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智慧札记(社会探索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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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距离是一种审美原理

【布劳】

是距离使得审美对象成为"自身目的"。是距离把艺术提高超出个人利害的狭隘范围之外,而且授予艺术以"基准"的性质,这种性质十九世纪的唯心主义哲学认为是形而上学的必要条件。它使得艺术的起源、影响、或目的等问题,差不多像艺术的交换价值、快感、甚至道德意义等问题一样,是毫无意义,因为它把艺术作品提高超出实践关系和实用目的的领域之外。

尤其是距离提供了审美价值的一个特殊标准,以区别于实用的(功利的"、科学的或社会的(伦理的"价值。所有这些都具体的价值,或像功利价值那样是直接地切身的,或像道德价值那样是间接地而遥远切身的。所以,高谈艺术的"快感价值"而且把快乐说引用于审美学说上,就甚至比高谈伦理学上的道德快乐说,更不切题。审美的快乐说是一种折中学说。它企图调和功利目的与审美价值以为社会之用。快乐说,作为一种实践的切身的感染力而论,在艺术的距离的感染力中是没有地位的。道德的快乐说比诸审美的快乐说甚至更中肯,因为伦理价值,当作社会价值而论,落在功利目的的延长线条之上,确实是提高直接的个人目的,达到社会价值或普遍价值的崇高目的之领域,往往要求牺牲个人幸福,但仍不失掉其实践的甚至遥远地切身的性质。

讲到这里,距离成为"美感"的一种显著特征,亦即那种特殊的心理状态或者说对经验和人生的看法,我在本文开始已经说过,这种看法达到其最富于想象和最充分发展的形式,便导致艺术的欣赏和艺术的创作。

"快乐说美学"的公理是:美就是快感。不幸在快乐说这个公式不是可逆的:并非一切快感皆为美。所以需要一些限制性的标准以便在"快感范围"之内区别美和单纯的适意。距离说却提供一种运用简单而意义深远的区别:适意是一种无距离的快感。美,最广义的审美价值,没有距离的间隔就不可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