先在全国组织实施了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推动了全社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随后,文化部、财政部、国家民委、中国文联等联合实施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中国民协通过深入的田野调查和重点项目、重大项目、濒危项目的抢救性调查与整理,出版了一批获得国际大奖、国内最高图书奖的图书成果(如中国木版年画集成《杨家埠卷》、《滩头卷》、《朱仙镇卷》等,《中国剪纸集成·蔚县卷》、《中国唐卡艺术集成·吾屯卷》、中国民间故事全书、中国结丛书20余种、中国民间口头与非物质遗产推介丛书20余种等)。中国民协在中宣部领导关心和支持下开展的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调查、认定和命名工作,历时两年,并于2007年6月公布首批166人,在全社会产生广泛影响,中央电视台“艺术人生”制播一期专场,中央电视台“人物”栏目播出一个月共30个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节目等等。

(二)

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在全国形成热潮。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文化遗产保护的大好局面。但是,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业性很强,全国各地一轰而上的情况比较严重,故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全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工作宏观组织与调控出现一些失序状态。

按照有关工作原则,政府部门的工作应侧重保护,中国民协侧重抢救(专业性调查、认定、整理、出版等),实现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成合力的方针。但目前在政府与人民团体之间基本未形成良性配合的局面,许多地方不知道中国民协与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所开展的工作是什么关系,有些地方出现政府文化部门垄断此一工作的局面,限制地方民协的工作,使政府的工作缺乏专业性,人财物上多有无效劳动或建设性破坏的现象。

二、中国民协开展的工作具有抢救性和紧迫性,是率先的基础的工作,但此一工作经费紧缺;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实施了年画、剪纸、泥彩塑、民间故事、民俗志、唐卡艺术、民间美术遗产、民间服饰、古村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推介丛书、中国结丛书、中国神话调查、中国傩文化调查、中国萨满文化调查等等,出版和待出版的图书达万余册。其中,5年来,中国民协还派出与组织了各级各地成千上万专家学者奔赴田野考察,耗费大量人财物,已出版的大型文化成果却高达100余种,待出版的成果千余种。其中相当一部分资金要靠自筹,为此冯骥才主席不得不画画募捐两次筹资500余万元。

三、抢救与保护工作重叠或重复。由于分工不明,协调不够,专业团体的抢救工作与政府文化部门的保护工作缺乏协调与整合。这导致基层不知所从,无所适从。比如,中国民协在过去20多年的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工作基础上,编纂出版《中国民间故事全书》(每县一卷),个别省文化行政部门也直接立项做此工作,打乱了此一工作的完整性。

四、立法滞后,有关法律迟迟不能出台,大大削弱保护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立法准备工作已有若干年,法律文本也几经修订并广泛征求了各界意见。有关部门已将此法律的出台纳入2006年立法工作规划。但至今未见出台。此一立法将有效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极大加强保护力度,促进遗产保护。希望有关部门抓紧立法的进程。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申遗”缺少战略眼光和有效规范。“申遗”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工作。目前,我国有四个项目进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它们是:昆曲、古琴、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蒙古族长调民歌(后一项与蒙古国联合申报并获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规定,每两年每个国家可以申请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代表作”,两国或多国联合申报项目不占此指标。我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可以成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比比皆是。但是,我国目前的推荐“申遗”的工作缺乏统筹规划和战略思考。比如,少数民族的重大项目有些可以通过“申遗”维护国家主权(藏族的《格萨尔》史诗等),有些可以通过“申遗”促进国家统一(香港的“抢包山”等),有些可以通过“申遗”和睦与周边国家关系(沿边境地区跨境民族的跨境分布项目)。

目前,这方面的问题主要有:

1、韩国的端午祭的“申遗”成功,曾引发国内过激的民族情绪,但疏导、应对工作做得不够;

2、蒙古国的“马头琴”已单独入遗,实则可以申请为共有的项目(后来的“长调民歌”即此);

3、越南的铜鼓文化入遗,此也与中国广西铜鼓(壮、瑶等民族)相类;

4、吉尔吉斯的史诗和阿肯弹唱已入选,而我国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史诗则未进入或未联合申报。

以上情况,如果事先与有关周边国家协商,可作联合申报,并不占用两国已有的名额,每个国家还可以多报一项目。问题是要及早了解各国特别是周边国家申报情况,早作沟通(“长调民歌”联合申遗成功就是好的例证,这样的工作应加强力度)。

六、国内各地申请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恶性竞争。目前,国内多个地方号称要向联合国“申遗”,同时各地和各种文化的“公祭”、“民祭”蜂拥而上。到处都祭女娲、祭黄帝、祭炎帝,使外国友人和海外华人莫衷一是,不知谁是谁非。

七、一些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只求“申遗”或进入国家名录,轻视保护,缺乏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甚至演变为一种新型的“政绩工程”。许多地方的发展保护规划,变成了旅游开发计划,商业公司管理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导致旅游性破坏、开发性毁灭,严重扭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性质与形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滞后,理论建设工作跟不上社会实践。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庞杂的文化系统,涉及数十种专门的学科,但多学科综合整合不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中也出现了思想混乱、标准不统一,一些重大理论问题缺乏科学阐述等现象。主要理论问题有: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科学发展观的关系如何?2、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先进文化的关系如何?3、如何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封建迷信的关系(这个问题特别重要,既不能因为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混杂着迷信因素而全盘否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不能放任某些地方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名让封建迷信沉渣泛起)?4、如何抢救与保护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5、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他文化遗产的关系;6、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统文化和现代化建设的关系;7、如何科学地合理地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8、怎样科学认定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9、怎样将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学校教育和社会知识体系?10、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多样性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关系;11、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文化旅游的关系;1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如何有效借鉴国外保护经验?1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版权、著作权保护问题;等等。

(三)

根据以上情况与问题,建议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考虑以下措施:

1、加快立法步伐,尽早公布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

2、成立专门的中国申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协调机构或“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规划、统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遗”工作。该机构应有中国民协这样的专业性极强的权威性人民团体参与;

3、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民协应该统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工作,要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分工与合作的协调性,形成合力,扭转“两张皮”状况;每年可以对全年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联合论证、规划,明确分工与职责,把政府的行政管理优势与人民团体的专业专家优势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通过协调把一些涉及国家文化安全、文化主权、文化资源的重大工作加以合理安排,比如:中国民俗志的(以县立卷)普查与编纂、中国民间故事全书普查与编纂(以县立卷)、中国民间美术遗产普查总目、中国古村落普查与认定、中国民族民间服饰普查、中国史诗集成、中国长诗集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工程和数字化工程等;

4、充分利用文化遗产日、传统节日,鼓励人民群众继承优秀文化,移风易俗;

5、更多的开展利用最精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走出去”文化工程,宣传中国,凝聚海内外华人华侨,加强与周边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利用的交流交往,和睦四邻;

6、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与文化旅游的研究指导,发现典型、推广典型、培植典型,以示范带动全面科学有效利用;

7、加强理论研究,组织课题开展系列研究;加强教材设计,加大教育普及,从小培养人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同感和民族精神、民族情感、民族自尊自信。把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的科研力量加以整合,形成学术与科研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