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三生:神仙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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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浮屠之梦(七)

我从他的身上离开一些,手抵在他的胸口处,呼吸因发烧而有些急促。

我的目光从他不笑时也微微上挑的嘴角,移到了他的眼睛,他漆黑的瞳仁里有我的倒影。

眼前的这个人,是我在尘世的执念,如果有可能,我不愿同他分离。

我轻道:“宋诀,我曾偷偷地想,以后我们的家,要建在有水的地方,院子里要种很多的花,花径的尽头,就是我们的新房。我还要造一座白玉的亭子,有紫藤花大片大片的开在头顶。如果有可能,还想要一个宽敞些的画室,最好能放一张大床,如果我和你吵架,将你从卧室赶出去,你也不至于没有地方住……”我摸着他的眼睛,问他,“你觉得好不好?”

他道了一声好,唇就落下来贴上我的嘴角。我闭上眼睛,手紧紧地搂住他的脖子。

我想,日后自己难保不会想他,所以一定要将他吻我的味道牢记在心里。

只可惜身体状况不佳,头脑也不怎么清明,只记住了他舌头滚烫,记住了他呼吸炽热凌乱,其余的,则全都含糊成了一团。

一夜缱绻,似旧故的一个梦。

第二日不等晨光照入山谷,我便换上一身偷来的男装,拿着从宋诀那里摸来的腰牌,对守夜之人扯个谎,离开了大营。

昨夜,我趁着宋诀睡着,在帐中点了一根迷香,当然,我自己早于事先吞服了解药。

其实,我本来未曾想过要不告而别,觉得既然要离开,便应该将自己离开的前因后果讲个清楚。可是提笔面对纸笺时,却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总算逼着自己开了个头,转念又想,这世上所有的告别,都不过是个形式,这封信写不写,都无甚重要,就算要写,也应当简短一些。于是将之前的作废,提笔写下一句话:“我走了,不要找我。”看了两遍,觉得这样简短,果然还不如不写。

最终,那张告别的信被我揉烂扔在桌子底下。

这一路上,我走得有些艰难。

我虽然决绝地离开了宋诀,对于离开之后的事却全无计划,虽然带够了盘缠和干粮,可是在走到有人的地方之前,我其实并没有自信能够保护自己,只是走一步看一步。又加上我认路的本事不济,脚程也慢,直到磨破了一双鞋,露宿了好几个晚上,才总算抵达一座城。

这几日,宋诀没有追上来,也没有派人追上来。

正在不知是该为这件事高兴,还是该为这件事难过的时候,便在城门处看到了贴有我画像的官榜——没有提我的身份,只是说要对提供线索的人,重金悬赏。

我看了一眼自己身上脏乱的衣衫,又看了一眼磨破了脚趾的鞋子,又对照了一下画像,觉得此时纵然有人见到我,也未必能够认出我。

可是作为长久之计,我却也不该独自在街头游荡太久。将凌乱的刘海揉得更乱些,我拉了一个凑热闹看皇榜的人问道:“大哥,请问最近的商驿在何处?”

沈初掌管商道,有商道的地方,便有沈家的驿馆,他说过我可以去找他,虽然只凭他的一句话,便当真跑去找他,显得有些厚颜轻浮,可是想想自己如今可以依靠的人也只有一个他,便也顾不得什么轻浮不轻浮。

被我拦下问路的人有些嫌弃地将我的手拂开,道:“哪儿来的小乞丐,走开走开。”

幸而身侧有热心百姓告诉我:“小兄弟,你若找沈家的商驿,就沿着这条街走。”

我抱拳谢过,沿街缓缓行去。

脚趾磨得有些出血,走起路来便有些难受,好在地方不远,我来到驿馆,只报了沈初的名字,便被伙计迎到会客室,那小伙计也不问我的来意,只道:“小的已差人去请当家的,客人先在此处喝杯茶等一等。”

我忍不住问道:“沈初就在此地?”

眉清目秀的小伙计道:“客人来得巧,当家的这几日一直在城中,原定昨日离开,结果有个商队在途经此地的商道时出了些岔子,当家的只好留下处理,此刻当家的应当是在晚晴楼宴客,赶回来只需一炷香的时间。”

结果,还不到一炷香的时间,沈初就回来了,一进门,就直奔我面前。

我一抬头,那个白衣白袍的影子已经到了近前,黑发如墨,将他棱角勾勒得清雅端正,我含笑唤了一声沈初,却见他神情一痛,问我:“才几日不见,怎成了这副样子?”又冷冷责问身畔的小厮,“沈家的待客之道,我寻常是怎么教你们的?她这副模样,你就让她这样等着?”

那小厮耳根一红,道:“是小的疏失了,小的已差人准备了房间,这便带客人过去。”

沈初道:“不必了。先下去。”

待那小厮退下去,我才从他身上收回目光,对沈初道:“其实他方才也劝过我去房间休息,只是我想先见到你,才留在这里等候。”

他蹲下身子,道:“那也不能就这样将你放着不管。”说着,已握住我的脚腕,将我的脚抬高些打量,问我,“还能不能走?”

我把脚往后收了收,道声:“无妨的。”

他却稳住我的脚,将我的鞋子脱了下来,道:“脚都磨成了这样,竟还说无妨,你是当真无妨,还是在逞强?”手上轻轻用力,道,“长梨,在我面前,痛了就说出来。”

我抽了一口气,望着他愣愣地点头,道:“唔,其实,也并没有很痛,只是,有一点点痛罢了。”

他长身立起,手从我的腰上环过,不容分说地将我抱过去,低声道:“带你去房间。”

我尝试拒绝他的好意:“那个,我已经好几日没有换衣服,瞧你这身还挺贵的,别再被我弄脏了,弄脏了,现在的我可赔不起……”

他淡淡打断我:“弄脏了,便帮我洗,又不是什么大事。”

我默了,道:“如果我说我不会洗衣服呢?”

他垂目看我一眼:“那就做些别的事来弥补,长梨,弄坏的东西并不是说只能以等价的东西来还,你还可以试着去讨好债主。”

我脑子一抽,问他:“可是我怎么才能讨好你呢?”

他眼睛里含笑:“很简单啊,吃我的用我的,将我的都当成你的,不要跟我客气。”

我想了半天,看着他:“你……”评价道,“可真容易讨好啊。”

他只是将眼睛弯了弯,没再说什么。

很快,他抱着我跨入一个房间,将我在床上放好,吩咐人拿热毛巾过来,帮着我仔细将脸擦干净,又扯下我的袜子,帮我在脚上涂了些伤药。

他一个大男人帮我做这些,非但没有觉得害羞,动作还极尽优雅娴熟,倒令我觉得有些脸红。

望着他帮我上药的动作,我失了失神,想象着如果是宋诀,他会不会这般待我……一想到宋诀这个名字,心里便隐隐作痛。

正在这时,听沈初漫不经心道:“从前日开始,西北的所有城邑便都贴上了你的画像,我最初看到时还有些纳闷,当时你被人从慕容铎的府中劫走,他都没有声张,想来是怕有心之人知道你流落在外,再威胁到你的安全。如今的情况同那时一样,他反倒欠了些谨慎。”声音轻轻的,却拨动了我心中的一根弦,“不晓得他是破罐子破摔,还是真的穷途末路。”

他说完这句话抬头望着我:“长梨,你这么离开他,可会后悔?”

我的手握紧了身下的床单,缓了片刻,道:“能不能不要提他,我来你这里是想安静几日。”将已被他处理伤口的脚收到床上,抱膝道,“我有一些在他身边想不明白的事,想在这里想一想。”

良久,听到他“嗒”地一声将药盒放在手畔的桌案上,轻道:“好,你可以慢慢想。”

听他说完,感觉身边多了份重量,一转头就看到沈初已自我身边坐下,一双眸子如三月的天空一般清明。

他随意穿了件白衫,外面也只是随意罩了件袍子,瞧着却极舒服。他这个人给人的感觉里,时常有一种天然去雕饰的随意,从我见到他的第一日,他便是一副从容有度的样子,不曾有什么失态,我和他认识的时间也不短,可是记忆里,却从不曾见过他大乱起来是什么模样。做人做的如他这般,也是一种本事。在这件事上,我极佩服他。

他在我床边坐了一会儿,细细盘问我这几日是如何过来的,我简单答了他,大约偶然流露出倦色,他便扶我在被窝中躺了,临傍晚的时候才喊我起来陪他用餐。

我许久没好好吃过饭,一捧上饭碗,就恨不得将脸埋进去。我只顾着狼吞虎咽,听他在我的旁边轻笑一声:“你慢一点,别光顾着吃饭,菜也要吃一点。”

我含糊应了一声,仍旧埋首扒拉米饭。

吃得猛了,米饭卡在喉咙,他及时从对面递茶水过来,语气里有些无奈,也有些宠溺:“怎么跟个孩子一样,没有人跟你抢。”